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经出现的事物中,人为的灾祸才是最可怕的。耕作粗疏,会损伤庄稼;除草粗疏,会影响收成;政治险恶,会失掉民心。田地荒芜,庄稼歉收,米价昂贵,人民挨饿,道路上有饿死的人,这叫做人为的灾祸。政治法令不清明,措施不及时,农业生产不被重视,这叫做人为的灾祸。不实行礼义,不区分内外,男女荒淫昏乱,父子互相猜疑,上下互相背离,外寇内乱并起,这叫做人为的灾祸。灾祸产生于人为的混乱,如果上述三种人为的灾祸交错发生,国家就没有安定的日子了。这个道理很浅近,但这种灾祸却很惨重。不按时劳作,就会牛马互生怪胎,六畜出现怪现象。这些现象可以让人奇怪,但不可怕。古书上说:“万物中的怪现象,经书是不作解释的。”没有实用的辩说,并不急需的考察,应当放弃而不管它。至于君臣之间的礼义,父子之间的感情,夫妇之间的分别,那是应该天天研讨而不能放弃的。
祭神求雨而下了雨,这是为什么呢?回答是:这没有什么,就象不祭神求雨也会下雨一样。发生日蚀、月蚀就敲打呼救,遇到干旱就祭神求雨,经过占卜才决定大事,所有这些都不是认为真会求得什么,而是作为一种装饰罢了。所以君子认为这是一种装饰,而百姓则认为是神灵。把它看作装饰就能吉祥,把它看作神灵就要遭殃了。
在天下,没有比日月更明亮的了,在地上没有比水火更明亮的了,在万物中没有比珠玉更明亮的了,在人间没有比礼义更明亮的了。所以日月如果不高挂天空,光辉就不显赫;水火如果不积聚,映照、滋润就不广博;珠玉的光彩如果不显露于外,王公贵人就不把它当作宝物。国家如果不实行礼义,它的功绩和名声就不会显著。所以人的命运在于如何对待自然,国家的命运在于是否实行礼义。做君王的,尊重礼义,崇尚贤人,就会称王;重视法度,爱护百姓,就会称霸;贪求则利,多行诈术,就会危险;玩弄权谋,反复无常而又阴险狡猾,就会亡国了。
尊崇天而仰慕它,哪里比得上把它当作物来畜养并控制它!顺从天而歌颂它,哪里比得上控制天命并利用它!盼望天时而等待它,哪里比得上顺应时节并利用它!听凭万物自然生长繁衍,哪里比得上施展才能并变革它!空想着役使万物,哪里比得上管理好万物而不浪费它!仰慕万物生长繁殖的奥秘,哪里比得上掌握规律促进万物更好地成长呢!所以放弃人的努力而去指望天的恩赐,那就不符合万物的本性了。
经过历代都没有改变的东西,就足以成为一贯适用的原则。朝代的兴衰变化,都应该用这个一贯的原则去对待。运用这个一贯原则治国,就不会混乱;不了解这个一贯原则,就不会应付各种变化。这个原则的重要内容从来没有消亡过,社会混乱是由于使用这一原则发生差错,社会安定是因为使用这一原则完备正确。所以要以道所提倡的作为标准,符合道的就可以遵从,偏离道的就不要实行,违背道的就会造成极大的惑乱。涉水过河的人要靠指标水深度的标志走,标志不清楚,就会沉到水里;治理百姓的人要把道作为标志,标志不清楚就会使国家混乱。礼就是标志,违背礼,就是昏暗的时代,昏暗的时代,社会就大混乱。所以道在各方面都很明确,外事内政都有不同的标准,看得见与看不见的都有一定常规,这样人们的灾难就可避免了。
万物是道的一部分,一物是万物的一部分,愚昧的人只看到一物的一部分,却自似为懂得道了,其实是一无所知。慎子只被动地跟在事物后面,而不能事先有所倡导。老子只知道委曲求全,而不知道伸展抱负。墨子只主张齐同平等,而不提倡等级差异。宋子只知道人的情欲寡少,而没看到人的欲望向来就多。只知道居后而不率先倡导,那末群众就看不到前进方向。只有屈曲柔弱而不有所作为,那么贵贱就无法区分。只有齐同平等而不讲等级差异,那么政令就无法推行。只强调清心寡欲而不照顾多种需要,群众就得不到教化。《尚书》上说:“不要有所偏爱,要完全遵循圣王的道路。不要有所偏恶,要完全遵循圣王的道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赏读
本文着重讨论天与人的关系,提出了“天人相分”的精辟见解:文章还认为,所谓”天”,就是自然或自然界,它有自己的运动规律,而人认识自然规律的机能,从而进一步推论出”制天命而用之”,人定胜天的光辉思想。这在中国古代思想史、科学史上都有重要意义。从写作上看,本文逻辑严密,善用比喻,长于推理。例如文章在阐述人类应按自然规律办事的一段时,就提出了许多明确的概念,进行了严密的推理。另外,本文还善用排比,句式整齐,用字准确,写出了许多格言式的短句,含义精警,音韵上口。如“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大巧在所不为,大智在所不虑”等等。五蠹——《韩非子》
题解
本文是韩非的代表性作品,它比较全面地反映了韩非的社会历史观和法治主张。指出了清除儒侠等五蠹之民的必要性,结构宏伟,气派宏大,是历来公认的代表作。蠹(dù),即蛀虫,这是比喻危害国家的人。
