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安岳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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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综合经济管理(3)

1997年,县委和县政府召开民营经济试验区现场办公会,提出“一年起步、二年变样、三年见效”的发展要求,当年发展48户。全县有私营企业155户,投资者235人,雇工1562人,注册资金2 395万元,总产值1245万元。注册资金超50万元的23户,超100万元的4户,产值超100万元的10户。2001年,全县私营企业265户(含独资企业194户)。2004年,全县有私营企业525户,投资者1 121人,雇工7243人,注册资金3.57亿元。总产值5492万元。2005年,全县有私营企业697户,投资者1624人,雇工7846人,注册资金6.55亿元,总产值5952万元。

三、执法检查

1986年,对工商户依法检查49次,检查1.28万户次,检查面85%以上。取缔无证经营539户,查处一般违章案件1723人次。1991年,验照贴花监督检查个体工商户9475户次,取缔无照经营132户,查处假冒伪劣案件86件,查处违章违法案件374件。1995年取缔无照经营750户,处罚款8.9万元。2001年私营企业年检,注销5户,吊销营业执照50户。2004年,综合性检查52次,查处违章违法案件652件,查处无照经营160户,未亮照经营206件,超范围经营29件。清理整顿卡拉OK厅49户,重新登记4户,注销45户。

(第六节)经济合同管理

1986年县工商局在全县企业中建立内部经济合同管理机构119个,落实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456人。建立各项制度133个,建立服务网点250个。按照规定标准,引导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一、经济合同宣传

县工商局组织企业法人和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学习《经济合同法》。1986—1995年,举办经济合同法规宣传班76期,培训工商干部740人(次),培训企业法人和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等4255人(次),各种形式宣传3293次,法规咨询H5人(次),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03万份,发送《经济合同业务指南》500册。1993年,为纪念《经济合同法》颁布10周年,县人大主任发表电视讲话。199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开始施行,县工商局向全县发放其VCD宣教片200套。

二、经济合同纠纷调解与仲裁

县工商局成立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县工商所建派出仲裁庭,配专兼职人员50人。1986—1995年,调解、仲裁经济合同纠纷1006件,争议金额299.3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3.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1995年9月工商局撤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

三、合同鉴证与检查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工商部门依法鉴证经济合同的数量不断上升。1986—2002年鉴证合同17.25万份,标的金额21.62亿元。1996年起,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当年办理59件,主债权额2 258万元,抵押物价值3706万元。至2005年,共办理抵押登记280件,主债权额1.63元亿,抵押物价值2.81亿元。

县工商局查处违法经济合同,根据被查企业和当事人违法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贷款、停止供应原材料、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勒令停业整顿等处分。经调查确认无效经济合同329件,金额520.5万元。查处违法合同2件,处罚款2000元。

四、企业信用评定

县工商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每年帮助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评选活动。企业自愿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工商部门按《四川省“重合同守信用”考核办法》考核验收,省、市工商局批准命名,发给挂牌和信誉证书,并在《四川日报》或《市场与消费报》上公告。1988年评选县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2户。1991年评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32户。1995年评出37户,2000年评出26户,2004年评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79户。

(第七节)商标广告管理

1986年,国家《商标法》贯彻实施3周年,安岳县申请注册商标30件,经国家商标局初审编人《商标公告》9件,14件待批。1986—1990年注册商标59件。1990—2005年149件,由于企业改制重组,续展为74件(商标使用年限为10年),占注册商标49%。2002年“特利达”、“冰点”、“大丈夫”商标获资阳市著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称号。2004年引导企业注重并实施商标战略,确保商标注册续展、转让、许可,让注册商标企业在整个注册过程中发挥无形资产的效益。农副产品和深加工产品申请注册商标6件,“安岳柠檬”商标获准注册。

