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洞、千佛寨生长的油麻藤径围70厘米以上,攀缘于丛林之中,叶茂、花美、极具观赏。玉龙山等地生长的珙桐、红豆、苏铁是宝贵的珍稀名木树种资源。
(第二节)植树造林
一、绿化达标
1986年4月,县绿化委对已完成栽植任务的石板乡进行验收,认定合格。接着全县层层展开自查,均已完成栽植任务,报省、市验收合格。
1987年,县政府同各区、乡(镇)签订《限期实现基本绿化保证书》。经5年时间深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狠抓荒山造林,河流绿化,加强林木保护管理等工作,1992年全县宜绿地5.48万公顷,已绿化5.18万公顷,绿化率94.6%;建制镇以上所属单位、学校建成小花园、绿园5626个,面积5.53万平方米,县城绿化覆盖率22.3%;省、县、乡三级公路宜绿地总长629公里,已绿528公里,绿化率83.9%;宜绿河渠471公里,已绿461公里,面积约72.46公顷,绿化率95.2%。当年9月,省绿化委员会验收安岳绿化达标,认定合格。
在基本绿化达标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进一步作出《关于1995年实现全面绿化的决定》,并与各乡镇签订《实现全面绿化责任书》。以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为动力,营林护林为中心,狠抓石骨山,光头山治理,大力发展经济林,历经5年时间,全县绿化覆盖面积达7.58万公顷,各类型绿化率分别是:农村99.9%;道路95.91%;水渠96.93%;库堰99.9%;城镇98.49%。1998年10月,四川省全面绿化阶段目标考核认定:安岳县在“绿化全川”过程中,各项绿化指标已达到全面绿化阶段的标准。1999年,省委、省政府授予安岳“实现全面绿化县”称号。2000年国家绿化委员会授予安岳全国绿化“百佳县”称号,兴隆镇碑顶村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千佳村”。2001年国家林业局授予安岳“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称号。2003年省政府授予安岳“四川省林业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
二、工程造林
(一)长防工程建设1990年安岳被列为一期工程建设重点县。在工程总体设计的基础上,采取作业设计和施工并进的方法。至1994年完成工程造林9133公顷,评为内江市一等奖。1995年一期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1996年二期工程启动。1997年重点工程造林3557.6公顷,柠檬、通贤柚、佛乐橙、大枣等经济林木占1400公顷,为54.7%。工程投劳300万个,耗资150多万元。1999年底工程全部结束,国家总投资348.4万元,建成面积2.3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施工前19.3%。提高到30.97%,经上级检查验收合格。
(二)退耕还林1999年,安岳被首批列人全省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试点县,首期11个镇乡。林业部门提供合格苗木300余万株,草种三万斤。到2000年10月营造生态林1248.20公顷,经济林85.13公顷,合格率100%,造林成活率92.2%,种草覆盖率54%,全面完成第一批退耕还林任务。
2001年,在城西、来凤等13个乡镇开展第二批退耕还林。还林总任务800公顷,到2002年底造生态林753.82公顷,经济林46.18公顷,合格率99.94%。2004年全面开展自查验收,全县共退耕还林880公顷,给退耕农户补助粮食折资及种苗、生活费3111万元,发放林权证9.49万份。2005年退耕还林666.67公顷。
在实施退耕还林的同时,加强荒山造林及生态公益林建设。荒山造林属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之一,主要针对25度以上陡坡宜林地造林,重在保水固土。
生态公益林建设,属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简称天保工程)项目,含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直播)、人工造林三种。按天保工程规划设计,分两期实施,2005年前为一期,2006—2010年为二期。
安岳县荒山造林、生态公益林建设统计表(2000—2005年)
三、全民义务植树
1989年全县开始实施全民义务植树。1990年参加义务植树49.4万人次,植树249.5万株。1991年,开始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1998年以后,义务植树年尽职率均在95%以上。至2005年义务植树成片造林895.6公顷,零星植树3298.9万株,栽花8.99万盆,植草坪2.84万平方米,绿篱159.02公里,抚育幼林3561.07公顷,育树苗4.13公顷。
四、城镇园林绿化
90年代以后,全县在旧城改造、新区开发中注重城镇绿化建设,不断加强公园、公共场所、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园林式”绿化工作。
