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安岳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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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农业(4)

1998—2005年,在岳新等22个乡镇实行集雨节灌项目。国家共投人1100多万元,新建蓄水池3 000口、沉沙池1900口、山平塘797口、电灌渠9985米。

七、除险加固工程

1999年鉴定4座中型水库病险。2002年,县水务局对全县有白蚁危害的水库进行防治,活捉蚁王蚁后591对,消除主巢591个,副巢3010个,基本消灭蚁害。

2000年,书房坝、报花厅、朝阳3座中型水库和八方碑、观音寺等小n型病险水库整治可研报告通过省水利厅审批。2001年,书房坝等3座中型水库病险整治获中央批准,总投资4180万元,2002年正式实施。2001—2003年,调查全县144座水库病险,发现普遍存在病害。2002—2003年,鉴定40座小I型水库病险。2005年整治22座小I病险水库。

八、产粮大县项目

2002—2005年,在九龙等24个乡镇实施产粮大县项目,总投资2525.9万元。新建渠道115公里,新增灌面2640公顷。

九、节水灌溉项目

2001—2003年,在报花厅水库、书房坝水库、朝阳水库灌区实施节水灌溉项目,共投资700万元。新增节水面积800公顷,防渗渠道151公里。

(第二节)防汛抗旱

安岳地处沱江、涪江分水岭,冬干、春旱、夏涝、秋雨多是其显著特点。加之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全县水利工作实行防汛抗旱并举方针。

一、防讯

每年成立以县长为指挥长,分管副县长、人武部长、水务局长为副指挥长的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乡镇建立指挥所,成员单位成立防汛领导小组,中型水库管理所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

每年汛前、汛中、汛末,县防汛指挥部全面排查水利工程、河道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排除安全隐患,并加强督办。

每年3月份,各乡镇、成员单位和中型水库管理所,完善防汛、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水利工程度汛方案。

全县分级落实目标责任制、行政首长负责制、防汛责任追究制,完善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1990年6月29日、8月26日,两次发生特大暴雨,城郊响水滩、朝阳水库溢洪道等多处出现险情。全体防汛指挥成员单位紧急行动,全力抗洪抢险,避免重大灾情发生。

二、抗旱

1986—2005年,特大干旱年5年,重干旱年8年,中干旱年7年,特大洪灾年5年。2001年冬、春、夏、伏四连旱历史罕见,全县工程蓄水仅3000多万立方米,30多个乡镇,29万多人饮水困难。

抗旱救灾工作是安岳县的常态。每年汛末,全县即启动蓄水保水工作,搞好水利工程蓄水、大田蓄水、微型水利工程千坑万凼保苗工作。旱灾年实行科学调水,由远及近,由高到低。县政府统一调度,强力确保在旱灾之年将水利工程效益发挥最大化。1999年10月,安岳县抗旱服务队全国县级示范通过省级验收。2004年大旱,县委、县政府调动应急资金390万元,县水务局挤出工作经费110万元用于抗旱抢险,进行渠道防渗、清淤、水毁工程整治,确保水源畅通。

(第三节)水土保持

全县幅员面积2689.11平方公里,通过卫星遥感技术监测有水土流失面积1759.95平方公里,占65.41%。

1986—2005年,全县共治理1064.8平方公里,完成坡改梯133.33公顷,建蓄水池3万口,整治山平塘1971口,建排水沟渠41万米,植树3亿株,共投资1700万元。1987年,全省水土保持现场会在安岳召开,参观了通贤治理区。

2000年,磨滩河、报花厅小流域治理,完成投资503.4万元。2001年,报花厅和书房坝小流域治理,完成投资510万元。2002年,书房坝、磨滩河小流域治理,2003—2004年朝阳小流域治理。

2005年,安岳县争取“长治”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通贤项目区,总投资2640万元。规划可行性研究获省水保局审查同意。

1999年,安岳完成《长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安岳县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和《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安岳县书房坝水库等5个精品流域实施规划》编制工作。

2002年安岳县完成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

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县政府将《水土保持法》宣传列人“普法”重要内容,确定水土保持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全县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2001年县政府将水土保持方案办理纳人县政务中心管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强与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的配合,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相关部门才能办理立项和环境评估手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有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意见。

(第四节)农村小水电

全县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为6718千瓦,可开发量为4420千瓦,实际开发1790千瓦,占可开发量40%。县内共有10座小型水力发电站。水资源开发主要用以碾磨、建动力站和小水电站。

