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贾湖遗址出土的遗物中,发现了16例刻画而成的符号。分别刻于14件龟甲、骨器、石器和陶器上。其中龟甲符号9例,骨器符号2例,石器符号2例,陶器符号3例。有些符号从其形状看,都具有多笔组成的组合结构,应承载着契刻者一定的意图。如刻于龟下腹甲右侧的近似甲骨文的“目”字、刻于残腹甲上的“日”字等。关于这些符号的性质,发掘者认为具有原始文字的性质,与商代甲骨文有某种联系,而且很有可能是汉字的滥觞。
刻画符号的发现,在史前考古中屡有报道。如仰韶文化、崧泽文化、大汶口文化出土的陶器上都出现了刻画符号。然而通过比较发现,贾湖遗址发现的刻符与仰韶等文化陶器的刻符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其中的一个重大区别是:后者是一件陶器上只有一个刻符,而前者除单个刻符外,还有数个刻符连接成一个意义的。贾湖遗址发现的刻画符号与殷墟甲骨文,两者在年代上相距四五千年,但并非没有一点可联系之处,如甲骨文是刻在龟甲或兽骨上,而贾湖刻符也是刻在龟甲和骨器上的,贾湖的刻符与甲骨文相比,有些地方也确实有相近之处,只不过甲骨文是作为一种相当完备的文字而存在,而贾湖刻符还有待人们进一步去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