(一)紫竹公园1999年9月建成,园内遍植各种花卉及苏铁、紫薇、桂花、紫竹、榕树等10多种观赏树木。
(二)圆觉洞1990年县老干局离退休人员带头植树建“长青园”。后经不断绿化造林,大量栽植柏、杨、榕树及花卉等观赏植物。
(三)街道绿化1996年,开展县城旧城改造后,北坝开发区及城内主要街道植小叶榕、黄桷树、秋风树等1800株,建成街心花园2个。
(四)普州广场2001年10月建成。场内植马尼拉草坪、桂花、天竺葵、蒲葵、黄桷树及花卉等观赏植物,绿化覆盖面60%以上。
(五)河堤绿化2004年10月,绿化解放桥至三元堤河段,面积2 600平方米,植垂柳、天竺葵、雪松及有色树种红叶小波、金叶女真、红槭木等观赏植物。
(六)普州大道绿化2004—2005年建成以花卉、灌木为主的路中分车道绿带6 800平方米,大道两旁植天竺葵480株。
(七)单位园林建设90年代后,县直部分单位开展机关园林建设,造林绿化机关及宿舍区大院,多次开展“园林式”单位评选活动。1997年评选出内江市级“园林式”单位7个,绿化先进单位33个。2005年评选安岳中学、安岳实验中学、县人民医院、自来水公司、龙台红十字会医院、永清镇中心医院等8个单位为市级“园林式”绿化单位,安岳县委、县政府、龙台中学等14个单位为市级绿化先进单位,2个绿化管理先进单位。
(第三节)经济林建设
1986年前,安岳县经济林以桑为主,其次是果、桐,称之为三棵“摇钱树”。80年代后期,提出“绿山、富民奔小康”的林业建设思路,逐步进行林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柠檬、通贤柚、佛乐橙等名、特、优经济林木,桑树进一步发展,形成产业经济结构。
借助国家工程造林项目的实施,区域发展桃、李、梨、枇杷。先后在鸳大、龙桥、兴隆、东胜等7个乡镇植优质桃树70.44公顷;两板桥、鸳大、兴隆等6个乡镇栽梨132.2公顷,石羊、兴隆、坪河等乡镇栽植枇杷43.26公顷,大埝、华严等地植李树58.54公顷。至2005年底,工程造林中发展杉L李、梨、枇杷329.8公顷,集中成片植于退耕地内,形成产业优势。
退耕还林荒山造林中,护建、九龙、天马、建华、镇子、周礼等20多个乡镇,引进栽培以生态为主的调香、干果、饮料,药用经济林,花椒、大枣、板子、金银花,共898.63公顷。
(第四节)森林保护
一、森林防火
80年代中期以后,全县森林防火,做到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常年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并坚持每年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月”活动。1~5月为森林防火重点季节,分月安排值班人员巡山督查。到1989年,全县建立义务护林防火队1450个,队员2.19万人。森林防火设备不断完善,到2005年,全县配有护林防火专用车一辆,电话机一部。重点林区及国营场设护林防火标志500块,建防火池23个,了望台15个,防火隔离带700米,并建立“林区用火登记簿”,做到人走火灭,高度警惕,常备无患。
安岳先后被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省林业厅授予“三十年无森林火灾先进县”、“森林防火先进县”等荣誉称号。
二、实施天保工程
2000年12月,全县正式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重点是实行全面的森林管护。按生态优先,因地制宜,适度规模的原则,将全县分为“禁伐区”、“商品林区”、“限伐区”三类。水土流失严重的陡坡地及水库、旅游地区面积4.69万公顷,为禁伐区;25度以下的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面积1.65万公顷为限额采伐区;村民房前屋后及“四旁”林木为商品林区,实行限额抚育间伐。对全县7.01万公顷生态林,不分国家、集体、私人所有一律实行全面管护,停止经营性采伐。到2005年,全县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管护体系。
三、封山育林
1986年,全县继续采取村民轮流封山或年初封山年末开山的办法进行封山育林。全县封山育林4206公顷。1987年又封山3330公顷。1988年以后,每年新封山育林面积都在660公顷以上。至2000年,累计封山育林面积2.06万公顷。至2005年天保工程封育835公顷。
四、限额采伐
1986年,继续执行“林木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限额采伐。全县年限采量5万根。采伐人需持乡发给的“采伐证”采伐。市场出售青山木材凭“流通卷”出售,防止乱伐林木。1989年测算编制《1991—1995年森林采伐限额》,确定年伐量8500立方米,杂竹2500吨。1995年第二次编制《1996—2000森林采伐限额》,年采伐量限额3.71万立方米,竹材3000吨。2001年起,采伐管理更加严格,指标由上级下达,限额采伐每年2万立方米左右,统一使用省林业厅按国家规定式样印制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实行一户一地一证。建立采伐档案,台账登记,杜绝乱砍滥伐。
五、依法护林
