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北大文化产业评论(2009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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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文化资本转换力与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关萍萍,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要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必然需要提升我国的文化资本转换力,即准确识别并挖掘现有文化资源中蕴含的文化资本,实现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的转换,进而实现文化效益和市场效益。本文结合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并借鉴国外成功发展经验,从学理上重新解读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提出的“文化资本”概念,分析文化资本转换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三大主体,并通过构建文化资本转换力的指标体系,分析实现文化资本转换的可行途径,从而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关键词:文化产业文化资源文化资本文化资本转换力

当前文化产业的发展受到各方普遍关注,政府支持、社会关注以及各种市场力量的参与为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然而存在的问题也是有目共睹。究其深层原因,在于我们错误的将文化资源等同于文化商品,将普通产品的市场运作规律简单运用在文化产业上,忽视了文化产业的独特性。要解决我国文化产业存在的这一瓶颈问题,急需从学理上重新重视“文化资本”概念,实现文化创造力与市场的良好对接。

一、文化资本与文化资本转换力

作为一个文化资源大国,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文化资源的丰富与否和文化产业的繁荣与否并非直接相关。我国确实有丰富的各类文化资源,然而文化产业的发展并不完全取决于文化资源的拥有量,而在于我们是否能够和如何合理的开发和运用。之所以当前文化市场上存在大量不符合消费者的审美偏好和娱乐需求的文化商品,正是由于我们对文化资源的改造和转换仍然采用了传统的外延型发展模式,即更多地关注了文化资源的数量和原有存在状态,对其进行的仅仅是一些浅层次开发,而忽视了与当代情景和市场偏好的良好结合。误将传统第三产业运营模式用于文化产业的市场运作,而忽视了文化产业“以文化为内容”的精神生产的本质特征,其结果就是整个产业呈现表面繁荣,而内动力严重不足、产业链不完善的状况。

在文化产业和文化资源之间,我们无法回避 “文化资本”的问题。从学理上重新解读“文化资本”的概念范畴,提升文化资本转换力,成为解决我国文化产业存在的这一瓶颈问题的关键。

文化资本(cultural capital)是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尔迪厄社会学理论大厦中的核心概念之一。他的文化资本的概念包括了各种各样的资源,比如语词能力、一般的文化意识、审美偏好、关于教学体系的信息以及教育文凭等。这些文化资本的形式可以在不同情境下与其他资本形式进行转化。通常文化资本可以三种形式存在:1具体的形式,即以精神或肉体的持久的“性情”的形式存在;2客体的形式,即以文化产品的形式(如图片、图书、词典、工具、机械等)存在,这些产品是理论的实现或客体化,也可以是某些理论、问题的批判等等;3体制的形式,即以一种客观化的、必须加以区别对待的形式存在。皮埃尔·布尔迪厄:《资本的形式》,武锡申译,薛晓源、曹荣湘主编,《全球化与文化资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3。

其后,众多学者对“文化资本”进行了解读,其定义范围也略有不同。澳大利亚麦克里大学经济学教授David Throsby则在文化产业和文化经济的范畴内对文化资本进行了界定和解读。他认为在文化产业框架内解读“文化资本”应该与布尔迪厄的社会学概念相区别。他将“文化资本”定义为“资本的概念进一步向文化与艺术领域的延伸”“是以财富的形式具体表现出来的文化价值的积累”“艺术作品与其他文化商品具有的资本财产形式与其他投入相结合,以产生出新的文化商品和服务,形成了本身具有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商品”。在此定义的基础上,他将文化资本分为有形的和无形的两类。有形的文化资本包括诸如油画、雕塑等艺术作品,以及通常称为文化遗产的建筑遗址、考古文物等;无形的文化资本则包括一系列与既定人群相符的思想、传统、信念以及音乐、文学等,无形的文化资本也存在于文化网络关系中,存在于组织内文化的多样性中,即文化“生态系统”。Ruth TowseA Handbook of Cultural EconomicsCheltenham,UK/Northampton,USA,2003,p166

