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2005年,全县共建成市级各类示范学校的小学共33所。高完中建成县级校风示范学校4所,县级教育科研示范学校4所,县级绿化示范学校6所,县级绿色学校或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示范学校2所,县素质教育示范学校2所,县依法治校示范学校4所。1998—2005年,高完中建成市级校风示范学校6所,市级实验教学示范学校5所,市级教育科研示范学校2所,市级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3所,市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1所,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2所,市级师德建设先进学校1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1所。
(二)国防教育1988年6月,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教育局提出《四川省国防教育大纲》贯彻意见。1992年,市教委、军分区政治部提出《关于贯彻实施中小学国防教育纲要(试行)及学校国防教育常规》(简称《纲要及常规》)的意见,县教育局将《纲要及常规》分发各中小学校贯彻执行。1995年,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一、二年级开设国防教育课,使用省编教材。县教育局规定县直学校开展一周时间军事训练。2004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安岳照市教育局提出的实施意见执行。2005年,开展“全民国防日”活动,12月与全国少工委在学校开展国防科技教育活动。
(三)健康教育1986年,加强学生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和控制,保护学生健康。1988年,在中小学建立卫生档案和健康卡,建卡率98%。1994年建立疫情报告和值班制度,发现有疫情及时报告上级机关。
1998—2002年,贯彻实施《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县教育局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要点”,把健康教育课纳人学校教学计划。开展新生体检和疫苗接种工作,实施集体用餐卫生监督管理。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给学生口服碘油丸,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和肠道寄生虫及地甲病普治。2003—2005年,通过抗击“非典”,学校卫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和完善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疫情信息报告和处理更加及时、规范。
(四)法制和禁毒教育1986—2005年,中小学思想政治教材中专设法律知识内容。初中生毕业、升学的政治课考试以法律常识为主。学校配合公安部门举办毒品危害图片展览和禁毒讲座。2003年资阳市禁毒委员会、市教育局印发《毒品预防教育联系学校,禁毒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县教育局、中小学成立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机构,配备毒品预防教育骨干教师,有计划教育学生远离毒品,关爱生命。
二、教学管理
(一)学制、课程、教材
学制。1986—2001年,小学一律实行六年制。2002年全县43所九义学校实行九年一贯制(小学六年、初中三年)。
中学实行三、三学制(初中三年,高中三年)。1986年全县高一4个班,高二8个班实行二年制,1988年后不再实行。
课程计划。1986—1994年,小学、初中执行1985年制定的全日制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1995年秋至2002年春,执行调整后的四川省九年义务教育“六、三”学制全日制小学、初中课程安排计划。2003年秋至2005年,小学、初中,调整部分学科教育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执行四川省九年义务教育新的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安排。
2000秋至2002年春,普通高中按新课程计划设置课程和安排时间。2002年秋至2005年,执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方案》
课程安排。各学年全年安排52周,教学时间40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0~11周,机动时间1~2周。高一、高二年级每学年上课35周,复习考试3周,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教育2周。高三年级上课26周,复习考试12周,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教育2周。
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周活动总量34课时,每课时45分钟。
教材。1986—1994年,小学、初中各年级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小学教材有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自然常识、地理常识、历史常识、音乐、体育、美术、劳动、校会班队活动。初中使用教材有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生理卫生、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课。
1995—2000年,小学使用教材有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自然、体育、音乐、美术,三年级增设劳动课。四、五、六年级增设社会课。
初中使用教材有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活动课程:晨会、班团队活动,科技文体活动、地方课程。1998年秋,小学、初中设“健康教育”。
2000— 2002年,小学使用“九义六年制”教材: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自然、新概念习字、音乐、美术、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三年级增设劳动、科技活动、新标准英语。小学四年级增设社会,小学六年级减少信息技术。
初中使用“九义三年制初中教材”: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中国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物理、化学。
2003年秋至2005年春,小学使用九义六年制教材,初中使用九义教育三年制初中教材。2005年秋小学、初中使用新课标教材。
1986—2005年,高中使用全日制高中教科书全国统编教材。
职业高中开设文化课含艺科语文、理工类物理,专业课市场学基础知识等学科,按专业对口订购教科书。
学前班、幼儿园按订书目录范围选订。
(二)目标管理县教育局对全县教育事业实行“岗位责任制”管理,每年制定“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岗位责任制指标”,“普通教育事业发展岗位责任制指标”,“中小学教育质量岗位责任制指标”,“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安置岗位责任制指标”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指标”。县教育局对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评比。
1992—2005年,市教育局年初对县(区)教育局下达目标任务,县教育局年初向区(镇)教办、县直学校下达目标任务,年终开展自下而上的自查自评和自上而下的检查考评。
2005年,县教育局制定《安岳县教育局2005年农村劳务培训输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对职业教育实行目标管理。
(三)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质量每年评估一次,由教育股和教研室按评估内容、标准定量打分,评出全县表彰奖励名次。
(第五节)学籍管理