80年代中前期,全县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护林工作。安岳与大足、潼南、遂宁等县市交管地区存在盗伐林木,逃避打击情况。安岳县发起并与三县市联合组建四县(市)护林联防协作区,依法联合查处、打击盗伐林木,进行森林防火、防虫等工作。《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颁布实施后,全县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执法监督,常年性开展毁林案件查处。1986—2005年,多次查处毁林人员。1990年全县清查14.47万户,发现违法1.67万户,乱伐林木5.23万株。1992年全县普查,乱伐林木户占15.15%。1993年查处盗伐案53件,乱伐案2297件,纵火毁林案1件,违法人员2670人。至2005年依法查处盗伐、乱伐等林业案4819件,群体性毁林452起。依法给予违法人员判刑,拘留、罚款,缴纳育林费,赔偿林木损失费等不同惩处。
六、依法保护野生动物
90年代以后,全县把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查处捕杀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1989年,全县查获蛇188条,青蛙232公斤,鹰25只。1991年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在餐饮、车站、市场等处查获贩卖及秘密收购野生动物点11个,违法人员23名,没收蛙1118公斤,蛇732条,鹰29只,其他鸟14只,白面狸5只,处罚金9835元。2001年开展“猎鹰行动”综合治理,查处44家经营蛙、蛇的餐馆,取缔一个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窝点和一个非法养蛇场。
查获的有生存能力的野生动物一律放归大自然。到2005年,共放蛇类4620条(446.5公斤),蛙类1.74万只(2428.25公斤),蟾蜍635公斤,鹰类87只,其他鸟81只,兽类10只,草龟1只。对经过批准的5家养殖美蛙、蛇、野鸡的野生动物养殖场,定期进行检查,规范养殖户行为,做到依法养殖、依法经营。
(第五节)森林公园建设
1983年,县林业局开始对县城西郊千佛寨实施专人保护管理。同时,大量植树栽花,进行修复、扩建、营造,逐步建成以森林为主体,集石刻、佛教、娱乐、休闲的旅游公园。园内森林、花竹面积占96%,园外四周成片森林130公顷,构成古迹、园林、山、水、路相结合的群体景观。千佛寨原有1.66公顷国有造林地。1986年总面积扩大到7.7公顷。同时筹资建园,兴工营造亭、台、廊、舍、道路、花园。1989年基本完工。1993年正式命名为四川省千佛寨森林公园。园中多珍贵名木,从外地引进栽培的有银华、雪松、罗汉松、墨西哥柏、藏柏、颠柏、黄桷兰、红豆杉、天竺葵等;本地树种樟、楠、蜀柏、杨树、竹等。林木栽植密度大,生长茂盛,四季常青。
(第四章)水利
(第一节)水利建设
一、粮食专项基金项目
1986年,国家粮食专项基金项目,安排在书房坝、朝阳水库建设千亩支渠工程,新建电灌站202处。1986—1997年,连续11年安排粮专项目,总投资490.95万元,兴修渠道、建电灌站。
二、人畜饮水工程
1987年,实施农村改水工程,确保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卫生目标。1990年,安岳成为初级卫生饮水县。
“八五”期间,全县建乡镇自来水厂27个、打井3.56万口,解决了95万人的饮水问题。
1993年,安岳正式列人全省解决人畜饮水试点县。先后解决13个乡镇56个村3.6万人的饮水困难。当年安排以工代赈项目解决中型水库周边11个乡镇自来水工程建设。1994—2005年,35个乡镇实施人畜饮水项目,投人2145万元。建集中供水站35处,分散式打井1.25万口,解决了16万人的不洁水、苦咸水饮水问题。
三、磨滩河水库工程
1990年磨滩河水库二期配套工程完成。
1993年,磨滩河水库续建配套工程开始施工。
四、向品粮基地项目
1996、1997年在报花厅、书房坝、磨滩河灌区实施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两年国家投人161.2万元,改造山平塘29口,新建石河堰14处,新增蓄水30万立方米。
五、引水工程
(一)书房坝水库引水工程1986年,从书房坝水库引水到县城,解决4万居民饮水问题。
(二)朝阳水库引水工程1997年,朝阳引供水至县城工程和三水厂开始建设,1998年5月引供水工程基本完成,1999年投人运行,工程建引水管道19.38公里,总投资2169.01万元。
(三)毗河引水及配套工程为了开辟新水源,安岳县积极争取毗河供水工程。2000年初,成立毗河工程办公室,8月完成毗河供水工程初步规划(安岳段),2001年,完成灌区社会经济调查工作,开展地勘野外作业。2002年完成关刀桥、康家桥、朝阳水库库区实物指标调查与移民安置规划。对毗河工程渠道走向、长度、建筑物布置进行规划。2004年3月,水利部同意毗河工程规划报告,关刀桥水库列人毗河供水第一期工程。
(四)城西水库筹建为了满足县城饮水,1990年8月成立城西水库筹建领导小组,县长郭廷俊任组长,城西水库筹建准备工作开始。1994年4月,省计委批准城西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同意进行初步设计。因这一项目颇受争议,一直未能上马建设。
六、集雨节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