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通史
14544300000059

第59章 专制集权的强化与腐朽(2)

1365年(至正二十五年)十月,朱元璋派大将徐达、常遇春率师伐张士诚,师行前,颁布了“平周榜”。文中公开指斥白莲教是“妖言”、“妖术”,污蔑起义军“焚荡城郭,杀戮士夫,荼毒生灵,无端万状”,表明他已完全背叛了农民起义的立场。史书记载,等到朱元璋取得政权,这个集团中的许多原来出身贫苦的人,成了新的封建帝王将相,拥有大量土地、佃户,仅据洪武四年朱元璋所封二十八个侯所占有的庄田佃户统计,就达到三万八千多户。

1366年(至正二十六年)底,朱元璋借口从滁州迎接韩林儿来应天,在瓜洲凿船沉韩林儿于江中。同年底,徐达、常遇春等已分别攻下湖州、杭州诸地。1367年(至正二十七年),进围张士诚于苏州。城陷,张士诚被俘,在应天被乱棒打死。

同年十月,朱元璋令徐达、常遇春北伐中原。1368年(至正二十八年),北伐军按原定计划先取山东,朱元璋认为时机成熟,便在应天即皇帝位,国号大明,建元洪武。北伐大军在攻占河南后,沿运河由山东北上,直逼通州,进围大都。1368年八月二日,元顺帝妥欢帖木儿弃城逃往上都,元亡。

在派军北伐的同时,朱元璋又命汤和、廖永忠等进攻盘踞在庆元(浙江宁波)的方国珍,胡廷瑞等进攻福建的陈友定,杨璟等由湖南进攻广西。汤和等降方国珍后,取海道南下福州,与胡廷瑞合攻陈友定于建平。福建既下,廖永忠等又从海上进军广州,并与杨璟配合,平定广西。1371年(洪武四年),朱元璋又令汤和、傅友德等分道伐四川的明玉珍之子明升。六月,明升降。朱元璋完成对全国的重新统一。

明初即建立起皇帝高度集权的恐怖统治

元朝曾经是高度集权、又极为专制的王朝,但到了它的末年,朝政废弛,内部倾轧,已无法继续它的统治。朱元璋新建的明朝,继承元朝的专制制度,又从多方面采取措施,使权力更为集中,专制主义的统治,也更为加强。

朱元璋出身贫苦农民,参加起义后,很快成为农民军的将领。随后任用地主阶级的文士,参预谋划,逐步地兼并各路农民军。最后背叛了农民军,争取地主阶级的支持,建立起新的王朝。他做了皇帝以后,一是担心元朝的降官、地主和文人对他不服;一是担心共定天下的农民军将领对他不忠。他采取多种手段,任用特务人员(锦衣卫),对官员将领暗地侦察,以至不惜任意猜疑、诛杀。专制加猜疑,使明朝建国后不久就建立起皇帝高度集权的恐怖统治。

1376年(洪武九年),朱元璋废除元朝设置的“行中书省”,各地方建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相互制约,分别担负原“行中书省”的职责,统属于朝廷中书省。1380年(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借丞相胡惟庸“谋反”,兴起冤狱。此后即废除中书省,罢去中书丞相官职。原中书省的政务,由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别处理,六部由皇帝直接统领。原来各行省的权力集中于朝廷后,又进而集中于皇帝一身了。

在军事上,朱元璋起于农民战争,深知军队对巩固政权的重要性。他经过与刘基谋划,制定“卫所”制度。全国军队编为卫所军和京卫军,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统辖。五军都督府只掌管军队的组织管理和训练,军队将帅的任免及军队的调遣权都归于兵部。若遇战事,调遣那部分军队,谁任统帅等等,都必须由皇帝决定。这样,皇帝便完全掌握了军权,防止了地方武装割据。

