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了那个比利时女人诺冬的《午后四点》,看得我一路都在笑。不晓得为什么,这本书引发的居然是我对“暴力”这个词的一些蔓延思索。比如,贝尔纳丹现象,算不算是一种暴力呢?贝尔纳丹是本书的主人翁,一个退休的医生,每天下午四点,准时敲开埃米尔的家门,惜字如金,或者一言不发地干坐两个小时,然后,在六点钟准时离去。天天如此。而埃米尔呢,他存了半辈子的钱,才在乡下买房安居,只想和老婆平静厮守,岁月无惊,过时空之外的田园生活。可是,就有贝尔纳丹这种思路野蛮的人,顽强入侵你的生活,不离左右。无论你怎么好言相告,恶语相向,明示暗示,反正他就是铁了心阴魂不散!怎么办呢,你是文明人,你不好意思说“滚出去”,你不能像街市婆一样拿扫帚把他赶走,你早被各种修养规范得横平竖直,广播体操是绝对打不过铁头功的。
贝尔纳丹自己身患不治之症。就是:他仇视生活,不对,仇视还算是一种负数的施力,他根本是个铜墙铁壁不透光的肉身地狱。他住在风景清幽的乡间,夜里能听见松涛的起伏,触鼻就是晚香玉的袭人香气,可是没有用,他什么都不爱。无论是四月的铃兰,还是春天的樱桃酒。他不爱吃饭,任何食物都让他蹙眉,他不爱睡觉,床铺乱得像狗窝,每晚他都睁着眼睛到天明,……他是感觉盲。他是语言极之俭省的人,身体语言和口头语言,他不爱说话,他不爱回答,他不爱抚摩别人,他不爱被别人抚摩,他不爱思考,他不爱做爱,一切引发快乐的运动,他都回避。
我常常想,没有爱的人,也可以有另外一些替代行为,比如赌马、打牌、学习古希腊语,收集女内裤……怎么着都行,反正囫囵着把自己的一生打发掉就好了。但是,贝尔纳丹先生连这些爱好都没有,他的生活是一团肮脏混乱的虚无。他唯一类于生活乐趣的东西,就是把自己的厌世,像煤气一样,拿去污染别人,毒化别人的好情绪。比如,让邻居一到下午四点,就起坐不宁,因为知道自己平静的生活又要被打破了,或是,把妻子爱吃的巧克力倒掉,剥夺她唯一的快乐。他整天苦脸阴沉,让别人觉得在他的没顶痛苦之下,幸福都是一种罪过。埃米尔想了很多方法挽救他,直到最后,埃米尔才突然领悟,生命对贝尔丹纳,何尝不是一种负重。此时,以暴才能抗暴,也许这对大家都是解脱……埃米尔把贝尔纳丹用枕头给闷死了。
很NB的是什么呢?这本书,整个是用逻辑推进的,贝尔丹纳本人几乎是没有发声的,完全是埃米尔在那里想当然地推理。第一人称叙事的优势就在这里:读者会本能地同情“原告”。埃米尔要保护自己的私人空间和好情绪,为了这个,他可以去杀人,这种自我本位、近乎洁癖地求静,是不是也很暴力呵。如果换在贝尔纳丹的角度,他也没有杀人放火抢银行,不过是对别人做了一点连情绪排污都算不上的小小骚扰而已,居然招致死祸。也许我太较真了,以死亡收场,一向是荒诞派小说惯用的路数,所谓的“惊愕叙事”。就像武侠里加强戏剧效果的打打杀杀一样,不好当真的。不过,西方人是很重视自我,要是换成个中国人来写,可能是个物化文明腐蚀了邻里温情的读者文摘式故事呢。
人的裂变面目,是这本书让我着迷的地方,凌晨四点的时候,贝尔纳丹可以被自己的臆想折磨得发狂,跑去投书给邻居,让他做做善事自杀算了,到了清晨,那个理性宽柔的自我幡然苏醒,又拿了火钳子去把门缝里的信夹回来。“本我”想尖叫着把贝尔纳丹扔出去,“超我”却伸出手来,拦住“本我”的爪子,温情脉脉地请贝尔纳丹坐下喝茶。
