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菊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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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报恩于万一(2)

对穷困的直系亲属的援助,孝道并不要求必须出于敬意和慈爱。年轻寡妇被收养在某一家庭中,被称为“冷饭亲属”,因为她们吃的只是冷饭残羹。那个家庭中的人不论谁都可以指使她,并且,关于她自己的所有决定,她只能唯唯诺诺地服从。她们是穷亲戚,对于她们子女来说也是一样的。不过在特殊情况下,她们也会受到稍微好点或比较好的待遇,但这并不意味着哪一家的家长有“义务”非得善待她们不可。兄弟与兄弟间也没有互相“友爱地”履行义务的责任。尽管兄弟之间相互都承认势如水火,但只要哥哥对弟弟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就还可以毫无疑问地获得赞扬。

最为激烈的是婆媳之间的冲突战争,媳妇是以外来人的身份进入这个家庭的。她必须了解熟知婆婆的厌恶喜好,并学习如何更好地顺从婆婆的脾气。在很多情况下,婆婆会毫不留情地宣称这个媳妇根本就配不上自己的儿子。另外,我们也可推断出,婆婆是相当嫉妒媳妇的。但是,正像日本的谚语所说“可恨的媳妇还是能生出可爱的孙子”,由此看来婆媳之间也是有孝道可言的。无论如何媳妇在表面看来总是无限温顺的。但是,这些温柔可爱的媳妇,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会成为苛刻、唠叨、斤斤计较的婆婆,与自己的婆婆简直是一模一样。她们年轻做媳妇时,没有机会任性,但并未因此就真的变为温顺的人。等她们到了晚年,就要把积压多年的怨气发泄到自己的媳妇身上。时至今日,日本的一些姑娘们仍公开表示,最好是嫁给一个不继承家业的丈夫,这样就可以避免和霸道的婆婆住在一块儿了。

尽了孝道并不意味着就肯定能在家庭中得到慈爱。在一些文化中,这种慈爱是大家庭中道德的基石,而在日本却不是这样的。就像一位日本作家所说的那样:“日本非常注重家庭,正是因为这样,他们不大注重家庭中的每位成员以及成员间的家族纽带。”当然,实际情况也会有所不同,但大概是这样的。这里的重点在于义务的承担和偿还,年长者有更大的责任,责任之一便是对年轻人的监督,使他们作出必要的牺牲。不论他们愿意或不愿意都必须对长辈的决定绝对服从,否则,就是不履行“义务”的表现。

日本孝道中的另一个特点是,在家族成员之间可以看到相当直白的互相怨恨。这种情况在与孝道等同的“义务”,即对天皇尽忠这一重大义务中,是根本没有的。日本的政治家们把天皇奉为神圣,使之与人间喧嚣的现实生活几乎完全隔离。这是一种绝对巧妙的安排。只有如此,天皇才能发挥统一全国国民,使其一致为国家效力的作用。称天皇为国父是不够的,因为父亲在家庭中虽然可以要求子女尽所有义务,却“可能是个不值得尊敬的人”。天皇必须像圣父一样远离一切世俗杂虑。对日本人来说,最高的一种道德是对天皇尽忠,尽忠于天皇必须成为一种对幻想出来的、纤尘不染的、“至善之父”的虔诚的仰慕。明治初期,在考察西方各国之后,一位政治家写道:那些国家的历史普遍是统治者与人民大众之间冲突斗争的历史,这与日本精神不符合。返回日本后,他们在宪法中写道,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对国务大臣的任何所作所为都不负责任。日本国民统一的最高象征是天皇,但天皇不是负责的国家元首。大约近七百年来,天皇从未以实际统治者的身份发挥过作用,所以,让天皇仍然充当幕后主角是并不难的。明治时期的政治家要做的唯一工作就是让所有日本国民在思想上对天皇绝对忠诚,确立这种最高的道德。在日本的封建时代,日本人的“忠”是对世俗意义的首领——将军的义务。这一悠长的历史警示明治政治家们:在新体制下,要达到他们的目的——日本精神的统一,他们不得不做些什么。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将军兼任大元帅和最高执政,尽管其属下对他也尽忠,但阴谋推翻其统治以至谋取其头颅者屡见不鲜。对将军的忠诚往往与对封建君主的忠诚相冲突,而且对主君的忠诚常常要比对将军的忠诚更有强制性。因为对主君的忠是直接建立在主从关系上的,相比之下,对将军的忠诚就不可避免地要淡薄一些。在动荡纷乱时期,侍从武士作战是为逼迫将军退位,以拥立自己的封建领主。明治维新的先驱及领导者更是高呼“忠于天皇”的口号,与德川幕府斗争了数百年。而天皇则深居皇宫,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在心中打造一个天皇的形象。明治维新的胜利就是尊皇派的胜利,也是因为把“忠”的对象从将军转嫁到象征性的“天皇”身上,1868年的事件才有资格被称为“王政复古”。天皇继续隐居舞台之后,他的权力交给内阁官员们,而不亲自管理政府和军队,也不亲自制定政策,而且也是由一些顾问(他们是经过更好的筛选选出的)执掌政务。真正的根本性改变是精神领域的变化,因为,“忠”已慢慢成为每个日本人对他们的神圣首领的报恩。他们的神圣首领是最高的主祭者,也是日本永恒统一的象征。

