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火是一种原始古朴的祈福纳祥祭神娱人的民间宗庙文化现象,来源于古代生民对土地神与火神的敬畏与崇拜。陇南社火文化源远流长,内容丰富,节目种类繁多,主要包括耍龙灯(舞大龙)、踩高跷、划旱船、打锣鼓、扭秧歌、耍狮子等。既源于传统,沿袭了原始神灵崇拜与中国传统农耕文化的深刻影响;又顺应流变,承接了陇南地域文化对其持续的演绎、嬗变、雕琢与打磨,具有陇南文化包容大气,多元并存的文化特征。
一、社火的起源
社火[shèhuǒ],是一种古老的民间民俗文化现象,从汉代的灯节逐渐演化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南宋诗人范成大(1126~1193)在《上元纪吴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韵》中有“轻薄行歌过,颠狂社舞呈”的诗句。对此,他解释说:“民间鼓乐谓之社火,不可悉记,大抵以滑稽取笑。”这是史籍关于社火最早的记述。后来,清人李斗在《扬州画舫录·卷九》中说:“立春前一日,太守迎春于城东蕃厘观,令官妓扮社火:春梦婆一,春姐二,春吏一,皂隶二,春官一。”?其主要功能仍然以祈福纳祥祭神娱人为主。
从文字学意义上讲,社:是个会意字,从示从土,土亦声。社土同字,本义为土地神。《说文》:“社,地主也”。《春秋传》:“共工之子句龙为社神。”《论衡·顺鼓》:“社,土也。”《诗·小雅·甫田》:“以社以方。”《礼记·月令·仲春》:“命民社。”注:“社,后土也。”《荀子·礼论》:“故社,祭社也。”注:“社,土神。”《国语·鲁语上》:“故祀以为社。”注:“社,后土之神也。”《白虎通·社稷》:不谓之“土”何?封土为社,故变名谓之“社”,利于众土也。又:《左传》:“社者,土地之神也。后土为社。”古代指土地神,或祭祀土地神的地方、日子和祭礼等。如:春社,社戏,社稷(土神和谷神,也指国家)……。
火:是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形象火焰。《说文》:“火,南方之行也。炎而上,象形。”《春秋·元命苞》:“火之为言委随也,故字人散二者为火也。”《易·说卦》:“离为火。”《左传·昭公九年》:“火水妃也。春秋感情符,火者阳之精也。”《论衡·诘术》:“火,日气也。”《左传·宣公十六年》:“人火曰火,天火曰灾。”《谷梁传·昭公九年》:“国曰灾,邑曰火。”《公羊传·襄公九年》:“大者曰灾,小者曰火。”宋·沈括《梦溪笔谈·活板》:“火烧令坚。”……又:火,乃火祖,是传说中的火神。
远古的人们,认为万物有灵,当然,“地”与“火”也不例外。古人把火视为具有特殊含义的神物,加以崇拜,于是形成了尚火观念。对“地”与“火”的崇拜,滋生了在特定时节祭祀社与火的民间习俗。
中国是个传统的农业国家,根深蒂固的农耕文化处处彰显着人们对土地的依恋与热爱。土地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而火的发现与使用,标志着人类由蛮荒向文明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
社火作为春节期间中国民间自演自娱活动,来源于古代生民对土地神与火神的敬畏与崇拜。随着时代的发展,社火祭祀活动的仪式更多地增加了人神共舞、祀神娱人的成分。
古时候,人们把立春、立秋后第五个戊日作为专门祭祀土神的日子,叫社日。把祭祀酬谢社神的赛会叫社赛。唐五代王驾在《社日》一诗中说:“鹅湖山下稻梁肥,豚栅鸡栖半掩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虽然今天看来,不管社日或社赛都在春节之后了,但对社神的祭祀活动却并未减弱,以春节为载体的民间神社文化活动历经千年,传承不绝。陇南市武都区安化镇,每年农历三月二十六的“大赛”,早已成为以安化为中心,参与群众多达数万人的商品交流会。春节期间的社火表演活动,除释放了常年外出谋生的游子们浓郁的乡愁外,作为一种充满乡土气息的文化活动,其传承的地域文化却不仅仅是那一缕缕永难割舍的思乡情。
