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洛阳民俗文化研究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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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洛阳民问禁忌习俗摭谈(1)

田国杰 赵罗卷 朱艳丽

民间禁忌是人们为了避免某种臆想的超自然力量或危险事物所带来的灾祸,从而对某种人、物、言行的限制或自我回避。它是人们由于被一种超自然的恐怖和危险的气氛所困扰,在极重的恐怖心理影响下,而产生的一种自我限制、消极防卫行为,来达到消除心中紧张情绪、解除精神重负。民间禁忌总是民间个别先实行,然后得到公众承认,互相模仿,相沿成习,偏重于对假想的超自然力量的预防和回避等等的禁则。

洛阳民间的禁忌和其他地区禁忌一样,产生于人们长期的社会实践和生活积累,主要涉及日常生活、生产、礼仪等方面,极为广泛而又琐碎,大多无关紧要,无碍大局,没有明文规定,甚至连原因等无从考究,由人们自愿实行或盲目仿效他人,即所谓的约定俗成者。虽然其大多有着浓重的荒谬性,但其中也不乏一定的科学性。这些民间禁忌以其强大的影响力和延续力量,而世代承继而相沿成习,至今仍影响着或曾经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拙文试从行业、节日、人生仪礼等方面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行业禁忌

1.农事禁忌

洛阳地区,旧时依靠农业生产为基础而维持生存,长达数千年的农耕历史积累了许多农事生产经验,但由于洛阳历史上经常受到干旱少雨因素的制约,因此,形成了许多农事禁忌。由于缺乏自然科学知识,在自然力面前显得无奈和无助。因此常常流露出对自然的神秘感,对生产对象的崇敬、依赖与乞求的心理,而几乎成为人与自然连接的一条脆弱的纽带。

在洛阳民间的农业生产习俗中,忌讳暮冬打雷。有道是:“正月雷声发,大旱一百八(即180天)。”天旱缺雨,庄稼就有可能歉收。这种忌讳打雷的风俗之形成,具有远古时代对雷神敬畏遗俗的成分,表现了先民对于自然灾害的畏惧之情。为避免冲犯雷神,就要停止耕田和播种,以示迎接雷神的庄重和严肃。洛阳民间一直到现在都认为从正月初一到初五是不能劳动和动土的,否则是不吉的。因为春节期间是祭祀拜神活动最频繁的时期,如果生产劳动则被会神灵误认为祭祀者不专心或不虔诚,若冲犯了神灵,一年百事不顺。

基于对雷神的敬畏,洛阳民间在第一次春雷时忌出工种地。忌雷期间,不能犁田、翻地、播种,如果违犯,以为雨水不会好,庄稼会歉收。因此,人们也以第一次春雷为信息标志,确定春耕春种的起始时间。因为春雷通常在正月下旬、二月上中旬,此时尚属早春天气,寒潮未停,所以禁忌过早翻地下种,以免春苗受到春寒冻害。这也是长期以来洛阳地区劳动人民农事生产经验积累的一种表现。

另外洛阳民间还有“正月打雷土谷堆,二月打雷麦谷堆”的谚语。“谷堆”,在洛阳方言中,既有“丘”的含义,又有“多”的含义。土谷堆,即多土丘,多坟。正月打雷,兆示疫病将流行,死人多,坟头激增。二月和三月,正是初春和仲春季节,由于雷电的作用,空气中的氮素激增,随雨人地,能使农作物高产。俗语云“春雨贵似油”。故而有“二月打雷麦谷堆”之说。这充分表现出人们对正月打雷是很忌讳的。对于不该打雷的季节而打雷,当地民众亦是倍加忌讳的。

2.手工业禁忌

洛阳地区民间的手工业禁忌多源于对自己行业祖师的崇拜信仰。在旧时,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手工业者也严重以来于自己的手艺养家糊口,赖以谋生。因此,对本行业的祖师自然是膜顶崇拜、视为神灵,颇为重视,生怕自己的言行不敬而亵渎圣贤,导致砸了自己的饭碗。因此在生产生活中十分注意避本行业祖师的名讳和珍视自己的用具。另外,手工业者结合本行业的工作特点,也归纳总结出一些非常实用的禁忌。