朱元璋又在中央设立都察院,置十三道巡按都御史分巡各地,纠劾官吏。他对大臣们不放心,设立锦衣卫和巡检司,暗地侦察。《明史·吴琳传》记载,吏部尚书吴琳致仕还乡,朱元璋怕他从事危害朝廷的活动,就派锦衣卫校尉,前去探视。这个校尉到了吴琳的住处,看见一“农夫”坐在小杌上准备下田插秧,便问道:吴尚书住在这里吗?“农夫”便敛手答道:我就是吴琳,长官有何见教?锦衣卫校尉见此情状,寒暄而别。回到京师,如实报告,朱元璋才放心无虑,甚觉满意。朱元璋对在位的官吏监视更加严厉。有一天,大学士宋濂在家请客喝酒。第二天,宋濂上朝,朱元璋就问他,昨天请了些什么人?做些什么菜?喝的什么酒?宋濂如实一一回答。朱元璋高兴地说,全对,没有骗我。说毕,拿出一张锦衣卫绘制的宴席坐次图样给宋濂看,把宋濂吓得出了一身冷汗。不仅如此,朱元璋有时还化装亲自私访。《明史·罗复仁传》记载,罗复仁原是陈友谅的部下,后来投靠朱元璋,被命为弘文馆学士,与刘基同位。他秉性刚直,能言敢谏,在帝前率急陈得失。朱元璋表面上喜其质直,呼为“老实罗”而不名。但实际上怀疑他有二心。朱元璋微服私访,突然去到罗复仁家,罗复仁正在打扫房屋,粉刷墙壁,一见皇帝驾临。慌了手脚,不知所措,赶紧低首让坐。朱元璋见罗复仁的确穷得可怜,住得又十分窄小简陋,便改变来意,反把罗复仁夸奖了一番,赐以宽大宅第。另有国子监祭酒宋讷,曾因事在家独自生气,面有怒容。朝见时,朱元璋问他为什么生气?宋讷大吃一惊,照实陈说。朱元璋又让人把给他画的像拿来看,宋讷才恍然大悟。叶盛“水东日记《摘抄》说,钱宰被征调到南京,编辑《孟子节文》。罢朝回家,闲而吟诗:“四鼓咚咚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第二天,朱元璋见到他便说:昨天作得好诗!不过我并没有“嫌”呵,改作“忧”字如何?钱宰急忙叩头请罪。锦衣卫和巡检司的官员校尉,遍布官府内外,侦察探视。使得任职的封建官员战战兢兢地驯服于皇帝的统治之下。

朱元璋不但对大臣们进行侦察监视的活动,而且为了保持朱姓的天下,对起义时帮助他取得天下的功臣大加杀戮。1380年(洪武十三年),左丞相胡惟庸被加上谋逆叛国罪,凌迟处死,家属僚友统统被杀。如有告发某人是胡党,并不调查审问,也立即捕杀。左师李善长全家被诛灭,宋濂也因长孙宋慎坐胡党而被安置茂州,死于途中。因胡惟庸之狱而被杀死的人有三万之多。1393年(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又兴起大将军蓝玉之狱,说他要谋反,被凌迟处死,坐蓝玉之党而被杀的又有二万人。经过这两次冤狱,文武功臣固然被杀了不少,但毕竟人数有限,被株连而死的无辜,却不知有多少。封建专制帝王的残忍狠毒,在朱元璋身上,得到充分体现。

朱元璋还因为自己出身“微贱”,怕文人傲慢不服,也不断制造罪名,把他们杀害。如有人作《谢表》,用了“圣德作则”等语,本来吹嘘朱元璋的“圣德”,是天下人的榜样,但朱元璋却怀疑这人借“作则”骂他“作贼”,而把他杀掉。另外还有因为用“睿性生(僧)知”、“取法(去发)象魏”等语,怀疑人家骂他做过和尚,而把这些人杀掉。类似这种例子很多,结果吓得一些文士不敢做官。但朱元璋又不许这些人辞官,如诗人高启就是因为辞官的罪名而被腰斩的。真是求进不敢,求退不能了。而有些庸碌无能、品行卑污的人反而得以保全。