原文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鲧、禹决渎。近古之世,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然则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
尧之王天下也,茅茨不翦,采橼不斫;粝粢之食,梨藿之羹;冬日鏖裘,夏日葛衣;虽监门之服养,不亏于此矣。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股无肱,胫不生毛,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以是言之,夫古之让天子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古传天下而不足多也。今之县令,一日身死,子孙累世絜驾,故人重之。是以人之于让也,轻辞古之天子,难去今之县令者,薄厚之实异也。夫山居而谷汲者,媵腊而相遗以水;泽居苦水者,买庸而决窦。故饥岁之春,幼弟不饷;穰岁之秋,疏客必食。非疏骨肉爱过客也,多少之实异也。是以古之易财,非仁也,财多也;今之争夺,非鄙也,财寡也。轻辞天子,非高也,势薄也;争士橐,非下也,权重也。故圣人议多少、论薄厚为之政。故罚薄不为慈,诛严不为戾,称俗而行也。故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
古者文王处丰、镐之间,地方百里,行仁义而怀西戎,遂王天下。徐偃王处汉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荆王恐其害己也,举兵伐徐,遂灭之。故文王行仁义而王天下,偃王行仁义而丧其国,是仁义用于古而不用于今也。故曰:世异则事异。当舜之时,有苗不服,禹将伐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舞,有苗乃服。共工之战,铁銛短者及乎敌,铠甲不坚者伤乎体。是干戚用于古不用于今也。故曰:事异则备变。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齐将攻鲁,鲁使子贡说之。齐人曰:“子言非不辩也,吾所欲者土地也,非斯言所谓也。”遂举兵伐鲁,去门十里以为界。故偃王仁义而徐亡,子贡辩智而鲁削。以是言之,夫仁义辩智,非所以持国也。去偃王之仁,息子贡之智,循徐、鲁之力使敌万乘,则齐、荆之欲不得行于二国矣。
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駻马,此不知之患也。今儒、墨皆称先王兼爱天下,则视民如父母。何以明其然也?曰:“司寇行刑,君为之不举乐;闻死刑之报,君为流涕。”此所举先王也。夫以君臣为如父子则必治,推是言之,是无乱父子也。人之情性莫先于父母,皆见爱而未必治也,虽厚爱矣,奚遽不乱?今先王之爱民,不过父母之爱子,子未必不乱也,则民奚遽治哉?且未以法行刑,而君为之流涕,此以效仁,非以为治也。夫垂泣不欲刑者,仁也;然而不可不刑者,法也。先王胜其法,不听其泣,则仁之不可以为治亦明矣。
且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内,海内说其仁、美其义而为服役者七十人。盖贵仁者寡,能义者难也。故以天下之大,而为服役者七十人,而仁义者一人。鲁哀公,下主也,南面君国,境内之民莫敢不臣。民者固服于势,势诚易以服人,故仲尼反为臣而哀公顾为君。仲尼非怀其义,服其势也。故以义则仲尼不服于哀公,乘势则哀公臣仲尼。今学者之说人主也,不乘必胜之势,而务行仁义则可以王,是求人主之必及仲尼,而以世之凡民皆如列徒,此必不得之数也。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夫以父母之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美加焉,而终不动,其胫毛不改。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故父母不爱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严刑者,民固骄于爱、听于威矣。故十仞之城,楼季弗能逾者,峭也;千仞之山,跛牂易牧者,夷也。故明王峭其法而严其刑也。布帛寻常,庸人不释;铄金百溢,盗跖不掇。不必害,则不释寻常;必害手,则不掇百溢。故明主必其诛也。是以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故主施赏不迁,行诛无赦,誉辅其赏,毁随其罚,则贤、不肖俱尽其力矣。
