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人类学的世纪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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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创新:人类学本土化的关键(2)

何:自进入大学校门之后,深感上大学来之不易,卧薪尝胆,发奋攻读,如饥似渴,博览群书。在学好功课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自学历史学、语言学和民族学知识。尤其是史学,特别喜爱,上大学期间便购买了《史记》等前四史及郭沫若、翦伯赞和范文澜等人主编的有关中国通史的着作。四年寒窗,没有回过一次家乡,没有出过北京城(除了调查实习之外),寒暑假均在图书馆度过。50年代前出版的《国学季刊》、《燕京学报》、《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民族学研究集刊》、《禹贡》、《女师大学术季刊》、《说文月刊》、《东方杂志》等,全都翻阅过,阅读了章太炎、王国维、陈寅恪、郭沫若、梁启超、陈恒、周一良、蒙文通、冯家升等许多大师和名家的着作,法国汉学家伯希和、沙畹和日本学者白鸟库吉等人的着作也看了不少。他们的治学方法,尤其是他们的考据学方法对我后来的学术研究影响很大,直到现在,我所写的论着,无论是历史学抑或民族学、语言学方面的论着,大多是考证式的。

在民族学和人类学方面,在大学期间对我影响最大的自然是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和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两书,这两本书也是引导我进入民族学领域的入门书。正是在这两本书的启发下,我撰写了第一篇关于亲属称谓制度的人类学、民族学论文。

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对我影响较大的是黄文山的《文化学体系》和李亦园的《人类学与现代生活》。通过这两部书,使我真正认识到人类学和民族学的研究对象是文化,并对文化有了较全面的认识,使我逐步把研究重心从民族的角度转到文化方面来。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写的《图腾文化与人类诸文化的起源》、《中国图腾文化》和《中国自然神与自然崇拜》这几本书,均受到这两本书的影响。

徐:从你的研究成果来看,所研究的领域很广,能否谈谈你研究的经历和感想?

何:前面已说过,我是从1980年春即大学本科二年级开始从事学术研究的,20年来一直笔耕不止。与老一辈学者比较起来,20年时间不算长,但此20年可能是我人生中最重要、最有意义的阶段,是奋勇拼搏、开拓进取的阶段。同行之闯交流经验可以彼此借鉴,寻找差距可以取长补短,记取教训可以少走弯路,所以我十分愿意谈谈自己20年来的一些体会与感想,就教于师长和同仁。由于时间关系,这里主要就博与专的关系谈谈自己的看法。

治学方法因人而异,有人强调由专而博,有人主张由博而专。前者可称为从树木到森林,后者可称为从森林到树木,两者均各有千秋。先专后博,即先钻入某一个领域,好处是能够较早地出成果,缺点是研究成果可能会不太完美,不足之处较多,如果有导师把关,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先博后专,各方面的基础打得较牢,但在短时间内出不了成果。为什么研究自然科学的学者出成果的年龄较小。主要因为自然科学研究某一个很小的领域,只要钻进去就能有所发现,有所发明。而社会科学则不同,研究者必须有较丰富的知识积累和经验,才能有所成就。总的来说,传统的中国知识分子,比较强调先博后专。尤其是老先生,主张40岁之前不要写文章,主要博览群书,打好基础,给老教授当助手,抄抄写写,查对和收集资料等。所以,在改革开放之前,青年人的论文是很难发表的。西方学者比较强调先专后博,先在某一个领域进行深入的研究,取得成果后再学习其他方面的知识。这种方法比较容易出新观点或新见解,因此,中国学者总是批评西方学者不严谨,硬伤多。不少老先生都骂外国人胡说八道,连基本常识都不懂。

所谓博,也就是所谓学识渊博,既广且深,不但知识面宽广,而且有很深的了解和研究。有些学者特别有一些大学教师,虽然知识面很宽,但仅仅是表面上的、肤浅的,这是泛,而不是博。这些人比较能讲,但写不出论文来。博与泛是不同的。所谓专,即在某一个领域有专长,有深入、全面的研究,是该领域的专家。当然,先博后专或先专后博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两者应结合起来,在有一定的学科知识的基础上,深入钻研某一领域,是比较好的一种方法。

