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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朝鲜半岛古代木构建筑(10)

自16世纪起到17世纪前半期,多包系建筑的斗拱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表现在如下一些方面:

(1)铺作式斗拱的拱只是单独制作、最后组装的构件,但这一时期出现了拱只一体化、板材化的倾向,如数个拱只用一块板材的木材整体加工后安装,只在外形上还保留各拱只的形象,这是后来的翼工系斗拱的前身。这样的做法大大简化了斗拱的制造和安装过程,而且能节省木材,更加适应当时的社会和经济条件、技术水平。

(2)在斗拱与梁头相交处的拱只端部开始出现复杂的曲线形雕刻,这些曲线形雕刻原来主要是在柱心包系建筑中使用。

(3)平昂的端部从原来中国式的琴面昂做法,转而吸收和融合了柱心包系的做法,出现了复杂的曲线装饰。

(4)斗拱的出挑数从多包系建筑早期的内外跳相等逐渐出现了内跳多于外跳的做法,而且内跳增加的数量随时代的推移逐渐增多,最后有的甚至达到比外跳多4.5跳者。

(5)大梁的端部向后退缩,最后铺作上出现了代替梁头的装饰性构件。

对于发生了上述变化的斗拱(即在中国明代官式斗拱的基础上融合了柱心包系手法的斗拱,韩国学者将其归为“折衷式”斗拱,但这个分类其实比较勉强,因为很难清晰界定它与“标准”的多包系斗拱和翼工系斗拱的区别,很多时候只好含糊其辞,有部分学者干脆取消这一分类,而直接将其归类为翼工系。从其文化来源的角度看,“折衷式”斗拱的本质是中国明代斗拱和唐代北方、宋代南方因素的杂糅和发展,杂糅的程度越重、铺作式斗拱的结构意义越弱,则演化为翼工系;反之则为多包系。实例如平壤崇仁殿、平壤普通门、瑞山开心寺大雄殿等。平壤崇仁殿与普通门均带有补间铺作,但混合了柱心包系建筑的一些元素。斗拱第一跳上省略了瓜子拱(同样的手法也见于昌庆宫明政门、高敞谶堂寺大雄殿等);出跳拱只端部的牛舌下端作接近水平的斜面,这是共通的特征。平壤普通门斗拱的牛舌形象非常特别,将高丽时代柱心包第二形式拱只下端常用的双SB草刻同时雕刻在牛舌的上面和下面。普通门的构造为童柱承檐式,可能是担心退梁插入内柱的梁头部分不能承托起二层的荷载,还特意在内柱旁附加有承重柱,在构架中使用了叉手等柱心包系建筑的做法。

9.3.2.5翼工系斗拱

翼工系斗拱,若从严格意义上讲,其组立方式、构件形态、对荷载的承受方式,均与传统意义上的斗拱(铺作式斗拱)相去甚远。从其本质上讲,翼工是铺作式斗拱构件简化、功能衰退、装饰化倾向增强的结果。翼工在朝鲜半岛上使用的历史并不长,然而一经成熟,即因其结构简单、装饰效果突出而迅速普及,在朝鲜时代的后期得到了大量的釆用。

翼工系斗拱的特点可简单归纳为:

(1)首跳自栌斗下出(栌斗仅具装饰意义)。

(2)使用板材而非枋材(拱只一体化)。

(3)拱身和端部均使用草刻花纹。

(4)不设横拱(偷心,结构更简单、用材更省)。翼工系斗拱根据翼工(外形上的出跳构件)数量可分为初翼工、二翼工、三翼工三种。初翼工的高度一般下与阑额(韩国称昌枋)下端相平,上与栌斗上端齐。二翼工的情况则在初翼工上再加一翼工,翼工的中心设有小斗(之所以还被称为斗拱,就是因为还有斗的缘故)。三翼工则在二翼工上再加一跳。如果建筑的规模二翼工折衷式斗拱正面折衷式斗拱侧面更大、出檐更远,如官府所设之楼阁或者大规模的兵营设施等,就在最外一跳上再增加一跳“出木”(这一跳的构件在制作上并未与其余各跳一体化,因此要单独称为“出木”,也常写作“出目”)来支撑出挑较远的屋檐,称为“出木式翼工”。