虽然布尔迪厄对文化资本的阐释,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有诸多的借鉴意义,但是其概念一方面与通常的人力资本概念高度重合,另一方面又未与文化资源划清界限。David Throsby的概念比布尔迪厄有所进步,但是在具体产业运营的实践中仍缺乏实际操作性。文化资源与文化资本的混淆仍是文化产业理论界通常容易犯的错误。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把文化资本做一个更确切的界定。

鉴于文化资本和文化资源的密切关系,我们可以将其定义如下:所谓文化资本就是文化资源的资本化表现,是具有市场增值能力的那部分文化资源。作为文化产业的“生产要素”之一的文化资本,本质上源于文化资源,其存在形式可分为两种。

一是无形的,如文化传统、神话传说、风俗习惯、道德规范、制度等,还包括企业文化、品牌资源等;

二是有形的,包括图书、绘画、雕塑等艺术作品,以及通常称为文化遗产的建筑遗址、考古文物等,这些有形的文化资本一般会物化到具体的物质载体之上。

布尔迪厄所认为的“具体的形式”的文化资本,更近似于人力资本范畴,而David Throsby所划分的存在于文化网络关系中,存在于组织内文化的多样性中的文化资本则属于社会资本范畴。这一界定既明确了文化资本与文化资源的密切关系,同时又与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等其他资本形式保持了距离。

根据文化资本的定义及其存在形式,文化产业消费品的形式相应的也有两种。

第一种是无形的,如品牌符号,“可口可乐”的四字标志具有丰富含义,既代表了该公司的良好品质和该公司的极富特色的企业文化,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同时又代表了美国的快餐文化。另外一些无形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也可以开发成旅游资源,如泸沽湖的母系社会文化;

第二种是有形的,如图书、绘画、雕塑、音像制品、报纸,以及各种实地观光旅游资源,如文物古迹,这是传统文化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

引入“文化资本”的概念对于改变我们对文化产业的传统看法,以全新的视角研究和发展文化产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光靠引入一个抽象的概念,显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在实践中我们还需要充分发挥文化资本在文化产业运作中的转换力作用。

我们认为,文化资本转换力主要是指作为文化产业的“生产要素”之一的文化资本,在文化资源向文化商品转换过程中所起到的中介和增值作用,提升文化资本转换力将有助于提升文化资源的市场增值力。

在具体的转换过程中,首先要理清文化资源、文化资本与文化商品的界限,充分认识文化资本的市场增值能力和促进功能,准确识别并挖掘现有文化资源中蕴含的文化资本,实现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的转换;然后通过成熟的市场运作力量将这部分文化资源转换为适合市场需求的“文化商品”。实现这一转换的关键是激发创造力,发挥创意的力量,从既有文化资源中挖掘文化资本的过程也是以创意改造这些文化资源,将其向文化商品转换的过程。而在具体的产业运营过程中,实现这一转换又需要成熟的市场运营,需要各种市场力量的紧密合作。

二、文化资本转换的三大主体

“所谓文化产业(culture industry),简单说就是把文化的内容进行产业化的生产、交换和消费。”李思屈、李涛:《文化产业概论》,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3。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来说,最大化消费群体从而获取市场利润是其主要目标。同时,文化产业本质上又是一种文化消费,文化是生命意义的创造和体验。文化产业就是提供意义的产业形式,消费者主要是为了从文化商品中获取娱乐或审美内容,从而创造更多的生活和生命意义。因而文化产业必须开发出最利于传递意义的文化商品。之所以文化商品更易于意义的传递和消费,是因为它是制作者根据市场实际对文化资源进行再加工的结果,这一加工是建立在对消费者的审美偏好的深入了解的基础上而更具有个体性。

文化资源是一个涵义广泛的概念,是一个民族或国家文化思想的载体和呈现。文化资源承载的不仅仅是创作群体或本地文化的生活体验,更能带给观者以丰富的生命内涵。然而由于大部分文化资源对文化接受都具有文化素养上的基本要求,由此决定了文化资源并不一定都具有文化商品的市场普及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文化资源转换为文化商品。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文化资源都可以进行转换,而准确的判定何种文化资源更具有市场开发价值,并将其顺利转化为文化商品以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者的需求,这一文化资本转换力的高低将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

