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宋八大家名篇著译-曾巩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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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战国策目录序

【题解】

本文主要是批驳刘向《战国策书录》中“战国之谋士,度时君之所能,不得不然”的观点。作者以为“不得不然”,只是“偷为一切之计”。其计不离“尚诈”、“言战” 。结果是战乱不息,“亡身”,“灭国”,害人害己。作者顺势提出“惟先王之道,因时适变,为法不同,而考之无疵,用之无弊”,充分体现了破中有立的特点。另外,作者在批判游士之说的同时,也指出《战国策》上继春秋,下接楚汉,在历史研究上的价值。

文章对刘向的观点,肯定什么,否定什么,都充分地批驳和阐述,有很强的说服力。

【原文】

刘向所定《战国策》[1]三十三篇,《崇文总目》称第十一篇者阙[2]。臣访[3]之士大夫家,始尽得其书,正[4]其误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后《战国策》三十三篇复完。

叙曰:向叙此书,言周之先,明教化[5],修法度,所以大治[6]。及其后, 谋诈[7]用,而仁义之路塞,所以大乱。其说既美矣。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度[8]时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则可谓惑于流俗,而不笃[9]于自信者也。

夫孔、孟之时,去周之初已数百岁,其旧法已亡、旧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以谓[10]不可改者,岂将强天下之主以后世之所不可为哉?亦将因其所遇之时、所遭之变,而为当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11]而已。二帝三王[12]之治,其变固[13]殊,其法固异,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本末[14]先后,未尝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盖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岂好为异论哉?能勿苟[15]而已矣。可谓不惑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

战国之游士[16]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17],偷[18]为一切之计而已。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19];言战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20]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卒[21]至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22]之徒以亡其身;而诸侯及秦用之者,亦灭其国。其为世为大祸明矣!而俗犹莫之寤[23]也。惟先王之道,因时适变,为法不同,而考之无疵,用之无弊[24]。故古之圣贤,未有以此而易彼也。

或曰:“邪说之害正也,宜放而绝之。则此书之不泯,其可乎?”[25]对曰:“君子之禁邪说也,固将明其说于天下,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然后以禁则齐;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然后以戒则明。岂必灭其籍哉?放而绝之,莫善于是。是以孟子之书,有为神农之言者,有为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26]。至于此书之作,则上继《春秋》,下至楚、汉之起,二百四十五年之间,载其行事,固不可得而废也。”

此书有高诱[27]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崇文总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

【注释】

[1]刘向在成帝时曾领校秘书阁所藏五经、秘籍,集先秦人所记战国事,得三十

三篇,名曰《战国策》,并为之作《书录》。(参阅前《列女传目录序》注[1])[2]《崇文总目》,见《列女传目录序》注[2]。阙:通“缺”。[3]访:询问。[4]正:纠正。

[5]明教化:使教育感化昌明。[6]大治:(天下)太平。[7]谋诈:计谋,欺诈。[8]度(duó):揣度,推测。[9]笃:深,坚定。[10]谓:通“为”。[11]意:主旨。[12]二帝三王:儒家以唐尧、虞舜为二帝,以夏禹、商汤,同文王、周武王三代之王为三王。[13]固:本来。[14]本:根本。末:枝节。[15]勿苟:不苟且。[16]游士:游说之士。[17]设心注意:相当于处心积虑。[18]偷:苟且。[19]讳:隐瞒。[20]胜:尽。[21]卒:最后。[22]苏秦:战国时洛阳(今河南洛阳市)人,著名纵横家,与张仪齐名。商鞅:姓公孙,名鞅,战国时著名法家人物。相秦孝公变法有功,封商君,故史称商鞅。孙膑(bìn):战国时齐国人,兵法家孙武的后代。吴起:战国初卫国人,著名兵法家。

李斯: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人。初为秦客卿,后为迁尉,秦王用他的计谋,统一了天下。[23]寤:通“悟”,醒悟。[24]疵:小毛病,比喻缺点。弊:弊病。[25]邪说:古代儒家把与他们观点不同的杨朱,墨子的学说斥为邪说。此指战国时游士之说。放、绝:弃绝。

