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安岳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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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综合经济管理(7)

行政事业单位在财务收支方面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不按规定缴纳税费,不按核定的收费项目收取费用,自立名目或提高标准发放奖金和津贴补贴,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截留坐支罚没收人,生活费用开支过大,预算外资金未纳人财政专户管理或不按规定缴纳政府统筹资金。

(第六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985—2005年,共审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57个,审计总投资额6.33亿元,查出违纪金额4 970.1万元,审减工程造价4808.4万元,审减额占送审金额的7.5%。依法处理处罚查出的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多计费用、超计划投资等问题,收缴县级财政100万元。

1985—1990年,重点对基建项目实行开工前审计。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要求从源头上把握基本建设规模和结构,重点审计建设项目资金是否落实来源,来源是否正当,建设资金是否专户储存,计划部门安排计划时,有无层层加码、乱开口子,是否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计戈嘟门安排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结构的要求。第一阶段共审计开工前建设项目312个,审计投资总额5406.8万元,审减资金254.4万元。

1991—1998年还逐步实施建设项目在建、竣工各阶段的项目审计,审计项目117个,审计总投资2.74亿元。

1999—2005年,以项目竣工决算为主的全方位审计。审计方式由单一的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向以审计机关为主、社会聘请审计为辅,建筑、工程造价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共同参与的审计方式转变。审计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竣工决算建设项目128个,审计投资总额2.63亿元,收缴县级财政91万元。

(第七节)企业审计

1993年,企业审计的重点是审计企业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1994年,审计的重点转为审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1998年后全县国有企业逐渐减少,企业审计对象减少,企业审计不再是审计工作的重点。1986—2005年,实施企业审计项目289个,累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4350.6万元,收缴县级财政414.9万元。

1986年,进行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探索,制定《关于厂长(经理)》。首次对缫丝厂、缫丝二厂和金属结构厂进行企业升格审计的同时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审计。查出问题资金40.45万元,其中违纪金额37.42万元。县审计局制定安岳县《国营工业企业厂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评分试行办法》。

1987年,审计11户企业的财务收支,还对县国营车队队长和医药公司经理进行离任审计。审计局制定《国营商业企业经理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评分试行办法》。并按该办法直接审计19个重点企业。其余企业由主管部门内审机构负责审计,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局,再抽审或复审。

1988年,国营企业全面推行承包经营,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企业审计的内容转为对承包经营企业的审计。审计局提出《安岳县关于兑现和完善企业承包合同的意见》,被县政府采纳。审计5户承包企业,查出违纪金额108.4万元,审计决定收缴财政43.3万元。

1990—1993年,着重审计县内11户重点企业和45个承包企业,审计资金总额1.83亿元,违纪金额299.8万元,上缴财政78.5万元,减少财政补贴9.3万元,追还挪用专项资金92.3万元,调账处理11.8万元。

1994年,全县企业体制改革深化,审计重点转为审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负债与损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首次对安岳第一家股份制企业普华电力设备公司实施审计。

1994—2005年,不少国有企业关、停、并、转。企业审计对象改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和国有控股占主导地位的企业。1998年后,国有企业股份制、民营化初步形成,企业审计对象减少。

1995年,按照《审计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审计监督规定》的要求,加强对重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以审计盈亏大户为主。蚕审计丝、电力、物资、机械行业等9户重点国有工业、商品流通企业,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92万元,其中虚减利润240万元。

2001年,根据四川省审计厅的授权,审计四川省电信公司安岳分公司200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查出违纪资金208.31万元,收缴财政15.4万元。

审计房地产建筑公司、自来水公司、蚕丝公司1999—2000年的财务收支,查出违纪资金708万元,收缴财政2.1万元。

2002年,审计四川省烟草公司安岳分公司和电力公司200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73.59万元,收缴财政6.79万元。

2003年,审计县种子公司2000—2002年财务收支,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99万元,收缴财政2万元,调账处理56万元。

