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矩”法
人生在世,除了生存的欲望以外,人还有各种各样的欲望,自我实现就是其中之一。可是,欲望是无止境的,欲望太强烈,就会造成痛苦和不幸。因此,人应该尽力克制自己过高的欲望,培养清心寡欲、知足常乐的生活态度。
廉生威,威生力
原文
翰臣方伯廉正之风,令人钦仰。身后萧索,无力自庇,不特廉吏不可为,亦殊觉善不可为。其生平好学不倦,方欲立言以质后世。弟昨赙之百金,挽以联云:“豫章平寇,桑梓保民,休讶书生立功,皆从廿年积累立德立言而出;翠竹泪斑,苍梧魂返,莫疑命妇死烈,亦犹万古臣子死忠死孝之常。”登高之呼,亦颇有意。位在客卿,虑无应者,徒用累歔。韩公有言:“贤者恒无以自存,不贤者志满气得。”盖自古而叹之也。
译文
翰臣方伯廉正的作风,令人钦敬仰慕,然而死后家境萧条败落,无法庇护自家亲人,这使人觉得不仅是清廉的官吏不能学做榜样,甚至善良的事情也没必要做。他一生好学不倦,正打算著书立说流传后世却不幸去世。我昨天送百两纹银帮助他办丧事,又做了一副对联悼念他,说:“豫章平定贼寇,家乡保护人民,不要惊讶书生建功立业,都因为二十年积累道德学问才产生;翠竹斑如滴泪,苍梧招魂欲返,怎可疑惑贤妻死节贞烈,也如同千万载臣子死为忠孝的常行。”我这样站出来大声呼吁,颇有号召众人学习之意,然而仅处于客卿的位置上,估计无人响应,只好独自反复感叹不已。韩愈说过:“贤德的人经常无法维持自身生存,无德的人却志得意满,不可一世。”也是自古以来人们对这种情形的叹息呀!
解读
曾国藩初出办团练,便标榜“不要钱、不怕死”,为时人所称许。他写信给湖南各州县公正绅耆说:自己感到才能不大,不足以谋划大事,只有以“不要钱,不怕死”六个字时时警醒自己,见以鬼神,无愧于君父,才借此来号召乡土的豪杰人才。
曾国藩“不要钱”,是秉承了他祖父曾星冈的家训的。道光十八年(1838),曾国藩已成进士,入翰林院。他十二月回家,贺客盈门,连日不绝。事后,祖父对他父亲麟书说:“宽一虽点翰林。我家仍靠作田为业。不可靠他吃饭。”同治五年六月,曾国藩与九弟均已封爵开府,他想起这一庭训,深情地对弟弟说:“这一句话最有道理,从今当以此话为一生的教导。”
曾国藩做京官十四年,收入是微薄的。道光二十三年(1843)六月,他放任四川正考官,得到了他生平第一笔高额薪俸,十一月回京后不久便寄银一千两回家还债和馈赠亲戚。
正因为他不爱钱,所以他谆谆以“勤俭”二字训诫后代,也孜孜以“勤俭”二字严律自己。他终身自奉寒素,过着清淡的生活。他对儿子纪泽说:“我做官二十年,不敢沾染官宦习气,吃饭住宿,一向恪守朴素的家风,俭约可以,略略丰盛也可以,过多的丰盛我是不敢也是不愿的。”他早起晚睡,布衣粗食。吃饭,每餐仅一荤,非客至,不增一荤。他当了大学士后仍然如此,故时人诙谐地称他为“一品宰相”。“一品”者,“一荤”也。他三十岁生日时,缝了一件青缎马褂,平时不穿,只遇庆贺或过新年时才穿上,这件衣藏到他死的时候,还跟新的一样。他规定家中妇女纺纱绩麻,他穿的布鞋布袜,都是家人做的。他曾幽默地说:“古人云:‘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然以吾视之,衣亦不如故也。试观今日之衣料,有如当年之精者乎?”全家五兄弟各娶妻室后,人口增多,加上兄弟做官,弟弟们经手在乡间新建了不少房子,他对此很不高兴,驰书谴责九弟说:“新屋搬进容易搬出难,吾此生誓不住新屋。”他果真没有踏上新屋一步,卒于任所。曾国藩写道:“余在京四十年从未得人二百金之赠,余亦未尝以此数赠人。”他规定,嫁女压箱银为二百两。同治五年,欧阳夫人嫁第四女时,仍然遵循这个规定。曾国荃听到此事,觉得奇怪,说:“真有这事?”打开箱子一看,果然如此,不由得再三感叹,以为不能满足费用,所以又赠予四百两金子。嫁女如此,娶媳也如此。咸丰九年七月二十四日的日记写道:“是日巳刻,派藩文质带长夫二人送家信,并银二百两,以一百为纪泽婚事之用,以一百为五十侄女嫁事之用。”
同治年间,曾国藩出将入相了,且年近垂暮,却依然在“俭”字上常常针砭自己。
同治十年(1871)十一月二十二日,曾国藩移居经过翻修的总督衙署,他到署西的花园游览,花园修工未毕,正在赶办。游观后,他感慨系之地写道:“偶一观玩,深愧居处太崇,享用太过。”这样克勤克俭的总督,天下能有几人!而且,这是他逝世前两个月的最后一次游览!
