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半醺斋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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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我是谁(8)

认识自我,尊重人的个性和创造力,将人从社会和僵死的禁锢中解放出来,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可什么是自我呢?是一具躯体、虚名?地位和权力?还是我通晓的知识、技能、思想和观念?抑或职称、工资、住宅的归属?围绕着一具喘气的肉体形成的某些虚假特质的混合,使自我物化,人已非人化。不断更换的小汽车,是自我的权力与地位的象征,和原本的我已没有多大关系;生猛海鲜吞食到肚子里,再不会被别人拿走;夺艳掠美,囤珍居奇,构成为体现自我个性的基础,占有和消费便是生存。诚然,衣食住是人生存的基本需要,人不必假作清高,鄙视物质,但面对山珍海味,胃的容量有限,而金银珠宝也大抵是为别人搜罗、准备的,何况享乐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快乐,龙虾、甲鱼和白鳝也充塞不了饥饿的灵魂。自我,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独立、人格的显现,应当是精神与肉体合一的重生存的活泼的生命。

人,大抵是在对自我的关注中失去自我的。有资料表明,在纽约的500次电话对话中,“我”这个字约用了3900次。人们口口声声谈我,但大多数的交谈与真实的生命无关。对自我独立存在的惊世骇俗之论,要数三国时的孔融了。所谓父子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而母子关系,“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孔融之论一反常规,是一种“不过正不能矫枉”吧,但我又想,他该是个没有脐带的人,父精母血似乎和他已没有关系。事实上,卵子在受精后第20天,胚胎完全浸在母体的血液之中,从中吸取养料,由此看来,人之初都是食人血动物,只不过是无意识地吸血吧。

对自我的探寻,弗洛伊德有自我、超我、本我之分,但其将一切都归于力比多压抑,让人无法赞同。其实连他自己也承认,并非香烟都暗示着男性生殖器,有时一枝香烟就是一枝香烟。而荣格的“集体无意识”说,指出人的内心无意识深层,沉积着人类共同的原始意象、人类祖先世代积累的“远古梦痕”,这种“超个体”的存在,对人类的生存发生潜在的作用。这种说法听来新鲜而深刻,但其脱离了现实的人性制约,恐只是猜想,无法证实。

近读方迪的《微精神分析学》,其为超越潜意识,探求心理物质现象的本源和基础。按照他的说法,人的细胞、血液都不源属于自己;人的尝试本能及其能量也不源属于自己;人所做的梦构成一个梦而这个梦也不源属于自己。他发现“我身上很少、甚至几乎没有什么东西源属于我”。按照方迪的看法,这世界上独立的自我根本就不存在。

如果说,父亲复制了我们,我们复制了儿子,作为生命个体,复制的都不是自己,而是复制着自己的基因,个体的生命会一代代死去,但基因不死。可个体的生命毕竟存在过,由于基因排他性的自私的本质,这一个不同于那一个,自我还是存在着,父亲和儿子不会是同一个人,兄弟姊妹之间也都是互有差别的不同的自我。

精神分析学家对自我的探究是深刻的,可对不可知的神秘也只能表达得神秘莫测。或许,生活在这世界上的有血有肉的人,能过上真正意义上的人的生活,不在物欲横流中物化,没有恐惧和不安全感,在本真、纯粹中诗意地栖居、快乐地生存便是莫大的幸福了。虽然这世界无法禁绝污秽和罪恶。

欺骗自己

对自己的眼睛失去信任,始于早年看魔术。眼睁睁看着魔术师从一顶礼帽中拎出一块又一块马蹄表,瞬间摆满了半个舞台,年少幼稚的我整个变成个傻二,愣在那里百思而不得其解。至于后来见到一束纸花在手中一抖便成为扑棱着翅羽的鸽子,一个活人在柜子中被刀割开,分成可以离异的几段,随后人又完整无缺地出现在观众面前,明知都是假相,可我有着良好视力的眼睛看到的却真切无误。由此我想到,对亲眼所见、亲耳聆听的一切认为是板上敲钉,深信不疑,难免幼稚。而空中出现的海市蜃楼,那一带青堂瓦舍、茂林修竹的渔村,仙山丽人、亭台楼阁的幻象,清晰可感,使“眼见为实”这句话也变成了“眼见为虚”了。

