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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林肯外传(5)

林肯在他力所能及的时候,偶尔付给白特勒一点钱,但是两人从来没讲明收多少钱,一切都纯粹是朋友之间的义气,帮朋友而已。

林肯真的应该为这些朋友而感谢上帝,因为如果不是由于白特勒和施毕特的帮助,他在法律方面绝对不会有所成就的。

他和另一位名叫史铎特的律师一起营业。史铎特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政治活动上,而将事务所的例行业务都由林肯处理。其实,也没有多少例行业务要处理,这也算不得什么事务所。办公用品只是“一张又脏又小的床、一张牛皮被、一把椅子、一张长凳以及一个书架放着几本法律书”。

该事务所的记录指出,头6个月该事务所只收到5笔钱;一次是2美元50美分,两次各为5美元,一次是10美元,而有一次竟押下一件外套当做一部分的报酬。

林肯大为失望,有一天他走到伊登的木工店里,表示他有意放弃法律再去当一个木匠。正像几年前,在纽奥良研读法律时,他也曾经打算扔下书本,改行当铁匠。在春田镇的第一个年头,算是林肯很沉寂的一年。他所交往的人,只是夜晚偶尔聚在施毕特商店讨论政治问题作为消遣。礼拜天林肯没有上教堂去,因为他说,在春田镇这样高贵的教堂里,他将不知所措了。

在第一年,仅有一个女人和他讲过话,而他曾写信告诉一个朋友:“如果她能避免,她也绝不会讲话的。”

但1839年有一个女人来到城里,不但和他讲话,而且追求他并决意与他结婚,她的名字便是玛丽·陶德。

有人曾经问过林肯,为何陶德(Todd)这个姓要这样拼写,他幽默地说,上帝(God)只需一个“d”就知足了,但是陶德家却需要两个啊。

陶德家很夸耀他们可以追溯到第六世纪的家谱,玛丽的祖父辈和曾祖父辈都当过将军或州长,并且有一个曾任海军部长。她自己在肯塔基勒星顿一所贵族化的法国学校受过教育,这所学校是两个法国贵族,在大革命期间于巴黎逃亡来此开办的,由梦黛夫人和她的丈夫所主持。因此玛丽能说一口流利巴黎口音的法语,她会跳交际舞及当年那些贵族在凡尔赛宫常跳的“撒克逊圆舞”。

玛丽举止高傲,目中无人,自以为高贵非凡,并坚信她有一天必定要做总统夫人。她不但有此自信,而且公开夸口。在当时这自然很可笑,人家都嘲笑她并且说长道短,可是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动摇她的自信,也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制止她的自夸。

她自己的姐姐谈到玛丽,说她:“爱好虚荣、浮华、出风头和弄权。”而且是“我所见过最有野心的女人”。

不幸的是,玛丽的脾气常常控制不住。1839年有一天,她和继母争吵,“砰!”的一声,把门一摔便怒气冲冲地离家出走了,她来到春田镇,住在一位已嫁的姐姐家里。

假如她决计要嫁给一位总统,她可真是选对了地方,因为全世界中没有比伊州春田镇更使她的前途有希望。那时,它是个肮脏卑微的边境村庄,靠近没有树林的大草原,没有铺砌的马路,没有街灯,没有人行道,没有排水沟。牛群在街上徘徊,猪群在泥坑里乱窜,到处有粪土堆积,发出臭味。虽然全镇人口只有1500人;然而这里却住了两个青年,注定在1860年成为总统候选人——史蒂文生·A·道格拉斯,为民主党北派的候选人,以及亚伯拉罕·林肯,为共和党候选人。

他们两个都认识玛丽,同时追求她,两人都曾和她亲密过,据她自己说,他们两个都向她求过婚。

据她姐姐说,每逢人家问起打算跟哪一个结婚时,玛丽总是回答:“看谁最有希望做总统,我便嫁给谁。”

这等于在说道格拉斯,因为当时道格拉斯的政治前途,将百倍胜于林肯。虽然道格拉斯只有26岁,就已被人称为“小巨人”。他做国务卿时,林肯只不过是个初开业的律师,住在施毕特家的楼顶,几乎无法支付伙食费。

亚伯拉罕·林肯还未被自己本州以外的人知晓前,道格拉斯已成为美国极有势力的政治人物了。事实上,在林肯当选总统的前两年,一般的美国人对他知道的,只是他曾经与那出众又有势力的史蒂文生·A·道格拉斯争辩过。

玛丽的亲戚们全都以为她喜欢道格拉斯甚于林肯,而她大概也是如此。道格拉斯比较懂得讨好女人,他有吸引人的长处,礼貌较为周全,又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所以更有希望。