按照法律规定,县工商局经常检查市场商品商标使用。20年间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598件,包括商标侵权、双重使用商标、擅自使用商标等违法行为,共处罚款22.95万元,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501.89万套(张)。1986年检查全县酒类生产和经营企业商标使用。责令1500瓶侵权酒消除商标侵权部分,对5个经营企业将瓶装酒换上合格商标标识作出处理,封存55种商标问题酒1.06万瓶,查封生产企业商标标识106.26万套。1992年,全年查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案件400件,罚没款9.623万元,其中立案查处43件,收罚没款9.03万元。一般案件357件,收罚没款5920元、没收侵权商标标识3.55万套。处理假名茶叶9206包、假名香烟443条、假冒酒1200瓶。1993年对全县核准注册商标78件检查验证,使用合格21个占26.9%,使用不合格42件占53.9%,商标注册人消失或变相消失15个占19.2%。2002—2003年间,时新印刷厂擅自生产销售上海宇琛扑克实业有限公司注册的“姚记”扑克外销,总销售货款3.51万元,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对其处罚款1万元;八里烟花爆竹厂侵权成都新都花炮厂商标,处罚款3000元。

1986年全县有广告兼营单位7户,户外广告栏48处。1987年10月执行《广告管理条例》。1998年有广告经营单位20户(包括广播电视),户外广告栏66处。广告发展职能划归经济贸易委员会,工商局负责广告日常监管。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行动,倡导“真实、守信”的广告经营理念。严肃查处以防治“非典”名义发布虚假广告兜售物品的广告。查处虚假广告1152件,处罚款5.55万元,销毁户外虚假广告1.38万张。2000年,工商部门对堂店牌匾、灯箱实施登记管理,实行《店堂牌匾、灯箱广告发布登记证》管理办法。2002—2003年,安岳时新印刷厂擅自生产销售上海宇琛扑克实业有限公司注册的“姚记”扑克,销往重庆、内江、万县、永川等地,销售总额3.51万元。依据《商标法》规定,处罚款1万元。八里烟花爆竹厂侵权成都新都花炮厂商标,处罚款3000元。2004年7月,县工商局要求岳城中心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恒康医院在广播、电视栏目中播出的“皮肤、泌尿”等医疗内容广告停播。

(第八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90年代初,“安岳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消委会)成立后,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每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岳阳镇和主要乡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990—1995年,656人上街宣传,出动宣传车6辆,张贴宣传标语539幅,办板报31期,印发宣传资料1.07万份,举办识别真假商品展览32次。1996—2000年,销毁假冒伪劣商品152种,价值27万余元。2001—2005年,“3*15”发放提示牌2000张,印发宣传资料4万余份,各级领导讲话39人次。向群众发问卷1000余份,发知识竞赛题500余份,创市级消费者喜爱商品2个、满意商店3个。

2002年,省工商局发出《关于在全省农村组织开展“千村万户拒伪劣”活动的实施意见》。安岳“抓点示范,带动全面”,发挥示范村和示范户榜样作用。全县挂牌建村15个,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农村消费者辨识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2001年县城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一条街”(正北街)、“购物放心一条街”(小南街)、“明码标价一条街”(大南街),制作永久性显示路牌标示。

县消委会对消费者的投诉,实事求是,严格执法,依法调解。1990—1995年受理投诉7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5万余元,消费者获加倍赔偿1.8万余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场商品质量、价格、服务检查286次。检查流通领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51万户(次),查获变质饮料9483公斤,拉罐饮料9643瓶,“三无”茶叶3287公斤,走私旧服装990件,假农药4399瓶,劣质酱油2 500公斤,劣质西药21万片,假针药2.1万支,工业盐冒充食用盐1.42万公斤,“三无”皮鞋755双。1996—2000年受理消费者投诉99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1万余元,消费者获加倍赔偿1.2万余元。配合参与市场商品质量、价格及服务检查205次,检查流通领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22万户(次),查获平锅盐19.71万公斤,假名贵香烟618条,劣质饮料1.59万瓶,不合格称支85支,伪劣饲料11.79万公斤,不合格输液器2245套。2001—2005年,消费者投诉1275件,举报69件,受理1188件,占87.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1.17万元。消费者获加倍赔偿0.74万元。参与市场商品质量、价格及服务检查185次,检查企业204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共1.34万户(次),取缔非法屠宰场1户,检查肉食品市场66个,汽车修理厂(点)126个,旧车市场1个。查处虚假广告14件,收罚款1.6万元。