诺冬的书,真像芭蕾,情节立足点很小,但是可以很大地承重。所以很理解她的刻薄,其实是种懒人做派,一件事,如果有N种表达方式,刻薄的那种一般是最节约表达成本,最利落的,比如她形容贝的丑老婆,“他的手边,牵着一团会动的肉”,简直是个“巨大的囊肿”,那种无智性的、依附丈夫、很动物化的女人形象,一下子跃然纸上。如果你要温情婉转地表达,起码字数得加一倍。
杜拉斯之水
气温已经攀升到38度以上,太阳直射下的人群,皮肤由象牙色变成麦色,又变成碳色,困倦,半昧不醒,意识模糊,见面说的都是最简单的陈述句——等到第一阵秋雨下来以后再抒情吧,天气已经趋于白热化,空气里干燥得跟火药似地一触即发,夜里被楼下一辆车的轮胎自爆的声音惊醒就再也没睡着,想着周围的人都在像三峡水那么又深又黑的睡意里载浮载沉着,自己的睡意呢——却是浅得只能湿湿脚且脆薄如纸,就嫉妒得要发狂,隔着玻璃看对面山角上挂着的月亮真是清明如玉呵,像东山魁夷的《明宵》里那个痴肥的白月亮:铮铮的亮,铿锵的兵气,野狗在狂吠……
我想该把杜拉斯的《直布罗陀水手》找出来看了,写极限天气中人的疲塌与绝望,经典啊!(我总是忍不住把杜拉斯写成杜拉,也许是潜意识里老是觉得她精神不健全,把她和弗洛伊德的那个著名的女病人少女杜拉弄混了),关于杜拉斯我想说,她的作品,能读明白的那几篇,我倒是喜欢的,就是在实验期以前,写实期以后的那几部过渡作品,她的实验作品我是不看的,我看书的原则是高于自娱,低于自虐。我看的是:《直布罗陀水手》,又比如《平静生活》,她的好处在于她有痛感,可是她的处境多少有些两难:喜欢她的人往往不知道她的好处,能近身于她的人都怕她的巫气缠身,时下很多人在作品里都加了杜拉斯式的元素,什么多难的童年了,欲仙欲死的性爱了,这还是隐蔽的,至于朱文颖的《迷花园》简直就好似中国版的《街心花园》,又比如早一点的,赵玫,她就比较夸张了,整段地引用,她的文章里,不幸倒是蛮多的——可是没有痛感,把欧式的如血如荼的激情放到中国来,水土迥异,已经橘变为枳了。我们中式的爱情,是《诗经》式的,静美如玉,从容淡定,兼有叙事与抒情美(虽然最后也是要落实到男女关系上来的),我们的婚姻,是《圣经》式的:隐忍,克己,惰性,无为。这些先不详谈了,我眼下想说的是作品中的意象对我的蛊惑。
我这个人读书,有个要不得的坏毛病,就是往往只关注末节而忽视主流,我对书中的意象,往往比对内容敏感,最后演变成这样一种格局:读任何一本年代久远的书,都是读一种时代气氛,或是一种陌生地域的拟想,比如说到哈代和勃朗特,我就会想到苏格兰的高原,漫长的冰封期,春天到来时,漫山遍野的紫色石楠花,冻实的红土,荒原上散落的石头垒起的古冢,篝火节时燃烧的荆棘,迟缓静谧的,如同荒原一般寡言的村民……至于对情节,倒是真的有点模糊,我还能记得埃米莉 ·勃朗特穿的一条铁灰色的低胸蓬蓬裙(有羊角袖子的那种,即使在她的时代也早就过时了,埃米莉却满不在乎地穿着它穿过校园,不理会那些有钱同学的窃笑,想起读中学时在继母统治下的张爱玲),很容易想象她穿着它戴了斗篷,素着一张脸,在荒原上逆风而行,走过丛生的紫色石楠的样子,可我却想不起主角的名字了。