就我个人而言,一直主张先专后博,在研究中学习,在研究中扩大知识面。如果不是有目的地学习,往往学过的也记不住,过一段时间又忘了。边研究、边学习,既出了成果,又学习了新的知识。研究一个领域,至少要几年时间,才有可能把该领域的情况研究清楚,写出一二本专着,其他小问题或价值不大的问题可以暂时搁下,然后再进行另一个领域的研究和学习。这样,知识面不断扩大,然后再回过头来研究自己最初研究的领域,会发现以前的研究有很多不足。

我的第一个研究领域是北方民族语言和历史。我开始从事学术研究是十分偶然的,着名小说家张承志可说是引我入学术研究的启蒙老师。张承志于19.79年春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族系民族史专业研究生,师从翁独健先生,研究蒙元史。有一天,他带来一本内蒙古大学林干编的《匈奴史论文选集》,我拿来翻了翻,发现内有一篇日本着名学者白鸟库吉写的《匈奴民族考》。该文主要考证匈奴语言,我发现其中有些语汇与哈萨克语很相近,于是对匈奴语发生兴趣,并开始了匈奴语言的研究。研究匈奴语是十分困难的,我国学术界无人真正研究过,原因是匈奴语言是用汉字译音记载而被保留在史籍中,如要研究,必须掌握汉语音韵学、北方民族语言和北方民族史。我从小喜欢文史,历史学有一定基础。我是客家人,客家话保留较多的古音,学习汉语音韵不成问题。于是,通过大量阅读有关北方民族历史和语言学着作,写成《匈奴语言考》一文,主要是批驳白鸟库吉的观点,就白鸟库吉研究过的匈奴语汇逐一重新研究,提出不同看法。白鸟氏认为匈奴语言属于蒙古语族,但从匈奴语汇的研究来看,与突厥语更为接近。另外,从历史上看,公元前后,中国北方只有两大族系,一是匈奴族系,二是东胡(通古斯)族系。蒙古人原属东胡族系,自7世纪从鄂尔古纳河来到蒙古大草原后,融合众多的突厥部落,语言也吸收了大量的突厥词汇,逐渐形成既不同于通古斯语族又不同于突厥语族的蒙古语族,这样,阿尔泰语系便由两个语族发展成为三个语族。于是我从语言和历史上找了许多证据,写出了长达四万字的论文。论文写成后,送当时的系主任、着名语言学家马学良教授审阅,马先生阅后,十分高兴。由于论文所论大部分属于历史问题,他又请蒙古史专家贾敬颜教授审阅。贾先生提了一些意见,并建议压缩篇幅,因杂志只允许发表一万多字的论文,并建议改名《匈奴语试释》。《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2年第1期以首篇刊载。作为学术刊物,以首篇刊载大学本科生所写的第一篇论文,可能是少有的。后来,我运用同样方法研究了稽胡语言等北方民族语言。

我的第二个研究领域是属于民族学和人类学的亲属制度,写过两篇关于亲属称谓制度的论文。第一篇是《从哈、柯、汉亲属称谓看最古老的亲属制》(发表于《民族研究》1982年第5期),此文写作始于1981年,它原是戴庆厦教授讲授的《语言学概论》课程的作业。我上大学本科没有学民族学课程,在研究前没有一点民族学和人类学理论知识,只有一些民族文化的感性知识。当时《民族研究》发表过几篇严汝娴与陈启新、夏之乾等人关于亲属称谓制度是单系起源还是双系起源问题的争鸣性文章,于是对亲属称谓发生兴趣。根据他们论文中提供的线索,借来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和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等书,认真阅读。其中对摩尔根论述的亲属制颇感兴趣。摩尔根认为,最古老的亲属制度是按辈分划分的五等亲属制,即祖父母辈到孙儿女辈,他以马来亚式亲属制度为例说明其观点。我通过系统的调查,发现哈萨克族的基本亲属称谓只有父母、兄弟姐妹和儿女三个等级。在我们客家人中,也存在不少称父母为哥哥、姐姐的现象。从古代汉族的亲属称谓资料来看,也与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一样,同样只有三等基本称谓。为了以更多的事例来说明白己的观点,又访问了不少在民族学院工作和学习的柯尔克孜族,调查了柯尔克孜族的亲属称谓。发现他们的亲属称谓与哈萨克族基本相同。此外,从考古资料来看,原始时代的人们寿命不长,大多死于四五十岁以下,群内亲属不可能分为五个等级。生理特征的显着区别和社会分工使远古时代的人们自然划分为三种人:老年人、成年人和小孩。因此,当群内人们无法区分辈分时,这自然形成的三个等级就会反映到语言中,人们用一种称谓称呼老年人,用一种称谓称呼成年人,用一种称谓称呼幼年人,因而就形成了按老、中、幼划分的三等亲属制,并以哈萨克、柯尔克孜和古代汉族的亲属称谓详加论证。此文首次提出最古老的亲属制度是按老、中、幼划分的亲属制,既有理论分析,又有三个民族的扎实的资料作为证据,得到有关专家的好评。文章发表前,曾送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元老杨堃教授和黄淑娉、夏之乾、严汝娴等专家审阅过,得到他们的支持。后来杨堃、黄淑娉等人也先后发表文章,以其他民族的资料论述这一问题,支持了这一观点。林耀华教授主编的《民族学通论》在论述亲属制时引用了这一观点。杨堃在其所着《原始社会发展史》一书也说明最古老的亲属制按老、壮、幼划分。