审计县供电公司200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万元。收缴财政2万元。

2004—2005年,审计企业项目15个,查出违规资金1629万元,上交财政13万元。

(第八节)专项资金审计

1986年开始审计全县专项资金。截至2005年底审计了全县育林资金、扶贫资金、社会保资金、教育经费、粮食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环保资金等专项资金项目。重点审计各级各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等问题。完成专项资金审计项目137个,审计专项资金总额5.72亿元,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886万元,收缴县级财政68.2万元。

一、教育经费审计

1992年县审计局、县教委共同审计岳阳镇、来凤乡等11个乡镇(含34个管区)1992年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5.2万元。

1993年审计通贤、石羊等11个乡镇1991—1992年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查出违纪资金17.9万元。联合审计组撰写审计建议《对教育费附加应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县政府及时制发《安岳县城乡教育费附加征、管、用实施办法》。

1994年,审计岳阳镇等全县38个乡镇1991—1993年农村教育费附加征、管、用情况,查出挤占挪用等违纪金额14.8万元,审计决定收缴财政6000元,归垫资金14.2万元。

1995年,经市审计局授权安排,组织安岳县教育经费审计小组对乐至县教育经费进行专项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460万元,收缴乐至县财政9万元。

1996年,审计全县58个乡镇1994—1995年度农村教育费附加征、管、用情况,查出违纪金额121.26万元,审计作出归垫、调账、增加结余的处理决定。

1997年审计驯龙、李家、镇子、通贤、石羊五个工委所辖29个乡镇1996—1997年农村教育费附加征、管、用情况,查出违纪金额37.9万元,均作调账、归垫处理。

2001年,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审计教委、安岳中学、永清中学、实验小学、乐至街小学2000年的普教经费,查出违规金额358.98万元,收缴县财政资金1.79万元,提出建议意见10条。

二、计划生育经费审计

1992年,审计县计生委、县计生指导站、岳城区计生办等13个单位1989—1991年的计划生育经费,查出违纪金额463.46万元,贪污1900元,依法收缴县级财政11.74万元,返还挪用专项资金36.9万元,调整账务22.84万元外,对违纪性质严重的3个单位和5名责任人处以罚款2.54万元。

三、乡村债权债务审计

2002年4月至7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抽派审计骨干力量,与财政、人行、农经等部门组成14人的乡村债权债务核实小组,逐笔审计核实全县69个乡(镇),952个村2001年末的债权债务。审减乡(镇)级债权7704万元,净减少6791万元,占自查上报数的35.17%。审减乡(镇)级债务1.7亿元,净减少1.6亿元,占自查上报数的28.38%。村级审减债权408.9万元,净减少74.63万元,占自查上报数的1.94%;审减村级债务7308.1万元,净减少285.2万元,占自查上报数的5.39%。

四、罚没收入审计

1994年,专项审计公安、工商、物价、技监、检察、法院六个执法部门1992、1993年度罚没收人,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6.5万元。

五、乡镇预算外资金和统筹费审计

1996年,审计岳阳镇等13个乡镇1995—1996年的预算外资金和统筹费,查出违纪违规资金64.37万元。驯龙镇、永顺乡经办人长期挪用预算外收人、不按规定人账,被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六、粮食审计

1989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对全省粮食企业一九八八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一次全面审计检查》的通知,由审计局、财政局组织人员审计全县粮食企业1988年度财务收支,查出虚增销售成本、乱提乱列费用等违纪违规资金48万元,决定收缴县级财政8.94万元、省级财政3.88万元、调账抵亏8.35万元。

1994年,审计核实全县1989—1992年的粮食财务挂账,审计核实安岳县粮食平价商业企业1989—1992年末的累计财务挂账情况。查出违纪金额212.2万元,决定调减粮食财务挂账212.2万元。