我耻于言及这样一件事就是:我对杜拉斯的亲近,有一个隐蔽的原因就是:她高频使用和水有关的意象,埃米莉.L是个船长的夫人,《直布罗陀水手》里的那个女人,整年开着她的船去寻找她的水手情人,《琴声如诉》的背景里,有海潮映衬下的微涨的市声,我甚至不能想象:这个故事不是发生在海边的,我也不知道,在杜拉斯之前,有没有人从母亲的角度写过这样一种爱情,非圣母式的一个母亲对儿子的刻骨的爱,混合着肉欲成分,一种高强度的爱,你必须咬紧牙关,才能克制住不让自己喊出声来的爱,这种爱在她写来,就像大海包裹岛屿那样与生俱来,理直气壮,或是像雨水无声地落入海中,静默的皈依。
虽然有大量的证据显示,杜拉斯的作品,多数是建立在一个女人说谎的天性和臆想症的病态发作之上的,但还是少有人能像她在《80年夏》和《平静的生活》里那样写海,我记得我把《平静的生活》里所有写海的段落都用荧光笔标注出来,这些发光的字句在渐暗下去的天色里灼灼逼人,荧荧不熄,我一直在想她为什么一直执着于海的意象,很多人都会习惯性地反复使用雷同的意象,比如大江健三郎就特别喜欢写树,尤其是热带的树比如由加利树,他太太就叫大江由加利,也不知孰为因孰为果,他书里的孩子都喜欢躲进树洞,树还是古老传说中灵魂的栖息地,又比契诃夫,他喜欢用的意象是死,他书里的人死亡率出奇的高,而且这个死亡并不是用来推动情节的,完全是无为的死。
《平静的生活》里,女主角在历经丧弟,失恋的创痛之后来到海边度假,所谓大海在这里只是代言一种极深的没顶的倦意,亲人在耳畔濒临死亡的挣扎,自己却还是木着脸在昏暗的灯光下埋头吃饭,弟弟的情人爱上了自己的情人,也只能“想象着大海,想象它是如何浩淼,极其渴望看见和我的疲倦一样恒久无尽的东西”,“我”终于去了一直因为“缺少诚意”而没能去的海滨,在日落时分的海边看着沙滩上的人群,觉得很欢喜,“我”害怕独自翻越那道分割着日与夜的“悲伤峡谷”,“我”觉得已经离开了过往的自我,却还在那个自我的身边浮游,袖手看海的时候,我知道我暂避的厌倦很快会卷土重来的,我要为它寻找一个巢穴……
杜拉斯交替地写着海和女主角的内心生活,我看见她的心火,忽而是金色的烈焰,忽而是微暗的火,忽而只剩下余烬,我是见过大海的,在大海上方,白色的泡沫像鲜花一样盛开,人的思想也会被打湿,大海有一种无欲的黑暗。茨维塔耶娃则直言她不喜欢大海:“大海是汹涌的,充盈自我的,英雄色彩的……我怜悯陆地,它感到冷……”她把帕斯捷尔纳克比作大海。后来她又说“大海即爱情,我不爱爱情;我爱友谊,像大山一样的友情。 ”——我猜她还是爱的,只不过是以放弃,以分离去爱罢了。
在《直布罗陀水手》里她写的是一个被蚀骨的颓废所击垮的男人,他有颇为细腻的内心生活,所以先验地消解了所有健康的人生观的基础,他觉得所谓生活简直不值得去生活,他痛恨他健康乐观的女朋友,其实她不过是个正常的女人,一个原人,有强大的欲力,求爱若渴,而他却是有点爱无能,而且已经给她逼得灯枯油尽,他们去炎夏中的意大利度假,热已经到了极限,城市都在静静地燃烧,太阳直射之下,街道上的灰尘都是金色的,杜拉斯用了好几页的篇幅去写这个极限的热度,我一直在想:“这个女人啊,一点媚骨都没有,而且也太霸道了,她完全不去契合和照顾读者的情绪和阅读节奏,她觉得这是值得写几千字的热,她就气定神闲、丝丝入扣地去写。”
女友尽职地在度假,她参观博物馆,画廊,古迹,“我”却是整日地坐在咖啡馆里喝酒,我只是不停地在想念着一条传说中的河,在热得辗转难眠的夜里渴念着……“每一夜,我的眼前都出现一条河,它很大,结了冰,我温柔地把它叫做马格拉河,我潜在河里,天上有云,在闪着暗绿色鳞光的世界里,在鱼儿和水草之间,然后我们浮出水,然后我们又潜下去,我们不说话……”