早期翼工端部的形象与高丽时期的柱心包第二形式的牛舌模样相似,如海印寺藏经板库、江陵乌竹轩等。但中期以后翼工端部草刻比起初期的来装饰化倾向进一步加强(如汉城东庙、宗庙),后期翼工的下端部更加向外突出,端部形象与朝鲜后期多包系建筑的仰舌反扣过来的相类,完全失去了斗拱的结构意义和形式趣味。翼工系斗拱的栌斗与小斗也不带—度而使用斜切面,没有普拍方和补间铺作,具有间单的柱心包系建筑外形。因为翼工的结构实在简单,所以后来不得不追求繁复的装饰以取得一定的建筑形式美感和等级感。

在朝鲜半岛的文献中,首次出现“翼工”这一用语是在1770年,此后也曾使用过“立工”“叶工”等名称并不统一,可见其经过了一定时期的演化过程。但其实在15世纪末期以后的建筑中,朝鲜半岛寺刹小规模的殿阁建筑中就已经出现了结构非常简化的翼工系斗拱的雏形,如开目寺圆通殿(1457)、海印寺藏经板库(1488)等建筑的斗拱中所表现的那样。这种方式一经出现,就迅速扩散开来。除了技术的简化便于设计和安装外,还可能有一个原因,就是朝鲜初期王都的建设和各地官衙、礼制建筑、乡校、书院等的建设消耗了大量的木材,16世纪以来朝鲜半岛的木材供给不再如以往那么易得,需要较大原材的多包系、柱心包系建筑必然萎缩,而釆用翼工相比之下则能节约相当的木材。

翼工系建筑出现的另一背景是士大夫阶层建筑营造活动的规模逐渐扩大。因为李朝对佛教的压制,寺刹建设并不活跃,而宫殿经初期的建设后基本能满足需求,16世纪的建造量并不是很大,因此16世纪最消耗木材的建筑多是地方上士大夫们的别庄、书院、祠堂、斋室等建筑。出于建筑等级制度的限制,翼工这种“非驴非马”的形式恰好能满足这些士大夫在等级限制和建筑形象的需求之间找平衡的需要,而且用材经济、制造简单。早期的翼工都比较朴素,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只是17世纪以后随着翼工这种简便易行的做法逐渐扩散到宫殿、大型佛殿中,这些建筑中的翼工为了符合建筑的等级和规模,装饰才变得复杂和华丽起来。

16世纪起到17世纪前半期之际,是翼工发展、定型的时期。初期的变化主要是出跳拱只的长度变短,拱只由各自独立的枋材逐渐变化成一体化的板材,而且出现装饰化的倾向。这种装饰最初源于柱心包系建筑吸收自中国福建等地的曲线草刻,而后来则衍变、发展出复杂的云纹等形态。由于这一时期多包系建筑盛行,柱心包建筑逐渐退居次要地位,但其斗拱手法一方面开始对多包系斗拱产生影响,产生出所谓的“折衷式”斗拱;另一方面则同时发生变形,最后逐渐发展出翼工系斗拱。17世纪后期翼工完全发展定型,成为一种独立的系统。17世纪后期到18世纪,朝鲜半岛木构建筑中柱心包系建筑越来越少见,建筑多釆用多包系和翼工系。大规模的官方重要建筑和寺刹中的主殿多用多包系;而规模稍小的重要建筑多用翼工系,比如宫中的寝殿、楼亭建筑、一般的城门楼、官衙、佛寺中除主殿外的其他殿宇、祠庙、乡校、书院的重要建筑等。

综上所述,翼工的出现和发展过程,可简单总结为:多包系斗拱构造和功能的简化——拱只一体化、板材化——柱心包系装饰手法的吸收、装饰性倾向的加强——内外出跳数的差异化——梁头的萎缩和装饰化——翼工的出现。

留存至今的代表性翼工系建筑如下:

1.初期翼工系建筑:陕川海印寺藏经板库(1488)、春城清平寺回转门(明宗时期)、月城无黍堂(1526)、江陵海云亭(1530)、玉山书院独乐堂(1532)、江陵乌竹轩(1566年前)、陶山书院典教堂/尚德祠(1574)等.