(第五章)农村能源建设

(第一节)制订规划

1990—2005年,全县农村能源建设先后编制“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四个发展规划。

1990年,制定“八五”规划,总目标任务:新建农村家用小型高效沼气池1500口,新建城镇沼气化粪池(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1.5万立方米,使80%以上的城镇(包括区、镇、乡)的公共住宅和公共厕所都建成沼气化粪池;农村中70%的农户用上省柴节煤卫生灶,建成小沼电试点40处,微水电15处,以缓解边远山区农民用电难矛盾。

1995年,制定“九五”规划,主要目标:五年内新建成农村家用沼气池1万口,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1万立方米,改省柴节煤灶1万户,巩固农村70%以上农户用省柴节煤灶的改灶成果;建成小沼电和沼气动力站20处,微水电站10处。

2000年,制订“十五”规划,主要目标:推广农村户用沼气池6500口,推广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2万立方米,推广省柴节煤卫生灶5万户,推广沼液浸种1.2万公顷,建成1个县级农村能源综合利用试点乡镇,建成2~3个县级农村能源综合利用试点村社,扩大新型燃料试点的推广,新增新型燃料用户6000户。

2005年9月,制订“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服务主导产业,注重可持续发展,巩固全县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成果,到2010年,让全县10%的农户使用上沼气、太阳能、小水电等新型农村能源,场镇居民生活污水净化处理率达到95%。

(第二节)再生能源开发

安岳农村再生能源开发,主要集中在农村户用小型高效沼气池和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的开发和发展两个方面。

县政府制发《关于做好一九八七年沼气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一九九0年沼气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沼气建设与农房建设、国土整治和文明村、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农村新建住房,一般应同时修建沼气池,各乡(镇)政府在审批建房用地时,同时审批沼气用地,并预收70~100元的建池材料费。沼气池用地,不视其为非农业建设用地。将新建沼气池纳人干部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按合同验收兑现。农户修建家用沼气池,实行自办公助的政策。

“七五”期间,完成了县政府与国家农牧渔业部能源环保局签订的三年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6 000口的合同任务。到1989年9月,新建成规范化沼气池6213口。国家农牧渔业部委派省农村能源办公室组成验收组赴县验收,定为合格。至1990年,全县新建农村户沼气池2.134万口,其中新型池1.34万口,产气使用率84%;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226处,计5939立方米。

“八五”期间,全县新建成农村户沼气池2619口,新增加沼气产量80.5万立方米;新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总容积1.33万立方米。县政府与农业部环保能源司签订了“沼气综合利用示范试点”合同书,推广沼肥种果树,开发小沼电和沼气动力站,推广沼肥栽桑养蚕等新技术。国家拨付试点经费2万元,建成小沼气动力站20处,微水电站15处。1997年,内江市沼气局批准龙台镇为“九五”期间市级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镇。

“九五”期间,全县共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3405口,新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总容积1.69万立方米。

2002年,省财政厅下达给安岳县项目资金100万元,在岳阳镇、鸳大镇、龙台镇、城北乡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666口。省农村能源办将安岳县作为国家重点县上报农业部,龙台镇成为“生态家园富民计划”试点镇,石羊镇油坪村成为“农村沼气建设示范村”。建农村新型沼气池200口,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1892口,占项目任务的101.39%。2003年,安岳县承担了农村能源小型公益设施建设户用沼气池项目,省财政厅和资阳市财政局下达给安岳县项目资金100万元,要求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666口。2003年底共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1676口,是项目任务的100.6%。

2004年11月,安岳县人民政府与四川省农业厅签订2004年度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责任书。要求以“一池三改”为基本单元,把沼气建设与改厨、改厕、改圈结合起来同步建设。每户国家补助资金1000元,主要用于补助沼气池建设的建池材料和购置灶具、管线等配套物资。安岳在12个乡镇12个村4902户农户中的1980户进行“一池三改”建设。至2005年10月责任书到期,如数完成建设任务。

同年,安岳县又承担四川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户用沼气池1000口的任务。结果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500口,推广省柴节煤卫生灶3000户,推广沼气综合利用4.5万户,推广沼液浸种2000公顷,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5000立方米,推广太阳能热水器50套。