整个文化产业市场的运营过程就是实现具有增值能力的文化资源向文化商品的转换过程。在具体的文化资本转换中涉及三方关系主体:企业(生产主体)、消费者(消费主体)和政府(政策主体)。(如图1)

图1文化资本转换主体及其相互关系

企业作为生产主体,是产业发展中最具能动性的要素。首先需要从观念上理清文化产品与文化商品的界限,准确识别文化资源中蕴含的文化资本,寻求具有中国风格的文化资本转换方式。同时探索文化商品市场运营规律,结合创意力和经济资本等要素,以顺利将资源形式存在的文化转化为能够增值的资本形式的文化,实现市场效益和文化效益。

文化产业的消费者行为,不同于传统产业的物质消耗,而是一种精神产品的消费。消费者不单是消费产品,更会参与产品的生产过程,而成了“生产线上最后一个工人”。比如动漫作品制作出来公映之前,都会有消费者的“试映会”,动漫制作企业会根据“试映会”上观众的意见对作品进行再加工调整。再如网络游戏,玩家会在游戏过程中对游戏环境、使用道具,甚至剧情等进行创作修改,这些都会被游戏开发者吸纳进新游戏设计中。游戏开发者甚至会将玩家个人的创意完全吸纳形成新的游戏产品。在这种全新的消费模式中,生产与消费的融合趋势日益明显,消费者对生产者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影响。

作为政策主体,政府在制定政策需要有“适度超前”的意识,对本地区或全国的文化产业发展进行未来规划,从资金和政策支持上充分发挥其“需求导向”和“均衡协调”作用。从资金支持上看,政府直接投入到企业的资金过多会起到干扰市场信号的效果,影响市场调整和市场竞争。政府应从单纯的资金支持变为资金支持与文化支持相结合;从政策支持上来看,政府对动漫等数字娱乐产业的扶持政策需要从重数量导向调整到重质量的导向上,以提高政府支持的效益,实现由量增到质增的转变。从世界各国的文化产业发展经验看,文化产业是重质不重量的,美国好莱坞的电影产量仅占世界的8%,而其市场占有率却超过了85%。

总之,赚钱是企业的事,政府应该做企业不能完成的事:调动文化、科研资源,协调产、学、研,帮助中小企业进行重大产业研究和市场研究。充分发挥学界理论研究的优势,运用审美心理学和大众消费等理论研究成果和对创意、策划人才的培养为企业界实现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的转换提供重要的操作依据。在这一方面英国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基于对创意力的提升和文化资本转换力的增强,英国政府机构十分重视与文化、教育和研究机构合作,并联合成立了许多专业型组织。这些专业组织在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向企业开放,如:曼彻斯特的创意产业发展服务局,默西塞德郡的艺术、文化与媒体公司,西约克郡的创意产业发展局,南约克郡的Inspiral公司,伦敦哈姆雷特堡的文化产业发展推介中心,以及在康沃尔郡新近成立的创意Kernow公司等。这些创意产业支持机构向所在地区提供的服务有一定的相似性,重点是帮助创意产业部门实现发展,对创意企业在创业、融资、经营、人员培训等环节进行指导。

当然,作为一个成熟的文化产业市场体系,不是单靠政府的推动或某个企业单干就可以实现的,而是要政府政策推动下的众多企业的共存共荣,才能撑起文化产业繁盛的天空。纵观世界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只有那些顺利解决这个问题的国家,文化产业才能繁荣发展。

以美国为例,作为一个只有二百多年短暂历史的新兴国家,文化资源的积淀显然不能与其他具有悠久历史的国家相比,但是美国却成了全球最大、发展最成功的文化创意的集结地之一,以好莱坞大片、三大电视网的娱乐节目、时代华纳等公司制作的流行音乐为主要组成部分,美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也成了全球最赚钱的文化产业集群。纵观其产业发展秘诀,其中之一就是“拿来主义”和“转换”,即将别国的文化资源拿来进行改编和转换,成为极具潜力的文化资本,又贯以美国式的内容和形式,进而传向全球。