日本人之所以轻而易举地把“忠”的对象转移到天皇身上,毫无疑问,古老的民间传说(即皇室是天照大神的后裔)起了关键的作用。但这一传说中的神学观点并不像西方人所认为的那么重要。实际情况是,那些日本知识分子即使完全否定这种神学观点,但并未因此而对必须忠于天皇持有任何质疑,甚至就连肯定天皇神裔论的一般日本群众,其理解也不是西方人想象的那样。“神”(カミ)在英文中是“God”,但其词义则是“至高无上”,即等级制的最顶峰。日本人并不像西方人那样认为人神之间有巨大的鸿沟,每个日本人都认为人死后会变成神。在封建时代,“忠”被给予了毫无神性的等级制首领。日本人“忠”的对象转移至“天皇”的过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就是在整个日本历史上,只有一个皇室(万世一系)继承皇位。尽管西方人认为这种万世一系的说法乃是欺骗世人的谎言,因为,日本皇位的继承规则与英国、德国的均不相同,所以这种指责一无用处。日本的规则本来就是日本的规则,根据这一规则,皇统在日本就是“万世不坠”的。日本不像中国经历了三十六个朝代的更替变化。日本虽然经历了各种变迁,但社会组织并未瓦解,其模式一直未变。在明治维新以前的一百年间,反德川势力利用的不是天皇神裔理论,而是“万世一系”这个论据。他们认为,既然“忠”应该献给等级制中的最高者,那就只能献给天皇了。他们把天皇抬举到了国民最高主祭者的高位,这种角色并不意味着神格,这比神裔说要更为重要。

近代日本做了各种使“忠”的对象转向具体的人(并且特指天皇本人)的努力。明治维新后的第一代天皇,是一个杰出且威严的人,他长期在位,自然地能成为臣民敬仰的国体象征。他很少在群众面前抛头露面,仅有的几次出现,都隆重布置仪式,极尽崇敬威严。臣民都匍匐在他身旁,没有些许声音,更没有一个人敢于抬头正视。而且,二楼以上的窗户全部被遮得严严实实,以确保任何人都不能从高处俯窥天皇尊荣。他和高级顾问的接触见面也同样是等级制的。在日本,没有天皇召见执政官员的惯例,而是少数拥有特权的“阁下”们“受赐拜谒天皇”。他也从来不对有争议的政治问题发布诏书,所发的诏敕的内容仅仅都是有关道德,或者是某项问题解决后对民心的安抚。当他即将驾崩西游时,整个日本变成了一座大寺院,几乎所有的老百姓都在虔诚地为其祈祷。

就是通过这些方式,天皇最终成为一种象征,超越一切争端之外的象征,就好像美国人对星条旗的忠诚,超越一切政党和政治。因此,天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们认为升国旗时举行了的某种仪式对人是完全不适用的,而日本人却充分利用了天皇这个最高象征的人性特征。人民可以爱戴天皇,他也会做出反应。老百姓听到天皇“关心国民”时,会感动得热泪盈眶。“为了让陛下放心”,他们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日本文化是建立在人际关系之上的文化,天皇作为忠诚的象征,其意义远远超过国旗。在培训教师时,如果说人的最高义务是爱国,他就会不及格,必须说是愿意对天皇效忠。

