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孔子相比,耶稣总爱走极端。从上引“一念之动即为恶”、只要有信心就没有不能做的事等等,就可以看出耶稣的极端性。因为耶稣有一个外在于人的天父耶和华,所以他对动机和精神力量的注重就不需要落实到地上,塞进人的心中。耶稣让人暗中行善施舍祷告的时候,也向人们说,无所不能的神会知道你暗中的善行。于是,人们就可以专注于心灵的纯洁、灵魂的超升、脱离实践的形而上学的求索但是,正如修辞学上的对句,有神就有魔。魔鬼是肉欲的、感性的、邪恶的象征物,时时侵扰人,使没有坚强意志的人会沦为魔鬼的门徒而难以成圣。基督教的神与魔的分裂,就意味着在人身上灵与肉、理性与感性的分裂,从而就产生了“浮士德型”激烈对立、冲突的人。随着西方人神性渐消而魔性增多,就发生了从天上到地上、从灵到肉、从理性哲学到非理性哲学、从形而上学的探索到注重实践的文化转折。我们往往以中国古代实用技术比西方中古的发达而自喜,却没有看到,正是由于形而上学和理论科学的发达,才会结出西方近现代实用技术的金秋之果。当西方人执著于实用功利的时候,就会比中国的“外王”或者说孔子的管仲更极端,以至于连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以为西方人重物质功利,而中国人重道义精神。因此,孔子精神重“合”,基督精神重“分”。
(第四节)仁与博爱:儒教与基督教的伦理道德
占据中西伦理中心位置的孔子的“仁”与基督的“博爱”,也有相似之处。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怎样“爱人”呢?即实行孔子的“忠恕之道”。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这是实行仁道的积极的肯定的一面,即“忠”。“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实行仁道的消极的否定的一面。“忠恕之道”是孔子之道的核心部分。孔子说:“参乎!吾道一以贯之。”
曾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一个撒都该人律法师问耶稣:“夫子,律法上的诫命,那一条是最大的呢?”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耶稣又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在耶稣看来,神也是人的神,而且“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由此可见,孔子的“仁”与耶稣的博爱确有相似之处。
较之孔子,耶稣总爱走极端,总是大爱与大恨连在一起,正如我们已经分析过的。为什么呢?孔子的背后没有一个全知全能的人格神,所以孔子就不能提倡施舍而不求报偿、挨打而不还手的大爱,自然也就不会潜在着一种大恨,即把恶人丢在地狱的永火中去受煎熬。
于是,“以德报德,以直报怨”就成为“忠恕之道”的一部分,否则在没有神与来世的情况下“何以报德”?而且报怨的时候也不一定“直”,而应讲究策略,不能叫自己吃亏,这就是“小不忍则乱大谋”,“大丈夫能屈能伸”,“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种“曲”的文化精神在老子哲学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于是,中国“以天下为己任”的“士”在碰壁之时,也可以“隐居以求其志”;而被中国文化同化了的出世遁入空门标榜“不杀生”的和尚若有“露一手”的时机,也可以出来参加战争以“匡正天下”。耶稣的背后有一个人格神的上帝,所以他提倡挨打而不还手而且转过脸来让人家再打,就是告诉人们,不善的手段达不到善的目的,让恶人做恶去吧,到末日审判的时候,善人会进天堂永远享福,恶人会下地狱永远受苦所以面对着各种各样的迫害,耶稣一点也不畏惧;众人不愿听而且厌恶他的教训,他也要宣讲,直到被人抓起来钉十字架。抓耶稣的时候,耶稣的门徒砍掉了一个敌人的耳朵,耶稣却束手就擒,并给那人治好了耳朵。因此,孔子精神重“曲”,基督精神重“直”。
孔子的“仁”与耶稣的博爱的重大不同,还表现在孔子的“仁”总是与“礼”混淆在一起。什么是“礼”?即在人群中分出高低贵贱等级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过,孔子对于等级贵贱的分别,与希腊罗马奴隶主建立在武力征服基础上的对奴隶的统治不同,而是建立在“人道”、“人情味”、“合情主义”的基础上。在孔子看来,父母给孩子以生命,并且费尽心血把孩子拉扯大,孩子就应该对父母报之以孝。于是,父母与孩子天生就不能平等,而是父在上,子在下。大而言之,君主就像天下人的父亲,臣民就像君主的儿子,于是,父慈子孝就扩大为君仁臣忠,天下就是一个以天子(君父)皇后(天下国母)为首的大家庭。在这里,家与国具有同构关系,所以《大学》说:“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你想“治国平天下”,首先就应该“修身齐家”“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因此,孔教就是“家教”,而这种“家教”又是以“孝”为本的:“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但是,一味地提倡别异的“礼”也不符合“仁”,而是应该以“和为贵”的原则来复礼。