朱元璋采取了上述种种措施,把全国的军、政大权高度集中于皇帝,极大地加强了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明王朝初期统治的极端专制,可以说超过了以前历代的王朝,而它所造成的人才萎靡、政治腐败的后果也是严重的。除了朱元璋、朱棣两个开国之君以外,明朝其他的皇帝,大都昏庸腐朽,荒唐愚昧。许多皇帝如世宗嘉靖帝、神宗万历帝都是一二十年不见朝臣,一切政令,实际出自宦官权臣。朝中大臣,多数又都是贪污腐朽的老官僚,互相争权夺利,朝政更加污浊不堪。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如果说在其向上发展阶段,还有其一定积极面,到了明朝,其阴暗消极面,则已暴露无遗了。

明代官制的特点

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后,为了强化封建专制主义,加强中央集权,对中央和地方的封建官僚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在中央,明初设中书省,置丞相,统率百官,总理政务。大都督府管军事,都察院与大理寺掌纠察、刑法。1380年(洪武十三年),朱元璋杀掉丞相胡惟庸之后,即废除中书省,不再置丞相,而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别掌理全国政务。军事上,分都督府为五,管理卫所,负责军队的训练与管理。有战事则由兵部征调,派将军统领出征;事成后则上所佩将印于朝,而官军则各散归本卫。司法上,由都察院司纠劾,刑部掌刑狱,大理寺主审查。有大狱则由三法司共同审处。这样,朝廷的行政、军事与司法大权被分割而隶属于几个独立的机关分掌,以互相牵制,防止专权。这些机构的官员都直接向皇帝负责,重大事件,必须报请皇帝批准才能实行。

事权过分地集中子皇帝个人身上,必然使他穷于应付,而需要有人协助。1402年(建文四年),朱棣夺得皇位后,特命翰林侍读解缙、编修黄淮、侍读胡广、修撰杨荣、编修杨士奇、检讨金幼孜、胡俨等七人入值文渊阁,参与机务,称之为“内阁”。但他们官品不高,只是皇帝的顾问。内阁也不置官属,不能管辖诸司;诸司奏事也不向他们通知。仁宗继位,因阁臣杨士奇、杨荣是东宫的旧臣,便升杨士奇为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杨荣为太常卿兼谨身殿大学士。他们不久都升任尚书。从此阁臣或加太师太保、尚书、侍郎仍兼学士、大学士衔,内阁职权渐重。英宗九岁当皇帝,朝廷大政都得由阁臣事先代拟诏令旨意。从此,内阁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实。孝宗对阁臣更加尊重,在朝会时,也将阁臣的班位排在六部尚书之前。世宗信任严嵩,内阁大学士的权力与宰相完全相同。皇帝口述旨意,司礼监的秉笔太监用硃笔记录(称“批红”),交给内阁,由内阁首席阁臣(称“首辅”),依照“批红”拟成诏谕(称“票拟”),然后,再交皇帝批准颁布。所以首辅的权力又超过其他阁臣。因此,内阁阁臣中争夺首辅权力的斗争经常发生。

在地方,1376年(洪武九年),废除行中书省,把全国分为十三布政使司(俗称省),设立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和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合称“三司”,分理地方政务。布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下属左、右参政等若干人,执掌一省的行政事务,把朝廷的政令下达所属府(州)县。按察司设按察使一人,副使、佥事若干人,掌一省的刑狱按察等事,凡有关官吏好坏,军民利病,各种兴革等,都可查问纠举。但职权仅限于对布政司、府(州)县的官吏“笞杖”以下的处罚,“徒、流”以上的处理,都必须交中央三法司审议。都指挥使司,是一省的军事机构,设都指挥使等,管理本省的卫所。职权是训练和管理地方卫所部队,但没有调遣权。平时,保卫地方政权,维护社会治安。遇有战事,则听从中央调动和指挥。