活学活用
廉,清白高洁,即操守洁美;矩,行止之法度。居官为士,廉而守身,矩而致远,天理昭昭,民心朗朗。
廉生威。屈原在《楚辞》说:“吁嗟默默兮,谁知吾之廉贞?”俭约,便宜。《淮南子》中说:“夫得其得者,不以奢为乐,不以廉为悲。”用廉形容人,含清廉,正直、公平之意。古为官者,有少数人就认识到,廉不仅是一个人的修养、品质,它还可演化出一种作风,养成一种风气。古语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明,廉生威。统御者从自身作起,持身清廉,淡泊明志,宁静致远,这样民服吏畏,社会风气正、民心顺,必然提高统御效率。正因廉有如此大用,中国古代就把廉作为好官的主要标准了。《三国志·魏书·李通传》中记载,司马懿提出:“为官长清,当慎,当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把清廉置于为官的首要条件。南宋吕祖谦在《东莱吕太史别集》中又提:“当官之当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还是清廉在先。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确也有一些统御者,以清廉、公正、无私为本,以廉生威,拨乱反正,造福一方,赢得人民的信赖。
清代吏治向以贪酷著称,可康熙年间,却出了两个有名的清官,而且曾国藩多次称颂这两个人,这就是于成龙和张伯行。
被康熙帝称为“清官第一”的于成龙,是山西永宁(今山西离石)人,字北溟,号干山,自顺治十八年(1661)起,历任知县、知府、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等职。他在任上洁己爱民,秉公从政;拒贿赠,行节俭,为百姓兴利除弊,屡施德政。
顺治十八年,于成龙由副榜贡生首任罗城知县。他到任之初,县衙没有门垣,院中长满荒草,中堂仅有三间草房,后面是三间茅屋,内宅破陋不堪。于成龙叠土为案,铺草为床,垒起一副土灶,办公膳宿都在茅屋里面。
于成龙治理罗城,注意恢复地方秩序,复苏农村经济。他不辞辛苦攀山越岭延访父老,实地察看,倾听百姓呼声,着手制止械斗,捕捉盗贼,制定保甲,以安定民生。于成龙鼓励百姓耕稼力田。每年春天,他都亲自到田中察看。见到耕种父老,便上前慰问劳苦;有时应邀在田边树下与农夫一同吃饭,“笑语欢如家人”。
随他来的几个仆人,有的水土不服,染病而死;有的不堪困苦,不告而别。于成龙只得自己动手做饭洗衣。周围百姓见他如此辛劳清苦,十分过意不去,来到衙中问寒问暖,于成龙总是热情接待。
于成龙在罗城当了七年县令,县境面貌大变。因此,他不仅受到了百姓的爱戴,也得到了上司的器重。康熙六年,他升任四川合州知州。赴任时罗城百姓遮道呼号,追送数百里。
康熙十六年(1677),于成龙被擢任福建按察使,主管一省司法。去福建上任前,他嘱人买了数百斤萝卜放在船上。有人不解地问他,萝卜又不值钱,买这么多干什么?他回答道:“沿途供撰,得赖此青黄不接的时候,以屑糠杂米野菜为粥。”即使有客人来了,也和他一同吃薄粥。他对客人说:“我这样做,可留些余米赈济灾民,如若上下都和我一样行事,更多的灾民会渡过难关,存活下来。”江南、江西的百姓因为于成龙自奉简陋,每天只吃青菜佐食,所以给他起了个外号“于青菜”,以示亲切景仰。于成龙喜欢饮茶,考虑到茶价很贵,他不愿多破费,便以槐叶代茶。他让仆人每天从衙门后面的槐树上采几片叶子回来,一年下来,把那棵树都快采秃了。