说“用泪水蒙住了眼睛,你便看不清这世界”,固然有理,可这本来就无法看清的世界,“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再明澈的眼睛也看不透它。

说太阳不是红的,树叶不是绿的,花是没有颜色的,这种对常识的背逆听来可笑。然而,不必讲太强的光的刺激使人晕眩,让人感到太阳发黑,太暗的夜让一切都失去了色彩,具有正常视力的人与盲者已没有分别;就是在有光照的情形下,颜色也是变幻无常的。

随着光照的不同,敏感的画家发现,绿色的树叶,有时又呈现青的、红的或黄的色彩。

晴朗的天空为青色,看到的太阳带有橙味;而雾天的朝日和夕阳是血红的。

在明亮的窗边看暗处烟草的烟是青紫色,可逆光看明亮处烟草的烟却是茶褐色的。

牛奶洒泼在黑的物件上,牛奶便带有青色味,在逆光中看玻璃杯中的牛奶却呈现橘黄味。

看来,眼睛的不可靠,在于它是借助光来看这世界。自己的眼睛无意中也会欺瞒了自己。光,这具有电磁波性质的宇宙射线,只有波长400毫微米到700毫微米的光线为可视光。我们不能说,我们眼睛看不到的事物便是不存在的。我常常想到人的傲慢和自负,那恰恰是自欺,人,对这世界究竟了解了多少?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在东北打山鸡的趣事。当一只山鸡被追逐得精疲力竭、无路可逃之时,它会一头扎在雪堆里,将身子和漂亮的尾巴露在外面。人,会带着戏谑嘲笑一只山鸡的愚蠢,可在巨大的恐惧和强烈的刺激面前,丢魂落魄的人和山鸡并没有什么两样。一声尖叫,用双手捂住眼睛,或把头蒙在被子之中,虽然身子会像筛糠一样发抖,但眼睛的逃避多少会有一点心理上的安全感。

或许是有些现实是过于残酷了,让人无法承受,于是人们便有意逃避着什么,宁肯在想象的美好和虚妄中生存。

“眼不见心不烦”,是对丑陋、烦躁、剪不断理还乱的伤神现状的逃避;不参加遗体告别仪式,让心灵中的美好不致损坏,是对悲哀、痛楚情境的逃避;面对已失去的爱情,不愿意也不敢相信,用虚假掩盖真实,是对自己脆弱心灵的逃避;虽然情有所钟、朝思暮想,即将得到时却用“不”去说“爱”,那是不明中对情感的逃避;摘金夺冠、见好就收,是对失败的逃避;功成名就,退隐田园是对祸的逃避……

看来,有时候人是需要欺骗自己,避实就虚,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制造虚假的快乐来安慰自己,这大抵是源于生存的恐惧和不安全感。就宗教而言,相信真有上帝和佛祖的人自然是有的,但随着科学和理性的发达,大多数人只不过是对人感到失望,便自己塑造一个理想中的人对自己的心灵予以抚慰。对于人,重要的已不是上帝存在与否,而是那种仪式对心灵的净化,是充满庄重、崇敬感的氛围在起作用,实际上宗教情感在某种程度上已大于宗教本身。

说人总愿意欺骗自己似乎不大好听,换个说法,即人主动利用感觉的错乱让自己生活得舒适些大抵是人人都能接受的。在北京狭小的居室门厅内,将一面墙装上与墙面相等的镜子,使感觉明亮深远,设法消除局促和压抑,我想这对整个社会都是有益的,会减少吵闹和纠纷。而在空闲地栽树种草,既防止灰尘飞扬,净化了空气又减低了噪音,自然是美好的。对于无休止地破坏自然的生态平衡,对大自然进行暴力掠夺的人类,这种虚假的向自然的回归还是会给人以少许的心理平衡。