也就是说,分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来之后,就更应置重君臣、父子之间的和合,使得你中也有我,我中也有你孔子“和为贵”的礼教显然是有利于君父一辈的统治者的,齐景公就说:“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特别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之类的训条,就更表明了儒家的“阶级立场”。但是,正因为孔子把“礼”建立在人的素朴的伦理情感的和的基础上,所以,中国的专制主义,除了非儒的秦代和不重儒的隋代外,一般是脉脉温情的家长式的,即与武力专制主义相区别的“亲情专制主义”。这也是孔子理想的礼乐之国,——一个和乐融融的大家庭。为了这个和乐融融的大家庭的和谐稳定,孔子不惜以合情主义排斥合理主义:“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在孔子看来,礼乐兴,上下和,“仁”在其中矣。所以孔子又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
尽管孔子的礼教建立在人的朴素的伦理情感基础上,尽管“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但是,孔子的礼教毕竟还需要“天道”的依据。孔子名下的《易传》就给礼教以“天命”的依据。你看,自然万物就不是平等的,天在上,地在下;太阳出,月亮隐。天、日等属阳,地、月等属阴。于是,“乾道(阳)成男,坤道(阴)成女”,阴阳合就有了人伦之始:夫妇。夫妇合就有了父子,有了父子就有了君臣。根据“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简能”的原理,天在上“油然作云,沛然下雨”,是主动的施与者;而地在下静静地接受“雨露滋润”,是被动的接受者。天地和合,就出现了“雨露滋润禾苗壮”的生机。同理,男在上主动施与,“云雨一番”;女在下静静地接受,男女和合,就会生养人的生命。君在上主动施与,“皇恩浩荡”;臣民在下被动接受,“沐浴皇恩”,君臣和合,就会多生产,多打粮食,社会有机体才会正常运转因此,做为女、子、臣下,你就不应该感叹自己地位低下,社会不平等,因为这是天地自然之道,难道你能“犯上作乱”而令“天道”失常吗?还是安分守己谋求和合吧,这样才会和谐稳定而生生不息。如果说“天地之大德曰生”,那么,和合就是天地之大德,人伦之大德,也就是“仁”。因此,从孔子伦理中,很难附会出人格平等的观念。
耶稣的博爱与孔子的“仁”不同,而与墨子的“兼爱”有相类之处。
墨子曾被孟子批评为“无父”的“禽兽”,此话对于墨子尚有点冤枉,而对于耶稣却一点也不冤枉。因为比起墨子的纵向的伦理来,耶稣的伦理的显著特色就是其横向性。耶稣固然让人“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但是,除了神之外,其他一切人都是平等的。如果说有什么不平等的话,那就是“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与孔子的“仁”正好相反。不过,按照耶稣“爱你的仇敌”的教训,其“爱人如己”的诫命就是毫无差等地博爱众生,从而与孔子“爱有差等”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形成了重大的差别。如果说基督教也有一个大家庭的话,那么,除了家长耶和华和耶稣(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之外,其他一切人都是平等的,是应该“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兄弟姊妹。所以孔子说:“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耶稣本人就称呼“圣母”马利亚为“妇人”。有一次,“耶稣还对众人说话的时候,不料他母亲和他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他说话。有人告诉他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你说话。’他却回答那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着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从耶稣的教训中,可以看到人格平等的观念。
耶稣虽然肯定了律法中要孝敬父母的诫命,但是,与孔子的“仁”强调亲情父子之爱恰好相反,耶稣为了人们能够专心爱上帝,能够具有“爱无差等”的博爱精神,就不惜疏离亲情父子之爱。耶稣说:“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吗?我告诉你们,不是,乃是叫人分争。
