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可好。世道好像不太平,听说着闹病闹灾,又听说着打仗了,可报纸电视网络里的信息,痛痒总是隔了几层。昨天晚上看的是奥斯卡颁奖晚会的直播,结果已经知道了,还是去看看这个盛大Pany的实况——是实况吗?看着真是,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9·11”阴影未散,巴格达已罩在现实的硝烟里,而妮可扶起她晚礼服滑落的黑肩带,盈盈一笑。
艺术,是直接的逃避还是委婉的抗争?TT,这个问题答案何在。在颐和园里看佛香阁,慈禧挪用海军经费给自己操办的生日礼物,可它以美为理由俯视你,让你的价值观道德感模糊,无从取舍。而奥斯卡是艺术,是商业,是名利场,也许,更是一场游园会。在这里,不要找别的什么,记得找自己的快乐。原因可以是钱,绯闻,或者艺术。
最佳导演颁给了罗曼·波兰斯基,而最佳影片是《芝加哥》。二战中的钢琴声与半个世纪后的歌舞升平混响,生与死的主题,在半个世纪后换成了名与利,生存的欲望有着理直气壮的纯洁面目,并在琴声中升华为精神,而名利的欲望同样是理直气壮的,在现实与幻想中,以歌,以舞,不是陈情,而是宣谕。
这是个好片子,尽视听之娱。它有讽喻,而些微的轻嘲之色,转瞬被淹没在欲望的洪流之中一一它的态度是暖昧的,想要隔着距离去冷眼旁观,又止不住流露出逢迎渴盼。镜影里分裂出无数的人,踏着同一节拍。也许半推半就就是主流,进一步退一步,那是策略,面对时机,或不得已。
于是《芝加哥》中最动人心魄的一支舞,是芮妮·齐薇格的那支镜厅里的独舞。她姿色平常,却立志要成为传奇,她的决心如此强大,舞步有如进军,她幻化为双影,三影,无数重影交叉错陈,是反躬自省么?不,是化身亿万。这支舞是一支煽动的舞,号召一场平常人的革命,但不找理想作为旗帜,而直接接通共同的欲望。贫乏苍白的人生不是要升华为朴素圣洁,而是雄心勃勃地,让它丰饶、糜烂、穷奢极欲。道德说,这是沉陷的沼泽,但沼泽之下的地狱,何尝没有狂欢节。如果只此一生,无神论否定了之上与之下的可能性,那么仅就过程而言,下落有着更自然本原的快感——它符合地球的引力定律。
戴着面具的木偶舞是一段没有说服力的教诲,像是色情小说里例行的“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伏剑斩愚夫”,这两句话也许还成了一包板蓝根,安慰自己有了抗体。而我觉得有趣的,是这个戏设在监狱与舞台间,以一张普通的脸,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表情,让现实与幻想、观众与角色,有了自然的沟通与对照。
因此《芝加哥》中最美的那一场舞,应当是监狱中女囚的各自倾诉。在冰冷的铁栅间,有着柔软生动的肉体,这是囚者之舞。生命与死亡,快感与罪恶,以及血腥里透出来的爱的痕迹,错乱却精工地编辑在一起,由一条红绸作为鼠标,点击着敏感带。在这里,杀戮指向着性,爱指向着死,而一切的温柔与暴烈,都还是由切生生的,身体来概括。也许,是铁栅给了舞者隐秘的动力,被囚的欲望,更加膨胀滚烫——简陋的囚衣之下,她的幻想是华丽的舞裙。这也许不只是形式的唯美对照,而是有意义的形式,直接揭示了真相。囚者与舞者,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切人,是弗洛伊德的本我与超我,它们看似彼此仇恨,而又不可切分,边界模糊。它们使芮妮·齐薇格的表情坚决中带有一点茫然——甚至有时还有一点思考的神色,但这神色转瞬而逝,她不要思考,要舞蹈。
这《芝加哥》,真是特别的现实主义。它只关注俗世的问题。这里面,有背叛,有妒忌,有谎言,全都坦荡荡。它不提出救赎的可能,而给了名利之欲一个美满的结局,一个喜剧。它的美是尹雪艳的美,爱情亲情友情一概缺席,身体是存在,精神是虚无,此岸即有现世的酬报,不论将来的洪水滔天。最后,芮妮·齐薇格与凯瑟琳·泽塔一琼斯共舞,走进了自己的梦想。——而事实上,在这样的叙事里,身体也仅只是载体,载着名利的千帆竞逐。