截至2005年底,安岳县共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3.01万口,扣除因拆迁等报废数,实际存2.41万口,年产沼气579万立方米。1立方米沼气完全燃烧时,相当于0.55公斤柴油或0.7公斤标煤燃烧时放出的热量。照此计算,安岳县户用沼气池每年的产气相当于3185吨柴油或4053吨标煤。改省柴节煤卫生灶3.35万户,扣除因拆迁等报废数,实际存31.86万户,建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4.8万立方米,每年可处理城镇生活污水432.35万立方米。

(第六章)农业生产工具

(第一节)小型农具购置与维修

安岳县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所用小型农具抽水机、打谷(脱粒)机在市场购买。风车、喷雾器、犁头、靶子、锄头、镰刀、弯刀、割谷镰、粪桶、水桶、粪瓢、扁担、箩篼、斧头、剪子(用于果树修枝)等多为购置,少量自制。也自行制作箢篼(有少数农民也上市场购买)、刀把、锄把、背篼等简单农具。农具出现故障时,由农机手自己修理,大问题请乡镇农机站专业人员修理,或送厂家修理。一般生产工具农民自己修理。

(第二节)主要农业机械

1986年初,全县农机总动力10.3万千瓦,11.8万台套。其中电力提灌机械301台套,1.22万千瓦、柴油提灌机械5539台套,3.18万千瓦、农副产品加工机械1.26万台,2.82万千瓦、脱粒机械2.97万台,0.69万千瓦、运输机械1355辆,2.04万千瓦,植保机械和半机械化机具7万余台。农机化水平每千瓦承担0.86公顷可耕地农业生产。

改革开放后,农业机械快速发展。到2005年,全县拥有农机总动力34.8万千瓦,机具33万台套,分别增长2.38倍、1.8倍。全县有电灌设备482台套1.95万千瓦、机械提灌机具1.85万台9.08万千瓦、农副产品加工机械1.53万台7.37万千瓦、脱粒机械13.9万台(其中机动脱粒机1.07万台,7.37万千瓦)、运输机械2255台5.07万千瓦、耕作机械1973台、播种机械1750台、抛秧机1315台、微型电动栗4.8万台、其他半机械机具10.7万台。

(第三节)农机购置

1986—2005年,农机购置由农民出资为主,国家、集体补贴少量资金。20年间,各级财政补贴资金700万元,用于购置农业机械和电力提灌站水栗、电机、变压器。1985—1988年,对购置打谷机的农户由县财政每台补贴40元。1995、1996年县财政对县机械厂生产的水旱耕作机械补贴30万元。1999年,市、县财政补贴资金10万元给农民购置抛秧机。2004—2006年,安岳列人省农机化先行县,省财政投人资金75万元,直接补贴给农民购置耕作机械、小型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1995—2005年,各级财政补贴农民购置农业机械资金125万元。1986—2005年,用于电力提灌站机电设备购置、维修资金435万元(其中省财政175万元,县财政260万元)。

集体投人以村或受益农户集资的方式投人资金维修改造提灌站,恢复提水功能。国家对农民购机补贴资金占购置资金的25%~30%。1986—2005年,农民出资购置加工、脱粒、运输、耕作和提水机械的资金达7500万元。

(第四节)农机推广与应用

1986—2005年,全县推广水旱机耕船220台、小麦半机械化播种器2420个、机械化肥深施器4 300支、节水灌溉机具700台套、水稻精量播种器1200个、耕作机械1900台、抛秧机1300多台。20年间,机械提灌设备增加1.28万台4.69万千瓦。排灌能力由1985年提水1.1亿万立方米灌溉2.53万公顷农田,提高到常年提水1.4亿立方米,旱灾年1.6亿立方米,灌溉农田3.47万公顷,基本实现排灌机械化。

2005年末,粮食、饲料加工机械较1985年净增5930台,打米机、磨面机、粉碎机、苕机、青饲料切碎机等加工机械普及农村村组,进人农民家庭。年加工粮食、饲料65万吨,较1985年的28.2万吨净增36.8万吨,粮食、饲料加工实现机械化。

1985年,全县所有打谷机、稻麦脱粒机、玉米脱粒机等半机械化脱粒机年脱粒粮食28万吨。90年代后,脱粒机械向电动方向发展,机械性能、工作效率提高。到2005年,机械、半机械脱粒机械增加11万台,水稻脱粒基本实现机械化。小麦、玉米机械化脱粒达到50%以上,年脱粒粮食56万吨。

各型喷雾器、喷粉器等植保面积,1985年2.6万公顷,2005年4.13万公顷,病虫害防治能力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