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分争:三个人和两个人相争,两个人和三个人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婆婆和媳妇相争,媳妇和婆婆相争。”耶稣又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耶稣甚至说,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人到他那里去,若不恨自己的骨肉亲人,就不配做他的门徒。“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因此,与孔子注重人际的和合不同,耶稣注重人际的分化。
孔子的“仁”是“二人”,即一个人独自无以为“仁”。所以,尽管孔子说“为仁由己”,“我欲仁斯仁至矣”,然而,人要成“仁”就必须把自己修成有用的栋梁(“修身”),以便纳入整体族类的大厦中(齐家治国平天下”)。希腊人也重族类,但比起孔教来,希腊文化还是客观向外的文化,是偏重个体的文化。所以,希腊人就开始追求使个体生命永恒不朽的东西,即外在于人的“数”(毕达哥拉斯)、“理念”(柏拉图)、“神”(亚里士多德)。而正是这种外在于人的“理念”或“神”,与基督教外在于人的上帝统一起来了。但是,基督教的“神”更是个体人的神,“上帝乃是被当作个体的类之概念,是类之概念或本质”,“这个本质”,一方面是类的“普遍本质”,是“一切完善性之总和”;一方面“同时又是个体型的、个别的存在者”。换句话说,上帝能够使人“直观到类跟个体性的直接统一,直观到普遍的本质跟个别的本质的直接统一”。因此,尽管费尔巴哈(Feuerbach)认为西方古代文化与基督教文化的重大差别在于古人重类,基督教只着眼于个体;但是,西方古代文化若与孔教的大家庭相比,也还是偏重个体,而不像孔教那样,不去向外超越而反身人际,安于家国族类。孔教的那个和乐融融的大家庭,就是一株大树,做为枝叶的个体在大树上则活,离开大树即死,而所谓“仁”,就是给大树浇水、施肥;孔教的“生生不息”,就是一条生命的长河,个体的人做为一滴水,一个浪花,离开河水就要枯干,汇入河流中就会不朽,而所谓“仁”,就是传宗接代——“为往圣继绝学,为来世开太平”,从而使生命的长河奔流不息因此,孔教高度重视族类,而忽视个体;“与此相反,基督教却撇开类不管,只着眼于个体”。孔教为了类而牺牲个体,“基督徒却为了个体而牺牲类。”
在孔教,个体的人无以成就“仁”,在基督教,即使是单独一个灵魂,即使它没有一个亲邻,只要它自为地享受到上帝,那就还是福乐的。因此,正是基督教文化,才孕育了近现代西方的个性解放和个性自由。
(第五节)孔子与耶稣对人性的不同理解所导致的文化差异
孔子对于人性问题思而不宣,以至于使门徒说,夫子很少谈及“性与天道”。从孔子认为“富与贵(利)是人之所欲”以及“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未见好德如好色者”等方面看,孔子是在说人“性本恶”;但是,从“为仁由己”不假外求以及让人安于现状等方面看,孔子是在说“性本善”。荀子发展了孔子“性本恶”的一面,即以礼教规范来控制人们“好色不好德”、“恶仁好不仁”的罪恶天性;孟子发展了孔子“性本善”的一面,即注重发扬人们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等天生的善性。但是,像荀子那样,过于注重礼法规范,强调人性之恶,就会使儒家变成法家。这里的逻辑是,既然人性是恶的,那么,除了用礼法来加以约束之外,一点别的办法也没有。所以,荀子的学生韩非成为著名的法家代表,就决非偶然。“评法反儒”运动把荀子装扮成法家,固然不对;但是,否定荀子与法家的内在联系,否认“人性恶”必然会孕育出法家来,也不正确。
可以说,荀子是介乎儒法二家之间的一个人物。因此,从孟子到宋明理学,正统的儒家标举“人之初性本善”的大旗,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
与此相反,基督教反复强调的是人性的原罪。“犹太人像基督徒一样,关于罪恶想得很多,但只有少数人想到他们自己是罪人;想到自己是罪人,是基督徒的一项革新。”而这项革新正是始于耶稣。
耶稣责备文士和法利赛人时,曾把想到自己是罪人一事当作美德宣讲:“我来本不是召义士,乃是召罪人。”耶稣还反问那些责问他的人:你们哪一个敢说自己是无罪的?后世基督徒把“罪”的学说发展得非常完备,若没有“罪”的学说,“基督救世人”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基督教认为,因为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犯了“原罪”,就被定罪而失去了乐园,堕落到充满罪恶的现世上来,并且由罪又生出死来。既然“罪”是“原罪”,只要是父母所生的,就一代一代把罪孽遗传下来,使人永远被神抛弃而不得永生。耶稣基督既是处女感悟圣灵所生,身上就没有遗传下来的“原罪”,也没有自有的罪,但是,他却要替罪恶的人类赎罪,成为人类罪恶的“替罪羊”,以肉身被钉在十字架上向上帝献祭,来达成人与神之间的和解。但是,人必须虔诚地悔罪,才能在基督再度降世审判的世界末日(即罪恶现世的终结)时得救、永生。
保罗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因此,“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那里,乃是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