2.中期翼工系建筑:汉城社稷坛正门(1600)、汉城东庙(1601)、汉城文庙明伦堂(1606)、汉城宗庙正殿(1608)、月城观稼亭(17世纪)、安东忠孝堂(17世纪)、南原广寒楼(1678)、安东临清阁(17世纪)、安东养真堂(17世纪)、安东凤停寺华严讲堂(17世纪重修)、井邑披香亭等。

3.后期翼工系建筑:水原西华门(1796)、昌庆宫通明殿(1834)、汉城德寿宫中和门(1902)及中和殿(1906)、咸宁殿(1904)等。

9.3.3朝鲜半岛木构建筑斗拱的新分类

如前所述,朝鲜半岛古代木构建筑一般按照斗拱的类型来分类,而且分类的差别不仅体现在斗拱做法上,也包含了相关联的一系列构造和装饰的“成套”手法,因此斗拱的类型只是用来代称这一系列相关联的手法。例如在提及“柱心包”系斗拱的同时,就已经包含了“柱心包”系建筑不设补间铺作、柱高不越间广、使用梭柱/叉手等一系列特点;“柱心包系”这一用语,因此也既指斗拱本身,也指与之配套的建筑风格,“多包系”这一用语亦是如此。从前述朝鲜半岛木构建筑技术和斗拱的发展历程来看,柱心包系、多包系、折衷式斗拱(或建筑),在朝鲜半岛看来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的时代特征,但其本质则是中国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木构建筑特点在不同的文化交流条件下积淀、演变的结果。简而言之,艮:

1.柱心包系:系统一新罗时期仿自中国唐代的建筑形制及其后的发展渐变。“柱心包第一形式”是仿自唐代的建筑形制在高丽中期的继续沿用(基于凤停寺极乐殿这一孤例划分的类型)。

“柱心包第二形式”是柱心包第一形式融合了中国宋、元时期南方,尤其是福建一带的一些细部手法而形成的建筑形式。柱心包第三形式是柱心包第一形式杂糅了某些明代官式斗拱的细部加工手法形成。

2.多包系建筑:源自中国明代的官式建筑形式。

3.折衷式建筑:明代官式建筑手法中融合了长期沿用的某些柱心包系建筑手法。

4.翼工系:如前所述,翼工系是在朝鲜时期建筑等级制度限制、士大夫阶层建筑活动扩大化、木材资源短缺、斗拱系统功能弱化、装饰性增强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可能也有清代中国某些建筑手法的影响),发展起来的一种梁、柱结合方式(如果不能称为斗拱的话)。然而,究其根源,其构造方法与中国南方的构架及拱只装饰手法亦有很深的渊源,只是这种渊源隐藏在柱心包系、多包系斗拱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而已。

综合以上论述,可以尝试以各种类型的形式来源为标准,重新整理朝鲜半岛木构建筑斗拱的体系如下:

1.中国式斗拱:包括以雁鸭池出土的斗拱为代表的统一新罗时期斗拱、高丽时期的所谓“柱心包第一形式”、朝鲜初期的多包系斗拱等。这类斗拱共同的特征是基本上忠实于输入当时中国官式建筑的做法,斗拱形态比较规整严谨,朝鲜半岛自高丽时期发展出的曲线刻纹和牛舌等形态只在局部得到体现或不甚明显,这种斗拱主要用在宫殿、寺刹主殿这类等级较高、与统治威权直接相关的建筑中。留存至今的代表性的例子如雁鸭池临海殿、凤停寺大雄殿、无量寺极乐殿、心源寺普光殿、开城南大门、汉城南大门、传灯寺大雄殿、开心寺大雄殿、银海寺极乐殿、昌德宫明政殿云门寺大雄殿、栗谷寺大雄殿、松广寺灵山殿、观龙寺大雄殿、安边客舍驾鹤楼等。

