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菊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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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进退维谷的道德(2)

其他的故事和电影也常常突出“义务”和“道义”的矛盾,其中最优秀的一部历史电影就发生在德川幕府第三代将军时期。这位将军年纪轻轻就继位了,没什么经验。关于将军的继位人选问题,幕臣们意见不一,有些人想拥立与他年纪相仿的近亲,但是最后失败了。其中的一位大名,一直对此次失败耿耿于怀,一直想伺机谋杀这位长大后很有才干的年轻将军。有一天,他得到通知,将军要带着亲信巡视几个藩国。这个大名抓住了这次机会,想趁机清算宿怨,挽回颜面。他已经事先把自己的住宅打造成一座堡垒,堵住了一切出口,层层封锁。他还想制造房屋倒塌的事故,把将军和他的随从压死。他的阴谋可谓是天衣无缝。他的接待宴席十分隆重,还叫一位家臣为将军舞剑助兴,让他在舞的最高潮时刺杀将军。按照“道义”,武士是不能违抗主君的命令的,但是,“忠”又不允许他刺杀将军。电影中武士的舞姿充分展示了他内心的矛盾:他必须下手又不能下手,他想行刺又不能行刺。尽管他要讲“道义”,但“忠”其实更为重要。渐渐地,他的舞姿乱了,将军和随从就生了疑心,想赶紧离开。大名一急之下就下令毁坏房屋。将军虽然躲过了武士的剑,但却可能被墙压倒。就在这时,舞剑的武士跑过去带将军他们从地道安全地脱险了。“忠”最终还是战胜了“道义”。将军派人向舞剑者表示谢意,并再三劝他去京城为将军效力,那位武士却回头看着快要塌下来的房子说:“不,我要留在这儿。这是我的使命。”说完后,他就不顾将军等人的劝说,跳进塌下来的房子里死了。“他用死兼顾了忠和道义。”

古代故事并没有以义务与“人情”的冲突作为中心,但近代却成了首要的主题。近代小说这种题材不仅没有被冲淡,反而被极力渲染,通常写主人公为了“义务”和“道义”,不得不抛弃爱情和人情。就像我们认为日本的战争影片是很好的反战宣传一样,我们也往往觉得这些小说是要人们追求自由,按照自己的意志生活。而这些小说确实证明了这种倾向,但日本人讨论这些小说或电影的情节时,却往往不这么认为。我们同情主人公是因为他有爱情、有理想,他们却批评这种人是弱者,太重感情,不能为了“道义”而牺牲。西方人大都认为强者要反对陈规,克服一切困难去争取幸福。而日本人则认为,强者应该为了道义抛弃个人幸福。他们认为,一个人的坚强不在于反抗而在于服从。因此,西方人对日本小说和电影的理解肯定跟日本人想表达的不一样。

日本人也用同样的标准评价自己或周围熟人的生活,他们认为,如果个人欲望与义务发生冲突,迷恋欲望的肯定是弱者。他们对任何事情都是这样判断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丈夫对妻子的态度,这一点与西方的伦理道德是极不相同的。日本人的“孝”是以父母为中心的,妻子只处于边缘地位。因此丈夫的责任很明显,如果母亲要他与妻子离婚,作为一个严守“孝道”的高尚的人,他就得同意离婚。就算他很爱妻子,就算两人已经有了孩子,他也得离婚,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算是一个强者。日本人有句话:“孝道有时要把妻子视同路人。”在这种情况下,他对妻子充其量也就是为了“仁”,即使夫妻生活很幸福,妻子也成不了他的中心。因此,让一个人把夫妻感情等同于对父母和祖国的感情是绝对不可能的。最坏的情况则是,妻子在这个家毫无发言权。20世纪30年代,有一个杰出的自由主义者公开说,他很高兴回到日本与妻子重逢。为此他饱受批评,人们认为他应该说开心是因为见到了父母,看到了富士山或者是能为日本做贡献,妻子跟这些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近代以后,日本人也对这种严格区分不同的道德准则的行为渐渐不满。日本现在的教育更多的是想把“忠”提到道德的最高位置,他们努力简化义务体系,把低层次的德行全部置于“忠”的范畴之下。这种做法就跟政治家废除将军及诸侯,把天皇置于顶点的简化等级制的做法一样。通过简化义务体系,他们希望把全国道德统一于“天皇崇拜”之下,减少道德的分散状态。他们力图教导人们,“忠”就代表着一切,他们要让忠不再只是一小部分,而是成为道德的支柱。