二、陇南社火文化
陇南社火的起源,与国内任何地方社火的起源并无二致。也就是说,对社神与火神的祭祀与崇拜是其主因。陇南社火的表演形式,主要源自于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花灯戏和高山剧,也受民间祭祀、传神等宗庙文化的深刻影响,迄今已有千百年的历史了。
社火,像火爆异常的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一样,过去,历来是城乡群众的一道精神文化大餐。每年腊月,社火的策划、筹备工作就已紧张有序地展开了。
陇南社火通常在农历的正月初六或初八“出灯”(正式公开演出),一直要耍到正月十六的晚上才“倒灯”(结束)。“出灯”的时候,先要到当地最灵验的庙里去敬神;“倒灯”时,要敲锣打鼓,打上灯笼去村头、河边或庙门前,等预先选好的地方送神。送神的时候,灯官或头人口中念念有词,对神灵吩咐完毕后,把所有纸制品——当地人称“纸火”——包括掌灯子、花船等全部烧掉,回来的时候不能喧哗,只许前行,不能后看,以免把神送不走,或神灵跟着回来。
“灯笼纸火对天烧,保佑平安年年好!”“倒灯”,标志着一年一度社火的圆满结束。
农村的社火队,一般由一个村子或大队组成,在本村社附近走村串户、进行表演。受自然条件的限制,有的村社社火无龙,有的无船,有的没有跷子,但有的地方在正月十五、十六两天还要“摆灯游山”。各家各户,每人都要提盏灯笼,依次排队出村,沿弯弯曲曲的山路游转。南山看北山,北山看南山,边走边唱灯曲儿,声音越大越好,条条火龙,在夜晚的山坡慢慢游动,其盛况宛如白马人《池哥昼·迎火把》时的场景,十分壮观。
过去,武都城有三班社火,西关和梁园子联办一班;中山街、人民街各办一班。按照传统,正月十五闹花灯,街道上要搭松棚,举办“松棚灯会”。正月十二开始,西关街、正街(中山街)、北街(人民路)三条街道松棚密布,松棚下面,悬挂各式灯笼,开展有奖猜灯谜等活动。社火队到门前,沿街的店铺燃放鞭炮,热情接待,晚上闹社火时,街道两面的灯笼和社火的龙灯、花灯交相辉映,灯火阑珊,煞是好看。1955年以后,搭松棚的习俗与正月初九晚上举办的“上九会”——天神会活动,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而社火结束前,正月十六“游百病”(人们都走出家门,在外面走一走,遛达一圈,据说是年就不再生病了)的习俗,至今仍在延续。
社火队最前面打头的是“牌灯”,后面依次包括彩旗队、锣鼓、龙灯、掌灯、高跷、低跷、旱船、秧歌、狮子等。如果社火队伍较为庞大,人员战线拉得过长的话,锣鼓家什就要首尾各一套。传统的社火表演,龙、掌灯子、花船,一般晚上都要点灯。耍龙点的是用麻纸拧成、清油炸了的油捻子,掌灯子和花船上点的是用实竹裹上棉花为忒,蘸上熔化在一起的蜂蜡和清油做的土蜡。社火队外出表演时,蜡官高举红蜡灯,专门负责供应蜡和油捻子,要换蜡或捻子的人,看见红灯,就知道蜡官在哪。
群众最喜爱观看社火高跷中的古装打扮。老人们关注的是《秦香莲》、《白蛇传》等古典戏曲人物造型的表演;而小孩儿们最高兴的是看《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和猪八戒的精彩表演。在高高的跷子上,伴随着阵阵锣鼓,故事中的人物步调一致,或庄严威仪、或挤眉弄首,左右摇摆,各领风骚,十分潇洒。而龙和狮子因其独有的祈福纳祥、驱魔避邪功能,更受居家人户欢迎。每当龙、狮队伍路过谁家的店铺或房门,主人家都会兴高采烈地燃放鞭炮,院场较大的人家,甚至还会热情地将龙狮迎请到家里,让这吉祥的尤物在屋里或院子里绕上一圈,以扫除晦气,带来吉祥。农村狮子上场后,有的人把娃娃从左边交给耍狮人,再从右边抱出来,拔一根狮子毛,拴在娃身上,寄望孩子能够平安健康地成长。
