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岂止是文章
有位先生写了篇《文章就是文章》之大作,大意是对文章大可不必神而圣之以至恐而惧之。文章并非什么顶厉害的东西,只不过是象足球健将心闷得慌时就踢几脚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那样的消遣玩意儿罢了。这玩意儿既不能治国安邦平天下,也不能推翻党,推倒人民共和国,文章就是文章。
正确估价文章的社会功能,一点也不夸大,对之不应恐惧和戒备,更不能动辄以“反××”或“黑箭”、“毒草”之类的罪名大加挞伐,这一点我深表赞同。然而文章的社会功能决不应小看,“小看”恐怕也是大悖大谬的。
说到文章,便想起书架上那部《古文观止》。那是古代名文之荟萃。文采最盎然,气势最磅礴者恐怕要数骆宾王的《为徐敬业讨武曌檄》了。据说武后看罢连连叫好(心里是惊是怒不晓得),深责宰相“人有如此才,而使流落不偶乎”?后来徐敬业兵败,武后派人寻找骆宾王,骆早已下落不明。一篇小小文字,可使天下之“至尊至圣”惶然不安耿耿于怀,可见文章并非没有一点作用。贾谊写《论积贮疏》’晁错写《贵粟疏》,诸葛亮写《出师表》,魏征写《十思疏》,康有为的“公车上书”……无不具备“载道”,“兴邦”,“治国”,“平天下”之功能。当然还有别的文章。宋代宰相赵普死去时,身边还留下仅有的半本《论语》。白居易的文字妇孺皆诵,权贵为之变色,皇帝为之光火。“五四”时《新青年》上的那些文章能驱走中国的国粹文言文,鲁迅的《狂人日记》、《阿Q正传》也曾使中国沸沸扬扬一阵,他后期的杂文更似“匕首”、“投枪”,扎得那些人哇哇痛叫。在异域,则有十四至十六世纪的但丁、卜伽丘、莎士比亚、塞万提斯等舞文弄墨之士,他们的文字硬是动摇了教会和封建社会的基根;弗洛姆那篇《爱的艺术》,将世人引入美妙而神密的“爱的境界”;即令是弗洛伊德那等文字,也不知把多少狂热崇拜者带到“潜意识中的性本能”的王国;马克思、恩格思那篇《共产党宣言》竟能唤醒普天下亿万受苦人奋起斗争,奔起新生活……可见文章并非等闲之物,大有“呼风”,“唤雨”,“移情”之功能。
当然,写一篇文章就可以推倒一个世界,建立另一个世界,那显然是夸大的无稽之谈,然而对这个世界及其某一件事物,写文章与不写文章那后果使相去甚远呢。某市郊区因路基长期失修,堵、撞、翻车的恶性事故接二连三,市民怨声四起,可市领导就是充耳不闻。只是几家报纸上出了几篇“捅老底”的文章后,那路基立时修得坚坚实实的,恶性事件也绝了。个中的奥秘,正如一位该市“父母官”说的那样:“几家报纸的文章,犹如几门连珠炮,轰得我们心神不定,坐立不安,再不尽快解决,就要酿成渎职罪了。”
现在确有些“死猪不怕开水烫”式的不正之风官僚主义者,似乎不怕政策党纪国法这“硬东西”,可就十分怕这么一样“软东西”——文章,一针见血捅到痛处、丑处的文章。有一个什么“长”横行乡里,村民痛骂,告也白搭,可“文章”于报上捅了几捅,那“长”就灰溜溜地下了台,文章的厉害于此可见一斑。说实在的,倘若报上多一点捅“老底”的文章,中国的事情就更好办更有希望一些。
因此我常想,文章虽然是文章,但它往往又不止是文章。它可以是阳光,是雨露,可以是冲锋号,进军鼓;可以是匕首、投枪、也可以是炸弹、连珠炮,它并非都是“小摆设”和观赏物;它能“载道”,也能兴邦治国平天下。它是人类的镜子,智慧的火花。真善美之弘扬,假恶丑之夷除,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断然离不开它,否则,一切恐怕只能是镜花水月。
(原载于1988年10月20日《海南日报》)
中庸礼赞
某公于报上撰文赞美偏激,言偏激者如何“包藏较高的创造性思想成果,”且能启迪人生,启迪社会,人类呼唤“伟大的偏激”。
偏激好还是不好,鄙人暂按不说,却先要大大地赞美偏激的敌人——中庸,并为之“正名”,为之鼓呼。
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也。何晏注曰:“庸者,常也,即中和可常行之道也”。咱们的圣人孔丘先生将之视为“儒家学说”的最高道德标准和哲学标准:“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
孔丘“的儒家学说”阶级属性确实迂腐。尊古,“克己复礼”,这玩艺在滚滚向前的历史面前是注定要被淘汰的。难怪“五四”时要挨砸。然而孔丘“的儒家学说”申的每句话每个标点符号并非样样皆毒,“十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什么的,乃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箴论格言。中庸呢,仍不失为一条闪耀着辩证法光芒的处事待人的至理法则。
