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菊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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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最难承受的道义(1)

日本人常说,“道义最难承受”。一个人必须履行“道义”,就像必须承担“义务”一样。但是,“道义”和“义务”所要求的条件根本不属于同一范畴,在英语中也找不到与“道义”完全对应的词汇。人类学家从世界文化中总结了一切奇特的道德义务,在这些范畴中,“道义”是最奇特的一个,它或许是日本所特有的东西。在中国,也有“忠”和“孝”的道德规范,虽然日本对这两个概念进行了改造,但与其他东方国家熟悉的道德要求没有太大差异,而且渊源都是一样的。而“道义”这一概念却与中国儒家思想无关,也不来自于东方的佛教。它是日本独有的道德范畴,如果不了解道义,就不可能了解日本人的行为方式。当日本人谈论行为动机、名誉以及遭遇的各种麻烦时,经常都要说到“道义”。

在西方人看来,“道义”包含了一系列混杂的义务,包括报答恩情,或者是复仇。事实上,日本人无法向西方人解释“道义”的含义,因为就连他们自己的辞典也很难解释这个词语。有一部日语辞典的释义(按我的理解翻译)是:“正道,人应遵循之道,为免遭世人非议而承受一些义务或不情愿的事。”这种阐释无法让西方人明白其中的内涵,但“不情愿”的意思却指明了,“道义”与“义务”是有差别的。“义务”对个人来说就算十分艰巨,十分困难,但至少是针对骨肉近亲,或者是国家,或者是对生活方式,或者是爱国主义精神,或者是最高统治者,总之,这是人们应尽的责任。人们之所以要履行“义务”,是因为与生俱来就跟义务对象建立了紧密的联系,故而必须承担这种责任。“义务”可能会让人“不情愿”,但“义务”从未被定义为不情愿的行为。而对于履行“道义”,人们往往在心中感觉不愉快,在“道义”的笼罩下,所欠的人情和责任都极其沉重,无以复加。

“道义”的范畴有两种全然不同的类型。一类我称之为“对社会的道义”,按字面解释就是“履行责任的道义”,即对社会普通大众的报答之情。另一类我称之为“维护自我名声的道义”,大体上类似于德国人看重的“荣誉”,即保持自己的名声和名誉不受任何玷污和诋毁。“对社会的道义”可以描述为履行社会契约关系,它与“义务”的区别在于,“义务”是承担天生与亲情有关的责任,“义务”的对象往往都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因此,“道义”的范围可以针对姻亲家属,而“义务”的范围则是对直系家属和嫡亲家人。岳父和公公被称作“道义”上的父亲,岳母和婆婆被称作“道义”上的母亲,配偶的兄弟姐妹也称作“道义”上的兄弟姐妹。这一套称谓通常既适用于配偶的亲属,也适用于亲属的配偶。在日本,婚姻当然是家庭之间的契约关系,对配偶的家庭终身履行契约义务,就是“履行道义”。婚姻契约是双方父母安排的,而子女却要履行对双方父母的“道义”,这种安排无疑是最沉重的。年轻媳妇对婆婆的“道义”尤其沉重,正如日本人所说,儿媳生活的地方并不是她出生的家庭。女婿对岳父岳母的义务有所不同,但也很可怕,因为岳父有困难时,女婿必须借钱,还要履行其他契约义务。正如一位日本人所说:“儿子长大成人之后,侍奉赡养自己的亲生母亲,是出于爱母之情,这并不是道义。”所以,凡是发自内心的行动,都不能说是“道义”。但对姻亲的义务不能含糊,不论付出多大代价,都必须履行,以免遭受世人的谴责,被说成“此人不讲道义。”这种谴责是十分可怕的。

日本人对姻亲家属义务的态度,在“入赘为婿”上表现得最清楚,男人好像女人“出嫁”一样入赘到女方家。一个家庭如果只有女儿没有儿子,就要为女儿择婿入赘,以延续“家名姓氏”的香火。入赘女婿要在本家户籍家谱中消除名字,然后改从岳父的姓氏。他入赘妻家之后,在“道义”上从属于岳父母,死后也要葬入岳父家的墓地,这些方式与普通婚姻中妇女嫁人都完全一样。给女儿择婿入赘的原因,也许不单是因为自家没有男孩,也常常是为了增进双方利益,即所谓的“政治联姻”。有时女方家虽然不富,却是名门望族,因为“门第”高贵,女婿带着金钱入赘妻家,能换取的东西是,提高个人身份和社会等级地位。有时是女方家庭富裕,有财力培养女婿上学读书,女婿接受了这一恩惠,代价就是离开自己的家庭到岳父家去。有时女方的父亲为了得到公司的未来经营者,因而招婿入赘。不管是哪种情况,入赘的女婿所承受的“道义”都特别沉重,而且还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在日本,男人改变姓氏进入别家的户籍,是一件严重的事。在封建时代的日本,改变姓氏非同小可,这就意味着,在战争中他必须站在岳父的一方,即便帮岳父杀死亲生父亲也在所不辞,从而以此证明自己是岳父家族的一员。在近代日本,与入赘女婿有关的“政治联姻”,已经造成了强大的“道义”约束力,用最沉重的枷锁,把青年的命运死死束缚在岳父的产业和事业上。尤其在明治时代,这种事往往对双方都有利,但社会上对入赘女婿都十分嫌恶。日本人有句谚语是:“有米三合(约等于一品脱),决不入赘。”日本人说,这种嫌恶感也是出于“道义”。假如美国也有这种风俗,我们可能会说:“这不是男子汉大丈夫该干的事!”总之,履行“道义”是件痛苦的事,是人们“不愿意”做的事。因此,“出于道义”这句话,对日本人来说,最能表达那种负担沉重的人际关系。

对姻亲的义务是“道义”,不仅如此,甚至对叔伯辈和甥侄辈的义务也同样是“道义”。在日本,对这类近亲的义务不列入“孝悌”范畴,这是日本和中国在处理家族伦理关系时的重大差异。在中国,很多这类的亲属,以及血缘关系更远的亲属,都能共享大家族中的各种资源。但在日本,这类亲属则是“道义”关系和“契约上”的关系。日本人认为,救助这类亲属,绝不是因为对亲戚们有多么深的感情,而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祖先,是为了报答祖先的恩情。养育自己的孩子也出于同样的原因,但却是理所当然的“义务”和无可推卸的责任。帮助远亲的事情虽然跟这差不多,却是“出于道义”。当一个人必须帮助这些亲属时,就像他帮助姻亲一样,会说:“我被道义所缠累。”

大多数的日本人,更重视对主君及武士的“道义”,在考虑姻亲关系之前,也要先顾忌这种更重大的“道义”。一个有荣誉感的男人,更重视对主君和上级的效忠,还有对同僚战友的忠诚。在很多传统文学作品中,颂扬这种“道义”,被视为“武士道精神”。在德川家族尚未统一国家以前,日本的这种“武士道精神”甚至比对将军的忠心还更重要。在12世纪,源氏将军要求一位大名交出他所庇护的敌对领主,那位大名的回信保留至今,在信中,他为自己的“道义”受到诬蔑挑衅而表示强烈的愤慨,哪怕顶着不忠的罪名,也不愿意背弃道义。最后他断然拒绝了将军的要求,信中写道:“于公事,实个人无能为力,然武士重名誉,道义乃永恒之真理。”也就是说,道义超越了将军的权威,武士拒绝对“所敬者背信弃义”。在古代日本,这种武士精神超越一切,相关的大量历史故事广泛流传至今,经过编写润色,制作为能乐、歌舞伎及神乐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