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早期对男性美的崇尚,是一种力的崇尚,关注的是雄浑、壮健与征服,体现了人本真的生存状态。而力的呈现在于人的体魄,力量蕴含在人的肉体之中。直至今日,壮汉仍令人青睐,甚至有时野蛮也非贬意,至于力壮如牛、虎背熊腰这样的形容,仔细想来已不是比喻,本质上说明了“人源于动物这一事实”,并决定了“人永远不能摆脱兽性”(恩格斯语),哈勒尔称人的肉体是“天使与野兽之间不幸的中间物”,难怪希腊艺术早期的雕像,人物粗拙强悍的形体中,会透出一种动物性的愚蛮,而人类早期绘于洞穴中的岩画,将男人与野兽叠画在一起,或装扮成兽类。说起来,人与兽的区别,在于人由文化所造就,人有理智、精神和意志,人具有非凡的创造力;但人的生理机能、本能欲求、生存欲与生殖欲却是动物性的。我想,对于男人的形体,对于傻大黑粗的青睐,高大胜于低矮,重拙胜于轻巧,甚至野性胜于驯良,一些女孩子将茂密的胡须和皱纹视为魅力,其原委或许是人由兽而来,是远古遗传的集体无意识所决定的吧。
传说中,伏羲与女娲一样,为人首蛇身,太皞、少皞的姓氏源于凤鸟,而黄帝称有熊氏,这最早的动物崇拜,龙蛇凤鸟的图腾,乃至于百家姓的熊马牛等均源于兽类,这图腾与禁忌,体现了人对于自然的敬畏。但随着人类对兽类的征服,男性终于有了对自己力量的自豪感,英雄的壮健雄强、魁伟勇猛是在与兽的搏杀中呈现的,这让我想到裸身的男性,两臂之下各伏一只公牛,那脸上透露着胜利者的神态。
或许,没有比古斯巴达城邦对斗士的培育更竭尽全力的了--男女须在最佳生育期方能结婚;老夫而有少妻者要带一名年轻力壮者归家,以保证生育强健的后代;婴儿生下来体弱病残者一律处死;优选下来的婴儿,首先用酒洗澡,体弱者在酒精的重呛中死去,幸存者则可成为未来的斗士。随后,孩子被日甚一日地苦其体肤、劳其筋骨、吃粗糙的食品、打赤脚、睡芦席,并承受鞭打,以此磨炼忍受痛苦的毅力……而当时雅典对青年的训练则通过练身场完成,搏斗、奔跑、跳跃、掷铁饼,做各种不同的动作。这种残酷的刻意追寻,与其说是为了实施一场一场战争,不如说是用战争来表现人自身,正如有论者所指出的,因为这种残忍与搏杀,“人类潜意识当中超越死亡的渴望在审美中得到了一种替代性的满足;性的自炫本能欲求也得到了有效的宣泄”。这些发育健全的身体充满了力与美,难怪当时人们认为,斯巴达人中间有希腊最美的男子,有着神像一般的躯体,于是,力的竞技成了美的角逐,甚至远古的奥运会也成了富翁选女婿的好机会。
力的灵化,男性的自然之美,在艺术中得到了具体、充盈的显现。希腊雕刻中对力神宙斯的刻画,那种大幅度的与巨人搏斗的姿态,蓄满了力度,大有开天辟地、气吞山河的气势和雄壮威严的精神内涵。在一些粗豪的斧凿造就的雕像中,山神斜卧欲起的身姿,突起的肌肉团块,似乎让人感到石头下血脉的喷涌与流泄,既有原始剽悍的野性,又蕴含着男子极强的内在生命力。而一尊整个身躯弯成弓形的侧卧者充满了弹性、宽阔的肩与丰厚的胸肌和肱二头肌似乎藏匿着无穷尽的力量。那尊米开朗基罗塑就的大卫随时准备出击的动作,每块肌肉都表现出内心的紧张与激动,其头部与躯体的扭转形成反向的牵拉,亦有一种呈现弹性的力量感。这绝不是装模作样的耸肌隆胸那种肉的卖弄,力的呈现是蓄之待发的弥满的内蕴,而不是简单的鼓凸和泄露,是自然中透出的精气和神韵,而不是浅薄的表象摸拟。
