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的界定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食品生产的基本条件,人们通常把与生命、资源及环境相关的事物冠之以“绿色”,为了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并能给人们带来旺盛的生命活力,而将其定名为“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的质量特牲
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和营养是绿色食品的质量特性。无污染是指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通过严密监测、控制,防范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重金属和有害细菌等对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污染,以确保绿色食品产品的洁净;安全是指绿色食品不能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优质则是指绿色食品不仅应有合格、美观的外包装,更应该含有高质量的内在品质;营养是要求绿色食品应含有尽量多的人体所必需的各种营养素,也就是要求其营养价值要高。
绿色食品的标志及其含文
为了与普通食品区别开,绿色食品由统一的标志来标识,绿色食品的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它包括4种形式:绿色食品标志图形、中文“绿色食品”、英文“GREEN FOOD”以及中英文与图形组合。
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3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着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整个图形寓意明媚阳光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同时,绿色食品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绿色食品标志图案的识别
绿色食品标志图形、文字和使用标志的产品编号,组成整体的绿色食品标志图案。该图案应严格按规范设计,出现在产品包装(标签)的醒目位置,通常置于最上方,和整个包装(标签)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不得透叠其他色彩图形。产品编号应以该产品获得的标志许可使用证书为准,其后附“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说明,并须与标志图形出现在同一视野。
识别绿色食品标志图案可以通过其“四位一体”的表现形式,即:图形商标、中文文字商标、英文文字商标和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编号来识别,这些图案应同时使用在一个产品包装上。
最前面的“LB”为“绿色标志”的汉语拼音缩写,接下来由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以编号LB-02-0706051298A为例,最前面的两位数字“02”是按食品类别的分类编号,“02”代表小麦粉,接下来的四位数字“0706”是该产品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的年份和月份,“05”代表省份内蒙古,“1298”是该产品被认定时的序号,最后一位“A”则指该绿色食品为“A”级,如果是“AA”级绿色食品则标注为“AA”。
绿色食品商标与一般商标的区别
绿色食品标志商标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1996年11月7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我国第一例质量证明商标。与其他商标一样,绿色食品标志具有商标所有的通性、专用性、限定性和保护地域性,受法律保护。但它又具有3条一般商品商标所不具备的特定含义:
(1)有一套特定的标准——绿色食品标准体系;
(2)有专门的质量保证机构和除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之外的标志管理机构。
(3)标志商标注册人在产品上只有该标志商标的转让权和授予权,无使用权。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出于自愿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者,均可成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期限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不是终身制,它的有效期为3年,3年期满后可申请续报,通过认证审核后,方可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1)对绿色食品生产企业3年认证期满,已经完成认证续报并取得新的认证产品编号的绿色食品产品,经向中心标志管理处书面申请并获得书面同意后,过期包装物允许延期使用期限为6个月。6个月后仍有1日包装库存,为节约资源同时对消费者负责,生产企业必须经标志管理处批准,在旧包装上加贴新的防伪标签方可继续使用。
(2)对绿色食品生产企业3年认证期满,已经放弃认证续报的产品,不允许使用过期包装物。
绿色食品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1)绿色食品必须出自优良生态环境,即产地要经过监测,其土壤、大气和水质等须符合《绿色食品一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的要求。
(2)绿色食品的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即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食品添加剂等)符合绿色食品相关生产资料使用准则规定,生产操作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要求。
