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款大清国政府承诺使馆界内,作为各国人专门居住的地方,并由使馆自主管理。中国的百姓,一概不准在界内居住,各国使馆也可以自行安排防卫。使馆界线在附件的图上已经标明如后(附件十四):东面的界线,是崇文门大街,图上是十、十一、十二等字样;北面图上是五、六、七、八、九、十等字的线;西面图上是一、二、三、四、五等字之线;南面图上是十二、一等字的线,此线是沿着城墙南址随着城垛的形态而画的。按照西历1901年1月16日,即中历上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的文中后附的条款,中国应当允诺各国分别自主管辖,并常驻军队分别保护使馆。
第八款大清国政府应当允诺将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到大海通道的所有炮台一律拆除,目前已经设法照办。
第九款按照西历1901年1月16日,即中历上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中后附的条款,中国应当允诺由各国分别主办,共同商定几个地方派兵驻守,以保证京师到大海通道的安全与畅通。现在各国驻防的地方,是黄村、郎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秦皇岛、山海关。
第十款大清国政府承诺两年的时间内,在各府、厅、州、县将后面所述的皇帝旨谕颁行通告:
一、西历今年2月1日,即中历上一年十二月十三日皇上下旨永远禁止设立或加入以各国为敌的集会、组织,违者都将被斩首(附件十五)。
二、西历今年囗月囗囗日,即中历囗月囗囗日的一道圣旨,犯罪的人如何进行惩办,都一一进行裁明。
三、西历今年囗月囗囗日,即中历囗月囗囗日的圣旨,将在各国人民遇害和被虐地方的各城镇停止文武各级考试。
四、西历今年2月1日,即中历上一年十二月十三日的圣旨,各省的抚督文武大臣和有关的各部门官员,在所管辖的境内均有保护地方平安的责任,如果再次发生伤害各国人民的事端,或是再有违约的行为,必须立即镇压和惩办,否则该管管辖地的官员,立即革职,永不叙用,也不得为这些官员开脱并给予奖励(附件十六)。
以上谕旨现于中国全国上下依次张贴。
第十一款大清国政府承诺将通商行船的各条约当中,各国认为应当商酌修改的地方,以及其他有关各地通商的事宜,都进行商议修改,以求达到简便易行的效果。按照条约第六款的赔偿事宜,约定中国政府应当同意协助改善北河、黄浦两条水路,其协助各事项如下:
一、北河改善河道,在1898年与中国政府共同兴修的各项工程,全部由各国派人兴修。一等治理天津事务交还以后,就可以由中国政府派遣人员与各国所派遣人员共同办理,中国政府应支付海关银每年六万来作为工程费用。
二、现设立黄浦河道局来经管整理、改善水道的各工程所,派到该局任职的各位成员,都代表中国及各国保护在上海的所有通商利益。预计以后的二十年里,该局的各工程及经管的各项费用应当为每年支出海关银四十六万两,这笔费用的数额平分,一半由中国政府支付,一半由外国各相关国家出资支付。该局职员的任务、权责以及收入等各种详细情况,都在后面所附的文件内列明(附件十七) 。
第十二款西历今年7月24日,即中历六月初九日降旨,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按照各国商定的意见,改为外务部,位列六部之前。圣旨内已经委派外务部各王大臣(附件十八)。并且变通各国钦差大臣觐见的礼节,这均已经商定由中国全权大臣历次照会备案。此照会在后面所附的节略内说明(附件十九)。
现特声明,以上所述的各项内容,以及后面所附的各国全权大臣所回复的文件,均是以法文为依据。大清国政府如果按照以上所述处理之后,到西历1900年12月22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文内的各项条款,能完全依照各国的意愿办理妥当,则表示中国愿将1900年夏天的变乱所生出的局势了结,各国也将按照条约的规定来行动。为此各国的全权大臣奉各国政府的命令代为声明,除了第七款所述的防守使馆的军队外,各国的军队将在西历1901年囗月囗囗日,即中历囗月囗囗日全部从京城撤离。并且除去第九款所述各地方外,也将于西历1901年囗月囗囗日,即中历囗囗年囗月囗囗日从直隶省撤退。现在将以上条款缮定出内容相同的十二份,都由各国全权大臣签字画押,各国全权大臣各自留存一份,中国全权大臣收存一份。
《辛丑条约》签订以后,还有一件李鸿章一直没有了结的旧事,那就是俄国的满洲事件。根据最开始签订的《********》,俄国人有自行派遣军队保护东方铁路的权利,等到义和团兴起的时候,两国之间在疆场上不和,俄国人就借此挑起事端,侵入吉林、黑龙江等地,并到达营口北。当时,北京有八国联军侵入,无暇顾及这边的情况。等到和议开始的时候,俄国人坚持这件事应当由中俄两国之间另行商议,与北京的事不是一回事。中国政府不得已,答应了俄国。等到与各国的和约确定以后,满洲的问题也就自然到来了。李鸿章是害怕俄国呢?还是亲俄国呢?还是有什么不得已的隐情呢?我们虽然不可得知,但他在最初的时候所议定的和约,实不异于将东北三省完全置于俄国的势力范围之下,这一点相当的明显。现将当时的《中俄满洲条约》(草案)内容抄录如下:
第一条俄国将满洲交还给中国,行政上的事务,照旧办理。
第二条俄国留驻军队保护满洲铁路,等到地方局面安定,再加上本条约最主要的四条都履行以后,才可以撤军。
第三条如果中国有事变发生,俄国将用这支军队帮助中国镇压。
第四条如果中国铁路(注:疑指满洲铁路)没有开通,中国不能在满洲驻军。即使他日可以驻军,驻军的数量也必须与俄国协定,而且禁止向满洲输入兵器。
第五条如果地方官员在处理各项事务上,有不得当的地方,则必须依照俄国的请求,将这名官员革职。满洲的巡察部队,必须与俄国商量确定其人数,并且不能雇用外国人。
第六条满洲、蒙古的陆军和海军,不得聘请外国人训练。
第七条中国应当放弃旅顺口的北金州的主权。
第八条满洲、蒙古、新疆伊犁等地的铁路、矿山以及其他利益,非经过俄国许可,不得让给其他国家,或者由中国自行占有,也必须经俄国批准。牛庄周围的地区,不得租借给别的国家。
第九条俄国的所有军事费用,全部由中国来承担。
第十条如果对满洲铁路公司有任何利益方面的损害,中国政府必须与该公司商定。
第十一条现在所损害的东西,中国应当赔偿,或者以全部利益,或者以一部利益来作为担保。
第十二条准许中国从满洲铁路的支线修一条铁路到达北京。
该条约草案一经公布,南方各省的官员、百姓群情激愤,纷纷发电报阻止,有些人则举行开演讲,联名上书抵制这份条约。而英、美、日各国,也多次利用其舆论发表意见,表示将进行干涉。俄国公使不得已,只好自己答应作出让步。又经过几个月以后,将之前的条约修改数条如下:
第一条同
第二条同
第三条同
第四条中国虽然可以在满洲驻军,但军队人数的多少,必须和俄国协商,俄国协定的数目,中国不能反对。然而仍然不能向满洲地区输入兵器。
第五条同
第六条删
第七条删
第八条想得到在满洲开矿山、修铁路及其他各种利益的国家,中国如果不与俄国商议,则不准将这些利益让给其他国家的个人经营。
第九条同
第十条同 并追加“这是驻扎在北京的各国公使的协议,而为各国所采用之方法”字样。
第十一条同
第十二条中国可以从满洲铁路的支线修一条铁路到直隶省疆界的长城为止。
到这时,李鸿章已经病得非常厉害了。李鸿章以近八十岁的高龄长期经受患难,到如今已是垂暮之年,又遭受此变故,内心忧郁、积劳成疾,已大大超过了普通人所承受的。今年以来,肝疾愈加严重,时时大发雷霆,就如同发疯了一般。再加上俄国公使,助纣为虐,对他不断恫喝催促,令他难以忍受,而等他听到徐寿朋的死讯时,则捂住胸口呕血,病情也进一步加剧,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九月二十七日,最终病逝于北京的贤良寺。在传出他去世消息之前的一个小时,俄国公使还来催促他签字画押。最终这份条约没有签订,现在已经交付给******王文韶。李鸿章到临终也没有提及家事,只是愤恨而切齿地说:“可恨毓贤误国到如此地步。”然后又长叹道:“皇上和太后都不肯回宫啊。”随后便闭眼离世,享年七十八岁。行在政府得到李鸿章去世的电报后,深表震惊和哀悼。第二日圣旨便来到:
朕钦奉太后懿旨。大学士、一等肃毅伯、直隶总督李鸿章,器识渊深,才能过人、谋略深远,以翰林身份创建淮军,剿灭太平军、捻军诸匪,居功甚伟,朝廷特别施恩,晋封他为伯爵。他辅佐、服务朝廷,又任命他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他能匡济国家于危难,与国外和睦相处,经验丰富,一心为国,忠心耿耿。去年京师发生****,特派大学士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各国使臣妥善签订和约,处理恰到好处。本准备待大局全定之后,对其进行奖赏,突然就听说他已溘然长逝,让人深感震惊和哀悼。对李鸿章的功绩进行加恩,照大学士的规格赐予抚恤,赏给陀罗经被下葬。派恭亲王溥伟带领侍卫十人,前往祭奠。授谥号“文忠”,追赠太傅,晋封一等侯爵,列入贤良祠让后人供奉,以表示深深思念忠臣的深远用意。其他在送终时的饰物和恩典,再另行降旨。钦此。
之后,朝廷又赏赐了白银五千两办理丧事。赏给他的儿子李经述四品京官的职位,承袭李鸿章的一等侯爵的爵位,赏给李经迈候补京官的职位,其他的子孙也都给予了不同的优待和奖赏。又赐予在天坛、地坛祭祀的待遇。还下令在他的原籍所在地、立功的省份和京师建立专门的祠堂,地方官每年过年的时候去祭祀,并列入国家祠典,朝廷所能给予他的荣誉和待遇也算是达到了极点。而这样的一代风云人物,竟然也就随着北洋舰队、津防练勇一起与这个世界和他国家的国民永远地告别了。我听说他去世的消息那天还专门写了一副挽联:
太息斯人去,萧条徐泗空,莽莽长淮,起陆龙蛇安在也。
回首山河非,只有夕阳好,哀哀浩劫,归辽神鹤竟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