明治天皇于1882年颁布的《军人敕谕》就对这种简化义务体系的设想做了权威的说明,这份敕谕连同《教育敕语》是日本的圣典。日本的宗教都没有圣典,神道没有经典,日本的佛教常常把从佛经中悟出来的佛理,或者“南无阿弥陀佛”“南无妙法莲华经”之类的咒语用来代替圣典。而明治天皇的敕谕和敕语才是真正的圣典。宣读圣典之时,听众毕恭毕敬,鸦雀无声,整个场面庄严肃穆,就好像在听摩西十诫和圣经旧约一样。每次捧读圣典都要恭恭敬敬地把它取出来,宣读完毕再恭恭敬敬地送回去,宣读圣典的人念错一句都要引咎自杀。军人敕谕主要是针对现役军人的,他们要逐字背诵,每天早晨还要默念十分钟。遇到祭祀日、新兵入伍、老兵退伍或其他重要的日子,都要在军人面前隆重宣读,就连中学生和大学生也都要学习《军人敕谕》。

《军人敕谕》长达数页,纲目分明,文字严谨。敕谕把善与德当做真正的目标,西方人也能理解这种解释方式,但总觉得里面自相矛盾。敕谕对人们说,不要重蹈古代死得并不光彩的英雄的覆辙,因为他们“罔知公道之理,徒守私情之义”。这是日本官方的正式译文,虽没有逐字翻译,但最能表达原意。《敕谕》接着又说了“此类事例,汝等宜深戒之”。

如果不了解日本人各种义务各有划分这一情况,就会不理解这里所说的“戒之”是什么意义。敕谕中一次也没有出现过日本人常说的“道义”,而强调有“大节”“小节”之分。官方在尽量贬低“道义”,想要提高“忠”的地位。所谓“大节”就是“忠”,“小节”就是“徒守私情之义”。敕谕极力证明,“大节”是一切道德的根本,“义”就是指履行“义务”。尽“忠”的军人必然有“真正的大勇”,“真正的大勇”就是“平日温和待人,希望受人爱戴”。敕谕暗示:只要遵从这些教导,就不必顾及“道义”。“义务”以外的种种责任被称为“小节”,一个人在承担这些责任时必须要慎重考虑。

敕谕中说:“如欲守诺言(在私人关系上)而(又)欲尽义务……则自始即应重考虑是否可行。如以己身束缚于不智之义,则将陷自身于两难。如确信不能既守诺言又坚持义(敕谕把‘义’规定为‘履行义务’),则应即放弃(私人的)诺言。古来英雄豪杰,惨遭不幸,或竟身死名裂,遗羞后世,其例益不鲜矣,皆因唯知信守小节,而不辨大义,或因阁知公道之理,徒守私情之义也。”

正如前文所说,这段文字谆谆教导人们“忠”高于“道义”,全文不提“道义”一词。但是日本人都知道有“为了道义,我不能行义”这种说法,敕谕中却改成:“如确信不能既守诺言。而又坚持义……”敕谕以天皇权威的口吻说:在这种情况下,要抛弃“道义”。要记住:道义只是小节。只有遵循敕论的教导,维护“大节”,抛弃“道义”,才能做一个有德之人。

这份颂扬“忠”的圣典是日本的基本文件之一,但是我们还是很难说清敕谕故意贬抑“道义”,能不能真正地削弱“道义”的深刻影响。日本人常常拿敕谕的话来为自己或他人的行为辩解,特别是“义者,履行义务之谓也”,“心诚则万事皆成”这些话。他们虽然用这些话用得恰到好处,但却似乎很少提到“反对信守私人诺言”这类告诫。“道义”至今也依然很有权威,在日本,如果说某人“不懂道义”,依然是最严厉的批评。

引进一个“大节”的概念并不能轻易简化日本的伦理体系,正像他们自己常常说的,日本人没有一种现成的准则能作为善行通用标准。大多数文化中,人们都是把善良、节俭和事业上的成功等等当做衡量个人道德的标准,他们常常会提出某些东西作为追求的目标,如幸福、对他人的控制、自由、社会活动能力等。日本人遵循的准则就比较特殊,他们仍然主张各种规则相互独立。西方人一般认为,“大节”就是对忠诚的忠诚,而不是对某一个人或某一件事的忠诚。日本人则不是如此,不管是在封建时代还是在《军人敕谕》中,他们提到的“大节”,也只是说对上层的义务要高于对下层的义务。

