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历史,几乎与伊斯兰教本身的历史一样久远,因为早在伍麦叶王朝时期,如同伊斯兰教兴起之前的阿拉伯人那样,穆斯林就已经海路抵达中国的沿海地区。中国和伊朗是两个相互毗邻的拥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早在公元2世纪,双方就已开始了经济和文化的相互交流。
中华文明的体系,是丰富多彩的多元文化综合荟萃的结果,波斯伊斯兰文明就是其重要渊源之一。渐渐地,穆斯林社区在中国沿海地区形成,波斯商人经陆上丝绸之路来华,不仅带来了商品,而且带来了宗教思想。早在终结于10世纪早期的唐朝,中国的不少地方就有了穆斯林的社区。蒙古人对波斯和中国的入侵,更增加了双方之间的联系,伊斯兰天文学和数学因之传人中国。
伊斯兰教早在公元7~13世纪就传人中国,之后逐渐传遍全国,形成了本土化的不断发展的伊斯兰文化,具有自己独具特色的文学艺术形式,其许多特征都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它吸纳了大量中国主流文化的特征。伊斯兰教在中国面临到异常严峻的问题:如何向大量中国官员和占中国人口绝对多数的汉族人解释伊斯兰教,如何使他们准确而完整地理解伊斯兰教,以及如何减少他们的误解,从而有利于回族穆斯林的生存和发展。
就在这种历史关头,一批回族穆斯林学者应运而生,他们博通伊(伊斯兰教)、儒、佛、道,有强烈的文化传播意识,致力于中国文化与伊斯兰文化之间的交流,将大量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经典编译为汉语,最终使伊斯兰文化进入汉语学术圈内,在当时开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
一、公元17世纪汉语伊斯兰著述的出现及代表性著述家
有趣的是,中国穆斯林所写的关于伊斯兰教的第一部汉语著述直到17世纪才问世,当时,王岱舆(1584~1670)以儒家语言阐释伊斯兰教,撰写了不少著作,其后最为成功的一位著述家是18世纪的刘智,他继续致力于伊斯兰教与儒家学说的相互协调。
张中(1584~1670)在其著作《四篇要道》中列举了一些苏菲经典,例如《米尔萨德》、《拉瓦伊哈》等,这些经典在中国穆斯林中间广泛流传。王岱舆和张中介绍了中世纪著名的苏菲学家的思想和学说,例如拉比亚(公元717~801)、比斯塔米(?~874)、祝奈德(?~910)、曼苏尔·哈拉吉(公元857~927)等。中国西北地区的一些门宦,尊称伊本·阿拉比(1165~1240)为谢赫·穆哈伊丁。伊本·阿拉比的《麦加的启示》以及鲁米的《玛斯纳维》都是中国的苏菲学者们精心研读的经典。
中国伊斯兰教教派门宦的形成,与中东地区的苏菲神秘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密不可分。中国穆斯林学者非常重视苏菲哲学理论在中国的传播,这些哲学思想介绍到中国后,对中国伊斯兰教教派门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17世纪末,中国穆斯林学者马守贞就受到中东地区苏菲学理的影响。
波斯语的苏菲经典在中国穆斯林经堂教育中被选用为教材的,包括《米尔萨德》、《莱麦阿特》、《艾尔白欧》、《虎托布》、《米诺哈吉》等。中国伊斯兰思想界研习的上述经典表明,早在汉语伊斯兰著述出现之前,波斯照明学派就已经对中国穆斯林产生了影响,也为17世纪的汉语伊斯兰著述奠定了基础。
