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名誉所承担的“道义”,也就是保证自己的名声和荣誉不受玷污的一种义务。这种“道义”是一系列的美德,对于西方人而言,有的美德互相矛盾,但日本人则认为是完全统一的。因为这类义务不是报恩,不属于“恩”的范畴,这是保护自己名誉的行为,不涉及以往从别人那里受到的恩惠。因此,想确保个人名誉,就要遵守“安守本分”的各种烦琐礼仪,能够忍耐痛苦,并且在专业和技能上维护自己的名声。另外,维护自我名誉的“道义”,还需要以行动消除毁谤或侮辱,打击恶意的毁谤者,洗刷被玷污的名誉,甚至为此不惜了结性命。在这两种极端的行为之间,可以有各种各样的解决办法,但绝不能随便应付了事。
我所说的“对名誉的道义”,日本人并不明确其概念范畴,只是把它描述为“报恩”以外的某种责任。以此为基础对“道义”进行分类,并非“对社会的道义”就一定是报答别人的恩惠,而“对名誉的道义”则包含了复仇行为。西方语言把二者区分为报恩与复仇两个对立概念,但日本人对此不以为然。一个人对别人的善意有所反应,也会对恶意有所反应,一种美德同时兼顾这两方面,为什么不行呢?
日本人就是这样认为的。一个有德行的好人对恩情和侮辱同样感受强烈,无论是报恩或者是报仇,他都会认真对待,也都能体现他的美德。日本不像我们那样区分两者,我们认为报仇是侵犯,而报恩不是侵犯。在他们看来,只有“道义范围”之外的行为才算是侵犯。只要是维护“道义”,为自己洗刷污名,就不能算是犯了侵犯罪,他只不过是公平算账而已。他们认为,只要不清除遭受的侮辱和毁谤,不洗刷失败和羞耻,“世道就不公平”。一个好人应该努力让世界保持公正的平衡。这是美德,不是罪恶。在欧洲历史上的某些时代,维护名誉的“道义”,也曾经是一种美德,就像在日语中把“感谢”和“忠诚”放在一起,在文艺复兴时期,尤其是意大利,曾经盛极一时。
古典时期西班牙的elvalor Espaol(西班牙的勇敢),还有德国的die Ehre(名誉),跟这都极为相似,甚至与欧洲一百多年前流行的决斗行为,也有些共通之处。无论在日本还是欧洲各国,重视洗刷名誉的道德观,其核心内涵是超越一切物质上的利益。一个人为了“名誉”,可以牺牲财产、家庭甚至自己的性命,牺牲得越多,越是被看做道德高尚的人。这是道德概念本身的一部分,国家通常肯定这样的“精神”力量和价值。它当然会带来巨大的物质损失,却难以衡量利害得失。在美国人的生活中,充斥的是激烈的竞争和公开的敌对,这与道德名誉观形成鲜明的对比。在美国的某些政治或金钱交易中,人们无所不用其极,为了获取和维持某种物质利益,简直可以发动战争。只有某些特殊情况,比如肯塔基山区民众之间的械斗,那里的习俗才真正是为了名誉而战,属于“对名誉的道义”的范畴。
不过,在任何文化中,为维护名誉的“道义”都会伴随着敌视和伺机报复,这不是亚洲大陆特有的“美德”,也不是所谓的东方特质。因为中国人就没有这种特点,暹罗人和印度人也没有。中国人认为,听到侮辱或诽谤就神经过敏,这是一种“小人”行径,只有道德卑下的人会这样,而日本人则把它看作崇高理想的一部分。在中国的伦理观念中,一个人突然使用暴力,是绝对不应该的,哪怕他是因为受到侮辱而实施报复,滥用暴力就是错误。他们觉得一个人如此神经过敏,是非常可笑的。这种人不会尝试用各种善良而伟大的行动,来证明诽谤是无稽之谈。暹罗人对于侮辱伤害也根本不敏感,他们像中国人一样,让诽谤者处于尴尬地位,显得滑稽可笑,绝不认为自己的名誉遭受损害。他们说:“我的容忍退让,才会显出对方的卑鄙残忍,这是最好的办法。”
在日本,所有不属于“侵犯”类型的美德都包含在“道义”中,这有助于完整地理解“对名誉的道义”。复仇只是特定场合需要执行的一类“道义”。除此之外,“对名誉的道义”还包括镇定、克制的行为。一个自重的日本人必须懂得坚忍和克制,这也关乎他的名誉。女人在分娩时不能大声喊叫,男人在痛苦和危险中也必须泰然处之。当洪水冲进村庄,每个持重的日本人要收拾好必需品,妥善找到一处高地,不能胡乱地奔跑喊叫,不能惊慌失措。在台风暴雨来袭之时,日本人也是同样地自我克制。这是日本人自我尊严的一种体现,哪怕他无法完全做到。他们认为,美国人的自尊心中没有自我克制。在日本,自我克制中还包含了“位高任重”的义务,所以封建时代,对武士的要求高于对普通人的要求,对平民德行的要求不那么严格,只是要遵守各个阶层的基本准则。如果说,对武士的最高要求是忍耐极端的身体疼痛,那么对平民的最高要求则是忍受带刀武士的侵犯。
