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洛阳民俗文化研究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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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绵延·传承·孝道·礼俗——浅谈洛阳民间生育习俗的传统观念(1)

张建国

中国是一个宗法社会,传宗接代即成为社会发展的大事。由于新婚即意味孕育新生命的开始,所以民间在婚姻缔结之初就对求子之事寄寓了殷切的期待,对此问题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先哲们更是极为重视,他们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五行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因此以结婚为形式到迎接新生命的平安诞生,人们在生育繁衍方面创造出了形形色色的民俗规范和仪式,这些规范和礼仪从男女结婚前,已在这些男女的生活中发挥出了积极的作用。因为生育是婚姻的重要目的,所以在远古时代,人们就把生育现象看得非常神秘,对此感到不可思议,许多奇异的习俗,自古便流传在洛阳民间。

一、洛阳民间婚礼准备与进行过程中子嗣绵延意识的表现

洛阳民间世代承袭着“早生儿早得福,多生儿多得福”的观念,故在婚礼的准备阶段与婚礼仪式举行之中就有着许多与生育有关、古老又朴实、既土著又科学的习俗。

首先,娶亲的男客在迎娶新娘时,女方父母要为迎娶男客包括女婿每人准备七个饺子,饺子是有馅的食品,其寓意为“妻生子”。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能够生育孩子(尤其是男孩子),是一件可以提高女子在婆家地位的大事。从这一习俗即可看出将婚女子的父母对女儿生育的极高期望。也正是基于这些期望,他们为了能使期望变为现实,他们就在准备婚礼过程中,把期望和现实结合起来,具体主要体现在“做被褥”和“铺床”两个仪式之中。

洛阳民间“做被褥”是这样的。首先,参加这项仪式的人要经过慎重挑选,只有儿女双全、丈夫健在的妇女才有资格参加此项仪式,以此首先从心理上得到满足。至于那些“没儿没女”的则是被绝对禁止的。其次,人们认为,婚礼前十天左右是缝被褥最为适宜的日子,具体日子一定要选择双日,以初四、初十、十六三个日子最佳。并且,做被褥时要在被褥的四角放一些棉籽,其寓意“生子”。

婚礼准备过程中的另一个重要仪式是“铺床”。据《东京梦华录卷五》记载:“前一日,女家先来挂帐。铺设房卧,谓之铺床。”这一习俗流传至今。唯一改变的是由原来女方铺床改为男方。床被认为是与生育极具密切关系的事物,故对“整理床铺”之事极为重视,这显然旨在为新人准备一个良好的生育环境。而洛阳老城民间“铺床”的时间是在举行婚礼的前一天晚上,由新郎的嫂子铺床,在床上撒上大枣、花生、荔枝、桂圆和棉花籽,意为“早生贵子”。同时,在撒棉花籽时要唱“铺床歌”:“东一把,西一把,撒了一床白娃娃”等等。

第三,在婚礼仪式上,新郎的妹妹要送新郎新娘一对枕头,并唱:“小姑送枕头,枕上绣鸳鸯,明年生小子,后年生姑娘”,希望他们能够儿女双全。新郎的兄长要为新娘端一碗带枣的“疙瘩汤”,贺喜的人们打趣:“吃个枣,生个小,吃个面疙瘩,生上一扑啦。”而在洛宁县民间新婚迎亲,则还要举行撒帐仪式,将铡碎的杆草拌和红枣、核桃、花生、制钱等物,撒向新娘,借以祈盼早生、多生,把传宗接代的愿望寄托在新娘身上。这些习俗充分表达了洛阳一带的人们对生育后代、子嗣绵延的一种美好的愿望。