社火表演中,传统的社火曲子——“灯曲儿”主要有《放风筝》、《四合四》、《戏秋千》、《十二大将》、《喜新年》、《小卖花》等;主要伴奏的乐器有板胡、二胡、中低胡、三弦、笛子、琵琶等,打击乐器主要有木鱼、梆子、碟子、瓦子和碰铃等。城乡演唱的曲调与伴奏的风格大同小异。(参见甘肃文化出版社出版《武都史话》,P209之《武都社火》,苏丹文。)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陇南社火的规模越来大,社火的表演形式和内容也更加丰富多彩。传统的纸火做工更加漂亮,以展现社会经济最新成就、成果的彩车、彩塑等,富有时代气息。
为贯彻落实陇南市委、市政府建设“文化陇南、和谐陇南”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展现陇南近年来经济社会事业取得的成就,丰富和活跃城乡人民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2007年2月25日(农历正月初八)至3月2日(农历正月十三)期间,本着欢乐、祥和、文化、节俭的原则,陇南市在武都滨江体育场举行了盛大的春节社火文艺调演活动。武都区、宕昌县、文县、康县、成县及徽县等6个代表队为陇南城乡人民献上了一道道丰盛的视觉盛宴和精神大餐。
舞龙腾盛世、金狮闹新春。高跷、秧歌等传统节目引人入胜,康县王坝乡苟家庄农民自编自演的《棒棒鞭》、《百人唢呐合奏》等节目,唱调和曲调都来源于古老的民间花儿,历史悠久,歌舞结合,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息;《太平花鼓》、《旱船迎春》等节目也深受群众喜爱,让全场观众大饱眼福,充分感受到新春的喜庆快乐。宕昌县的《羌藏情歌》、《官鹅家园》以及文县白马藏族的《池哥昼》、《迎火把》、《狩猎》、《圆圆舞》等,独具艺术魅力,是一种地地道道的原生态民间歌舞艺术。
一辆辆装饰精美的彩车,一幅幅振奋人心的标语,一条条昂首舞动的巨龙,一只只翻滚腾跃的金狮,一件件惟妙惟肖的吉祥物,既传承了传统文化,又演绎了现代文明;展示了全市人民同心、同声、同向、同步,思上、思进、思变、思富,举特色旗、走富民路、建小康市信心与豪情。
此次社火调演,为陇南市社火文化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陇南社火脸谱
社火表演时,脸谱面具,必不可少。
社火脸谱起源,有的民间艺人根据传说认为,周朝时,周武王率兵伐纣,大军行至麒麟山下,被驻守山下的闻太师挡住去路。姜子牙计上心头,让士兵戴上了神兵天将的面具上阵叫骂,个个威武凶煞,好似天兵下凡。闻太师不知真假,以为天意,拔寨而逃。此事后来演绎为画脸谱逐鬼的民间习俗,并逐渐融入到了社火中。
学术界则普遍认为,脸谱的起源是周秦时的傩舞。
傩是一种远古时代的宗教仪式,“傩”本是一种传说中的神鸟,后被人格化,成为一种祭祀表演。傩舞是周代在傩祭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驱鬼逐疫的宗教舞蹈,而“傩”的明显特征,便是戴假面歌舞。巫师戴着刻有图腾的面具将自己装扮成神,巫师一旦戴上面具,普通人就变成了“神”。面具在这里起到了人与神的转化作用,是行巫术时必不可少的道具。
陇南社火中,除逗人开心的“大头娃娃”外,《高跷》中的所有人物几乎都要画脸,或者戴上傩面具。文县铁楼白马藏族的傩面具,只有在《池哥昼》(一名《池哥咒》)祭祀活动时才戴。有的地方把画脸称为“开脸”,演员“开脸”之前,可以有说有笑,一旦“开脸”之后便不是自己,不能随便说话,原始巫术的遗风极为浓厚。
《掌灯子》表演时,为了便于装扮,“领队”冠礼貌、戴墨镜、穿长衫,手摇蒲扇,男子们亦戴墨镜,不让旁人看见自己的眼睛,其功能与戴傩面大同小异。