此外,他的声音洪亮悦耳,有一头黑色的卷发,他跳起华尔兹舞来极为优雅,而且他对玛丽会说一些可爱的恭维话。

他是她理想中的男人,她对着镜梳妆时,总要独自嗫嚅:“玛丽·陶德·道格拉斯。”这名字听来极美,有时入梦,会梦见她自己在白宫里和他跳着华尔兹舞……

正在道格拉斯追求她的阶段,有一天在春田镇广场,他同一个报馆编辑打起架来——他正是玛丽最亲爱的朋友的丈夫。

她大概训斥了他一顿。

又有一次,他在酒宴上喝醉了,爬上桌子,大跳华尔兹舞,高声喊叫、歌唱,并将酒杯、烤火鸡、威士忌酒瓶和碗盘向地上乱丢。想必玛丽又数落了他一顿。

而且,若是他请另一个女子去跳舞,那么,她就闹出使大家难堪的场面。

终于这追求就不了了之。柏卫基参议员说过:

“虽然以后一般人传说道格拉斯向玛丽求婚而被拒绝,因为他道德不好,那种说法显然是女方的自卫之词而已;因为道格拉斯当时已饱经世故,又精明又机警,根本不曾向玛丽小姐求过婚。”

无限失望后,她就想激起道格拉斯的嫉妒心,于是将她的一番热情转到他政坛上的劲敌亚伯拉罕·林肯身上。但那样并不能挽回道格拉斯,于是她只得打定主意,一心要抓住林肯。

爱德华夫人,即玛丽的姐姐,后来将当时的情形描述如下:

“我屡次走进他们住的房间,玛丽总是滔滔不绝,林肯先生只坐在旁边静听着,他难得说上一句,只是凝望她,似乎被某种高尚而不可见的力量吸引过去一样。他为她的机智所迷,又对她的敏捷惊奇;然而他却无法和玛丽这一类的高贵妇女尽情谈天。”

那年的7月,数个月来已在酝酿中的自由党大会,终于在春田镇召集,各地都派代表来。许多人来自几百里外的地方,挥舞着旗帜并有乐队吹奏着。芝加哥的代表团还将一只小船改装成一只双帆船,从遥远的海边拖了过来。船上奏着音乐,有美女跳舞,且沿途往空中鸣炮。

民主党曾经批评自由党候选人威廉·亨利·哈利斯,像一个住在木屋,饮用着烈性苹果酒的老妇女。因此自由党员将一间木屋装上了轮子,用30头牛拖过春田镇的马路,有一棵山胡桃树在屋旁摇摆着,树上有几只树狸嬉戏着,并在门旁摆着一大桶烈性的苹果酒,随时可饮用。

夜晚,在熊熊的火光下,林肯做了一次政治演说。

有一次聚会时,他的党派,即自由党,指责他太贵族化,穿着华贵衣裳,却妄想获取一般平民的选票。林肯答道:

“我初来伊利诺伊州时,仅是一个赤贫、陌生、举目无亲,未受教育的孩子,而后以每月8块钱的工钱在船上工作。我只有一条裤子,是鹿皮做的。当鹿皮潮湿而被阳光晒干时就会缩小;几次缩水后,裤脚便缩得比鞋面高了好几寸。同时我不断地长高了,裤子又短又小,就在我的腿上留下一条蓝印,至今犹在。如果你们认为这是贵族化的衣服,我必须表示服罪。”

群众吹口哨,高声欢呼,表示拥戴。

当林肯和玛丽到达爱德华家里时,玛丽告诉他,她多么以他为荣,他是个伟大的演说家,有一天必将做总统。

他低头看着她,月光下她依偎在他身旁,她的神情代替了言语。于是他弯下身子,双手拥抱着她,轻轻地吻了她……结婚的日期定在1841年1月1日。虽然是仅仅6个月以后的事,但其间却惹起好多风波。

他为何选择逃婚

林肯在哪里呢?他遭到暗算吗?发生了什么事吗?他跑掉了?自杀了?没有人知道。半夜里,人们提着灯笼,四处去找他。

玛丽和林肯订婚后不久,她就想要改变他。她不喜欢他的穿着,常拿他和她的父亲比较。多年来,每天早晨她总是望着父亲罗勃·陶德在勒屋顿街上行走,手执金头手杖,穿着蓝呢上衣,白麻布裤子套在靴里。而林肯呢?他在大热天时从来不穿上衣;更糟的是,有时他连硬领也不戴。平常他仅用背带吊着裤子,纽扣掉了,便削根木钉跟衣服别起来。

如此粗俗的做法使玛丽很生气,她经常地向他唠叨。然而,不幸的,她说话的口气,既不温柔,也不委婉。

虽然从前在梦黛夫人的学校里,她学会了各种舞步舞姿,但对应酬却一无所知。而她一向苛责的态度,迅速地熄灭了男人的爱慕;她使林肯坐立不安,他不得不设法回避她。他不再像从前那样一个星期来看她两三次了,有时一连10天也不露面;于是她就写信抱怨,谴责他太冷淡她了。

