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安岳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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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财政税务(3)

城市维护支出。20年中,城市维护建设累计支出4428万元。2001—2004年城市维护建设支出2 185万元。全县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收人做了相应专项安排,其中政府每年预算安排给县建设局及县环卫所162万元,2004年增加至212万元。1986年为44万元。

农业支出。1988年地方财政预算内安排支农支出488万元,还组织农业综合开发基金213万元,用于改造中低产田、水利设施维护改造和扶持发展蚕桑事业。1989—1996年共投人资金379.95万元,推广项目11个,推广先进技术8项,项目区推广面积6.12万公顷(含重复面积)。1999—2001年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共2566.89万元。2005年支农支出及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共计4291万元,比1986年154万元增长26倍。

文教科学卫生支出。1988—1989年全县完成县文化单位、区文化中心、乡镇文化站三级文化网络建设,投资建设县广播电视台、县城铁峰山电视差转台、兴隆镇大成山电视差转台、县城紫竹休闲广场。

1996年基本普及六年义务教育,1997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划,实行教育经费预算单列,县乡两级财政共同负担的原则,教育经费预算安排数占全县财政年度预算的三分之一。2005年学校实施排危工程,财政预算安排支出918万元。

卫生事业支出包括医院经费、卫生院补助、防治防疫事业费、妇幼保健经费、干部训练经费支出;另有公费医疗经费支出,包括中央级公费医疗经费支出和地方级公费医疗经费支出。2005年县财政拨款共2928万元,比1986年161万元增长17倍。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2005年县财政共安排支出4963万元。比1986年177万元增长27倍。行政管理支出。2005年,全县各部门人员2.58万人(在职1.82万人、离退休7606人)。全县行政管理费总支出8017万元,比1986年的543万元增长13倍。

二、预算外支出

预算外支出,按照不同收人来源,相应安排。主要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增补流动资金和福利、奖励、事业、行政资金、上交能源交(通)基金、预调基金、弥补盈亏不足等其他支出。从1987年起纳人财政专户管理。1998年起纳人财政综合预算,与预算内支出统一管理。

三、决算平衡

决算平衡。“预算收支平衡,略有节余”是财政管理的基本方针。要求在预算安排上量人为出,留有余地,不打赤字;体现在决算上实现收支平衡。财政实际是年年赤字。

决算出现赤字的主要原因:财力增长有限,而支出增支因素很多。年初预算因财力所致,连个人部分都留有缺口,根本无力安排生产性支出。在执行中,基本的要保,一些配套项目也必须安排,支出总额自然增加,收支差口尤为突出,资金调度十分困难,无法按正常进度安排支出,基本靠借钱发工资。超预算安排致使赤字继续增大,预算财力有限,一些必需的公业务费等支出无力打进预算。而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必需的支出,包括省市要求匹配的项目都不能保;个别单位,特别是一些二级预算单位无视财政现状,花钱大手大脚,采取一事一报、多头报告等作法向财政要钱,增加财政压力。

(第二章)税务

(第一节)机构

一、县税务局

1986—1994年9月,县税务局设人事股、监察股、计会股、税政股、征收股(1993年1月8日改为征收分局,副科级单位)、办公室。1991年设立征收管理股、发票管理所,1993年1月设立稽查队。局内干部职工217人。

派出机构有岳阳、岳城、通贤、永清、龙台、石羊、兴隆、李家、镇子、驯龙、周礼11个税务所。1988年新设岳阳镇个体集贸税务所,1992年岳城所并人岳阳镇税务所。1994年新设林凤税务所。

二、县国税局

1994年9月24日成立安岳县国家税务局(简称县国税局)。有在职干部职工142人,离退休职工48人。内设人事股、监察股、计会股、税政股、征管股、直属管理分局、办公室、稽查队、税务师事务所。1997年4月,股改称为科,新设立办税大厅由计会科管理。1998年税务师事务所与国税局脱钩。1999年税务检查室撤销,成立税警中队,税政科、征管科合并为综合业务科(2001年改为法制征管科,2003年改为政策法制科),新设信息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2001年办税服务厅独立为征收分局(副科级)。2003年征收分局恢复为办税服务厅,由计会科管理。2005年政策法制科撤销,新设立征管科和政策法规科。