2004—2005年,消委会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关口前移,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双321工程”监管模式(三制: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重要商品人市备案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市场制度。“三查”:商品质量专项检查,市场巡查,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两检:商品个案送检、商品强制检验。两示:消费警示、违规警示。一网络:建立健全“12315”维权网络。一协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对全县70家企业、35个超市、34个农资门市、一个家电市场实行商品备案制度。备案商品中食品类包括奶制品、饮料、酒类等15个品种,农资类包括肥料、农膜、种子、农药等10个品种。

(第三章)统计管理

(第一节)社会经济统计

一、机构

1986年,安岳县统计局(简称县统计局)内设办公室、公交投资股、农业商贸股,编制16人,其中农调队6人。2005年内设办公室、农业商贸股、公交投资股、执法大队,编制14人。

1984年7月安岳县农村抽样调查队成立,受省农村抽样调查队和县统计局双重领导。1989年6月更名为安岳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2005年12月更名为国家统计局安岳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2002年成立安岳县普查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统计局。

二、定期报表,抽样调查

安岳县实施国家十一套统计报表制度,编制全县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全县基层单位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

定期报表有:综合核算、农业、工业、商贸、劳资、基建投资、房地产开发、城乡住户调查等。

1992年推行新的工业经济评价考核办法,要求独立核算企业改季报为月报,月报指标相应增加。1998年安岳县开始实行规模以上企业(年销售收人500万元以上)报表。

2003年调查全县农业绿色产业化现状、存在问题、产业化外部环境。提出农业绿色产业化的发展规模和措施。2004年开展全县柠檬产业调查。专业调查龙台、岳源、岳新的柠檬产业规模、品种培育、绿色产业种植等情况,向县政府提供调查报告。

按照国家关于在人口普查年份中逢五年份进行全国周期性调查的规定,2005年安岳县进行第二次全国1%人口周期性抽样调查。

(第二节)专项普查

2004年以后,国务院法定的普查每十年间有: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国务院依法确立的专项普查,也叫周期性普查。

一、农业普查

1996年国务院决定,每十年进行一次全国性农业普查,普查时间是每十年间的逢六年份。农业普查的对象涵盖农村、农业、农民的基本信息,所有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单位和农户,所有的农村乡镇和村。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是1997年1月1日零时,资料时期为199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普查内容: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单位和农户的基本情况;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农业和农村固定投资情况;农村劳动就业及流动情况;农民的生活质量情况。安岳县第一次农业普查结果:农村住户(符合普查标准的,以下同)36.27万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118个,其中国有经济39个,集体经济34个,其他经济45个;非农乡镇企业621个,其中乡镇办388个,村办88个,联户和户办145个;农村住户从业人员91.92万人,占家庭人口总数的67.7%;农村住户从业人员中的文化程度(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10.7万人,小学文化程度49.37万人,初中文化程度29.1万人,高中文化程度2.26万人,中专文化程度4000人,大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9000人);经县级和县级以上有0关单位培训并发给农林牧渔业科技人员结业证书的农民科技人员1.24万人。还查清社会环境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情况。

2005年8月,国务院发出2006年进行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按通知要求,2005年下年,县政府已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领导机构组建、人员配备、经费保证、宣传动员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经济普查

2004年,按照国务院要求,将以前开展的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合并,再增加建筑业普查,统称综合性经济普查,在全国定期开展。2004年以后,凡是每逢3逢8的年份进行经济普查。

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表明,安岳县全部法人单位2501个,从业人员54508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604人,从业人员30073人,资产总计60.96亿元;事业法人单位639个,16076人;机关法人单位143个,3688人;社团法人单位59个,423人;其他法人单位1056个,4248人。

(第三节)统计监督与统计服务

一、统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