我在炎夏的夜里无望地失眠着,我甚至觉得我得了周期性的躁郁症,但我已经不想再去找一张地图出来划个圆圈就出发,用地理的跨度来克服心里的失重了,我晓得我走到哪里也都是醒醒睡睡,睡睡醒醒,大约是我随身携带着一种叫做厌弃的罐装毒气,走到哪里它都会释放出来毒化那里的空气,就像《你那边几点》里的陈湘琪,去国千里,不为游学、观光,也不是谋生或谋爱,什么也不为,只是兀自颓废着,我想我能做的,就是去辗转地想念一条河,“它很大,结了冰,我温柔地把它叫做马格拉河,我潜在河里,天上有云,在闪着暗绿色鳞光的世界里,在鱼儿和水草之间,然后我们浮出水,然后我们又潜下去,我们不说话……”
爱你,是一场奢侈的消费行为
厦门是个趣味非常年轻的城市,随处可见港台风的、轻倩可喜、明快别致的小饰品,都是日常家居衣饰之外的装饰物、调味物:做成两只拥抱海豚状的胡椒瓶、刺绣繁复的垃圾桶套子、嵌着好多彩色石子的水杯,一切实用目的的颠覆,“美即无用”,这句话是谁说的?王尔德?莫尔?反正我知道今年流行的衣饰风格是当年的王尔德之遗风:无用之集大成者,马裤加小马甲,只差手持一朵金葵花,我在厦门就能看到满街跑的王尔德了。当年,老王就是用这幅妖媚的造型,迷倒了整个美洲。
这种清新明丽的趣味,调和了厦门另外一端的底色:工夫茶的涩和滞,它们的重合点是:对生活的把玩,从浊世中退后一步,有了时间和心态的余裕,才生了把玩的心境,我呢,既没有年轻到可以花半个小时去对镜试一副耳环,也没有老到可以在骑楼下摆一套功夫茶具,蹲踞在来来往往的美腿间喝茶。我絮叨了半天,只是想说明:在陌生的环境里,人有机会迎头撞上自己。
之前我没有发现,自己原来并不恋物,我在满坑满谷的小饰品店里,只觉得涨目,直到发现了冷冷清清的台湾书店,那冷清顿时把我的燥热给救了,纯属无心插柳,买到了这本《红颜已老》,苏伟贞的,台币220元,折合人民币44块,繁体,竖版,人物对白,一句句挂在那里像一条条冰棱,每道冰棱我都很熟悉,我买它纯粹是为了怀旧。
晚上就窝在旅馆看书,说起来真丢脸,我像一只笨蜗牛,把同样的生活背到了离家千里之外的地方,饮水机就让它开着,咕嘟咕嘟,隔壁的宁波客人在搓麻将,哗啦哗啦,楼下有孩子零星地放烟火,劈啪劈啪,这些人间的碎声,都救不了这本书,它实在是……太干净了,太不染尘了。想来这就是我小时候喜欢它的地方吧,那时心火燥热,彻骨的清冷只觉得是清凉。
三角恋爱的难写处是:作者要有一种容纳异己的平视心态,一碗水要端平,这点女作家尤其难做到,主观的视角渗透太多,我那么喜欢皮皮的中短篇,可是她在《比如女人》里,明显就是有立场的,维护妻子,打压第三者,这下视点就给压住了,意境就很难打开,苏伟贞的小说也是一样的,只不过她保护的,是第三者。
书里的第三者是章惜,这个女人是淡墨出镜的,五官冷香,手脚长长,话少,冷凝,寡欢,无妆,不近人,粗麻布裙子上泼染两朵荷叶,苏伟贞和亦舒一样,都是偏爱性冷的白玫瑰,而喜欢把泼辣入世、欲力炽热的红玫瑰写成对立面,比如本书中的妻子守恬,但是亦舒笔下的白玫瑰,尚是有泥土味的,活泼泼的世俗空间里,活水养出来的活鱼,而苏笔下的几乎都是无土栽培的白玫瑰,可是无法回避的是:苏伟贞的价值也正在于此,与其说她创造了一类精神化爱情的路数,莫若说她创造了一类精神化女人,它的文字,它的情节,它的对话,都被苏伟贞收拾得干净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