于成龙对儿女的要求也很严格。一次,他的大儿子从山西千里迢迢来到江宁探望父亲。儿子要回去时,于成龙既没有积蓄,也没有土特产让儿子捎回,正好厨房有一只腌鸭,便割了半只给他。百姓听说这件事后,便编了首歌谣唱道:于公豆腐量太狭,公子临行割半鸭。
由于于成龙身体力行,使爱好奢侈艳丽的江南民俗大为改变。人们摒弃绸缎,以穿布衣为荣。一些平日鱼肉百姓的地方官,因知道于成龙好微服私访,因此,遇见白发伟躯者便胆战心惊,以为是于成龙,不得不有所收敛。
康熙二十三年(1684),于成龙病死在两江总督任上。僚吏来到他的居室,见这位总督大臣的遗物少得可怜,而且都不值钱。床头上放着个旧箱子,里面只有一袭绨袍和一双靴子,竞忍不住唏嘘流涕。
于成龙去世的消息传出后,江宁城中罢市聚哭,家家绘像祭奠。出殡那一天,江宁数万名百姓,步行二十里,哭声震天,竟淹没了江涛的声音。
当年康熙帝巡视江南,沿途所延访的官吏,无不对于成龙啧啧称赞。康熙帝不无感慨地对随行人员说:
“朕博采舆论,咸称于成龙实天下廉吏第一,于成龙真百姓之父母,朕股肱之臣啊!”
与于成龙齐名的清官是张伯行。张伯行,字孝先,号恕斋,河南仪封(今河南兰考县)人。张伯行出生在书香门第,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儒士。在家庭的熏陶下,张伯行自幼就很好学,康熙二十四年(1685)考中进士,康熙三十一年(1692)入京补内阁中书,开始步入仕途。在此后的四十年宦海生涯中,张伯行以居官清正闻名于朝野,老百姓称他为“天下第一清官”。
康熙四十二年(1703),张伯行赴任山东济宁道。当时正逢荒年,老百姓流离满路。张伯行在上任途中,赈济给灾民不少钱粮。到任后,他立即决定开仓赈济,仅汶水和阳谷两县就动用仓谷二万余石。事后,藩司指控他擅动仓谷,应于革职处分。张伯行以“仓谷为轻,民为重”,慷慨陈词。藩司无奈,最后免去了给予张伯行的处分。
康熙四十五年(1706),张伯行调任江苏按察使。按当时惯例,新任官员要向总督、巡托馈送币礼,约合四千两银子,对这一腐败现象,张伯行严加杜绝。他说:“我为官,誓不取民一文一钱,怎能这么办呢?”
在按察使任上,张伯行力革地方弊端,对总督、巡抚多有冒犯。于是他们便联合压制和排挤张伯行。张伯行就任按察使次年,康熙帝南巡,到江苏后命令督抚举荐贤能的官员,但督抚并没把张伯行列在举荐之列。
康熙帝在举荐的名单中没有发现张伯行的名字,便对左右侍臣和督抚们说:“我听说张伯行居官甚清,最不易得,你们意见如何?”
众人连连附和皇上的意见。后康熙帝亲自定张伯行为“江南第一清官”,升他为福建巡抚。
张伯行到福建任职后,对当地的不良习俗,严加革除。他看到当地人视瘟神为“五帝”,庙祀遍布城乡,“祷把昼夜不绝”,这样做不仅毒化了社会风气,而且消耗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便下令将所有的瘟神祠改为义塾,供贫苦人家的孩子在里面念书,这一举动使“群情大快”。
康熙四十八年(1709),张伯行调任江苏巡抚,“士民留攀不及,皆呼号如失恃”。其时朝野行贿、舞弊之风渐盛,张伯行公布了《禁止馈送檄》,以杜绝官场的不正之风。檄文内容是: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即受一分之赠;要一文,身即受一文之污。准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霏不义之财,此物何来?