地方上布、按、都三司并立,分别掌管地方的行政、监察和军事,互相制约,防止了地方专权的现象,达到了集权中央的目的。但也由此引起了三司相互掣肘、推诿,以至政权机器运转不灵的弊端。明王朝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又设置了巡抚、总督。

巡抚之名起于洪武时期,1391年(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派遣太子朱标以巡抚之名视察陕西地方。1421年(永乐十九年),朱棣派遣大臣分巡天下,了解军民疾苦。1430年(宣德五年),朱瞻基派遣御史于谦等六人,分别以侍郎的官衔巡抚山西、河南等省。这时的巡抚,还属临时派遣,“事毕复命”。没有固定的地区和任期,连家属也不准携带。1453年(景泰四年),因巡抚与都察院派往地方的巡按御史不相统属,时有矛盾。于是,朝廷加巡抚以都御史职衔。世宗嘉靖年间,又以巡抚兼提督军务,任期往往三、五、七年,或一、二十年。管辖地区一省至数省不等。于是巡抚俨然成为某一地区总揽行政、监察和军事的地方长官。原来地方三司长官的职权日小,变成了巡抚的属员。

总督的设置始于英宗正统时,以兵部尚书王骥总督军务,征麓川。后来在两广及三边等边境地方为了加强对防御和镇压的统一指挥,又设置总督或总制。巡抚以下、总兵,都听其节制。总督由朝廷派重臣担任,综理一省或数省的军政事务,而且逐渐成为地方的专设官员,地位又在巡抚之上。

明朝废宰相而又增设内阁大臣,废行省丞相而又置总督、巡抚。废而复设,并且一直为清代所沿袭,说明当时的政权设置本身存在有这样一种需要。但是在废、置之间,已有崇、卑的差别。宰相是百官的首领,内阁是皇帝个人的助手;行省是中枢在地方的分司,总督、巡抚只是受派遣的地方官长。因此,无论阁臣或总督、巡抚,都是明代高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体制的一个环节。

明初采取得力措施来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

经过元末农民起义,打击了元末的大地主阶级,也教训了新皇帝朱元璋。明朝建立后,为了巩固自己统治的经济基础,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是十分必要的了。

早在1367年(吴元年),朱元璋就对御史大夫邓愈说:“天下初定,足食在劝农桑。”同年,他和儿子朱标到农村视察,告诫朱标说:“农民终岁勤劳,住的是茅草屋,穿的是破烂衣服,吃的是糠菜饭,国家经费都出自他们。你应该牢记农民的艰苦,不可过分聚敛,应该叫他们少受些饥寒。”1368年(洪武元年),朱元璋召见来朝的府州县官说:“天下才定,人民财力都很困难,必须休养生息。你们要痛戒贪污虐民的弊政,使农民安心生产。”和其他有作为的封建统治者一样,朱元璋认识到农民是主要剥削对象,农业是主要的税源,因此,他把保证农民的一定生产、生活条件和恢复发展生产,作为安定民情、巩固其统治的重要手段。

朱元璋为了发展农业生产,采取了以下几个具体措施。

1、徙富民,抑豪强:由于元末土地多为豪强地主所霸占,朱元璋于1367年,迁徙苏州富民到濠州。1370年(洪武三年),又迁徙苏、松、嘉、湖等地的富民5,300户到临濠(凤阳府)。后来,又迁徙富民5,300户居住京师(江苏南京)。浙江等九布政司及应天十八府州田满七顷以上的富民14,300余户也都迁到京师来。大量富户远离乡土,对当地贫苦农民的剥削,多少总要减轻一些。迁到京师的富户,还叫他们承应各种差使。如修筑南京城,令豪富沈富(沈万三)出资修城墙的一半;修上海城,令豪富钱鹤皋等按田地数量交纳城砖。借此来换取减轻农民负担的美名,因为这些豪富之家,必然要把增加的差役负担,转嫁给他们的佃户庄客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