泯:灭。[26]“是以孟子”四句:《孟子·滕文公》记载了农家楚人许行的言行。许行主张君民并耕而食,上下不分贵贱。孟子以为治天下不可耕且为,应有分工,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说许行的主张是“相率而为伪”。又记载了墨者夷之求见孟子。孟子对墨家兼爱、薄葬的学说也加以驳斥。非:非难,驳斥。[27]高诱:东汉涿郡(今河北涿县)人,著有《孝经解》,并为《战国策》《吕氏春秋》《淮南子》作过注解。高诱本是《战国策》最古的注本。《战国策》共三十三篇:东周、西周各一篇,秦五篇,齐六篇,楚、赵、魏各四篇,韩、燕各三篇,宋卫合为一篇,中山一篇。(今版《战国策》每篇为一卷。)高注本早已残缺不全。

【译文】

刘向编定的《战国策》共三十三篇,《崇文总目》说它短少十一篇。我到士大夫家去访求,才全部得到它们,校正了其中的错误,那些不能考明的只好存疑,然后《战国策》三十三篇又完整了。

我写叙说:刘向给《战国策》写《书录》,他说,周朝初期,教化昌明,法律制度整治得完善美好,所以天下太平。到了后来,计谋、诈骗盛行,仁义的道路堵塞,所以天下大乱。他的说法是很好的。但他在文章结尾以为这本书,是战国时期的谋士推测当时的君主能够实行什么,才不得不这样说说。这可以认为他是被世俗的看法迷惑,而不坚定地相信自己的人。

孔子、孟子的时代,离开周朝初期已经几百年了,周朝的老办法已经泯灭,旧的习俗已消亡很久了。孔子、孟子才独自阐明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治国的法则,认为是不可以更改的,难道是用后世所不能办的事去强迫那时天下的国君吗?也是因为他们碰上当时的情势,以及遭遇的变故,而提出当时实行的主张,使那些主张不背离先王们的主旨罢了

。二帝三王治理天下,他们之间的改变,本来各不相同,他们的办法,本来就有差别,而他们治理国家天下的用意,根本的、枝节的、先的、后的,没有不同的。孔孟之道,也如像这样罢了。法呢,是用来适应变化的,不一定完全相同;道呢,是用来建立根本的原则,不可以不统一,这是不可改变的道理。所以孔子、孟子坚守这条原则,难道是喜欢提出不同的理论吗?能够不苟且罢了。他们可以说是不被世俗的看法迷惑,是能坚定相信自己的人了。

战国时期的游说之士就不是这样,他们不了解道是可信的,却喜欢他们的言论容易与当时君主的想法相合。他们处心积虑,只在苟且地提出一时权宜的策略罢了。所以他们谈论欺诈的便利,而讳言欺诈的坏处;吹嘘战争的好处,却隐瞒战争带来的灾难。他们相继去干的事,不是没有利,而是不能胜过他的害处;不是没有收获,但是不能胜过损失。最后到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等辈,因此而失去了他们的躯体;而用他们的诸侯和秦国,也因此使自己的国家遭到灭亡。战国谋士们的那套主张,是社会的大祸害就明白了。但世俗之人对它还没有醒悟过来。只有先王之道,根据时代要求,适应社会变化,作法不同,对它进行考察,它没有缺点,用它治理国家,它没有弊端。所以古代的圣贤没有用先王的法则去跟游士之说交换的。

有人说:“邪恶之说对正确的理论是有伤害的,应该弃绝它。那么《战国策》这部书不消灭,可以吗?”我回答说:“有道德有学问的人禁止邪恶的理论,本该向天下人说明它的危害,使当时的人,都知道那邪说不能听从,然后来禁止就会齐心合力;使后代的人,都知道那邪说不能照办,然后告诫,使人明白。难道一定要销毁这部书吗?要弃绝邪说,没有比这个办法好的了。所以孟子的书中,有农家的学说,有墨家的学说,都记载下来并加以批驳。至于《战国策》的写作,往上紧接着《春秋》,往下到楚、汉的兴起,共是二百四十五年,记载了其间的历史,本来就不可能废弃。”

这部书有东汉高诱注释的二十一篇,有人说是三十二篇;《崇文总目》中存在的是八篇,现在存在的是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