1987年,根据《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委、省政府《关于基础教育实行分级管理的规定》,县教育局制定《安岳县全日制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高中新生实行地区统一学籍号。2000年7月,资阳地区教育局制定《资阳地区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草案。2002年,县教育局提出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的六点意见。2004年6月,县教育局制定《安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要求》。
新生人学1月以内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籍资料由地区教育局统一印制。中小学学籍均由专人负责管理。中学、小学阶段,最后学期成绩作为毕业成绩。高中、初中、小学学生操行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第六节)民办教育管理
一、概况
1986年,全县民办教育续行集体办学形式。县城有乐至街小学、民中两所民办校。乡村小学附设民办班5个。全县有中小学民办教师2797人,其中初中182人,小学2615人。民办幼儿园4所,118班,在园幼儿4004人,幼儿教师122人。1988年,有民办初中1所,19班,在校学生902人,教师81人。有民办小学117所,2360个班,在校学生9.77万人,教师3324人。民办幼儿园253所,382个教学班,在园幼儿1.13万人,幼儿教师352人。1986年开始,在册正式民办教师陆续转为公办教师。1992年,开始出现社会力量办学。1997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或私人办学)越来越多。截至2005年10月,安岳县有民办学校(含园、点)725个,教职工1730人,学生3.4万人。办学条件合格的295所(含园、点),基本合格377所,获办学许可证的557所,在民政部门登记的322所。民办校占地面积40.15万平方米,其中自有18.15万平方米,租用22.01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0.64万平方米,其中自有4.16万平方米,租万用6.48平方米。课桌凳4.05万套,教学仪器价值318.27万元,教具4.58万件,玩具8.53万件/台,图书16.04册,其他设备2866件/台。
二、规范办学
(一)集体办学阶段的管理90年代前,集体办学是民办教育的主要形式。
1.教育教学管理
民办校的教育教学,包括教育方针、办学指导思想、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时间、课程设置、成绩考核、学籍管理等,与公办校一致,均由中心校、教办、教育局统一管理。
2.民师管理
民师整顿1988年,全县进行第三次民办教师整顿(1979年、1981年曾两次整顿),县成立民师整顿领导小组。对审批合格的发给民师准聘证书。对1886名符合退休的老弱病残民师作退休处理。农村老弱病残民师作离岗休息处理,每人每月发生活补助费30~35元。对不合格民师作辞退处理,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全县离岗民师73人,辞退民师58人。
3.工资管理
国家规定民办教师每期收取学费作为工资,不足部分由国家按民师的不同类别按月给予适当补助。1986年,初中民师工资补助每月33.5元。小学聘用民师每月补助30.5元,试用民师补助29.5元,代课民师补助24元,城镇民师补助58元。1988年评职以后,民师补助工资随工资增长有所提高。
1986年后,乡村民师的补助工资由区乡财政所支付。城镇民师的补助工资由县教育局直管,每月80.55元。
4.民转公
1986年,贯彻“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将1981年第二次民师整顿后的在册民师,按规定条件,分期分批转为公办教师。1986—1999年,全县“民转公”1882人。
(二)社会力量办学阶段的管理1992—2005年,社会力量办学(含私人办学)成为民办教育的主要形式。
1.申报审批
县教育局对办学书面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1992—2003年,批准民办校50所。
2.年审年检
2001年6月、2003年2月、2004年4月,县教育局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学校管理、办学质量、素质教育、依法办学情况、财务财产管理、安全卫生进行年审检查,定出“合格”或“不合格”学校。
3.督导评估
1994年2月,教委检查评估社会力量办学。2003年5月,县教育局评估检查民办幼儿园。2003年11月,综合督导民办初中办学水平。2004年6月,综合督导评估56所公民办学校办学水平。2005年6月,县政府和县教育局综合评估46所学校办学水平,合格者由教育局颁发《办学许可证》。
4.清理整顿
2001年9月,县教委调查清理无证办学机构。符合办学条件又在规划办学内的,完善手续,办理《办学许可证》。其他予以解散。2002年3月,县教育局清理整顿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符合办园要求的,县教育局发给《办园证书》和《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对不符合办园要求和无《办园证书》、无《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班),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2003年8月,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对民办学校,按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确认其法律地位。2005年9月,县教育局对县境内取得合法资格和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民办校再次清理整顿。要求151个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办学机构完善办学手续,17个不合格者令其停止办学。
(第七节)教育科研管理
一、管理
1998年前,安岳县教育科研和教改实验项目的管理、指导及验收鉴定工作,由县教委教研室和教育学会共同负责。1998年县政府颁布《安岳县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制定教育科研和教改实验的评审奖励及处罚意见。成立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各校成立教育科研或教改实验领导小组,县直属中小学、幼儿园以及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成立教科室,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和教改实验的计划、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1998—2005年,全县科研课题采取分级负责、分级管理。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县级立项课题审批、指导、评审和鉴定,以及省、市立项课题的组织、申报和协管工作。县级课题每年申报1次,教育科研规划办从县级课题中推荐优秀课题申报市(地)、省立项。课题研究过程的管理、课题结题验收和鉴定,均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方式进行。
二、成果
1986—2005年,全县获省级教育科研和教改实验成果奖15项、市级87项、县级763项。教育科研和教改论文、专著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418篇,省级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的编著32种100万余字。
2005年9月,省政府第三届、市政府第二届教育成果奖揭晓,安岳县获奖总数和级别均居全省各县(市、区)第一。
(第八节)勤工俭学管理
1986年,县教育局完善勤工俭学管理机构,区(镇)教办配备1名勤工俭学专职干部,制定量化管理办法。1991年,县成立勤工俭学协调领导小组,区(镇)教办配1~2名勤工俭学专职干部,
乡镇以上各级各类学校设1名校级干部分管勤工俭学工作。高完中、职业高中、师范校、进修校设立勤工俭学管理处。校办企业实行厂(场)长、经理(主任)负责制,赋予经营自主权。采取学校所有,集体经营,独立核算方式。
1986年,安岳县校办企业公司更名为安岳县教育服务公司,并建立建筑队。1987—2005年,校办产业从业人员332人,资产505万元。1986—1987年,全县勤工俭学开展面88%。纯收人87.27万元,其中,工业25.2万元,种植业40.07万元,服务部5万元,招待所4万元,其他5万元。学生人均收人3.63元,比1986年人均1.6元翻了一番。2005年,勤工俭学开展面98.5%,实现总产值1950万元,纯收人417万元,学生人均收人22.64元,纳税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