美国的这种文化资源与文化资本的转换方式是基于其特殊国情的,虽然没有丰富的本土文化资源,然而通过运用丰富的市场手段和人才就可以借他人资源变成自己的资本。以“好莱坞”为例,这是一个以地域为基础的团体产业发展模式。这一名称吸引了世界各地的优秀人才为追求职业生涯的完美而移居到这些中心,丰富的人才结构构成了好莱坞巨额的“文化资本”积累,成为其产业繁荣的强大根基,从而产生了极强的“聚合效应”和相应的高回报效应。各色人才带来了丰富的文化资源和较高的文化资本转换力,如此一来,无论好莱坞的产品取源于哪国的文化资源,本土也好改编也好,对于受众来说都是一个统一的有影响力的品牌:好莱坞制造。

对于文化资源丰富的我国来说,我们的“拿来主义”与“转换”又是另一种情形。我国很多企业将名著改编为影视作品或动漫作品,甚至开发成网络游戏的文化资本转换方式都是比较基础和原始,急需更新转换方式以带来我国文化产业新的提升。

三、文化资本转换力的三大指标

以上我们论述了文化资本的概念范畴,以及围绕文化资本需要实现的转换,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文化资本转换力的强弱就需要具可操作性和指导性的衡量指标。我们认为文化资本转换力主要有三大指标:社会参与度、市场机制的有效性和社会监督体制。社会参与度指标又可分为个体创意力的市场化和企业创意的柔性化两个方面;市场机制的有效性则可从政府的产业政策推动和企业创意过程的开放化两个方面加强;社会监督机制则主要体现在版权保护和舆论监督两方面。(如图2)

图2文化资本转换力的三大指标体系

文化资本转换力的第一个指标,从社会参与度指标看,要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参与性。我们要认识到文化产业作为一种创意产业,并非只是政府行为,需要发挥全民创造力,尤其互联网为个体创意力的凸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如何以及多大程度上实现个体创意力的市场化将决定文化产业的发展前景。在创意为核心的经济时代,只要能够建构新理念、新技术、新商业模型、新文化形式和新产业的人才就可以成为创意时代的市场主体,这种人力资本更接近于“创造力资本”。事实上,并非只有那些有特殊才能的少数人才有创意,每个人都有创造力,这是人类发展和适应环境的产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更应该注重创意生产的柔性化,即要把创新下放到生产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各个生产环节人员的创意力和参与度,这样就提高了产品的创意含量,真正实现了文化产业创意密集的目标。

要提高社会参与度就涉及到文化资本转换力的第二个指标:市场机制的有效性。只有确立积极有效的产业市场机制,不断建立有利于社会上零散存在的创意转换为市场生产力的机制,使其能够进入到产业运营的核心过程中,才能真正提高社会参与的热情。

这就首先需要政府在文化产业政策方面发挥其推动作用。以美国为例,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进行文化立法的国家,其特征是最大限度约束政府权力和最大限度开拓文化生活空间,充分发挥市场的效力,从而产生真正有生命力、影响力的文化产品。这一“无为而治”(non-activity,non-regulation)的政策导向使行政和立法机构在文化政策干预方面变得十分谨慎,反而有效地刺激了社会创意的参与和转换热情。英国的文化、传媒与体育部专门设立了创意产业分部,帮助该产业充分挖掘经济潜力(即本文所指的“文化资本转换力”),着力提升本国创意力。此外,韩国也制定了有所侧重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充分重视市场,并注重发挥企业和地方的积极性。中央是文化资源的集中地,地方的文化资源也十分丰富,不应该仅仅把地方当作文化产品的消费地,也应积极支持地方自主开发文化产品,并成为生产地。这一政策大大刺激了地方零散创意的文化资本转换力的提升,对于全国文化产业的繁荣产生了重要影响。而法、德等国的文化扶持政策由于过于强调文化的“先锋或精英”(avant-garde)特性,忽视了普通大众中文化的创意力量对其社会参与度和有效市场机制的建立,从而对其文化产业市场的壮大并不十分有利。