关于武士坚忍的故事,有一些非常有名。他们必须能忍饥挨饿,这都不值一提,他们奉命在饿肚子的时候,也必须要装出一副刚刚吃过的样子,而且还用牙签剔牙。谚语说:“雏禽求食而鸣,武士紧咬牙签。”在二战中,这句话成了日本士兵坚韧的格言。武士们不能向痛苦屈服。日本人的态度有点像那个少年兵回答拿破仑的故事:“受伤了吗?不,禀告陛下,我被打死了!”武士临死前不能露出丝毫的痛苦神色,面对死亡也毫不畏缩。据说,在胜伯爵小的时候,辜丸曾被狗咬伤,当医生给他做手术时,父亲用刀指着他的鼻梁说:“如果你哭出声来,我就杀了你,至少不会羞辱武士的名誉。”他虽然出身于武士家庭,但当时家境落魄,已经到了一贫如洗的地步。
“对名誉的道义”还有一个要求,就是他的行为必须与身份地位相称,如果不履行这种“道义”,就丧失了尊贵的权利。在德川时代,对各个阶层的衣着、财产、生活用品几乎都有详细的规定,不同地位的人要依照身份规定去生活,这是每一阶层的人都应该维护的尊严和义务。这种按世袭阶级地位规定的严格律令,让美国人感到震惊。在美国,想要获得尊严和权利,就要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份地位,那种固定不变的阶级法令和等级制度与我们的社会基础格格不入。德川时代的法律规定令我们感到不寒而栗,某一等级的平民可以给孩子买某种布娃娃,而另一等级的平民则只能买不同的布娃娃。然而,在美国,我们的另一套规定也产生了同样的结果,而且我们毫无怨言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工厂主的孩子能拥有一列电动火车,而佃农的孩子有一个玉米棒做的娃娃就心满意足了。我们承认不同的人收入也不同,并认为差异是合理的。在美国,赚取高薪才是尊严的表现。既然购买不同的布娃娃取决于收入高低,那就不会与我们的道德观念产生冲突,有钱人就可以给孩子买高级布娃娃。而在日本,富翁往往会遭到怀疑,不一定能享受到与财富相称的地位。即使在今天,日本的穷人和富人一样,都保持着遵守等级制度的习惯,以维护各自的尊严。这是美国人无法理解的,早在18世纪30年代,法国人托克维尔就指出了这一点,我们在前文引用过他的话。托克维尔生于18世纪的法国,尽管他对美国的民主制予以好评,但他深知并热爱的仍是贵族式的生活方式,他认为美国有诸种优点美德,却缺少真正的高贵与尊严。他说:“真正的高贵在于各安其分,不卑不亢,无论王子或是农夫,皆以此自处。”托克维尔能理解日本人的态度,认为阶级差别本身没什么不体面。
今天,我们有条件对各民族文化进行客观研究,大家认为,对于“真正的尊严”,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定义,正如人们对“屈辱”也能作出各自不同的解释。有些美国人叫嚣说,只有在日本推行我们的平等主义,日本人才有可能获得尊严。其实这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说法,犯了民族主义错误。确如他们所说,如果真的希望日本人保持尊严,就必须认清他们自尊心的基础。正如托克维尔认为的,那种贵族式的“尊贵”正从现代社会中消逝,我们也相信另一种更美好的尊贵会取而代之。毫无疑问,日本的将来也必定如此。但今天,日本只能在它本有的基础上重建尊严,而不是在我们的基础上重建。而且,它只能用自己的方式来净化自己。
除了“自守本分”之外,“对名誉的道义”还要履行很多其他义务。借钱时也许要抵押“名誉”,在二三十年前,借钱的人都要向债主保证:“如果不能按时还钱,我就在大家面前被人耻笑。”实际上,即使真的还不起,也不会公开受辱,因为在日本压根没有当众揭丑这回事。但是,每当除夕之夜,必然要偿还债务,还不起债的人可能以自杀的方式“洗刷污名”。直至今日,仍有人在除夕之夜自杀,只是为了挽救自己的声誉。