力神的形象重在体现男性肌体结构和团块起伏交错的美那种激越威猛,奋发昂扬,充满了撼人心魄的英雄感。可奋发激昂过后,自由闲逸的社会心理又让艺术走向优雅秀美,更为注重生命灵性的表现。一些雕像局部转换的柔和微妙,似可触摸的富有弹性的肌肤,抑或让石头也感觉湿润的梦幻一般的眼睛,微妙且令人愉悦,隐含着丰富的生命欲求。其实,在西方文化中,对人体自然美的欣赏,也有重力或重美之分,也有原罪的与享世的区别。太阳神阿波罗体态庄重中透出优雅,身材修长,脚步轻快,肌肤柔软光滑,卷发波动如浪,以及披风的装饰效果都表现得颇为精美,与力神宙斯相比,太阳神阿波罗应为美神的典型。
罗丹称,自然中任何东西都比不上人体更有性格。人体,由于它的力,或者由于它的美,可以唤起种种不同的意象。在任何民族中,没有比人体的美更能激起富有感官的柔情了;在希腊的艺术家所塑造的形象上,飘荡着一种沉醉的神往,生命使它们跳动的肌肉显得灵活而温暖……这让我想起维克多·雨果的诗句--“当热情如火的时候,紧抱着的美就是上帝!”这动人之处已不只是美的外形,而是从物质的内部升起的,让人体透明发亮的内在的光芒。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对男性美的欣赏,有所谓面如冠玉,隽容仪,文质彬彬,爽朗清华的赞誉。然而,即使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说其文弱,却不能说其柔弱;可称之为清秀,却不能称之为艳美。古时美男子如潘安,“有姿容”,却不能说“有姿色”;嵇康潇潇洒洒,却也“身长七八尺,伟容色”。至于吕布、周瑜这样貌似清秀的男子,则英气逼人,其体态,可称之为玉树临风,却不能说其亭亭玉立。这样的男儿,文者颇具书卷气的俊逸儒雅,有其超然之美,武者目光如电,雄姿英发,自有一种慑人的威仪,绝无妮子态,也绝非女性化的阴柔。
在中国,有推崇瘦骨清相、潇洒风流的男性美的观念,可也有唐代慕丰颊肥体,崇尚肉感的风气。至于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项羽,一声断喝令胆怯者坠马而死的猛张飞,千里走单骑面如重枣的关云长,以及无数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草莽英豪,都非精致秀美者,但都颇具阳刚之美,后人为其塑像立庙,敬若神明。说起来,美不过是人的感觉、感知和感受状态,是人的生命体验和心理情境。美可以是华艳、优雅和精巧;也可以是朴素、强健、阔大与雄伟,以及庄严、崇高;甚至可以是孤苦、悲哀、神秘与残缺;抑或化腐朽为神奇的丑中之美……
诚然,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的仁强调的是温柔敦厚、文质彬彬,重精神的修养而视肉体为卑污;而道家的出世肉体不过是臭皮囊,人已非人。这蔑视肉体的观念还有何形体之美可言?然而人是血肉组成的生命,人只能是自己的身体所容纳的一切。世界上没有离开头脑而生成的思想,也没有离开肉体而升华的爱情。肉体存在的现实性,才能区分心灵与幽灵,灵魂与鬼魂,而一具僵硬的尸体绝不会产生美感。人的知觉、理智,只有通过肉体来完成,从这个意义上讲,说“肉体是最大的理性”,说“人的全部存在是肉体”,恐并非谬论。
在现实生活中,尤其在女人眼里,男性美并非是一个固定的概念。一般说来,女性希望身边的男子汉身高体壮,能担起生活的重负,一双坚实有力的手可以排解烦忧,宽阔的肩膀令女人疲倦时可以依偎。是的,“膂力能令人敬畏”,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矮个子可以长得秀美,但不会显得英俊。可也有人认为,人的伟大不在于身材的高矮,莫扎特是位小个子的伟人,歌德的身高只有一米五七。据调查,现在的女性择偶,虽有重形貌者,但对男性的个性、人品、志趣有所要求者仍占多数,看来令人倾慕的男子汉还是内质胜于外形。有视剽悍、英武、行侠仗义为美者;有钟情于冷峻潇洒的帅哥者;也有喜欢“他很丑,但他很温柔”这清风细雨的沁人心脾者。自然、端庄、沉稳、不浮不躁、心胸宽阔、豁达、睿智、坚毅且深刻,抑或自由奔放、热情、粗犷、浪漫、粗中有细,等等,这些好男人的特征都是美好的性情与品格,皆有情有所钟者。
