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有内急的时候,有什么比憋着一泡尿或拉肚找不到厕所更难奈的事呢?可有此迫切需要者若是位害羞的人,有口难言,拐弯抹角地打问“盥洗室”、“WC”或“方便一下的地方”,恰巧又遇上个不解“内情”者,那麻烦就大了。
其实排泄是人的生理必需,谁能只吃不拉呢?无论高官还是小民,村妇还是贵妇人,天才抑或平凡者,都概莫能外。据说排泄物在体内滞留一天,其毒素相当于吸一盒烟。还有人称异族人通婚所生的吸烟者,有从尿中排除尼古丁的特殊机能。尼古丁即烟碱,这让我想到尿碱,或许这说法有其道理。看来,如厕不仅是遗弃体内废物,还有排毒的功能。
人越“文化”,似乎越高雅,“屎尿”大抵是不便出口的粗鄙之词。俗常中,人的上半身因为有头脑和心脏,该代表高尚和智慧,而下半身似乎只能代表低下与肮脏了。可人没有下半身怎么会有上半身?人的上、下实在不能一刀两断,故说及排泄之事常顾左右而言他。在日本的谷崎润一郎看来,世界上最杀风景的事是美人上厕所了,他不希望云鬓花颜的东方美人在马桶如厕,实在不得已时,他希望美女最好不知或佯作不知她排出的是什么样的东西。在言及此事时,似乎中国人更有办法,旧小说“三言二拍”中,用“迸得珍珠满地流”的开裂石榴来隐喻小解的。这也让我想到少年时,看见一位我敬若天人的女人从厕所里出来,我痛苦了好多天,在我不明世事的眼里,她不应当和我一样,也到那种地方去。
或许是对龌龊的鄙薄,中国人对厕所是极端忽视的。在北方的乡镇,每家的“茅房”,多用树皮、秫秸围成,颇为粗陋。为防不便,入厕者常将裤带挂在厕门,告之隐情。而乡镇上的一些公共厕所更不忍目睹,蛆虫遍地、尿液横流,气味之恶毒令人窒息。由于北方广阔,山野之中是没有厕所的,树林、草丛,于广阔天地之中便可以“大有作为”。在一马平川的草原上,有时女人的裙子一旋,蹲下去便可以解决问题。而南方的排泄方式似乎比北方更随意、少顾忌。据说,前些年在上海狭小的房间里,高朋满座、气息相闻,仅一帘之隔便哗哗啦啦地排解抑郁,喝叱你往前站,别尿到池外。前几年去宁波,长途汽车站的墙边,就是一溜公然无遮拦的小便池,下车的男人们背身站成一排,瞬间便把墙根浇得热气腾腾。一位朋友告诉我,在某处乡间,厕所没有厕门,相识的男女共同入厕,边排泄边聊天,自在天然,让人并无不洁之感。江南的一些小城,天蒙蒙亮,家家户户都到河边涮马桶,错落有致的声音响成一片,成为小镇一景。
尽管厕所是污秽处,其洁净与否也因人而异。说闻到厕所的气味便知这家的人品,可以想象他们过的是怎么样的生活,是洁净,优雅,还是混乱,污浊,确从厕所中可见一斑。世界上如厕最讲究的人,恐怕是中国的古人倪云林了。这个有洁癖的人,收集了大量飞蛾翅置于壶中,然后泄粪便于内。蛾翅轻薄灵动,且敷有一层干燥的粉状物,粪便落将下来,那闪烁着暗光的彩翅断片便会升腾飞舞,敷粉的羽翅将沉落物裹住,继而沉没于壶底。这样的方式,不但看不到污秽,而且有一种美的感受了。不过,为一个人的屁股和心态的奢侈,去捕捉亿万只飞蛾,得需要多少人工啊?若非有豪富家资,恐难办到。
人类实在应当感谢抽水马桶的发明者,使卫生间成为真正的洁净处。或许,判断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厕所该是一个重要标志。一些星级饭店的洗手间,都是颇为讲究的,鲜花、电脑控制的有芳香剂的自动冲水设备,盒装的抽纸,湿手烘干机等等,舒适而方便。这样的厕所没有异味,自然也没有小便池内放满牵牛花的早年的优雅,以及散发着樟脑的所谓“上流气味”。数年前,我曾到黑河对面的俄罗斯城市旅游,印象最深的不是街道和建筑,而是厕所里无法消解的洋葱味,再就是墙边的盆式小便池过高,个子矮小的中国人踮起脚尿泡尿都不容易。
