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说:“由于情势上行不通。教者一定要教正确的东西,教正确的东西无效,继之而来的就是忿怒。继之而来的忿怒,那反而伤感情了。儿子会这么说:‘您拿正确的东西来教我,而您的所作所为却不都正确。’这样,父子就伤感情了。父子一伤感情,那就糟了。古时候互相交换儿子来教育,父子之间就不互相责难了。一互相责难,就发生隔阂,父子之间一有隔阂,就没有比这更不好的事情了。”
解读
“易子而教”是中国的教育传统。孟子对易子而教的道理解释的很透彻,不用再多言。
可是古来也有不易子而教的,效果也很好,同样受到了人们的称赞。孔子就没有易子而教。《论语·季氏》“陈亢问伯鱼”这一章,就介绍了孔子是怎样教育孔鲤的。陈亢从自己的私心出发,认为孔子可能教给孔鲤一些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听孔鲤一说之后,知道孔鲤学的和其他弟子学的完全一样,在教育方法和教育内容上并不特殊。孔鲤说:“(父亲)尝独立,鲤趋而过庭。(父亲)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看来孔子就把孔鲤看成弟子的一员,没有偏爱,没有过高的要求。圣人的心胸就是这样坦荡。所以,陈亢听完孔鲤的介绍后,高兴地说:“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
可是自古及今,有谁能和孔子相比呢?所以,我们还是应该相信孟子的话,即使你学问再高,也应该易子而教(京剧界就主张易子而教)。否则,在你的教育下,孩子不容易成才,即使成才了,也有可能伤了父子间的感情,这是得不偿失的。
原文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译文
孟子说:“论事情,什么事情最重要呢?事奉父母是最重要的事情。论操守,什么操守最重要呢?守护自身的节操最重要。不丧失自己的节操而又能事奉父母的人,我听说过;丧失自己的节操而又能事奉父母的人,我还没有听说过。该事奉的都应该事奉,但事奉父母是根本;该守住的都应该守住,但守住自己节操是根本。曾子奉养父亲曾皙,每餐一定都有酒肉;饭后将要撤桌的时候,一定要请示剩下的饭菜给谁。曾皙若问是否有剩余,曾子一定说:‘有。’曾皙死后,曾元奉养曾子,每餐一定都有酒肉,将要撤桌的时候,不请示剩下的给谁;曾子若问是否有剩余,曾元就说:‘没有了。’意思是留下以后再用。这个就是所谓的只供父母吃饱、吃好。至于曾子,可以说是使父母活得称心如意。事奉父母做到像曾子那样就可以了。”
解读
上一章说父对子,这一章说子对父。
“事亲为大”,“事亲事之本”;“守身为大”,“守身守之本”。这些做人的根本道理,已经被人淡忘。这些道理并不是孔子、孟子创造出来的,实际上是人生来就具有的品质,只是人的私欲蒙蔽了自己的良知,所以才把事亲和守身看成一种负担。
本章前半是讲理,后半结合曾参父子讲如何事亲。曾子除了让父亲吃好之外,还能顺从父亲的心意,让父亲心情舒畅。他知道父亲性格洒脱,不受名利拘束,喜欢帮助别人(参看《论语·先进》第二十六章),所以,每逢父亲吃完饭,在撤桌时,就问父亲:剩下的给谁?父亲问是否有剩余,曾子就说:“有。”这样,父亲听了一定高兴。至于曾元事奉曾子,就不同了。虽然他供养曾子也每餐必有酒肉,但是有剩余,不问给谁;曾子问是否有剩余,明明有,也说没有,准备下次再给父亲吃。曾元对父亲是只管供养,不考虑父亲的心情,与曾子比就差远了。
这里我想引用两则孔子回答子游和子夏的问孝: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均见《论语·为政》)
原文
孟子曰:“人不足与逋也,政不足与间也;唯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
译文
孟子说:“小人当政不值得去谴责,政治有缺欠也不值得去非议;关键是只有品德高尚的人才能够纠正国君的不正确思想。君主仁,就没有人不仁;君主义,就没有人不义;君主正,就没有人不正。一旦把君主端正了,国家也就安定了。”
解读
在君主专制的国家里,政治的好坏,百姓的邪正,国家的安危,全看国君一人的思想品德如何。这是专制制度的特点,也是专制制度的弱点。本章思想在下篇第五章重复出现。
原文
孟子曰:“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
译文
孟子说:“人有意料不到的赞誉,也有过于苛求的诋毁。”
解读
本章孟子告诫人们要正确对待社会评论。“不虞之誉”,容易使自己骄傲自满,从而阻碍自己的继续努力;“求全之毁”也容易使自己丧失信心。一个要求上进的人,应该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心里明白:别人的毁誉之言未必属实,不应为此忧喜,只管走自己的路。当然,对那些善意的批评,则是应该虚心接受的。
原文
孟子曰:“人之易其言也,无责耳矣。”
译文
孟子说:“一个人把什么话都轻易地说出口,那就不值得责备了。”
解读
“易其言”的人,是对自己的话不负责任,或者是另有目的,别有居心。他并不想说到就做到,你责怪他,对他不会有帮助,也可能招来嫉恨。孔子一再教育弟子们要慎重地对待自己的语言,说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论语·里仁》第二十四章)。又说:“仁者其言也切。”(《颜渊》第三章)
原文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
译文
孟子说:“人的毛病,在于喜欢做别人的老师。”
解读
人不喜欢向人求教,却喜欢为人师。向人求教,显得自己低;为人师,显得自己高。其实为人师并不容易,并不是有点知识就可以为人师。孔子说:“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论语·为政》第十一章)意思是:当老师的必须“温故而知新”,这样才能在旧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这样的知识才是“活”的。
“好为人师”,自高自大,很难再前进了,是人的大患。
原文
乐正子从于子敖之齐。
乐正子见孟子。孟子曰:“子亦来见我乎?”