洛阳民间的木匠、泥瓦匠、石匠等行业都以鲁班为自己的祖师。洛阳地区有句俗话:“几样东西不许摸:木匠的斧子、大姑娘的腰,独身人的行李包”。木匠的斧子、墨斗、曲尺相传是祖师鲁班传下的宝物,它们既是木匠的工具,也是他们的崇拜物,别人乱动,一是怕弄坏,二是对他们的祖师不尊敬,所以忌讳别人触摸。再是忌讳将拐尺拿在手里旋转,以防停业;做活时要把材料留得长一点,俗语言“长木匠,短铁匠”,便于工作;活做完后,都要在做成的家具里留点刨花,俗称“留尾巴”,以示“还有活干”,但做寿材(棺材)例外。木匠和泥瓦匠结合盖房时,房上盖瓦之数须用单数而忌讳用双数,此禁忌是避祖师鲁班的名讳,因鲁班乳名为“双”,以示崇敬。

洛阳民间铁匠信奉的祖师为太上老君,因民间俗传其乳名为“哨”,因此铁匠干活时忌讳吹口哨;另外,铁匠使用铁锤时忌讳竖在地上旋转,据说这样干活时容易打晚锤。石匠也以鲁班为祖师,凿石头打眼时,忌讳徒弟打空锤。另外,石匠在为人刻完碑石后,在立碑之日的早晨,忌说不吉利话,在开始把碑竖稳的时候,更忌人乱说话。

洛阳旧时屠夫也有不少禁忌。如逢亥日不杀猪,另外,在宰杀牲畜的时候,要一刀杀死,忌讳二刀。开膛时,不能把猪挂在正对神位的地方,以免得罪神灵。

洛阳旧时河运发达,洛河伊河廛河都能行船,关于行船的禁忌较多。关于行船的禁忌多与畏惧翻船、溺水等灾害或无利可得有关,期望能摆脱恐怖情绪,求得心理平衡。如船工在行船前和行船中,最忌讳说“翻”、“沉”、“倒”、“洗”等字眼,因其与翻船和逆水联系在一起。另外,还忌讳说“住”,因为住船为无生意可做。现在人们在酒席上吃鱼时,当要翻吃鱼的另一面时,都要说把鱼给“正”过来而忌说“翻”,就是这种忌讳的衍生和发展。

3.商业禁忌

旧时洛阳的商业有坐店经商的坐商和挑担走乡串户的行商,也有不少的禁忌。商业禁忌主要反映的是商人担心赔本、希望发财的心理和求平安的愿望。

洛阳地区的坐商忌讳学徒扫地时往外扫,认为这样会把财气扫出门,招致折本。另外,坐商忌讳上午顾客退货,认为这样会招晦气,对生意不利。而挑担出门经商的人忌讳单日出门,另外,行商还忌讳别人从他们的扁担上跨过,尤其是忌讳女人跨过。在洛阳民间还有卖猪不卖绳的禁忌,俗信如果连同绳索出卖,会连运气一同被买主带走,以后养猪会不吉利。

二、节日禁忌

洛阳民间春节作为传统的最隆重的节日,从除夕到正月末,禁忌最多,人们信仰得最虔诚。这些禁忌是洛阳人们追求快乐、趋利避害的社会心理的充分反映。

洛阳民间春节期问的禁忌包括:忌食某些食物、忌说某些话;忌某些人临门;忌遇见某些人和物;

春节期间,洛阳民间忌说“病”、“死”、“杀”、“穷”、“败”等一切不祥的话。过年期间,小孩如果说了犯忌的话,大人就会说“童言无忌”,以解除不祥。

在行为方面,大年三十、正月初一,忌讳打破碗盏忌灯油洒地,否则在新的一年里将有凶事。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人们就会说“岁(碎)岁(碎)平安”,作以破解。正月初一、初五忌讳挑水,因此一般在大年三十晚上和初四晚上就要把水准备的十分充裕。大年初一早上忌讳动刀,否则在新的一年里会有凶事。扫地时还忌讳向外扫,怕财源外流。女人忌用针线。正月里还忌讳剃头,民间有“正月不剃头,剃头死舅舅”的说法。出嫁之女正月忌留宿娘家,俗说“正月不空床”。否则对娘家和夫家不利。

洛阳民间俗信正月头七日不能杀生,初一不能杀鸡,初二不能杀狗,初三不能杀猪,初四不能杀羊,初五不能杀牛,初六不能杀马,初七不许伤人。正月十三为关公磨刀之日,洛阳民间忌动刀砧,以表示对关公的崇敬之意。