抽水马桶自然洁净、方便,可居民楼里一旦管道堵塞,则会酿成灾难。尤其高层建筑的底层,整座楼的排泄物似乎都从抽水马桶中冒出来,居室成了化粪池,秽物溢出门外,臭气熏天,这样的房间以后冲洗多次,恐怕也难以再住下去了。
面对厕所,我还想到了诗人牛波的行为艺术。在日本,他将杜桑的“圣器”搬回卫生间,在便池上方斜挂一面镜子。当尿液在便池中旋转,让“泉”变为“泉水”,于呆板中注入流动的鲜活,不用俯首,便在“形而上”中看见了再度排泄,感觉自己确实失去了许多自然,镜子只是一种见解,告诉人们撒尿也是艺术。可这艺术只适于男性,尽管也有女人排队观看,可她们想看的,只是从未见过的男厕所。
花非花
我想这世界上不爱花的人不会太多。不必言公园中的奇花异草、公寓间的绿地花圃了,谁家的阳台上没有几盆被钟爱的植株?而陶渊明式的东篱之菊,少女鬓边一朵斜插的野百合,抑或乡间爬满庭院的牵牛,给生活增添了多少爱意和生气。即便懒惰松散如我者,没心思莳花弄草,但见到娇羞欲吐的苞蕾、纷繁的花树有如童声的大合唱,眼睛也会一亮,顿感心旷神怡。
花作为植物的生殖器官,其破灭之后孕实结籽,是不大被人理会的。人的意念里是将花与果实分开的,食水果者品味的是果汁爽口与香甜,绝不会学着黛玉荷花锄先去葬花,流几滴哀婉的泪然后再吃;且一些供观赏的名花靠的是根块繁殖,并无垒实结籽之举;那情形,有如爱情和种族延续,虽有关联,但毕竟是两回事。
所谓“芙蓉如面柳如眉”、“红杏出墙”,以及“疯狂的石榴树”、“九十九朵玫瑰”之说,都是以花喻人、以花拟人,或可称之为以花拟女人。称花浓艳如少妇,淡雅如处女,花还是一种喻体,而菊花除银盎、玉铃等美称之外,干脆以杨贵妃、西施之类命名,花与女人已合而为一。至于空谷幽兰、怜香惜玉、庭花溅泪,石榴的疯狂,已体现了花的性情与精神。难怪诗人在四月花泛之时能听到花叫而心旌摇摇、神不守舍了。袁中郎在谈浴花、浇花时,曾说出花的喜怒哀乐,称“唇檀烘日,媚体藏风,花之喜也。晕酣神敛、烟色迷离,花之愁也。嫣然流盼,光华溢目,花之醒也。”这里,已打乱了花与人的界限,无所谓花、亦无所谓人了。
自然,以花喻人、拟人,并非只限女人,说竹之有节,荷花的丽而不妖,花茎的中通外直,藕之有孔却不染尘垢,以及“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兰花的以淡雅所呈现的高洁等等,已无性别之分,表现的是气节、性格、境界,呈现的是精神风貌,充满了道德感了。这让我想到艾略特在谈诗时,说诗的思想应当像玫瑰花的香气一样可感可知的说法。其实,这些花的外形特征之所喻虽然巧妙,也说明了一些道理,但并不具有花的本质特征。我相信花的魂魄在于花的香气,具有形而上的意味,可闻、可感知,却看不到,也无法触摸,但有着天然的吸引力。没有芳香的花大抵是假花、残花、枯萎的花、死去的花,所谓香销玉殒。自然,也有花死去却将芳香留下来的事情,如被茶树所吸纳的香气,工蜂所酿造的蜜与人工提取的香精之类,但那也有如已死去的人留下的着作,你已无法在一朵枯死的花中再榨取什么。
其实,爱花者有时只是自恋,文人雅士恋花以兰花为最,兰花香气的异常文静,没有丝毫的霸道之感,其空谷幽兰的寂寞、纤弱,不求斗于世的孤傲,皆高人雅士的自诩。而牡丹以产地为名,兰花却都以从前种它的高人为名,也说明了这一点。可这种清高恐也多为失意者的自我安慰,所谓中国的士子成功时是入世的儒家,失败时是出世的道家吧,不然,为什么视菊花的香气以麝香味或龙脑香味者为上呢?世上有谁知道“龙脑”香是什么味道?看来,人还是喜欢囤稀居奇,喜欢龙而不喜欢虫的。