各种职业道德也与“名誉的道义”有关。日本人对道德的要求往往很奇怪,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人们会成为众矢之的,而且备受责难。比如说,因为学校失火,很多校长引咎自尽,其实跟火灾毫无关系,他们是为天皇御像而死的,日本的每一所小学都挂着天皇画像。有些教师冲进火中,就为抢救天皇御像,甚至不惜被火烧死。这些人以死表明,他们是多么看重自己的名誉道德,多么重视对天皇的“忠诚”。至今还有很多故事流传甚广,有些人在公开场合庄严朗读天皇诏书,不管涉及教育还是军事,都会因为偶尔读错而内疚,并以自杀的方式洗刷罪孽。在当今的天皇统治下,也有人因一时不慎,给孩子起名“裕仁”——这是天皇的御名,在日本是必须避讳的——这个人因此自杀,并且杀死了自己的孩子。
在日本,专业人士对名誉的要求也很苛刻,但不一定用美国人理解的那种高水准专业水平来维持名誉,教师们说:“作为一名教师,我无法漠视自己的职业道德,绝不能对学生说‘不知道’。”他的意思是,即使他不知道青蛙的属科,也必须要装作知道。一名教英语的教师,即使只在学校学了几年基础英语,也不能容忍有人纠正他的错误,“教师名誉的保证”特指这种自我防御。企业家也是一样,对名誉的维护意味着,他不能向任何人透露已经濒临破产,或是商业计划失败。外交官在“道义”上也不能承认外交方针的失败。所有这些关于“道义”的阐述,都是把人和职业能力等同起来,质疑某人的工作能力,就等同于批评他本人。
日本人认定,失败和不足必然导致名誉扫地,这种过激反应在美国也时有发生。我们都知道,有些人一遭到诽谤就气得暴跳如雷。但是,美国人却很少像日本人那样高度警惕戒备。如果一位教师不知道青蛙的属科,他也许会掩饰自己的无知,但他最终会觉得,老实摊牌要比不懂装懂好一些。如果商人对自己推行的计划不满意,他会考虑再推出另一种新策略。他当然不会认为,自己的计划永远都管用,这可不是维护名誉的好办法。如果承认错误,就必须引咎辞职甚至退休?他决不会这么想。可是,在日本,这种自我戒备机制已经深入人心。所以,不要当面指责某人犯了专业上的错误,这是一般的礼节,也是一种明智的态度。
当比赛失败的时候,这种敏感性表现得尤为显着。例如找工作时有人比他更适合,或者在考试中失利了,他就会因为失败而感到“蒙羞”。这种羞耻感有时会鼓舞他加倍努力奋斗,但更多时候很危险,会让人变得沮丧气馁。他可能丧失自信心,变得忧郁,一蹶不振,也可能怒发冲冠,或者忧愤交加。他的努力受到挫折,因而最终放弃。对美国人来说,非常重要的是,我们认识到竞争是一件好事,竞争能让人们达到被社会认可的效果,这在日本不会发生。心理测验证明,竞争能刺激我们努力工作,表现得越来越出色。有竞争者存在,就会提高工作效率,自己一人工作时,就达不到那种成绩。但在日本,测验结果正好相反,这种现象在青春期之后尤为明显。日本儿童喜欢竞争,他们把竞争当成游戏,不会有太多顾虑。但是青壮年的表现就差多了,竞争会降低工作效率。人们单独工作时,进步迅速,很少出错,速度也很快,一旦出现竞争对手,就不停出错,速度也会慢下来。当他们跟自己比较衡量成绩的时候,一定会做得最好,如果跟别人的成绩作对比,就表现得很差劲。日本人用实验对此作出正确分析,他们说,如果某项工作具有明显的竞争性,人们就会集中精力担心失败发生,就干不好工作。他们对竞争异常敏感,仿佛竞争就是对自己的侵犯,因而把注意力转到与入侵者的关系上,不再专注手头上的工作。
测试表明,接受测验的学生心理压力极大,想到可能会失败蒙羞。正如教师、商人都要保持各自职业上的“名誉道义”,学生也十分重视他们的“名誉道义”。在竞赛中失利的学生团队,会因羞耻而自暴自弃。赛艇运动员可能扑倒船上,手握船桨号啕大哭。输掉比赛的垒球队员可能抱成一团失声痛哭。在美国,我们会说这些家伙太糟糕了,简直没有器量。我们的礼仪态度是,失败者要承认胜利者很优秀,并且跟胜利者握手致意。每个人都讨厌失败,但我们更看不起那些输了比赛就情绪过度激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