1998年,由乐至县审计局全面审计安岳县粮食行业12个独立核算单位。查出粮食企业违纪违规金额783.17万元,决定调增1997年末累计亏损挂账711.19万元。

2005年,审计全县12个粮食购销企业1998年6月至2004年12月资产、负债、损益,查出违纪金额1.43亿元,决定调增亏损1.19亿元。

七、廉政建设专项审计

1986年,对群众检举的水电物资供应公司私分公款的问题进行审计,审计出该单位有集体销毁证据、私分公款行为,1984—1985年单位违纪违规资金2.91万元,决定返回私分公款,处罚责任人。

1990年,抽调人员组成“小金库”清查小组,突击检查16个行政企事业单位,查出“小金库”资金1.99万元,收缴县级财政1.33万元,情节严重的单位和责任人受到处罚。

1995年,专项审计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无偿占用企业钱物问题,抽审28户国有企业,查出党政机关人员无偿占用企业交通、通信工具、办公用品等价值8333元,无偿占用企业资金119.1万元,向企业摊派、集资、索要赞助费等5.4万元。全部按规定给予处理。

1998年审计检查全县预算单位账户,查出43个预算单位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设账户98个,对10个预算单位违纪开设的20个账户作出撤销和合并的决定。

八、社会保障资金审计

1991年开始,分年度审计救灾款物、职工待业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资金,

1991—2005年,审计项目17个,查出违纪金额922.03万元。

九、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资金审计

1986—2005年,审计生猪、蚕桑、粮食、农业等发展专项资金,共审计项目48个,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53.3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131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255.4万元。

1986年审计农业、林业、水电、沼气等部门的专项资金,查出挤占挪用等违纪金额57万元。1989、1990年,审计上级下拨安岳县生猪发展资金、蚕桑发展资金、水电专项资金,查出违纪金额6.8万元。

1991年,审计农业发展基金,审计资金总额218.7万元。查出违纪金额6.5万元。查出农业发展基金征集、管理、使用存在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乱开支等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农发基金收、管、用的6条可行性建议。

1990—1994年,审计发展粮食专项资金,查出乡镇配套资金不落实、资金不到位、工程进度慢、资金投人差等问题。

1995年,审计全县1992—1994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1990—1995年11月全县长江防护专项工程,审计资金总额1699万元,查出违纪金额10万元。

2000—2005年,审计农村饮水解困资金、节水资金、水土保持资金、商品粮基地建设资金、渠系配套资金、畜牧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资金等26个专项资金项目,查出违纪金额224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117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13万元。各项目均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第九节)经济责任审计

1998年,审计局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探索。1998—1999年,对6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20.8万元,收缴财政16.03万元。2000年,全面开展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01年,执行《资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2000—2005年,按照人大安排和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审计局审计70名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法人任期经济责任,查出违规违纪金额1.27亿元,查出的主要问题是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单位漏缴税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截留应交财政收人、账外账、违规收费、不合规票据人账、应缴未缴财政专户等。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145万元,其中主管责任145万元。70个单位中有69个单位实现国有资产增值,1个单位保值。被审计的70名经济责任人中审计后有38名平调,10名免职,1名降职,1名受到纪律处分,1名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第十节)专项审计调查

1986—2005年,县审计局开展审计调查项目137个。报送审计简报和审计信息320篇。被上级机关米用76篇。

1987年,审计调查企业亏损大户安岳县酒厂,发现企业亏损有政策和市场方面的客观因素,但盲目扩建新项目、产品销路不畅、积压严重、经营管理不善是亏损的重要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7条审计建议。

1988年,审计调查20户全民所有制工商承包企业。发现承包合同普遍存在缺乏严密性、科学性,承包时未清产核资、盈亏不实、只奖不惩等10类问题。县审计局撰写《对全县20户承包企业的审计调查报告》,县政府原文转发全县。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在修订承包合同时对审计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须重点修改和完善。

1990年,审计调查公安局区(镇)派出所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查出挪用专项资金(罚没款)

43.8万元,超面积建房1031.8平方米,超资金92.5万元。县纪委作出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