据历史记载,中国伊斯兰思想始于16世纪。在经堂教育中采用的13部传统教材中,有6部是波斯语的,有7部教材的作者是伊朗学者,其中之一就是《米尔萨德》,这是一部波斯苏菲主义的古典哲学著作,包括苏菲道乘(tariqah)和近真主之道,内容非常丰富,为中国穆斯林提供了大量苏菲思想,是了解苏菲学理和中国伊斯兰教门宦的一些宗教哲理(凯拉姆学)的宝贵资料,其作者是伊朗伊斯兰哲学家阿卜杜拉·艾布·伯克尔,这部经典传人中国后,被长期用作伊斯兰教经堂教育的教材,大约在1672年,这部著作被中国穆斯林学者伍尊契(1598~1698)译为汉语,改名为《归真要道》。
中国伊斯兰思想参阅了大量伊朗文献,例如《圣学复苏》,其作者是伊朗著名的伊斯兰哲学家和凯拉姆学家安萨里(1059~1111)。《圣学复苏》共5卷40章,第一卷关于宗教功修和礼仪,论述了信仰真主者应履行的礼拜以及其他宗教功修;第二卷关于社会习惯,阐述了信主者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第三卷讨论了有损于信主者的恶行;第四卷讨论了有益于信主者的善行。《圣学复苏》的内容非常广泛和丰富。
这里特别值得提到的是享誉世界的伊朗伟大诗人萨迪(1184~1263),他创作的《古洛司汤》(波斯语,即蔷薇园,汉语译为《真境花园》)是一部脍炙人口的杰作。《古洛斯汤》在明朝时期传人中国,长期以来,它一直是中国穆斯林学生接受伊斯兰教育时的一部重要的波斯语语言文学教材,在中国西北地区穆斯林心目中被视为一部重要经典。萨迪的作品曾经影响了并且至今影响着千千万万的中国穆斯林。
17世纪后,有许多中国穆斯林长途跋涉,前往麦加朝觐,并在中东地区游学,他们将大量伊朗伊斯兰哲学经典从波斯带到中国,这些经典丰富和发展了中国伊斯兰思想。众所周知,中国穆斯林学者刘智(1655~1745)在著作中引证和采录了大量波斯语经典,包括凯拉姆学(教义学)、伦理学和教法学。大量资料证明,安萨里、伊本·西那(阿维森纳)以及穆拉·萨德拉的伊斯兰哲学思想在17世纪后即传人中国。这些来自中亚的哲学思想影响了中国伊斯兰教,为中国伊斯兰哲学和中国苏菲神秘主义的形成铺平了道路。
上述这些经典,只是中国穆斯林中间流传的部分伊斯兰文献,也是清真寺经堂教育教材中的一部分。这些经典讲述了伊斯兰哲学、教法学、凯拉姆学(教义学)、古兰经注学、教法原理及圣训学等。从这些事实中,我们可以对伊朗波斯文化对中国穆斯林产生的影响有一个基本认识。本文讨论的就是伊朗伊斯兰哲学思想对中国穆斯林的影响。
二、伊朗伊斯兰哲学思想对中国(伊斯兰思想)的影响
伊斯兰哲学的发展基于《古兰经》的启示以及伊斯兰思想家们对翻译成阿拉伯语的古希腊、古叙利亚典籍的思考。这样,将那些从毕达哥拉斯哲学、柏拉图哲学、亚里士多德哲学、新柏拉图哲学、炼金学以及斯多葛哲学中吸收的各种观点综合到《古兰经》的世界观中,从而创立了新的哲学观点。
尽管在13世纪,随着阿维罗伊和早期伊斯兰哲学家的著作被译成拉丁语,伊斯兰哲学对西方的影响或多或少趋于式微,但伊斯兰哲学本身不仅没有走向衰落,而且在伊斯兰东方特别是在波斯得到复苏。在12世纪,苏哈拉瓦迪创立了一个新的哲学流派,叫做“照明”(ishraq)学派。在17世纪,萨德尔丁·设拉子(即穆拉·萨德拉——译者)又创建了一个重要的集大成的哲学流派“苏菲神智”学派,他称之为“超验哲学”(al-hikmat al-mutaaliyah)。上述两大学派,在伊朗、印度乃至马里、毛里塔尼亚、中国等更为广大的范围内一直保持着活力,在这些地区的智力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几乎在所有这些伊斯兰教传播到的地方,造就出许多杰出的思想家和诗人。