近代日本人则常常把“诚”当做建立新统治时的道德标准,大隈伯爵在论及日本的伦理时说,“‘诚’是所有道德准则的基础,是最重要的箴言。我国古代词汇,也只有‘诚’这个词能更准确地表达伦理概念了。”在本世纪初,日本的近代小说家曾高度赞美西方的个人主义新思潮,现在渐渐开始不满了,他们开始赞美诚是唯一的“道义”。

《军人敕谕》也在道德方面强调“诚”,敕谕有一段描述历史的序,相当于美国文件中列举了华盛顿、杰斐逊等名字的序。敕谕中的这段话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对“恩”和“忠”的阐述。“朕赖汝等为股肱,汝等仰朕为首领。朕能否保护国家以报上天之恩,报祖宗之恩,端赖汝等恪尽其职。”

其后又阐述了五条训诫。(一)最高的德就是尽“忠”。军人如果不“忠”,他再有才也只是傀儡。不“忠”的军队,遇到突发事件就会成为乌合之众。“故不可惑于横议,不可干预政治,务求保持忠节,牢记义重于山,死轻于鸿毛。”(二)按照军阶遵守礼仪。“下级应视上级军官之命令如朕意,上级军官亦必须善待下级。”(三)要勇武。真正的勇武应该是“不轻小敌,不惧强敌”。而不是简单的匹夫之勇,“故尚武者,与人交往应以温和为先,以资得人敬爱”。(四)告诫人们“勿守私情信义”。(五)劝导节俭。“大凡不以质朴为旨者,必流于文弱,趋于轻薄,崇尚骄奢,终致卑鄙自私,堕落至极。虽有节操、武勇,亦难免被世人唾弃……朕心忧此恶习,故而谆谆诫之。”

敕谕的最后一段把上面的五条训诫称作“天地之公道,人伦之纲常”,乃“我军人之精神”。这五条训诫的核心精神就是“诚”。“心不诚则嘉言善行徒为文饰,毫无效用;唯有心诚则万事可成。”五条训诫就是这样“易守易行”。敕谕列举了一切道德和义务,把它们归纳为“诚”。这带着浓厚的日本特色,中国人认为道德都应该出自仁爱之心,他们则先确立义务准则,最后才要求人们全心全意履行义务。

佛教禅宗的教义中的“诚”也大致是这个意思。铃木大拙曾在一本论禅的书中举了一个师徒问答的例子:

“僧问:‘吾视猛狮袭敌,不问其为兔为象,皆全力以赴,请问此力何物?’

“师答:‘至诚之力是也。’(字面意义是‘不欺之力’)至诚即不欺,亦即‘献出一切’。禅语谓之‘全体作用’,即不留一物,毫无矫饰,绝不虚费。如此生活者可称作金毛狮,乃刚勇、至诚、至纯之象征,神之人也。”

我顺便提一下日本人的“诚”的特殊含义,它的含义比英语中的“诚”更广泛,但也更狭隘。西方人刚开始接触这个词,一般都会觉得它的用法要比英语中的“诚”少得多。这种看法是有道理的,日本人说某人“诚实”,并不一定是说他做所有事情都是从内心出发,根据自己的爱憎、决断或怀疑而行动。他们说某人没有诚意,其实只是指那个人跟他意见不同。美国人在表示赞许时常说“他很高兴见到我”或“他打心眼儿里满意”,日本人的说法则大不相同。他们习惯用一系列话来表达对这种“坦诚”的不满,他们嘲笑说:“你看,青蛙一张嘴,就露馅了”,“就像石榴,一剥皮就知道它里面有什么”。他们认为“暴露感情”是可耻的,因为那会“暴露”自己。美国非常重视“诚”的一系列含义,但它在日本则毫无地位。我前面讲到,一个日本少年批评美国传教士“不诚”时,他也没有想过美国人对这个穷孩子要去美国的计划感到吃惊,是不是真心的。近十年来日本的政治家经常批评美英没有诚意,他们并没有想过,西方各国是不是确实在按照自己的真实感受办事。他们并不指责美英虚伪,因为他们觉得说他们虚伪太轻了。同时,《军人敕谕》说:“诚乃诸项训诫之精神”,这句话并不是说,“至德”在于一切行为都是言行一致,发自肺腑。实际上不管他自己的信念与别人如何不同,它都不要求人们必须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