二、洛阳民问的祈子习俗

众所周知,祈子是人类自身延续的需要,祈子现象则反映了人类的生殖观念崇拜和子孙后代繁衍、人丁兴旺的企盼。从结婚之日起,家里人(特别是男方)就盼着生孩子,而且企盼生男孩。因为受重男轻女这种中国几千年封建文化习俗的影响,尤其在洛阳民间,新婚夫妇若两、三年无怀孕迹象,本人及家人便会感到不安,并会被人说长道短,从而影响夫妻感情。所以人们为了早日实现这一愿望,便会求助神灵,希冀早得贵子。其具体做法,即是常到附近的奶奶庙求“观音送子”或“拴娃娃”,或者求“送子奶奶”或“奶奶爷”送子。或自己去,或婆母、小姑代替去。烧一炷香,磕头祷告,诉无子之苦,说盼子之切,最后向“送子奶奶”许诺,若得贵子如何还愿。这些奶奶庙里一般还放有泥塑的娃娃,求子者用红线拴一个抱住回家,一路上不许回头,默念着事先给孩子取的名字,据说只要以这样虔诚的心去向神灵求取就可以有子了。求子后果真如愿以偿,一定要到奶奶庙去还愿。还愿时除了带上求子时许下的红布幔帐等供品外,还要再送去100个泥娃娃,以便让其他人家求子时“拴娃娃”。十三朝古都洛阳的求子活动尤为隆重。特别是在洛阳老城灯节这天,不论大街小巷都设有“白衣社”或叫“百子棚”,专门用来“祈子”或还愿的。棚前贴“抱来天上麒麟子,送予人间积善家”对联。棚内设供桌,供奉白衣奶奶像,桌上摆着油食和祈子用的泥娃娃,祈子的人拿回家放于床铺下,次年生儿女还愿时,送还数十、百个;也有为新妇“偷”娃娃“祈子”的。所以,这一天不管是大街还是小巷都是车水马龙,人与人摩肩接踵,热闹非常。

三、洛阳民间妇女怀孕习俗与禁忌

洛阳旧时民间,倘若男女结婚后,新妇怀孕,俗称“有喜”、“有了”,这是生育中的第一个先兆。因为有了后代,就不愁家族的延续。怀孕所以称之为喜,是与中国民间的传统观念至为有关的。在中国,人们历来都认为“无后为大”,既然有了身孕,就意味着后世有人,可以传宗接代;同时,也说明娶来的媳妇是有生育能力的,这就为家族的人丁繁衍报了喜。这就是尽孝道了。

妇女一旦怀孕,其地位、身价也会随之而提高,全家人会随着做出各种民间传统习惯的反应。自怀孕开始,家中人会对孕妇采取保护措施,孕妇的行为和饮食便受到一些限制,形成不同的民间风俗和禁忌。在饮食方面,忌让孕妇吃兔肉,认为若吃了,产下的孩子会长豁嘴,亦即兔唇。据西晋张华的《博物志》载,“妊娠者不可啖兔肉,又不可见兔,令儿缺唇。”此为一。其二孕妇们还禁食“寒性”食物,怕伤了脾胃。第三,在行为方面,忌孕妇参加红白喜事,即不得迎送新娘、人新房、坐新床、赴婚宴、为死者送葬等;忌在他人家中生育,不得入他人院、进他人房、人生子人的家、伸腰、打哈欠、拿重物等等。虽然这些民间“禁忌”有的带有些许迷信色彩,但是,它对于孕妇保持稳定的情绪和健康,保证胎儿的正常发育都还是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四、洛阳民间妇女生产习俗与坐月子习俗

(一)妇女生产习俗与禁忌

洛阳民间将产妇生孩子的过程称之为“过鬼门关”,随之而来的便是对妇女生孩子产生的诸多禁忌。

首先,是忌讳产妇在娘家或他人家里生孩子,认为这样会给娘家或别人家带来灾难和不祥。因此,孕妇产期临近,一般很少外出,如果因事在外面,突然急产回不到家者,只能在野外或路边搭草棚分娩。这种禁忌在无形中给产妇和婴儿的身体带来了很大的危害。

在洛阳民间,凡是产妇分娩,还忌让排行老三的妇女看望。相传送子奶奶有三个,三奶奶送的孩子都是短命鬼,根本不能成人,所以民间认为临产前如果梦见排行第三的妇女,就认为是三奶奶送偷生鬼的。小孩生下来后,要将小孩的手指或脚趾咬掉一个,表示有了缺陷便偷跑不了,这样才可成人。生下的男孩怕是偷生鬼,便给起个贱名表示不是那么娇贵,如鳖娃、狗娃、狗剩、狗不理、狗吣、偷生、偷娃等,或者寄托给火神、药王、阎王、泰山爷,以借神力,势保平安。凡是寄托的孩子要穿红衣、带红帽、穿红鞋袜,一直到12岁,方可脱红。

(二)坐月子习俗与禁忌

产妇生下孩子后,便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民间称谓的“坐月子”,即一个月以内不许出房门,不准上街,只准在室内吃、住。洛阳民间称产妇为“月子婆娘”。坐月子期内为了要照顾好产妇与婴儿的身体,怕闹出月子病来,同样有了许多方面的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