当时麦蒂达·爱德华来到春田镇。麦蒂达是一位雍容华贵的金发女郎,是玛丽姐夫的堂妹,她也住在爱德华家里。当林肯来看玛丽的时候,麦蒂达总是矫揉造作一番。她不会说流利的法语或跳撒克逊圆舞,但她晓得如何应付男人,因此林肯也很喜欢她。有时当她走进屋里来,林肯注视着她时,便对玛丽的谈话心不在焉,这就使玛丽更加愤怒了。有一次他带玛丽参加舞会;因他不会跳舞,所以就让她和别的男人跳舞,而他却坐在角落里和麦蒂达谈天。玛丽指责他爱上麦蒂达,他也不否认;于是她便大哭起来了,要他——从此不许再看麦蒂达一眼。当初热烈的恋爱,如今居然变为争执和妒忌。

林肯终于明白他和玛丽在各方面都有冲突:不论在教养、背景、脾气、嗜好、或人生观都是如此。他们经常地相互激怒,林肯预感他们的婚约必须解除,因为他们的结合将会凶多吉少。玛丽的姐姐和姐夫也同意这看法。他们劝玛丽放弃和林肯结婚的念头,并再三警告她,他们个性如此不相投,结婚是绝不会幸福的。

然而,玛丽不肯听劝告。

林肯花了好几个星期,想鼓起勇气告诉她这个不幸的事实。有一天晚上,他走到施毕特店里,倚在壁炉边,从口袋里取出一封信,叫施毕特看,施毕特回忆此事说:

“那信是写给玛丽的,里面明确地表白了他的心情。告诉她,他很慎重并且心平气和地一再思量这件事,觉得他爱她不够深切,因此不能与她结婚。这封信他要求我送去,我刚推辞,他便说要另外请一个人送去。我提醒他,一旦他把这封信送到陶德小姐手里,她便占了上风。我说,私下的谈话会被遗忘的,不致被人注意,然而一旦写在纸上,就成为实际的证据,别人可凭它来攻击你,于是我把那封不幸的信扔进了火里。”

现在我们永远无法得知林肯对她说了什么,但是柏卫基参议员说过:“由他写给欧文小姐的最后一封信,我们便能想象他写给玛丽信中的大致内容。”

关于林肯和欧文小姐之间的事,也要顺便说一说。她是林肯在纽奥良时认识的阿贝尔太太的妹妹。1836年的秋天,阿贝尔夫人回到肯塔基州的娘家,说如果林肯愿意同她妹妹结婚,她就将她妹妹一起带回伊利诺伊州。

林肯早在3年前见过这个欧文小姐,他便答应了,于是欧文小姐真的来了。她有一张美丽的面孔,文雅,受过教育,也很有钱,但是林肯无意与她结婚。他认为:“她过分迁就了。”而且她比他大1岁,又矮又胖——照林肯所说:“很可能与法斯特(莎翁笔下的喜剧角色)相配。”

“我丝毫不喜欢她,”林肯说:“可是我没法子摆脱她。”

阿贝尔夫人“非常焦急”,要林肯履行诺言。

但他并不着急。他承认他“一直懊悔这次的鲁莽”,致使他如此轻易承诺,而他着实畏惧和她结婚,“就如爱尔兰人惧怕绞索一样”。

于是他写信给欧文小姐,老实又婉转地叙述他的看法,并且要求解除婚约。

以下是他写的一封信,1837年5月7日在春田镇写的。

由此我们可猜想他给玛丽·陶德的信,必然相仿。

欧文小姐:

我曾经试着写过两封信给你,因为词不达意,所以我把它们撕毁了。第一封信我认为太严肃了,而第二封信口气又太严重了。这一封信不论好坏,我都将寄给你。

在春田镇过日子,实在是乏味不堪——至少我是如此。我在此地依旧感到孤寂,正如我无论到何处去都一样。自从我到了此地,仅有一位女人和我交谈过,而如果她能够避免,就不会来找我说话了。我从不曾去过礼拜堂,恐怕以后也不会进去,因为在里面我不知所措。我时常想,假如你到春田镇来居住,恐怕不会感到满意。此地非常讲究风度举止,若不加以注重,必遭唾弃。我无法掩饰我的穷困,所以你将会过着贫穷的日子。你认为你能够忍受吗?不论是哪一个女人,若肯与我共享贫穷,我必定尽全力使她快乐满足。假如我不能做到,我将是很自责的。我知道,如果你知足的话,与你共同生活将比我现在快乐多了。

你当初对我的承诺,或许是说着玩的,也许我误会了。假如是这样,那么,就把它忘掉吧!如果不然,我期盼你作决定前慎重考虑。至于我,我已经决定了,只要你愿意,我必定履行我的诺言。

我认为你最好不要再提这件事。你不曾有过困苦的生活,它比你想象中的还要苦。我知道你对任何事物都能够正确地判断;如果你深思熟虑后,仍然愿意,那么我必会遵照你的决定。你收到此信后,希望能给我回一封长信。你也许认为没有必要这样做,有其他的事情要做,虽然你不见得会有兴趣写信,但在这寂寞的环境中,互相通信做个伴也不错。请告诉令姐,不要再卖掉一切东西而搬家。我一想到那事就感到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