今则不然。以其有功也爵之,而卑其士官也;以其耕作也赏之,而少其家业也;以其不收也外之,而高其轻世也;以其犯禁也罪之,而多其有勇也。毁誉、赏罚之所加者,相与悖缪也,故法禁坏而民愈乱。今兄弟被侵,必攻者,廉也;知友被辱,随仇者,贞也。廉贞之行成,而君上之法犯矣。人主尊贞廉之行,而忘犯禁之罪,故民程于勇,而吏不能胜也。不事力而衣食,则谓之能;不战功而尊,则谓之贤。贤能之行成,而兵弱而地荒矣。人主说贤能之行,而忘兵弱地荒之祸,则私行立而公利灭矣。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生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诛,上之所养也。法、趣、上、下,四相反也,而无所定,虽有十黄帝不能治也。故行仁义者非所誉,誉之则害功;文学者非所用,用之则乱法。楚之有直躬,其父窃羊,而谒之吏。令尹曰:“杀之!”以为直于君而曲于父,报而罪之。以是观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日,“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以是观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故令尹诛而楚奸不上闻,仲尼赏而鲁民易降北。上下之利,若是其异也,而人主兼举匹夫之行,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几矣。
古者苍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乃苍颉固以知之矣。今以为同利者,不察之患也。然则为匹夫计者,莫如修行义而习文学。行义修则见信,见信则受事;文学习则为明师,为明师则显荣:此匹夫之美也。然则无功而受事,无爵而显荣,为有政如此,则国必乱,主必危矣。故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斩敌者受赏,而高慈惠之行;拔城者受爵禄,而信廉爱之说;坚甲厉兵以备难,而美荐绅之饰;富国以农,距敌恃卒,而贵文学之士;废敬上畏法之民,而养游侠私剑之属。举行如此,治强不可得也。国平养儒侠,难至用介士,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是故服事者简其业,而游学者日众,是世之所以乱也。
且世之所谓贤者,贞信之行也;所谓智者,微妙之言也。微妙之言,上智之所难知也。今为众人法,而以上智之所难知,则民无从识之矣。故糟糠不饱者不务粱肉,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绣。夫治世之事,急者不得,则缓者非所务也。今所治之政,民间之事,夫妇所明知者不用,而慕上知之论,则其于治反矣。故微妙之言,非民务也。若夫贤贞信之行者,必将贵不欺之士;不欺之士者,亦无不欺之术也。布衣相与交,无富厚以相利,无威势以相惧也,故求不欺之士。今人主处制人之势,有一国之厚,重赏严诛,得操其柄,以修明术之所烛,虽有田常、子罕之臣,不敢欺也,奚待于不欺之士?今贞信之士不盈于十,而境内之官以百数,必任贞信之士,则人不足官。人不足官,则治者寡而乱者众矣。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术而不慕信,故法不败,而群官无奸诈矣。
今人主之于言也,说其辩而不求其当焉;其用于行也,美其声而不责其功。是以天下之众,其谈言者务为辩而不周于用,故举先王言仁义者盈廷,而政不免于乱;行身者竞于为高而不合于功,故智士退处岩穴,归禄不受,而兵不免于弱。兵不免于弱,政不免于乱,此其故何也?民之所誉,上之所礼,乱国之术也。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而国愈贫,言耕者众,执耒者寡也;境内皆言兵,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战者多,被甲者少也。故明主用其力,不听其言;赏其功,必禁无用。故民尽死力以从其上。夫耕之用力也劳,而民为之者,曰:可得以富也。战之为事也危,而民为之者,曰:可得以贵也。今修文学,习言谈,则无耕之劳而有富之实,无战之危而有贵之尊,则人孰不为也?是以百人事智而一人用力。事智者众,则法败;用力者寡,则国贫:此世之所以乱也。
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是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此之谓王资。既蓄王资而承敌国之弱,超五帝侔三王者,必此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