2.半岛式斗拱:包括柱心包第二、三形式,折衷式、翼工等。其基本特点是对中国式斗拱作了较大变形,并增加了丰富的装饰元素,如牛舌、草刻花纹等。若进一步细分,半岛式斗拱还可划分为铺作式和翼工系两类。半岛式斗拱是朝鲜半岛古代木构建筑在吸收中国各时期做法的基础上,切合自身的实际而进行变化、衍生的产物,是中国中心文化的一种地域性表现,留存至今的朝鲜半岛建筑中此类斗拱占绝大部分,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9.3.4综述

朝鲜半岛木构建筑的斗拱,虽然源自中国,但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产生了一些地域性的变化。朝鲜半岛的斗拱,基本上按两条主线发展:一是在与统治阶层的威权相关的重要官式建筑,如宫殿、寺刹、客舍等中比较忠实于中国的形制;而在次要的建筑,如住宅、寺刹的附属建筑、书院等建筑中,则发展出一些变化,以适合建筑等级制度、建筑材料和技术的限制、审美需求等,这些发展变化的集大成者,就是朝鲜中后期出现的翼工系建筑。

此外,从现存的一些建筑中,可以看出中国建筑技术与形式在朝鲜半岛传播过程的多元性和复杂性。从中国建筑的观点来看,朝鲜半岛相当一部分木构建筑表现出不成套的手法(而这种不成套被韩国学者理解为某种特别的“风格”),体现出当时人们对来自中国的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形式和技法的不同理解。如黄海道心源寺普光殿侧面斗拱的配置与柱子无关,江华传灯寺大雄殿与药师殿正面、背面在面阔较宽的情况下每间设补间铺作2朵,侧面在间广较小的情况下反而每间设补间铺作3朵,药师殿仅在正面每间设补间铺作一朵,而背面不设补间铺作;汉城敦化门正面、侧面和后面的斗拱形制并不统一;骊州神勒寺祖师堂的补间铺作并非在开间内均匀配置;完州花岩寺极乐殿的前檐仍然使用真下昂等。

柱心包系建筑的源头在于唐代官式和宋代南方手法,多包系建筑为中国北方辽、金、元奠定基础的明代官式做法,两者的气质有很大的差异。此后的发展基本上就是在这两大基础之上的折衷和变异了。细部意匠的折衷、构架的适应性改良(双椽结构等)造成了朝鲜半岛古代木构建筑区别于中国官式做法的“特色”。进入朝鲜时代以来,其木构建筑主要是三个种类并行:柱心包系、严格的中国式多包系、折衷和简化的翼工系。相对而言,柱心包系手法多样随意,规则性较弱,而重要建筑大部分用多包系,一则因其华丽和庄严,二则这是来自中国的官式做法,带有明确的政治涵义。

自高丽中期以来。柱心包系建筑的斗拱,比起其源头一一唐代建筑大为简化,而且后来拱只形态中融入了草刻、仰舌等元素,与唐代建筑整齐规则的卷杀拱只和昂头,大异其趣。除形态上的差别外,斗拱各构件的组立方式,如出跳位置、榫卯做法、散斗/交互斗的配置等均与唐代建筑有别。多包系斗拱在引进初期,至少在形象上较严格地模仿了明代样式,朝鲜中期以后拱只昂头的加工方式则与柱心包系斗拱的草刻、仰舌等手法相融合,呈现出与中国官式做法相异的形象。而翼工系斗拱的出现和大范围的使用,更是朝鲜半岛木构建筑的重要特点,斗拱传统的结构概念和功能几乎消失的同时,其构件装饰则得到很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