在伊斯兰史后期发展起来的另一个重要的苏菲神智学派,与13世纪安达卢西亚的苏菲学家穆哈伊丁·伊本·阿拉比的关系比与其他人的关系更为密切。伊本·阿拉比是过去7个世纪中伊斯兰思想领域最有影响的人物,从苏门答腊、中国到马里、毛里塔尼亚,都遍传着他的学说。同样,其学派近乎在所有这些伊斯兰教所及的地方,造就出许多出色的思想家和诗人。
1.波斯照明学派的学说
照明学派的观点是伊斯兰哲学和神秘主义的一个重要观点,它影响到17世纪中国的汉语伊斯兰著述,这些汉语伊斯兰著述家在早期就接受了这一神秘理论并对它予以赞扬。
17世纪的汉语伊斯兰著述,不仅阐释了传统伊斯兰理论和观点,而且吸收和改造了儒家学说,更为重要的是,还介绍了波斯照明学派的理论和观点。在安萨里和哈拉吉的思想基础上,苏哈拉瓦迪始创了照明理论,创立了波斯照明学派,它是从伊斯兰世界长期研习的“圣光”思想中归纳和提炼出来的。
苏哈拉瓦迪创作了一系列极具权威的著作,使他成为穆斯林世界一个新的哲学流派即照明哲学学派的鼻祖,他常被尊称为照明哲学的长老。苏哈拉瓦迪于公元1153年出生于伊朗西北部赞津城(zanjan)附近的苏哈拉瓦德村。很显然,苏哈拉瓦迪试图使自己的哲学与众不同地突破先前伊本·西那的逍遥学派传统,但这一突破的意义可以有多种解释。在苏哈拉瓦迪看来,实在的基本要素是纯粹的、非物质的,没有比那再显耀的光。他认为,世界万物由真主之光(光中之光)而造,真主之光是无限的。中国穆斯林学者王岱舆在其著作中也探讨了这一思想,阐述了宇宙万物源于真主之光的观点。王岱舆是传播受苏哈拉瓦迪影响的“真光”学说的第一个中国学者,这说明,早在17世纪,苏哈拉瓦迪的著作就已经传到了中国。
然而,总体而言,正是苏哈拉瓦迪将神秘的直觉知识转为一种普遍意义上的知识的范式,这一认识论既奠定了对逍遥学派哲学批判的基础,又构建了“光”的根本哲学。照明哲学认为,真主的本然是绝对因和终极因,真主是终极之光,宇宙万物因真主之光而存在和显现,真主之光是万物的本源,支配着整个宇宙,决定着宏观世界、天体星云的秩序。
苏哈拉瓦迪并没有讲万有仅是一种光,而是多种光。事实上,尽管各种光的强度互不相同,但在这一体系中,并没有与伊本·阿拉比的“万有单一论”(wahdat al-wujud)相协调的东西。4个世纪后,穆拉·萨德拉创立了一种学说,认为“实在”其实是一种“存在”的不同等次的实在性的延续。他因此能够将苏哈拉瓦迪的体系与那些逍遥学派和伊本·阿拉比的观点融入一种形而上学的理论中,在这一理论中,“实在”不是别的,而只是存在本身。
他的关于直觉知识(al-ilm al-huduri)的理论为解决苏哈拉瓦迪在伊本·西那哲学体系中发现的弱点找到了出路。根据苏哈拉瓦迪的说法,知识的可能性,只有当灵魂被物体的光长期或偶然地照耀,有关非物质的“理念世界”的知识就会在被照明的知识观的牵引下产生,“理念世界”介于物质世界和物种的主宰世界之间。
苏哈拉瓦迪通过将自己的哲学立基于光而能够引入两个也许可以看作是整个体系的种子的重要概念:度和级,以及存在和自显。按照他的观点,光也是人类知识之源,只有在光的照耀下,人才能获得知识和真理。人的认识过程就是真主的绝对之光照耀和昭示的过程。