在臣民与天皇之间,“忠”构成了一个双重体系。一方面,臣民向上直接面对天皇,其间没有任何中介,他们自己用行为使“天皇安心”;另一方面,天皇的敕令,又必须经过天皇和大臣之间的各种中间者的口,层层传到他们的耳朵。“这是天皇御令”,这一句话就可以唤起“忠”,其强制力要超过任何其他现代国家的号召。罗里(H.Lory)曾描述过这么一件事,在一次平时军演中,一位军官带队出发时下令,不经他许可不能喝水壶里的水。日本的军队训练时,经常强调能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连续行军五六十英里。那天,有二十个人由于干渴和疲劳倒了下去,其中有五人死亡。检查这些死亡士兵的水壶一看,里面的水一滴也没动过。“那位军官下了命令,他的命令就是天皇的命令。”

在政府管理中,从丧葬到纳税,“忠”制约着一切。税吏、警察和地方征兵官员都是臣民尽忠的中间机构。日本人认为,遵守法律就是对他们所受最高恩情——“皇恩”的报答。这一点与美国的风俗习惯形成强烈的对比。在美国人眼中,任何新法律——从停车的尾灯标志设计到所得税的征收,人们都会认为是对个人事务中的个人自由的干涉,都会在全国引起轰动。联邦法律会受到双重怀疑,因为它干扰到各州的立法权,人们认为这是华盛顿的官僚集团强加于国民的结果。许多国民认为,对那些法律,无论怎样反对,都是正当的。因此,美国人认为日本人是缺乏民主思想的顺民,日本人则认为美国人是无法无天的。更客观地说,这与两国国民的自尊心与彼此不同的态度有联系。在美国,自尊心是与自己管好自己的事联系在一起的;在日本,自尊心则是与对恩人报恩联系在一起的。这两种想法各有各的难处:我们的难处在于,虽然明知是对全国有利的法规,但自己还是很难接受。他们的困难在于,人们一生都处于如何偿还恩情的重压之下。也许,每个日本人都会在某些场合找到既不触犯法律,又能巧妙地躲过去的办法。他们还赞赏某种暴力、私人报复和直接行动,而美国人却不赞成这些。然而,尽管有这些或那些限制条件,“忠”对日本人的支配力仍然是不可怀疑的。

1945年8月14日,日本投降时,“忠”在全世界面前展示了它难以置信的力量。许多对日本有认识的西方人都认为,日本是不可能投降的。他们坚持认为,幻想那些分布在亚洲和太平洋群岛上的日军会和平地放下武器投降的想法太天真了。日军的许多部队还没遭受过失败,他们还确信他们进行的是正义的战争。在日本本土各岛,到处都是誓死顽抗者。占领军的先头部队只能是小部队——如果前进至舰炮射程以外,就有被屠杀的危险。在战争中,日本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他们是好战的民族。就这一点而言美国分析家没有考虑到“忠”的作用。天皇发了诏书,战争就结束了。在天皇的声音还未广播之前,顽强的反对者们围住了皇宫,试图阻止停战诏书的宣布。但一旦宣布,他们就必须全部服从。不论是在满洲,或爪哇等地的前线司令官,或者是本土的东条英机及其手下们,没有一个人敢反对。我们的军队在机场着陆后,受到了礼貌的欢迎。有一个外国记者这样写道,早晨着陆时手指还不能离开手枪,中午时就把武器收了起来,傍晚便可以悠闲地上街采购日用品了。日本人现在是用遵守和平的办法使“陛下安心”了。而在一个星期前,他们还发誓为了让“陛下安心”,要奋身用竹竿击退敌人。

这种忠心并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只是有些西方人不承认,支配人类行为的情绪是会变化的。有些人曾宣称,要想日本停战,除非日本被灭绝,别无他选;另一些人则认为,只有当自由主义者推翻现政府,掌握政权,日本才能得救。这两种分析,以一个全力以赴、全民支持,进行战争的西方国家,那能理解。但是,他们错把西方的行动方针强加到了日本的头上。甚至和平占领日本几个月之后,有些西方预言家还认为,这是一场没有任何意义的占领,因为“日本人不懂得他们已经被打败了”。这是西方很好的社会哲学,以西方的真理标准为基础。但日本不是西方国家,它没有采用西方各国最后所采取的方式:革命。它也没有用消极破坏等办法,来反抗占领军。它使用自己的力量,就是在战斗力未被完全被摧毁之前,自己把无条件投降这一巨大代价作为“忠”来看待。在日本人看来,这种巨大的代价还是有价值的,他们获得了最珍贵的东西,他们有权利说:这是天皇的命令,哪怕是投降的命令。也就是说,即使投降,日本最高的法律仍然还是“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