洛阳民间特别是春节等重大节日,吃饭时禁忌拿筷子、瓢、汤匙等在碗盆上敲打,因为此举与乞丐沿街乞讨时敲打破碗情景相似,会使人穷得要饭。也禁忌将筷子横搁在碗上,俗信此举会使进餐者出门横遭沉船之祸;还禁忌把筷子竖在桌子上,因为这象招魂杆,会招致饿鬼野魂前来而带来灾难。招待客人忌讳三盘、八盘菜,俗语“三个盘子待鳖,八个盘子待王八”。

农历二月二,是民间习惯上称呼的“龙抬头”日。洛阳民间此日禁止妇女动针线,俗间认为恐怕会伤了给人间施雨的玉龙的眼睛。

清明在农历中标志着重要的时序更替。《岁时百问》中“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清明插柳是一种习俗。因而洛阳民间有“清明不戴柳,死后变黄狗”的说法。

洛阳民间有“女不祭灶,男不拜月”的习俗。旧时农历八月十五夜拜祭月神和十二月二十三日夜拜祭灶神的习俗。洛阳民间俗信月神为女神嫦娥(传说嫦娥是羿的妻子,因偷吃了王母娘娘的不死药,化为仙女,遂奔月为月精),因此后世禁忌男子拜月,以防亵渎了月神嫦娥。而灶神俗传为男神,洛阳民间称其为“灶王爷”或“老灶爷”,俗信其每年腊月二十三日要回天宫述说人间的是非。因此民间常在该天祀灶。祭时男子先拜,妇女次之,谚云‘男不拜月,女不祭灶’”。假如实在无人替代而又需祭拜时,洛阳民间有一通融的办法,即男子拜月,女子祭灶时,头必戴一斗笠。这可能是认为戴上斗笠,神祗就辨认不出祭拜者是男是女了。

这些禁忌都是为了消灾祛病,平安吉祥,它们是人们戒备心理和善良愿望的集中反映。

三、人生礼仪禁忌

人生礼仪作为一个人成长的过程,它包括胎儿期、幼儿期、成人期和死亡期。

(一)婚姻禁忌习俗

在洛阳民间,历来都非常重视婚姻嫁娶,把它当作自身终生之大事。婚姻是生育子嗣的前提。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礼教思想统治下,婚姻是人人必经历的一件正事。旧时婚姻的目的有很大成分的“传宗接代”成分,夫妇关系的建立是一切父子人伦、君臣礼义的先导和基础。因此,在旧时所有一切婚姻的程序、习俗仪礼都是向社会表明婚姻的合法化而并不在于表明男女间感情的笃诚与真挚。从择婚、恋爱,到确定婚期、举行婚礼,在洛阳民间有着很多禁忌,它是人们希望婚姻美满愿望的真实表现。

1.择婚禁忌

洛阳民间,择婚是选择配偶的范围而言。在洛阳民间,有同姓不婚的禁忌风俗。民间认为同姓婚配会影响后代子孙的生育。另外,禁止表亲婚,民间有“骨肉还乡,家败人亡”的说法,民间认为姑母和父亲的血脉相同,娶姑母的女儿为妻是“回头婚”,是“骨肉还乡”,会造成“家败人亡”。另外,择婚时还忌讳与“额头叉”、“断掌纹”的女人结婚。俗信“额头叉”不吉利,“断掌纹”的女人会克夫。

2.议婚禁忌

说媒禁忌

在洛阳民间忌讳找多嘴媒婆说媒。媒婆说媒忌讳事情未成就四处张扬,开始时一般要避人耳目,恐婚事不成坏了女方名声。

婚龄禁忌

洛阳民间在结婚年龄上也有不少禁忌。忌讳男女同年同月生,民间有“同岁不同月,同月子宫缺”的说法,认为此会影响下一代子孙的繁衍。另外,还有结婚应按照兄弟姊妹长幼次序结婚的习俗。如果违反了长幼次序,会犯忌招灾。另外,还忌讳男女双方年龄不宜相差太大、婚嫁不宜过早过迟等。忌讳女方比男方大一岁,俗语云“女大一,哭凄凄”的说法。