这个影片是文明的成就,名利在施虐的尽头,居然也成就了艺术——这种美的形成,不可否认,TT,我却还是理不清其中逻辑。
而从这个歌舞片回头,去看另一个歌舞片,也关于囚者与舞者,是拉斯·冯·提尔《黑暗中的舞者》。它一点也不现实主义,是理想主义,道德主义,的悲剧。
虽然《黑暗中的舞者》用DV拍就,却可以从某个角度,说它的意识形态比《芝加哥》来得更“好莱坞”——如果我们把“好莱坞”理解为一种商业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的话。主流总是需要温情的,《芝加哥》太不留情面了,而这黾个温情脉脉的片子,亲情友爱俱全,催人泪下。给我们美,而鼓舞我们以善和爱。
美、善、爱是终极的理想,而肤浅的教诲(对于叙事艺术来说,这种教诲通过故事实现)则将之庸俗化。《黑暗中的舞者》有一个濒临庸俗边缘的危险的故事,而挽救了它的,是比·约克,她的面容与歌声。
她亦是囚者,被囚禁于黑暗之中,而黑暗之中,想像力带来了。现实中没有的光明,表达力将这光明化为歌舞,诚敬颂扬。光明太抽象了。没法用现实的方式来让人信服——还可以有这样的一个世界。而歌舞也是抽象的,与大光明的美有着相似的气质:与现实的疏离。也许正是疏离才能成就美,盲者对光明的歌,是最纯净的歌。而我认为,比·约克有一种极难得的纯净气质。她生得,不是世俗的美,也不是世俗的不美,她与芮妮·齐薇格是两个极端,后者是芝加哥夜总会舞台上的舞女,五色五音五味,感官丰盛到堵塞。而前者是冰岛的歌唱精灵,有一副孩子的天真表情:相信。因着她的相信,所以我们,也才相信了。这种相信不是感官的,是心灵的,她的气质是“脱俗”的。
在《黑暗中的舞者》中,也有两个极美的歌舞场面,一个是著名的用100台DV拍的火车上的歌舞,火车从田野间穿过,蓝天绿树,水光鲜明,她唱着歌,抬头是天,低头是地,这样的美,不是《芝加哥》的人定胜天的带有些悍气强硬的美,而是天人合一的欢悦融洽的美。她笑着看笑着唱。他问她:“你看不见吗?”她还带着笑容,说:“看得见。”而当火车远去,声音消逝了,画面褪色,她坐在轨边,不笑了。
影片到了最后,主题渐渐偏移了,不再是关于爱,而是关于死。死刑前的段落,是她的歌,关于恐惧,以及用以抵抗恐惧的幻想与希望。当绳索套在脖子上了,她哭,喊,世界越来越模糊,但她终于又微笑地唱起歌,低低唱起,越唱越高。“如果愿意,这就是最后的歌”,她在歌声里总是笑的,天堂越来越明亮。比·约克的声音,又薄又实,是一根韧的丝线,直抛到天,又明晦闪烁在人间。
这段戏与基耶斯洛夫斯基的《杀人短片》是很相似的:对绞刑细节的残酷描写,受刑者面对死亡的恐惧软弱。但是《杀人短片》只能写实,死即是死,而《黑暗中的舞者》可以抽象,在歌声中将死引领至永恒。——歌声兼有身体与心灵的气息,它可以从身体出发,走向精神。这又让人想起《薇罗尼卡的双重生命》了,那个唱着《神曲》的薇罗尼卡,听任歌声引领她走向了天堂,情愿委弃了肉身。
《芝加哥》是更重于舞的,而《黑暗中的舞者》更重于歌。前者享受的是中间,名利与身体,后者追究的是两极,生死与爱。而人总是,被囚禁。这些被囚禁的歌者舞者,以歌以舞,想像自由——只有想像的自由,才是彻底的自由。动作与声音的极致的美,是身体的奇迹,与灵魂的通道。
唉,TT,我这样不辞辛苦,以文字来形容歌,形容舞,探究其中的缘由与意义,是不是刻舟求剑了?歌舞之中,身体从现实中抽身而出,任性纵情,想必是件快乐的事。但被囚禁在文字中太久的我,身体如此怯弱,只能以十指的舞蹈,敲出一曲打击乐,在夜半三点,向你投递。且:长歌怀《采薇》。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