四、陇南社火的表演形式
陇南社火的主要表演形式有:耍龙灯、踩高跷、划旱船、掌灯子、狮子舞、打锣鼓、扭秧歌等。
1、耍龙灯
“耍龙灯”也叫“舞大龙”,又称“龙灯舞”等,是陇南城乡春节社火表演中不可或缺的重头戏,通常以双龙——“二龙戏珠”的形式,行进在社火队的最前列。
中华民族崇尚龙,把龙作为吉祥的象征。龙是中国传说中的一种善变化、能兴云雨、利万物的神异动物,为众鳞虫之长,四灵(龙、凤、麒麟、龟)之首。古籍记述其形象多不一。一说为细长有四足,马首蛇尾。一说为身披鳞甲,头有须角,五爪。《本草纲目》称“龙有九似”,为兼备各种动物之所长的异类。有鳞者谓蛟龙,有翼者称应龙,有角者名螭龙,无角名虬,小者名蛟,大则称龙。龙具有能显能隐,能细能巨,能短能长的特异本领。其春分登天,秋分潜渊,呼风唤雨,无所不能。在神话中是海底世界主宰(龙王),在民间是祥瑞的象征,在古时则是帝王统治的化身。
早在商殷时代,铜器和骨刻上就有龙形图案;周代铜器的龙纹已渐趋完整。“耍龙灯”在汉代民间已相当普遍了。见于文字记载的龙舞,是汉代张衡的《西京赋》,作者在百戏的铺叙中对龙舞作了生动的描绘。而据《隋书·音乐志》记载,隋炀帝时类似百戏中龙舞表演的《黄龙变》也非常精彩。唐、宋时期的“社火”、“舞队”表演中,“耍龙灯”已是常见的表演形式。宋代吴自牧《梦粱录》记载:南宋行都临安(今杭州),元宵之夜,“以草缚成龙,用青幕遮草上,密置灯烛万盏,望之蜿蜒,如双龙飞走之状。”
唐玄宗时,曾设坛官,以祭雨师之仪祭龙王。宋太祖沿用唐代祭五龙之制。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年),诎天下五龙皆封王爵。封青龙神为广仁王,赤龙神为嘉泽王,黄龙神为孚应王,白龙神为义济王,黑龙神为灵泽王。清同治二年(1863年),又封运河龙神为“延庥显应分水龙王之神”,令河道总督以时致祭。在神怪小说《西游记》中,作者把东海敖广、南海敖钦、西海敖闰、北海敖顺,称为四海龙王。
龙舞流行于我国很多地方,在长期的发展演变中,舞龙也形成了许多不同的样式,主要有龙灯、布龙等。龙灯也称“火龙”,这是流行最为广泛的一种龙舞。这种龙由篾竹扎成龙首、龙身、龙尾,上面糊纸,再画上色彩。龙身有许多节、节数可多可少;但必须是单数,每节中点燃蜡烛;有的地方不点蜡烛,而是用桐油、棉纱或灯草做成的“油捻”,这种油捻燃烧力很持久,龙灯舞动时五光十色,始终不会熄灭。下面装有供舞者手持的木柄,龙前还有一人手举红色绸珠指挥龙舞。
龙王治水是陇南民间的普遍信仰。
道教《太上洞渊神咒经》中的“龙王品”云:“国土炎旱,五榖不收,三三两两莫知何计时……元始天尊乘五色云来临国土,与诸天龙王等宣扬正法,普救众生,大雨洪流,应时甘润。”
佛教中的龙在天龙八部的龙部。天龙八部是佛教的护法神,尤其龙部众生均以誓卫佛法金刚为己任,保证佛法在三界中不被祸乱。
龙是原始社会形成的一种图腾崇拜的标志。成为皇权象征后,历代帝王都自命为龙,使用器物也以龙为装饰。龙是伟大的,中国人普遍尊尚“龙”,常自称为“龙的传人”。
在古人的心目中,龙具有呼风唤雨、消灾除疫的功能,而我国自古即以农业立国,风调雨顺对于生产生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古人极力希冀得到龙的庇佑,由此形成了在祭祀时舞龙和在元宵节舞龙灯的习俗。
旧时,陇南城乡专门供奉龙王神的庙宇几乎与城隍庙、土地神庙一样,普遍存在。人们把“龙”作为吉祥的化身,每逢风雨失调,久旱不雨,或久雨不止时,民众都要到龙王庙烧香祈愿,以求龙王爷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四季平安。
陇南社火中的龙,通常身披鳞甲,头有须角,却无龙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