生辰八字禁忌

洛阳民间对生辰八字十分重视。合婚时,一般要找阴阳生合八字。民间有忌讳女方属虎、属羊之说,忌避女属虎的信俗应源于民众“畏虎为患”的心理。民间流行羊“眼露四白,五夫守宅”的说法而形成了“女子属羊守空房”的说法。

定婚和纳吉禁忌

在洛阳民间,定聘时的定金必须是偶数,忌单数,定礼也要成双成对,忌单数。因单数意味着结婚后会失去一方,造成丧偶的灾难。定聘时忌说“重”和“再”字,恐有“重婚”、“再嫁”之灾。

纳征禁忌。

纳征又称“纳币”、“大聘”或“过礼”。男女双方已达成婚姻协议,男方就正式将聘礼(彩礼)送往女家,忌讳聘礼数目为单数;忌讳送女方鞋子为聘礼。

(二)请期禁忌

洛阳民间,请期为旧时“六礼”之一,嫁娶之日历来重视。洛阳民间受“典当勿催赎,女子勿催嫁”说法的影响,一般多由男家择定婚期后择吉日备礼告知女家,求其同意。为择吉避凶,男方一般要请星相家推算吉日,俗间多有禁忌。归根结底是民间避凶求吉的心意体现

1.忌年

洛阳地区民间有忌无春之年嫁娶的习俗。无春之年,指立春日在农历春节前的年份,洛阳民间称之为“寡年”,因“寡年”的“寡”字是结婚时日的大忌,被视为不吉利,因此在民间有“寡年结婚不养崽”的说法。

洛阳一带还有同年内一家禁忌举办两次婚事的习俗。这可能是出于“喜冲喜”的顾忌。另外,还有“凶冲喜”的忌讳。如果直系亲属长辈去世未满一年、服孝期间,是禁忌举办喜事的。民间认为此时举办婚礼,一则对死者极不尊敬,二则是认为在服孝期内结婚是不吉利,害怕将来子女稀少,不易长大成人,家运不顺”。

2.忌月

洛阳民间婚嫁还忌月份。在洛阳民间,五月、七月、九月是忌讳婚嫁的月份。此俗的形成与农时、节令是密不可分的。以上月份天气炎热,食物容易腐败,人们劳累容易致病,牲畜易病,认为这期间鬼祟较多,民间视其为“恶月”,加之又是收获播种的时间,因此,忌讳于以上月份婚嫁。旧时洛阳民间认为腊月(特别是腊月二十三日以后)到至新年前后是神祗上天的时间,民间百无禁忌,加之正适农闲时期。因此嫁娶最合时宜,每天都是吉日。对于以农为本的百姓来说,此时婚嫁是自然而合理的。

3.忌日

洛阳民间嫁娶时还需要避开忌日。洛阳一带忌单日嫁娶、结婚的习俗,此俗与人们期望婚姻美满,俗语有“好事成双”,民间认为婚姻为男女双方大喜之事,若在单日,意味着不吉,故多择取双日。汉族某些地区尤忌七月七日嫁娶。

4.时辰禁忌

洛阳民间婚嫁对时辰也有禁忌,一般依照星相家推定的吉时举行婚礼,而不能随意更改吉时,一般在巳时、午时之交(上午10点到12点)迎娶。俗信过了正午就不吉利了。

(三)嫁衣、被褥禁忌

洛阳民间结婚办喜事时,对婚服十分重视。婚服要新,忌讳着旧装,取“新婚大喜”之意。着旧装,则有新人不贞之嫌。旧时做嫁衣、被褥还要选择吉时。做嫁衣被褥人须由福寿双全、儿女双全的妇女裁剪,忌寡妇、孕妇等裁剪缝制。新嫁娘的礼服忌有口袋,以免将娘家的财产和福气带走。礼服要用一块整布料裁制,忌讳用两块布缝接,取“从一而终”、“不再婚”之意。新嫁衣喜尚红色,忌讳白色。

(四)迎亲禁忌

在洛阳民间,迎亲是大喜的日子,该日男女成百年好合、阴阳合配,十分看重。因此禁忌也特别多。男家要遵从星相家的推定避忌禁忌事项。洛阳民间迎亲的人除新郎外,少则六到八人,多则十到十二人,正好为单数,忌讳双数。回来时加上新娘,正好是双数。

(五)送亲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