至于谈到美容,对身体进行删改,诸如在眼皮上割一道深深的沟槽,为鼻梁的挺直而忍痛填塞异物,或丰乳肥臀,束腰紧腹,男人是不会实施的。而纹唇涂朱,浓施粉黛,满脸非霜即露,也是女人的事。服装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遮覆与裸露之间左顾右盼,似也成为女人的专利。男人的服装除了西服、牛仔服和夹克衫之外,在几种固定的模式中寻找新奇和意外已颇为艰难。或许在常人的观念里,粗糙的男人只适于热天打赤膊,冬天裹肥袄,语言中都该掺沙子,似乎一打磨便失去了质感,一加装饰便会流于俗巧,男人应当大巧若拙,简朴而随意。这看法虽有一定道理,过分的装饰不该是男人所为,但不修边幅,以脏乱差为荣,也不免偏颇。
爱美之心虽男女有别,但向美之心却是一致的。如果说美容是以人工的手段掩饰先天不足,在这个意义上并没有人反对。不过,男人的美容似乎是在悄悄进行的,矮男人足蹬一双厚跟皮鞋,头发花白者将发丝染黑,掉牙者及时弥补缺失,或在毒辣的太阳下戴一副变色镜、一顶遮阳帽,只要来得不过于惊险,似已司空见惯,不会有人大惊小怪。至于衣服的款式、质地的考究所体现的审美情趣与不同的内在气质,也已成为正常现象。或许,用男用香水、男用化妆品者为数尚不多,而外出带电吹风,常常磨面、洁牙,注重整体包装者也只限于少数公司职员、学者和艺术家。实际上,这种精于装扮,刻意美容所体现的是某个企业或某种职业的形象,并非仅仅是个人的美化。自然,男性美容给人的感觉应当是得体的,过分的修饰则失去了意义,近于妖娆、太过脂粉气,则是一种性别的倒错了。
眼睛
大千世界,都在人的眼睛里存在着。虽然鼻子可以辨别气味,却嗅不出物的形态和颜色;手指可以触摸什么,感知其粗糙或细腻,但也有如“瞎子摸象”,易偏识局部而难以环顾整体;耳朵可以倾听,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尽管眼睛看到的仅仅是轮廓,仅仅是事物的表象。
说闭上眼睛,整个世界便在眼前死去,睁开双眼,它们又纷纷复活,也只是诗人的目力向内心凝视,对世间除此之外无感无知,那是一种纯粹境界的追寻,并非世间万物就真的不存在了。盲者看不见这世界,而满世界的人却都能看见盲者,又有谁真的会认为离开他视线的一切便立即灰飞烟灭?即使视力最佳者,无遮蔽,清晰也只存在于有限的距离之内。而在没有光亮的暗夜,人大睁着眼睛,一切也都会从眼前消失。
我曾愚笨地猜度将眼睛和光亮纳于一体的造物者究竟是谁,可世间不可知的奥秘只能在不可知中存在着,或许奥秘可知便不成其为奥秘了。这置于头颅最高处的孔窍,油润的玻璃体液竟是那般神奇,它能容纳一切而永不盈满,也因容不下一粒微尘而泪流满面;它因视一切过眼烟云不留痕迹而阔大无极,也因一叶障目而看不见整个山林;它由于这一个而忽视亿万个,也由于一个而忽视了这一个……或许,一双眼睛怎样看世界就注定了人怎么活着,所谓世界观,无非就是对世界采取哪种看法。