比较而言,伊本·西那对知识的解释,是基于认识的对象的形式在人脑中的显现。而苏哈拉瓦迪却认为,存在一种更为基本的知识,它不依赖于形式,如同对疼痛的体验一样,是无需中介和不可否认的。这种自在知识的主要形式是自知自觉,凡是本身具有自知能力的存在,都是纯粹的、单一的光。事实上,所谓纯粹单一的光,显然是具有自知自觉性,这符合所有自知自觉的实体,包括光中之光的真主,其光明度和自知性包容了一切。
对苏哈拉瓦迪而言,预备的照明主义者必须进入一种规定的苦修,包括40天的隐居静修和戒食肉类,使自己脱离于尘世的黑暗并准备体验光的世界。人的灵魂中有认知之光,人需要通过严格的修炼和道乘(tariqah,道路,途经,指苏菲修炼方式)的途径净化自己的灵魂。道乘乃是人们寻求光的照明的路途。照明学派将苏菲道乘提升到了哲学的层面。
哲学家经过自身的精神净化,准备接受神圣之光,并被赐予了对光的认识,以此奠定了获得真理的基础。在这一点上,照明主义者必须以如同感官体验的方式一样,利用推论哲学来分析这种体验并使之系统化。这种直接的先验知识与照明哲学之间的关系可以比作对宇宙的观察与天文学之间的关系。苏哈拉瓦迪的大部分著作专注于理性分析和系统化这一最后阶段,尽管他有时也论及自己的认识。
就像苏哈拉瓦迪一样,王岱舆和马注也认为,神圣之光是万物的唯一本源和基础,所有理性认识的知识因之而得以有序发展,万物也在这神圣的秩序中得以演进。他们认为,人们的信仰乃是真主之光,但却不是通过学习和修炼获得的。真主赐予人们信仰之光的目的,是让人们认识真主。
因此,人们首先应净化自己的灵魂,以便能够获得外在之光的照明;另外,还应学习经典,因为学习是真主对所有男女的命令。由于万物都是光的产物,所以光存在于万物中。真主,先知,伊斯兰,伊玛目,经典,真主之友(苏菲中的贤士),清真寺,各种祈祷者,灵魂,等等,都是光的显示。总而言之,人们与生俱来地获得真主之光,然后,在外在之光照明的帮助下,他们的内在之光和信仰之光便显现出来。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达到这个境界,而只有那些历经苦修实践的人才能达到。
实际上,照明理论引导给人们一条来自真主然后回到真主的归途。这条归向真主之路,是人们走出黑暗的幔帐而通向光明之路。伍尊契说:“有时候,当人的灵魂完全纯洁无染时,所有的幔帐就会全部打开,这便是真主的显现。”人们在经历苦修实践后,灵魂得到净化,不带任何私欲,便能穿过重重幔帐,复命归真,
2.穆拉·萨德拉和伊朗与中国的伊斯兰哲学运动
从以上所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穆斯林学者接受波斯照明学派的观点以及如何在中国文化环境中表达这些观点的事实。17世纪上半叶,重建伊斯法罕神秘主义照明学派基础的精神贤哲、超验哲学家、照明神智学家和法学家萨德拉丁·穆罕默德·设拉子(1571~1640)(即穆拉·萨德拉,——译者)是伊朗伊斯兰文化复兴运动的一位杰出代表。穆拉·萨德拉接受并发展了苏哈拉瓦迪的照明理论,使之与伊本·西那和伊本·阿拉比的思想融为一体,从而建立了他自己的哲学体系。
穆拉·萨德拉认为整个世界都是真主绝对之光的结果。真主之光是绝对的存在和万物的本源,是无终止的。世间万物及其变化都是真主无终之光的各种显现。人们只有通过灵魂的精神升华才能达到(与真主)神秘结合的境界。由真主之光赐予人的认知是最高级的知识,它能使人成为“完人”(insan kam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