对千姿百态、品种各异的花的喜爱,会因时尚而异,因观念和人的癖好而异。牡丹的天香国色,姚黄魏紫,也只有在崇尚富丽堂皇、喜爱丰肥浓艳者的眼中备受青睐,而梅花的傲骨清相,只在骑驴过小桥,“独叹梅花瘦”者的口中迎来慨叹。而茉莉的味之浓烈,秋菊之冷香,水仙的神骨清绝,皆蕴有不同的处世哲学。说花色过于娇媚者多不甚香,瓣之千层者多不结实,惟有莲花兼而有之,可见全才之难。这也让我想到漂亮与可爱的区别,人的外貌与内在气质的区别。
世人真爱花者或许也不多,那是不把花视为女人、雅士、高人,亦不折花、掐花、摧残花的人。在他眼里,花就是花,并不是花以外的什么,而是鲜活的、生动的散发着香气的独立的生命。写到这里我想起了普拉多笔下的老园丁,他培育出诸多优良品种的玫瑰花,却从不摘一朵花送人,因为他不知道怎样采摘下来的玫瑰花,才能算是一朵完整而有生命的玫瑰花。“那些红色的花瓣从花萼里长出来,仿佛是一堆小小的篝火吐出的红通通的火苗。难道把火苗从篝火中取出来还能继续保持着它那熊熊燃烧的火焰吗?”这种生命的浑然一体,有如人的肉体和灵魂的浑然一体,又让我忆起叶芝的诗句--你如何区分舞蹈和跳舞的人?
当然,观赏的花朵是一回事,药用或食用的花朵是又一回事。不攀折花木是美德,但给长者、亲人、恋人送花篮也是美德。英国散文名篇中的《一个漂亮、快活的挤奶姑娘》,她一生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她能死在春天,那样她的裹尸布上可以摆放许多鲜花。这种对花的生死之恋,或可称之为另一种真爱花者。
至于吃花,常见的黄花菜姑且不论,所谓“餐花饮露”大抵是中国文化的又一特征了。现在流行的“花粉口服液”能强身健体我并不怀疑。可那种道家不食人间烟火的得道成仙,可能在蝈蝈身上得到了验证。记得儿时喂蝈蝈是用南瓜花的,这种食花的小动物鸣叫的声音都透着绿意,那绿盈盈的躯体,大概也可称之为仙风道骨吧。
礼物
前些天和几位诗人会见了日本诗人大冈信。为了深入地了解这位诗人,我抽空儿读了他的诗选的中译本。诗集中作为序言的《致中国读者》,主要谈了“礼物”这个词,因为他是将诗集作为礼物献给陌生的中国人的。
据称,“礼物”这个词是由含“头”、“长官”之意的拉丁文派生而来,最初意为“大写字母”。后逐渐变化,指“以使话说得轻松有趣为目的的修饰性语言”。在进一步的引申中,又成为“给妇女解闷消遣的话”,“为使人愉悦而赠以语言”。再到后来,则不仅是“赠送语言”了,在实际上已扩展为赠送“物”的行为。
由此看来,无论是将天然的一幅风景送给恋人,或赠以爱慕者的“秀才人情纸半张”,抑或一束花、一本书、一张画、一件小小的工艺品,为的都是传达情感,寄情、达意。礼物所传递的是爱、友情或希望,是心与心的相知,并不在礼物本身的昂贵与否。这让我想起一个孩子,将日积月累在扑满中的零钱凑到一起,给无家可归的母亲买了一件玩具房子作为生日礼物;这和一位富翁为占有一位女人而送她一套别墅相比,孩子的天真、善解人意会更令人感动,而富翁的别墅,只不过以物事物罢了,两者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爱默生在谈到礼物时,认为鲜花和水果总是最适当的礼物;因为鲜花傲然宣称:美的光辉胜过世界上所有的实用品。鲜花的快乐天性跟普通天性的严厉面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难怪热恋中的小伙子每天要为所恋的姑娘送上一朵红玫瑰;而祝寿时要为寿星送上那么多的花篮了。那是以美悦人,尽管带有恭维、奉承之意。而水果可称为商品之花,而且可以给它们附加上不同凡俗的价值。