早晨,在卧室爬起来,或许是因为屋子的盈满和过于凌乱,心情常常有烦躁感,而紫红色的化纤地毯又是暖色调,有如一蓬乱柴遇上火,看一眼那郁闷的情绪有增无减。这让我想起为什么屋子里的墙壁大抵为白、灰色,而白瓷砖砌就的卫生间,这种无彩系的冷色调,一进去就会给人以清爽的感觉。色彩感觉在某种程度上支配着皮肤的寒暖知觉和轻重感。一杯橘子水和一杯矿泉水具有同等温度,有实验证明,谁都会说橘子水会比矿泉水的温度高。而工人搬运黑色的箱子,都认为过重太累而深感不满,可休假日时老板把箱子涂成浅绿色,工人们都说箱子轻多了,而顺利完成了作业。

有资料说,英国的泰晤士河的甫拉克符拉亚斯桥,是着名的自杀场所。由于桥的栏杆是阴郁的黑色,大概有一种诱人自戮的气氛。后来,官方将桥栏杆换成了浅绿色,据说后来到这里自杀的人减少了三分之二。

看来,有时虚假和装饰也是必要的。这篇文章名为“欺骗自己”,如果说有时真假难辨、真假互易、弄假成真,也很难说是否是对自己的欺骗了。我想,用歌词中的一句话说“只要你活得好”,人“骗骗”自己倒也无妨。

高与低

年幼时涉世不深,装满了一脑袋幻想,认为大人都神一样高不可攀,父亲是不怒而威,母亲是慈爱严厉,眼睛看不到的地方都隐匿着猜不透的神秘。虽然也有恐惧,但绝没有悲哀、忧愁。待认识了一些汉字,便发现了书里还有男人和女人的事情,于是怀着新奇,读那似懂非懂的故事,胡思乱想些古怪的念头。直到有一天,看见我曾敬若天人的女人从厕所里走出来,才明白她和我一样,并非餐风饮露,不食人间烟火,也要吃喝拉撒睡的。自然,看孔雀开屏的美丽,大可不必到后面去看露出的屁股眼,但将女人只看成是把天上的玫瑰编织入人间生活的天使,那也只是诗里的事情。

或许,人有了烦恼、忧愁的时候,人才长大了。当男人女人从青春梦里醒来,花前月下的私语变成柴米油盐的唠叨,甜言蜜语的情书变成孩子的臊尿片,方领略生活原本是些琐碎的事情和不尽的操持和劳累。对一般人而言,养家糊口,喂几张深不见底的嘴,几乎已成为生活的重要内容。自然,我无意贬低“伟大”与“崇高”,可历史与现实中,真正可称之为伟大者能有几人?而崇高,大抵是西方所崇尚的美学境界,中国传统美学却是“低下”与“虚无”,所谓海因为低而能容纳百川,杯子因为中空而有容器之用。况且“伟大者”也是人,也需吃饭穿衣睡觉,也有七情六欲,只不过一些琐碎的事情因有人代劳而不必事必躬亲罢了。而如我等一辈凡夫俗子,非神非仙,也只能做些凡人小事,活成一个俗人,既不必装神弄鬼,也没有那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说起来,我对“高人”是很崇敬的,也愿意以自己的低矮衬托高大。况且这世间本就高低不平,有惊险、有波峰浪谷才有活力、有风景。可高和深这两个字常常连在一起,虽则高为上、深为下,但高与深均为褒意,并无优劣之分。其实高与低也可互易,站在山巅,高山也低于足下;立于谷中,丘陵也会高过人的头顶;落于井底,抬头仰望,深也变成了高;而从飞机的舷窗下望,那些危乎高哉的名山大川统统变成了几堆褶皱,哪里还会有山之高低的分别?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将人体分为上半身与下半身的说法。一位朋友的女友婚后与其相见,因有情人未成眷属而泪如雨下,声称她的下半身属于丈夫,上半身则属于我的那位朋友,话中寓意自是心和身的不同归宿。在一些人的眼里,似乎上半身则代表高尚,下半身代表低下,而“下身”这个词几乎成为肮脏的代指。可人实在是无法一刀两断的,人体的上与下是浑然的整体,人不能光吃不屙,也不可能无性繁殖,与性无关的所谓爱情只是友情、亲情,不是爱情。世上,有谁能避开“下身”,不经历人生的第一通道而在这世间生存呢?即使是剖腹产,剖的也是腹,而不是胸膛和脸颊。若从整体着眼,低、下只是高、上的组成部分,没有低、下便无所谓高、上,高低、上下只是相对而言。