譬如喝咖啡,喝得太淡,无味且提不起神;而喝得太浓太多,则神经亢奋,彻夜难寐,还是喝适量的好。这“适量”乃“不偏不倚”,“无过不及”即中庸也。不说喝咖啡,就说继承祖上的大宅院,既不“放一把火烧光”,又不“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既占有,又挑选;鸦片可送药房,姨太太可请她们各自走散……”此也乃“中庸”也。不说继承祖上大宅院,就说今时治国理政吧,既反“左”又反“右”,既反“闭关自守”,又反“全盘西化”;工业增长速度要加快,却不宜火箭般的高速;既要坚持宏观调控,又要建立市场机制;既要坚持公有制,又要允许鼓励和扶持多种经济成份以搞活……这何尝不是不偏不倚之“中庸”?相反,违背了“中庸”而代之以“偏激”,那光景就大不同了。当年秦皇对付骂娘的儒生,拉出来批斗就行了,可偏要格杀勿论,将之活埋外加烧书,酿成天下大乱之祸根。那一阵,咱们“十五年赶超英美”,“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式的“偏激”,更是让国人饱受其苦!至于“文革”式的偏激,更是中华文明史上的一场大灾难。有人把几千年“黄土地文化”说得一文不值,一团漆黑,这样的“偏激”到底有什么好?我倒赞同世界性科学家杨振宁李政道两博士所说的:一个只依赖过去的民族是没有发展的,但一个抛弃祖先的民族也是不会有前途的。杨、李二博士此论呱呱叫座之处,恰恰在于这两位深得“中庸”之精髓,有公允、全面、严密,辩证之治学态度。
其实,“中庸”并非华夏国粹,而还是地道的洋货哩。它的全称为“mesotes”,系二千多年前的亚里士多德先生(此公仅小于咱们的孔夫子167岁)的专用语,其涵意同咱们的孔丘先生的大致一样:不偏不倚,处于两个极端之间。依此公之论,人的一切行动皆有过度、不及、适中三种状态,过度与不及乃恶行之特征,唯“中庸”才是美德之标准。譬如勇敢位于懦弱与鲁莽之间,节制位于纵欲和冷淡之间,因此勇敢和节制皆美德也……看来,咱们的孔圣人和异域的亚里士多德先生实乃“英雄所见略同”了。这个是世界性意义的已被几千年人类文明史和今时改革开放实践证明正确的客观真理又何必弃之如敝屣呢?
因此,我始终赞美孔丘先生“中庸之为德也”中含有唯物辩证法的部分。不管孔丘先生的儒家学说有多大糟粕,也不管时代之观念如何更新,作为全人类所共有的伟大哲学思想之一的“中庸”是永远不能丢掉的。
(原载于1989年5月8日《蛇口通讯报》)
我看“囚歌”
报端有“囚歌热”之说,言今时几各出狱的“囚徒歌星”的“囚歌”深为听众所喜爱,其录音磁带畅销不衰,“囚徒歌星”亦因此而名声重新大振云云。
“囚歌热”之出现,顿使各界舆论哗然。正人君子们为之蹙眉,以为有失体统,实为患害。有位文士写了篇《歌坛的悲哀》来评说“囚歌热”,居然对一首“囚歌”中的“悔恨的泪水”这么一句与“怀恨社会主义制度”和“歌坛的悲哀”挂起钩来,大有“囚歌一唱,世风日下”之势。
我看如此这般大可不必。如今歌坛风和日丽,政通人和,百花齐放,焉为一、二首“囚歌”所“悲”乎?况且歌之优劣高下自有听众评说,是“香花”人们则爱,是“毒草”众人则废,用不着大惊小怪。重要的是唱“囚歌”者是否违法,是否利用“囚歌”来“恨”来“咒”社会主义和继续作案、犯罪?倘若是,那当然“悲哀”,不但要口诛笔伐,还要“罪加一等”;倘若不是,而是用歌声来洗刷自己的丑恶,悔恨过去,重新做人,以歌喉造福于民,那咱们也应该欢迎之,鼓励之,切不可不问青红皂白“棒打”开去。文艺秀圃要百花齐放,姹紫嫣红,而今多一些“花”,添几种“色”岂不更好?况且真情的“囚歌”中的“现身说法”,对其他囚徒还有其巨大的感召力和教化力呢。宽容总比乱棒打好些,咱们先前那种易发的“左”的“神经过敏症”是否也该治一治呢?
当然,本文还得郑重说明这么一点:鄙人并非因为吃了囚犯的烤鸭拿了囚犯的红包而为囚犯说话,也并非为“囚歌热”鼓呼叫好,鄙人先前和现在也同样主张对作奸犯科的“歌星囚徒”从严重判。鄙意仅在于:只要是有益于人民的,确实健康,群众欢迎的歌,我看还是要让人家唱的吧。“化废为宝”,“化腐朽为神奇”,调动多一点积极因素为我们事业服务,不是更好一些吗?
(原载于1989年2月11日《海口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