1994年县国税局派出机构有:岳阳、通贤、龙台、永清、林凤、石羊、李家、兴隆、镇子、周礼、驯龙11个国税所。1998年林凤国税所撤销,各国税所改为国税管理分局。2003年9月20日,撤销直属管理分局,改设管理一科;撤销岳阳、通贤、永清管理分局,合为管理二科;撤销镇子、周礼、驯龙、兴隆管理分局合为管理三科;石羊管理分局并人龙台管理分局;保留李家管理分局。2005年各管理科改为税源管理科,管理分局改为税务分局。

三、县地税局

1994年9月24日,成立安岳县地方税务局(简称县地税局),干部职工247人。内设税管股、计财股、农税股、征收一股、征收二股(1995年撤销成立分局,2003年改为直属所)、办公室、稽查室(1999年3月分设监察室、稽查局)。1998年10月,实行以省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为主的“四垂直”管理体制。2005年有干部职工220人,内设计财股、农税股、法制股、综合股、人教股、监察室、办公室、稽查局、直属所。

派出机构:1994年撤销各乡镇财政所38个,组建38个乡镇财税所。1998年10月,设岳城、通贤、龙台、永清、石羊、李家、兴隆、镇子、周礼、驯龙10个征收分局,58个征收所。2001年8月将10个征收分局更改为税务所。

(第二节)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

1986年7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首次将税务登记作为征收管理的主要内容。税务登记证三年换证,每年验证。县税务局1987年办理税务登记5398户,县国税局1997年验证6557户;2000年办理税务登记6111户;2005年办理税务登记1.1万户。1999年,地区地税局分配给县地税局办证指标9000户,完成8233户,2005年办理税务登记1.07万户。

二、纳税申报

1986—1990年,县税务局依照《税收征管条例》规定,对纳税户逐户进行纳税鉴定,以表格形式形成纳税鉴定书。1993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全县纳税申报面达100%,按期纳税申报率100%。

三、减税免税

减税免税包括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1987年7月1日至1992年县税务局对中药饮片减征50%的增值税,对安岳轻工机械厂生产销售的ZPN—1258型泥浆栗螺旋式凡尔体产品给予两年免税照顾。县国税局从1999年起,支持农副产品和轻工产品占领国际市场,累计办理出口退税758万元,办理增值税免抵952万元。对校办企业、出口企业、福利企业实行先征后返政策,累计退税款532万元。2005年为199户再就业下岗职工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件。2003年县地税局对珍珠制药厂按应征税率的15%征收企业所得税,减税81万元。对禾邦制药厂、特丽达、通威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减税。2005年,对全县2.98万户受灾农户减免农税245万元,对454户下岗再就业职工减免税收214万元。

四、发票管理

《全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普通发票需经(地)市及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印制,并使用财政部统一配发的有税务标志水纹防伪发票专用纸,在正中上方用橙红色荧光油墨套印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纳税人购买发票有具体的规定。发票不准单联填开,带出县外填开。对于填开内容不实、遗失发票和不按《全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印制、领取、保管、填开,以及使用作废发票的行为,税务机关进行专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1999年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准购证》,在办税服务厅购买核定面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手存数不能超过核定份数。对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一律按偷税论处。

五、日常检查

1989、1990年,检查审定增值税“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40户试点企业,发现3户乡镇建材企业财务不健全,肉联厂不符合试点条件而取消。1987年税务局查出漏管户10户,补税8000元。1999年地税局清理漏管户313户,补税19.1万元(其中滞纳金、罚款3万元)。

每年组成农村税收检查组,逐乡逐村清理农村税收。1991年,全县查补农村工商各税105.14万元。

(第三节)税款征收

一、征收方式变化

1986年7月,税务人员上门和纳税人当面填开税票,纳税人当时缴清税款,收税人将税款汇总上交。7月1日起,由纳税人先向税务机关申报,填制由税务机关提供统一格式的纳税申报表,税务专管员审核无误后,填开税票收款。解交税票税款、税款存人农行集中划交金库等各个工作程序规定具体严格。1997年10月,县国税局建办税服务厅,全县纳税人(集贸税收纳税人除外)到服务厅缴税和办理各种涉税事项。各乡镇纳税人可集中委托人到县城缴税,也可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代办纳税。1998年1月,县地税局建办税服务厅,2001年6月逐步完善和规范。2005年,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通过软件升级和与县邮政局联网,各乡镇定期定额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到邮政支局申报缴税。纳税人各种涉税事项在办税服务厅一窗式办理。

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