人,都是有恐高症的。记得在黄山鲫鱼背,两边是深不见底的深渊,山顶两侧虽有铁索横陈,挪动双腿时我还感到心惊腿软。看来,对高望而生畏、敬而远之也是自然的心理状态。或许因为我是平原上长大的人,喜欢无遮无障、一眼望不到边的开阔和平坦,偶尔爬一次山,感觉颇累;或许人到中年,经历的沟沟坎坎多了,性情趋于冲淡平和;何况波澜壮阔、鬼斧神工的风景也只能拉开距离领略才会产生审美的愉悦。我也相信山顶的小草也不会比谷底的大树高大,当你看清它的时候。

诚然,高风亮节令人钦敬,可那应当是不藏污纳垢的道德;高深的学识令人折服,却应当是具有真质而非卖弄的明哲;高官厚禄令人羡慕,但高官应为公仆,厚禄只能与付出对等,绝不是高高在上、趾高气扬。那种一旦鞋帮做了帽沿,似乎离智慧近了的高攀者,告诉我们该怎样喝汤、撒尿,走路时应当先迈左腿再迈右腿之类的教导,大可不必理会。而那种因为没有神把自己装扮成神的人,自命清高,可人间的字符成不了天书,肛门里排泄的只能是粪便,不会是灵丹妙药。

其实,凡人所从事的小事恰恰是大事,是柴米油盐持续了人的生命。生老病死、悲欢离合所表现的恰恰是人类的命运。是普通的事物往往是最重要的事物,比如空气、粮食和水。

母爱

世上还有什么比孩子胖胖的小手和脚丫让母亲更动心的呢?那是丰腴、小巧且精致的混合,是乳和血培育的幼芽,白嫩的柔软,笨拙中的灵动,所谓十指连心、足趾也连心的挚爱。婴儿的小手沉陷的几许肉涡,荡漾着母亲的目光,那是飘着酒意的目光,是指趾弹拨的颤动的弦。

幼小、稚嫩是可爱的,让人心动,让人怜惜。自然、高大、伟岸、庄重也会牵动人的情感,但那大抵是虔敬,是审美中的崇高感在起作用,似和可爱关系不大。动物中,雏鸡雏鸭、小猫小狗,毛茸茸的小兔、笨拙的小熊、小猪,皆我见犹怜,煞是可爱,都为其幼小、玲珑之故。那惹人怜爱的吸引,不仅在形,质,也在味。年轻的母亲总是喜欢俯在婴儿身上,闻孩子的颈背,这世上也确没有什么比婴儿的味道更为香甜、美妙的了。这也让我想到植物,譬如龙井茶,极品龙井的扁形芽片该有一种毛茸茸的感觉,茶罐之壁总浮一层白毛似的,这也和婴儿的胎毛类似,茶芽初吐时采制必鲜嫩,有茸毛,难怪极品茶喝时会有婴儿身上的奶花香了。而一个女人的美丽特征之所以美丽,正如生物学家古特莱斯所指出的,“乃是由于这些特征带着孩子气的缘故”。

女人初为人母的感觉从怀孕时就开始了。呕吐、吃酸性的食物,是肉体中镶嵌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带来的信号,是“有喜”的感觉。当肚腹隆起,抵达极致,那实在可称为人生的高度,真正的崇高。对女人来说,或许有少许羞涩,但更多的是幸福、骄傲和满足,这是爱的结晶,枝头挂着熟透的果实的时刻,是人类最完美的作品。于是,她被小心翼翼地维护,有如隆腹的脆弱的花瓶,她被掺扶,被羡慕、尊敬;她吃鱼,喝乌鸡汤,啃排骨,嚼催奶的猪蹄;她腰粗臀肥,嘴唇变厚,可她只是胎儿的养料库,她是用血滋养了胚胎,而后再用乳维系了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