当然,并非所有的礼物都仅限于审美、给人以愉悦,有时,实用性的礼物也是最好的礼物。那大抵是视“需要”而定。譬如家境困窘者患病住院,为其送上最急需的药物和滋补品,无疑也是最适当的礼物。而为一个失血者送补血的参、膏、丸、散,精心熬制的鸡汤、红枣粥之类,那种发自心底的关切之情,不辞劳苦的精心维护、照料,不能不让人为之感动。
说惟一的礼物是你自己的一部分,是自己耗费心血所得,用这样的物品送人,是正当的,且令人欣慰的,亦有其道理。譬如诗人送诗、画家送画、书法家送字,而农人扛半袋子小米,猎人送野味,水手送珊瑚螺贝,姑娘送自己手制的手帕之类,都是很容易理解的事情,这些和人的身心紧密相连的礼物,毫不做作,与人的心境和想表达的情意也是一致、和谐的。
可现实生活中,“送礼”常常是变味的,礼物与权力联系在一起,便成了权钱相易,成了行贿受贿了。初始的送烟送酒,所谓“甩手榴弹”、“二十响”之类,大抵已被人视为“小儿科”,通过权力交易,几万、数十甚至上百万的侵吞资财的当权者,似已并不鲜见。至于在礼品中藏金匿银,送牡丹卡,或通过打牌故意输给对方,抑或将人作为礼物呈上之类,已没有诗人的“深秋,是把我作为礼物送给你的季节”那般浪漫了,礼物一旦成为赤裸裸的交易,本质上已不成其为礼物。
对于礼物本身,是不必衡量其价值的,“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令人动心的是那番情意,而不是礼物本身。一个只为礼品大喜过望的人应当感到羞愧,这正如一个哲人所言,“因为馈赠者猜透了我的心思,知道我爱的是他的东西,而不是他。”
因而,如下两句话该作为接受礼品时的警诫:
--希望别人感恩戴德是可鄙的。
--我害怕冒犯爱的威严,因为它是礼物的守护神。
不懂珠宝
我是个“珠宝盲”,大抵分不清黄金与黄铜,钻石与玻璃、水晶之别,至于珠圆玉润,琥珀的光泽,翡翠的绿意,红宝石、蓝宝石的凝重、高贵,对于一个真假莫辨、鱼目也能混珠的人大约是没有意义的。或许是因为无知,或许是珠光宝气本是富贵人家的事儿,珠宝店的门是很少迈进去的。加之满头珠翠,用链子将脖子和手脚套住,将耳朵穿孔、垂金坠银之类,自古以来都是女人家的勾当,如果说和男人有关,那也是男人玩的把戏,譬如结婚戒指套在哪根手指,用以暗示“名花有主”……
珠宝之所以名贵,玉璧价值连城,明珠一颗数万美元之多,皆贵在舍此无它的罕见。如果珍珠多得像麦粒,玉璧如随处可见的石块,便无所谓珠玉了。由此看来,所谓珠宝,无非是物质的最大限度的凝缩,财富的变相聚集。
俗语有“玉不琢不成器”之说,钻石也只有切割得当才有夺目的光芒。诚然珠宝首要因素是其为珠宝,重要的是其真质,而不是赝品的替代,但作为艺术品,其工艺制作也是相当重要的。那是真正的艺术家的创造,巧夺天工,令人叹为观止。可惜的是我所见过的诸多文物,例如玉雕、象牙雕刻等等,令人感叹的只是精细绝伦,想到精雕细刻的不易,却绝少有艺术品位,多为工匠制作,而无艺术家的天分呈现。就我偏狭的艺术的理解,我宁肯喜爱颇有意味的木雕、泥塑,也不喜欢那种过实的、尽管雕得很像实物的玉器。当然,犀牛头上角,大象口中牙皆名贵之物,但其对于我,实在没有渴了喝杯绿茶,饿了吃碗面那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