然而,生命作为血肉的聚合,呈现在眼前的只能是人的形体,我们有谁看见了灵魂?可眼睛作为灵魂的窗口,却常常让人感知心灵和神魂。所谓“眼神”者,即灵魂的泄露,心灵的裸袒,除非那双眼睛永远闭合。说起来,人的那张嘴可以有口是心非的时候,眼睛大抵装不得假,无法欺瞒,用眼睛说出的无言话语该是真情的流露。从眼角眉梢流出的爱意、喜悦,含嗔的微笑,目光一瞥之中的心领神会,已是一种灵魂的纠缠;而从眼眶中滴落的悲哀、痛楚,或惹人怜爱的一双忧郁的眼睛,则真实地体现了人的另一种境遇和心态。目光呆滞者,若非白痴,则是神光内敛:窥视自身,追寻纯粹与永恒的智者。除此之外,我还看到过刀子一样锋利的眼神,在漠然而阴冷的面孔之中那目光自然也是冷冷的,让人的头发紧,而随着面孔的扭转像匕首出鞘一扫而过的目光,用冷酷、恶毒这样的字眼来说明该是准确的。我相信被这余光扫过的人会感觉脊背上敷满了霜粒,会有一股冷气从背部直冲头皮,领略恶的预兆。
慈眉善目、贼眉鼠眼、有眼无珠、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饱眼福、眼巴巴、眼皮子浅、眼红、眼馋、眼明手快、眼中钉……和眼睛有关的词那么多,描绘了不同的心理状态、性格特征和行为方式。目光中蕴含的愤怒、哀伤、贪婪、恐惧,以及逃避、魅惑、心慌意乱、胆怯心虚等等,明眼人一眼便会看得出来。我相信眼神是力量与气度所撑持的心灵之神态,做过坏事的人,由于内心的虚弱而不敢与人对视,那目光必然是疲软的。
蒙田曾说过眼睛有发射能量的能力,说龟和驼鸟都只用目光孵卵,传说中的西提亚女人用怒眼便可杀死她所恼怒的人。而相互窥视中的猫和小鸟,定睛凝视半晌,鸟儿竟像死了一样落在猫的爪下,想来,该是惊恐和一种慑服的力量所起的作用吧。
人有两只眼睛,却只有一张嘴,据此有人称人该多看少说。其实,说该是一种见识,和看是不能分割的,只不过不仅是看,而要认知、识别。可现实当中人的眼球多已锈蚀,事物由于俗常和司空见惯而处于遮蔽状态,由于太熟悉而看不见,骑着马去找马的事已屡见不鲜。张承志称牧人看马叫“认”,即不只看到毛色,而能深入其体内。这让我想到庖丁解牛,所谓游刃有余,那目光的深刻,不仅用眼睛看,而且要用心来看的。然而,人们相马看骨骼、蹄足与牙口,喜欢猎犬,也在于其捕获猎物的能力,而不在于犬颈上闪闪发光的项圈,可看人,却常常只看人坐的轿车、所穿的衣服和佩戴的首饰,而忘记了人本身。
对事物的敏感,对艺术的敏感,是要通过人的第三只眼--直觉起作用的。诗人躺在草地咀嚼太阳的香味,那是他的眼睛将太阳看成了食物。这种感觉的挪移,或许失明的盲人更为直接,从声音中辨识冷暖,用触摸去思索形状,从气味去辨别色彩,已经成为独特的感知方式。或许,盲人对光的理解更为透彻,那是一种深入内心的体验和感悟。和盲人相比,那种大睁着双眼,有见无识的盲者该是更大的悲哀。这让我想起瞎眼的安提帕特,当几位带着怜悯的妇人来安慰他时,他却说:“什么!你们以为在黑暗中就没有欢乐了吗?”
或许,在这到处都是眼睛的世界里,最慈爱的眼睛是母亲的眼睛,最难忘的眼睛是恋人的眼睛,而最清纯的眼睛则是孩子的眼睛,那是没有被利欲污染的眼睛,有如清晨花的瓣蕊里滚动的露珠……
嗜好
人都有怪的一面,我是指每人独有的嗜好说的。
某君有两好。一好书的光滑整洁,完美无瑕。每购书一册,都要到书库翻拣,一册册挑来选去,凡封面、封底、书脊、内页、色彩、装订、印刷质量都须明察秋毫。选最佳者购之,随即拿出自备的细砂纸,细细打磨,直至六面生光,才用报纸仔细包好,夹在腋下推门而去。其二好尾随臀部肥大的女人,一经发现,便若即若离尾随其后,直至那女人橹一样摇进自己的楼门,他才离去。自然,某君只是欣赏,既无非分之想,也不会做出什么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