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英雄群体:尹浩洋法制新闻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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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爆炸声后的思索

卜凡彬尹浩洋

1996年9月29日,莱山区安吉村东南,山上一个简陋窝棚里,一声巨响!

闻声而起的人们赶到那里一看,不由得惊呆了:窝棚里的床上,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被炸死,一个年轻女人正在昏迷中呻吟着。

“死人了呀!”——报警电话很快打到了莱山公安分局。

不到半个小时,莱山公安分局局长徐保强、副局长芦洪光、莱山镇派出所指导员谭富利赶来了,一山之隔的解甲庄派出所所长祝端琪来了,莱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队长王文和副队长张喜军率刑警们也急速赶来了……

死者是湖北来金矿打工的26岁小工头徐耀军,伤者是湖北谷城23岁的任志群——两人并不是夫妻关系:那任志群的丈夫叫杨华林,也在此打工,有人还看见他也受了伤!

杨华林有重大作案嫌疑!

干警们得知杨已到毓璜顶医院治疗,立即将其监控起来。

刑警队的干警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个杀了人的杨华林竟是个软弱的人。当干警们问到他时,他如实交代说:“我老婆和姓徐的睡觉的工棚本来就没有锁。今天凌晨,我拿上早已准备好的三管炸药和两个雷管摸了进去,用烟头点燃了导火索,就把炸药扔在了他俩的头中间。当时我也不想活了,就扑上去趴在姓徐的身上。当姓徐的醒过来迷迷糊糊地问了一句:掌柜的,出事了时,我忽然又不想和他俩一起死了,就躲了下来。没想到晚了一点,还是把胳膊炸断了一只……”

10月1日晚上11时40分左右,莱山大地上又响起不祥的爆炸声——莱山区莱山镇山南周村村干部周某和村民姜某的两家新房被炸,损失4万余元。万幸的是新房里还没有住上人,所以没有人员伤亡。

依然是局长们、队长们率刑警们火速赶到了现场,依然是派出所的干警们早已赶到了现场。只是这一次没有了上次现场那样的明显的线索。

不过,线索很快集中到年近40的本村周某身上:1995年,周某曾因家务事与村领导关系闹得很僵,和另一家被炸人家也有怨嫌。

但几番仔细的调查和核实后,干警们发现周某没有作案时间!

公安干警们从10月2日起,就发现几个重大嫌疑人疑点越来越突出了:

一号嫌疑人姜某,年近30未婚,在村里一直闲着没活干。以前曾因打架被莱山派出所拘留。因与被炸人周某的女儿有意见,从去年春天就关系不太好。最近又因为村里“分帮”,姜某对村长周某意见更大。对另一家被炸人,姜某则与其儿子有矛盾……

二号嫌疑人姜某,38岁。曾因故意毁坏公共财物被拘留过。因其驾驶员年审时收了20元钱的事,一直对被炸人周某怀恨在心,但对另一被炸人姜某则没有报复动机……

经过大量的排查工作和认真的分析研究,疑点很快集中到一、二号嫌疑人的身上!

爆炸案发生后的第4天,公安干警们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嫌疑人依法进行了传讯。

公安的眼光确实准得很——案子就是一、二号嫌疑人姜振义和姜振军干的。但两人到现在还根本没有想到公安会怀疑到自己头上——他们自以为做的那些手脚足以迷惑公安的了,两个胆大妄为的家伙案发第二天早晨还若无其事地到现场好一顿看热闹呢!

10月5日,掌握了大量确凿证据的莱山公安干警首先将姜振军带回了派出所,然后依法对其家中进行了搜查,查出了和作案现场物证相符的黑色胶带等物证……

与此同时,姜振义也被依法进行了刑事拘留。

同那些带“黑”字“霸”字色彩的犯罪集团的相比,姜振义和姜振军的犯罪行为可笑的色彩更多些——但正是这种可笑,使我们不由得要感叹法盲的无知和轻率。

其实,“二姜”和被报复人并没有多么大的恩怨。但就是这些乡野间的小事,却让“二姜”耿耿于怀。今年6月份,姜振军与姜振义密谋说:“咱明里斗不过他们,暗地里弄弄他们。”二人商议:杀人?不敢。放火?怕管不住火。“用炸药炸他们一下!”二人为自己的绝妙主意叫好:村里有石头窝子,炸药有的是;姜振义又懂得爆破技术……

国庆节的晚上,姜振义借着酒兴找到了姜振军,说:“把那事办了吧?”姜振军会意地答:“行!你到我家窗后等着我吧。”姜振义在姜振军后窗下等了不一会儿,姜振军就打开窗子递出了一个编织袋——里面装着二人早就准备好的炸药和雷管。二人带着各种作案工具鬼鬼祟祟地到周家放上了一包炸药,在另一个被害人姜家放上了两包炸药。拉响了导火索之后便心满意足地回家睡觉去了。

在看守所里,记者见到姜振义和姜振军时,两人都是一脸的沮丧:“俺都以为俺干的事谁都不可能查出来:“衣裳都换了,爆炸时俺也早早躺回去睡觉了。”

3天时间里,响起两次爆炸声,且不说普法教育该如何加强,但管好爆炸物品问题,是不是也该是个令人警惕的题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