我的第三个研究领域是新疆民族历史和文化。也是一边研究,一边学习。通过这项研究,对新疆的民族历史和文化都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后来,又参加百卷本的《中华文化通志》编写,负责撰写新疆的维吾尔等九个民族的文化志。

我的第四个研究领域是原始宗教和史前文化。1984年,我考上研究生院的研究生,转向民族学、人类学的学习和研究工作。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都是图腾研究,到现在为止,在这方面的着作占多数。

我的第五个研究领域是边疆民族问题和少数民族现状和发展问题研究。90年代以来,随着前苏联和东欧民族主义浪潮的兴起,中国社科院又要求我们研究民族问题,为中央献计献策。我在新疆工作生活五年,对新疆比较熟悉。因此,参加过几项课题研究,提了不少意见。这样,增加了民族政治方面的知识。

总的来说,我的知识是在研究中不断增长、不断积累的,然后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并提出不同的观点。

当然先专后博的缺陷是早期的着作可能会存在不足,或水平不够高。比如说。我研究亲属称谓制度时,没有看到列维-斯特劳斯的关于亲属制度的研究,如果当时了解他的着作,论文可能会更好些。另外,当时我国学术界还是摩尔根、恩格斯的理论占统治地位,在论述家庭问题上还是以他们的理论进行分析。

无论先专后博还是先博后专,做学问都应扎扎实实地做,学问是做出来的,不是想出来的。

徐:在学术研究中,处理好博与专的关系很重要。先专后博,在研究中不断地扩大知识面,是你学术研究的经验之一。不过,在学术研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什么?

何:要做好学问,写好文章,首先必须明确学术研究的目的是什么。有的说“为实用而学问”。或者说“学术服务于人类”;有的说“为学问而学问”,或者说“为学术而学术”。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历史上知识分子十分注重实用,主要是为治国、治民服务,不重视探索自然和社会的奥秘,所以没有提出什么影响世界的理论;而西方则重视探索自然和社会发展的规律,所以西方的理论层出不穷。关于这些,由于时间关系,不想在此作详细说明。我认为,这些提法都不大科学,应该说“为创新而学问”或者说“为创新而进行学术研究”。创新是学术研究的第一目的,服务于人类或社会是第二目的。只有在创新的基础上才有可能为人类和社会服务。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是如此。

创新既是学术研究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学术研究的主要目的和评判学术成果的标准,无论是史学、文学、哲学,抑或是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无论是基础理论研究抑或是应用研究,概莫能外。一项研究成果,如果没有什么新意,那就不能说是真正的学术研究成果。

创新应包括哪些方面?中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评估指标的第一个项目就是创新程度,并说明创新包含三方面的内容: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新描述。从社会科学各学科的特征来看,笔者认为,创新应包括多方面:创立新理论、提出新观点、开辟新领域(填补空白)、建构新方法、建立新概念、作出新分析、寻求新材料等。一项研究成果。必须至少有其中一项,较理想的研究成果往往有其中多项。史学、考古学、语言学等人文学科主要是研究个别现象,以考证史实、寻求理解为宗旨,因而较注重新观点、新材料、新分析、新描述等;而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社会科学主要研究普遍现象的科学,是以构建理论、寻求通则为宗旨,因而较注重新理论、新概念、新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