曰:“先生何为出此言也。”
曰:“子来几日矣?”
曰:“昔者。”
曰:“昔者,则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
曰:“舍馆未定。”
曰:“子闻之也?舍馆定,然后求见长者乎?”
曰:“克有罪。”
译文
乐正子跟随王子敖到了齐国。
乐正子去见老师孟子。孟子说:“你也来看我吗?”
乐正子说:“老师为什么说这样的话呢?”
孟子说:“你来几天了。”
乐正子说:“昨天才来。”
孟子说:“既是昨天来的,那么我这么说话不也应该吗?”
乐正子说:“昨天我的住处还没找好。”
孟子说:“你听谁说的?住处找好了再去求见长辈?”
乐正子说:“是我错了。”
解读
子敖是大夫王驩的字。王驩原是盖地大夫,相当于一个县长,地位本不高,因为他善于逢迎,所以得到齐王的宠信。滕文公去世时,齐王派孟子为正使,王驩为副使去滕国吊唁。王驩到滕国后,独断专行,什么事也不跟孟子商量,使孟子十分不愉快(见《公孙丑章句下》第六章)。后来,王驩很快被提拔为右师,更加目空一切。在参加公行子儿子的葬礼时,人们都上前和王驩说话,而孟子却不理他。他认为这是孟子对他的简慢。孟子说自己是按“朝廷不历位相与言,不逾阶而相揖”,完全是合乎礼法要求的(见《离娄章句下》第二十七章)。
看来王驩是一个小人,而不是君子。这次自己弟子乐正子跟随王驩来到齐国,孟子心里当然不痛快,更何况乐正子过了一天才来看自己,足见他和王驩的关系已不一般了。孟子对他的态度很严厉,是希望他不要陷得太深。乐正子到底是孟子的弟子,经过老师的批评,很快承认了错误。
原文
孟子谓乐正子曰:“子之从于子敖来,徒啜也。我不意子学古之道而以铺啜也。”
译文
孟子对乐正子说:“你跟着王子敖来,只是为着吃喝罢了。我没想到你学习古人的大道,却竟是为着吃喝!”
解读
本章孟子对乐正子的批评,一针见血。乐正子为了吃喝而不择所从,实在是一种失掉操守的大错。孔子曾严肃地教育弟子:“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乐正子的最大优点是喜欢听取善言,所以在孟子批评后,很快就改正了错误。后来他在鲁国赢得很好的声誉,鲁国国君想聘他从政(参看《告子章句下》第十三章和《尽心章句下》第二十五章)。
原文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译文
孟子说:“不孝顺父母的事有三种,其中以没有子孙后代为最大的不孝。舜不先禀告父母就自己做主娶妻,为的是怕没有子孙后代。因此君子认为,他虽没有禀告父母,就如同禀告了一样。”
解读
以古代论人的观点看,舜娶妻以免无后虽然是对的,但就他不告而娶这一点来说,他无可推托地是错了。不过,我们若综合二事而作一整体评判的话,则舜的选择是对的。因为他不告而娶的“错”,早已被他娶妻以免无后的“对”足足平衡而有余了。
今天,我们只能把本章看作是了解古人思想的一份资料,并无其他意义。《孟子》中的有些章,都应该这样看。
原文
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译文
孟子说:“仁的具体表现是事奉父母。义的具体表现是顺从兄长。智的具体表现是明白这两者的道理坚持下去。礼的具体表现是对这两者既能加以调节,又能加以文饰。音乐的具体表现是真能以事奉父母顺从兄长为乐,那快乐就从心里油然而生了;快乐一发生就无法停下来,无法停下来,就会不知不觉地手舞足蹈起来了。”
解读
《孟子》这章是“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告子章句下》第二章)的较为详细的说明。在眼前的事亲从兄的日常行为中,就可呈现极高明的道理。仁义礼智等一切德行,都涵摄于孝悌的日常行为中,只要你能怀着诚心去做,就会体会到无尽的快乐,甚至手舞足蹈。这种快乐就是“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尽心章句上》第四章)的快乐。
这一章最能表现儒学的“不离伦常日用,而又能上达高明”的特色。儒学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就像基督教在西方文化中的地位。基督教是一个有其特殊的教义与仪式的宗教,使人易于体会到超越的精神与无限的意义。但儒学没有特殊的教义与仪式,而只是要人在日常尽人伦之道中,实现无限的精神价值。儒学所说的超越的“天道”、“天理”,就在伦常日用的活动中显现出来,而不能说在伦常日用之外,另外还有一个超然独立的最高实体(像其他宗教那样)。
天道既超越又内在,天道就内在于人的本心中,而本心(仁)的呈现,就是天道的发用。儒学是唯一能正视人生,与人生不隔,而又能使人超越上达的正大圆融之教。
原文
孟子曰:“天下大悦而将归己,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惟舜为然。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底豫,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底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此之谓大孝。”
译文
孟子说:“天下的人都非常悦服我,而且都将归附我,把这种情况看成草芥一样,只有舜是如此。不能取得父母的欢心,就不可以做人;不能顺从父母的旨意,就不可以做儿子。舜尽心竭力地事奉父母而使瞽瞍变得高兴了。瞽瞍一高兴,天下的风气就大变;瞽瞍一高兴,天下父子的伦常也由此确定了。这就叫做大孝。”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