文化资本转换力的第三大指标是社会监督体制。以版权保护为核心要素,以舆论监督为辅助要素的社会监督体制则是文化资本转换力的有效保证。由于商品授权是动漫等文化产业类型的主要盈利方式之一,日本的Hello Kitty、美国的迪斯尼等国际知名动漫品牌都是通过授权的方式,将公司拥有的成功动漫形象出售给延伸产品制造商盈利的。而版权保护则是商品授权有效性的最主要保证。版权是文化产业的“主心骨”和“稀有资源”,动漫延伸商品可以外包给其他企业生产,甚至故事也可以由小型工作室创作,动漫公司只需紧紧掌握动漫形象的版权,就可以获得市场效益。鉴于版权保护的重要性,美国的行政和立法机构在文化政策干预方面十分谨慎,而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却十分坚决。美国学者习惯把文化产业称为“版权产业”,政府的产业政策也主要是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来提倡创造性,通过市场调节来推动文化资本的转换,产生有市场影响力和文化影响力的作品。

社会监督除了版权保护这一法律措施之外,还需要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提高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有利于提高版权保护的力度。舆论监督可以与版权法形成呼应,共同坚固文化产业的保护之网。

然而我国当前的版权保护状况却不尽如人意,盗版现象成为各个企业主体的心头痛。“蓝猫”成为典型代表,其产业链已经延伸至图书、音像、文具、玩具等十几个行业,有6600多种产品。但是随着产品热销与知名度的提高,盗版“蓝猫”开始遍布市场。据三辰集团统计,盗版商所攫取的利润约为正版经营的9倍,严重影响了该品牌的发展。可以说版权保护问题不解决,我国的文化产业就不能真正繁荣起来。

考察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我们会发现创意无处不在,创意人才也无处不在。之所以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仍面临“内容瓶颈”的严重问题,文化创意产品呈现出创意匮乏、形象刻板、故事情节无趣的尴尬局面,原因不在于创意人才的缺乏,而在于缺乏适合他们充分施展创意才能的舞台和机制,缺乏将其创意转换为商机的良好的市场和企业环境。国内很多个人创作者不得不与国外企业合作,寻求市场出路。也就是说现有的业界运作机制存在众多问题阻碍了创意的市场转化,有创意,无市场;有资金,无创意的现象大量存在,市场机制有效性低,严重阻碍了创意力的发挥,使得我国文化产业呈现出内动力不足的状况。因此要实现文化资本的转换,必须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创意市场转换机制,构筑一个创意社会,从而实现从制造型经济生产向创意型社会过渡。

四、结语

文化产业是以“文化”为核心要素进行生产和消费的,既有的文化资源就成为产业发展的根基。然而,既以“产业”形态运营,文化资本就成为起决定作用的要素。在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最根本的是要充分挖掘文化资源的市场增值潜力,实现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的转换,为产业的市场运作积累“文化资本”。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资本和创造力资本的力量,进一步推进这部分文化资源向文化商品的转换,实现其文化效益和市场效益。

我国的文化产业市场竞争激烈,外来产品强大的竞争力迫使国产电影、动漫和网络游戏处于不利地位。要想在这场文化产业竞赛中取得胜利,必然要充分利用国内创意力,提升我国产业品牌的影响力,从而占领国内市场,继而走向世界。而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的概念对发展文化产业具有很好的启发意义,为我们文化产品向文化商品的转化搭建了重要的桥梁。我们必然要结合我国特有的文化资源存在方式,充分利用丰富的各类文化资源,寻求富有创意的资源转换方法,从而解决好文化资源与文化产品向文化商品的转换问题,这将成为发展文化产业的首要环节。

参考文献:

1The Cultural Capital Transforming Power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Industry in China Guan Pingping

2Faculty of Media and Cross-Cultural Communication,Zhejiang University,Hangzhou 310028,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