张伯行不仅是这样说的,的确也是这样做的。他还虚心延访地方利弊,要求所属人民,对于一切利弊,勿隐相告。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取信于民。
康熙四十九年(1710),张伯行因与总督有矛盾,郁郁不得志,告病乞退,为此,康熙帝降旨:“张伯行操守清洁,立志不移,朕深悉。江苏重地,正资料理,不得以衰病求罢。”
面对皇帝的极度信任,张伯行很受感动,他终以国事为重,从大局出发,强起视事。
康熙五十年(1711),江苏省乡试时大肆舞弊,总督噶礼也收受了贿赂。发榜的结果自然是很不公正的。江苏的士子们不甘受愚弄,一千余人抬着财神塑像沿街游行,最后放到文庙孔夫子牌位的对面,他们用这种形式来抗议和讽刺乡试“唯财是举”。
这件事在全国震动很大,康熙帝特遣户部尚书会同总督噶礼、巡抚张伯行、安徽巡抚梁世勋共审此案。因事牵噶礼从中受贿索银五十万两,审讯官员因惧怕噶礼权势,致使案情趋于复杂,真情不得大白,审讯了一个多月还没有定案。
张伯行对此感到异常愤慨,他置身家性命于不顾,上章弹劾噶礼的不法行径,力主彻底清查科场案。没想到噶礼将张伯行的上疏花重金买了回来,反而上章反咬一口。康熙无奈,降旨将科场案交由审事大臣审明,噶礼和张伯行全部解职,听候结果。
扬州百姓听说张伯行被解职后,纷纷罢市,数千人围着公馆,哭声传遍了扬州。第二天,扬州百姓来到公馆,拿着水果蔬菜献给张伯行,张伯行不肯接受。百姓们便哭着说:
“大人在任,只饮江南一杯水;大人要走了,这是乡亲们的一点心意。”
张伯行不得已,只收下了一块豆腐和一束蔬菜。
三个月后,案审结果出来了,张伯行应革职治罪,噶礼免议,康熙帝御批时,将结果改为张伯行留任,噶礼免职。其实康熙帝早已暗中派人查清了事情的原委。
江苏士民听说结果后,欢声如雷,在门上纷纷写上“天子圣明,还我天下一清官”。
康熙五十四年(1715),一钦差大人以莫须有的“狂妄自矜”的罪名弹劾张伯行。连劾六疏,四请革职。康熙帝迫不得已,暂且应允了。尔后,钦差大人对张伯行又多方催折,并让人代书供词,然后将案审报上,要求治张伯行以重罪。
康熙帝不同意对张伯行的治罪方案,下令让张伯行到京面见。张伯行抵达京师后,未等皇上召见,那位钦差大人又上奏说张伯行死不认罪。于是康熙帝大怒,他一拍龙书案,气冲冲地说道:
“他原本无罪可认,此人朕还要使用,而且还要重用。”
第二天,康熙帝召见张伯行,任命他为南书房行走。后来他又任过户部右侍郎、仓场总督、会试总裁等职,在这些职位上他干得都很出色,康熙帝称赞他是“真能以百姓为心者”。
张伯行任官期间,始终过着简朴而清寒的生活,从未携带过家眷。他无论在朝、在外,从不结交一个近侍之臣,不附和同官之议;不以得到皇上宠幸而有自专的念头;不以同行忌妒打击而有退阻之心,正因为这样,他才得到了皇帝的宠幸和多次保全。
雍正三年(1725),一代名臣张伯行魂归西天。他死后,雍正帝赠他谥号“清恪”,取为官清正、恪勤供职的意思。用“清恪”二字来总结张伯行的一生,是毫不为过的。
智慧金言
在现代社会仍然不改此理。而且更有作用,甚至资产阶级统御者都深懂此理,新加坡前总统李光耀就认为:“立国必须廉政。”李光耀本人带头廉洁,住房和汽车都是自己掏钱买的。他有许多政敌,反对他,但没有一个说他贪污、腐化。政府中有一名部长,是新加坡政界的元老之一,与李光耀有很深的私交,人们揭发此部长有贪污嫌疑,他找到李,希望保护他,李光耀说,我要保护了你,我这个党就站不住了。最后,这个部长在上法庭前自杀了。李光耀靠廉政赢得了威信和民心,使新加坡在几十年内跨入发达国家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