(3)绿色食品产品必须经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检验,其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如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和微生物学指标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4)绿色食品产品包装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一包装通用准则》的要求,并按相关规定在包装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的特征
(1)强调产品出自最佳生态环境。绿色食品生产从原料产地的生态环境人手,通过对原料产地及其周围的生态环境因素的严格监测,判定其是否具备生产绿色食品的基础条件。
(2)对产品实行全程质量监控。绿色食品生产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通过产前环节的环境监测和原料检测,产中环节具体生产、加工操作规程的落实,以及产后环节产品质量、卫生指标、包装、保鲜、运输、贮藏及销售控制,确保绿色食品的整体产品质量,并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标准化水平和技术含量。
(3)对产品依法实行标志管理。绿色食品标志是一个质量证明商标,属知识产权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和《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人们对绿色食品认识的误区
误区1:绿色食品就是绿颜色的。绿色食品中的“绿色”是对无污染食品的一种形象化的表述,并非绿颜色,绿色食品涉及粮油类、果蔬类、畜禽蛋奶类、水产类、酒类和其他一些食品。
误区2:绿色食品不含有害物质。绿色食品中的无污染只是相对的,所含物质是否有害也是相对的,因某种物质只有达到一定的量才会有害,只要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规定标准就可能成为绿色食品。
误区3:无污染食品都是绿色食品。无污染只是绿色食品的特征之一,除此之外,其生产条件还要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误区4:偏远、没受人类活动污染的地区生产出来的食品就一定是绿色无污染食品。有时偏远地区的大气、土壤或河流中可能含有天然的有害物质,还需对其产地条件进行检测,才能确定是否为绿色食品。
误区5:野生的、天然的食品,如山野菜、野果一定是绿色无公害食品。殊不知有些野菜、野果等天然食物本身就含有害物质(如亚硝酸盐、生物碱等),或者它们的生长环境可能会含有过量的污染物,所以,是不是绿色食品还要经过专门机构的认证。
纯天然食品和绿色食品的区别
“绿色食品”与“纯天然食品”是两个相距甚远的概念。对“绿色食品”国家制定了严格的生产技术标准、生产操作规程和产品检测标准。因此,不管是自然界天然生长的,还是人工培育或合成的食品,只有其中有害成分的含量不超过绿色食品规定的标准,才可称为“绿色食品”。
而天然物质并非营养丰富的代名词,特别是有相当一部分还有强烈的毒副作用。如我国很多种森林蘑菇、日本的蕨菜毒性部不小;棉籽油中含有的棉酚以及部分红海藻则有致癌作用。另外,不少植物在长期的进化中,为了抵御细菌、病虫害的侵袭,其机体会合成各种有毒的化学物质。可见,“纯天然”的不一定就是最佳的。
严格说来,天然物质都是不“纯”的。即使是野生的植物,在生长过程中也必然“吸”人被现代文明污染了的大气和水,从而失去“纯洁”。因此,日常饮食中没必要刻意追求纯天然。
绿色食品的两个等级
我国绿色食品实行分级管理,即分为A级和AA级两种:
A级绿色食品是指生产产地环境符合中国农业部《绿色食品一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391-2000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AA级绿色食品是指生产产地环境符合中国农业部《绿色食品一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391-2000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身体健康的物质,按有机生产方式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绿色食品产生的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先后实现了农业现代化。这样,一方面大大地丰富了这些国家的食品供应,另一方面,随着农用化学物质源源不断地,大量地向农田中输入,造成有害化学物质通过土壤和水体在生物体内富集,并且通过食物链进入到农作物和畜禽体内,导致食物污染,最终损害人体健康。
1962年,美国的雷切尔·卡逊女士以密歇根州东兰辛市为消灭伤害榆树的甲虫所采取的措施为例,披露了杀虫剂DDT危害其他生物的种种情况。卡逊女士在《寂静的春天》一书中写道:“全世界广泛遭受治虫药物的污染,化学药品已经侵入万物赖以生存的水中,渗入土壤,并且在植物上形成一层有害的薄膜……已经对人体产生严重的危害。除此之外,还有可怕的后遗祸患,可能几年内无法查出,甚至可能对遗传有影响,几个世代都无法察觉。”
自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后,许多国家从农业着手,积极探索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以减缓石油农业给j不境和资源造成的严重压力。在这种国际背景下,我国决定开发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的营养食品,并且将它们定名为“绿色食品”。
基本理念、目标宗旨和发展模式
发展和生产绿色食品采用下述理念、宗旨和模式:
基本理念: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增进消费者健康。
目标宗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发展模式:以技术标准为基础,质量认证为形式,商标管理为手段。
绿色食品标准
绿色食品标准是应用科学技术原理,结合绿色食品生产实践,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所制定的,在绿色食品生产中必须遵守,绿色食品质量认证时必须依据的技术性文件。
绿色食品标准属于由农业部发布的推荐性行业标准,它是绿色食品生产者的生产技术规范,也是绿色食品认证的基础和质量保证的前提。
绿色食品标准休系的构成
绿色食品标准体系主要由6部分构成:
(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即《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391-2000);
(2)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包括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