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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是一个很敏感的人。
我的事情他好像隐隐约约有所感觉,但他就是不说。有一次,他居然混进了学校,还想混进宿舍来找我。他对宿舍的大妈说是我舅舅,大妈居然相信了。只是因为宿舍里没人,才没让他上去。
我那天晚上很晚才回来,满身酒气。
他是在宿舍门口把我截住,吓了我一跳,酒都变成了冷汗。
他几乎是把我架出了学校。
他拉着我出了校门,然后打车回了他的宿舍。
他带着满腔的愤怒和我做爱。
他后来哭着请我不要抛弃他。
我醉得很厉害,什么都说不出来。
后半夜的时候,房门被很粗暴地拧开了,是他的同屋回来睡觉了。
我被吓坏了,以为是查暂住证的进来查夜。
我很晚才睡着。
我想这一切该结束了。等天一亮,我就偷偷穿上衣服离开了他。走在半路上,我觉得头重脚轻,胃里很难受。我坐在路边,吃了一碗馄饨。正喝汤的时候,他给我打传呼,我看了看,没有回。
我不能回宿舍,那样不但会吵醒别人,还会暴露我的行踪。我摸摸兜里,幸好装着画室的钥匙。
我拧开画室的门,却看见了大雷。
地下室满地的烟头和啤酒罐,看来他又画了一个通宵。
大雷问我去哪儿了,在哪儿过的夜?我说你以为你是谁,你管得着我吗?
大雷听了这句话,哑口无言。
昨天我之所以喝醉酒,就是因为他。
大雷在酒吧告诉我,他在原来的单位有女朋友,已经到了非君不嫁的地步,准备大雷毕业就和他结婚。
他说,一开始他以为我是和他闹着玩的,压根儿没把她当回事,也没把这件事情当真。
后来,他发现他爱上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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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窗户前面站着,从大雷的烟盒里取出一支烟点上。我的眼泪流出来,从嘴里到心里都很苦。大雷把我揽在怀里,开始吻我,再也没有问我昨天晚上的事。大雷去食堂打了早点,端来了我最爱喝的小米粥。大雷一边剥鸡蛋一边告诉我,他这幅作品要参加美术双年展,他已经报了名。
我却有自己的心事。爹要来北京看病。他这次来还有一个目的,就是看看我究竟还和马路有没有联系。
我这人嘴比较快,为了堵上他的嘴,我已经告诉他我有了一个男朋友,就是大雷。
但现在已经骑虎难下。
我陪着爹去了医院一趟,去看一个特需门诊。虽然他并没有说是看什么病,但我估计是和性有关。爹对他的身体似乎还是抱有幻想。那个医院在北四环,位置很偏僻。
医生一边打着哈欠弹着眼屎,一边给爹开了药方。
药方恍如天书,我一个字都看不懂。据说,他们用的药品包括:屎,尿,唾液,残留在女人牙齿间的食物,呕吐物,洗过屁眼的水,经血,臭鱼,****,死尸体内的油,死尸体内的屎,月经布烧成的灰,男子的****,女性的****。将以上原料用糖腌渍,然后用蜂蜜搅拌在一起,搓成黑亮的药丸服下,然后就可起到华佗再造的神奇之功。
那些药丸价格奇贵。爹在药房的小窗口前犹豫了一下还是买了,还好是公费医疗。
中午吃饭,我请了高英和大雷作陪。虽然大雷有些不乐意来,但还是给了我这个面子。大雷看到爹很拘束。
爹和大雷喝了几杯啤酒之后,气氛才稍微好起来。我有些得意忘形,居然也给自己倒了一杯啤酒。
霍小玉也喝起酒来了!老霍说道。
我赶快把啤酒杯子推给大雷。
叔叔,小玉又不是小孩儿,喝点儿啤酒怕什么?
高英嬉皮笑脸地说。
——不要艺术家还没当成,先学了一身的臭毛病!老霍说道。
高英冲我吐了吐舌头,再也不敢乱说话。
好不容易营造起来的良好气氛像个肥皂泡,一下碎了。
虽然饭菜很丰盛,但那顿饭吃得不太愉快。爹没有再说什么,但看起来也不是很开心,他对我自己挑选的男朋友总是有很深的心理戒备。
送他走的时候,爹对我说:大雷人倒是挺实在,就是面相太凶狠,不像个好好过日子的人。
——搞艺术的人都这样,狠巴巴的。
我说。
爹拍了一下我的脸。一小玉,你还很小,我不希望你这么早就陷入这些俗事中把自己给废了。你想谈朋友的时候,那就看看我。我想当一个作家,但是没有成功,就因为结婚太早。再等等吧,好不好?
老霍恳切地说。
爹开车回去了,带着他的药,回去滋阴壮阳重装上阵。
我在心里对他说:晚了,一切都太晚了!一切都已经改变了,我只会成为这种人,成为让你最唾弃的那种人,甚至会成为一个为所谓的艺术****的****,谁知道呢!
马路每天都会给我打几个传呼,我都没回。
我给他留言说:我们分手吧!
马路没有再给我打过传呼。
我以为他已经默认了这个现实,彻底死心了。
但我随后就发现,他没有。
我发现他在跟踪我。
几乎在所有的地方我都会见到他。在酒吧里,他在幽暗的角落里对着我不怀好意地笑;在宿舍门口,他会突然跳起来抓住我的胳膊;在睡梦中,他会让我全身冷汗神经错乱。
他成为我的噩梦。
他的做法让我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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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画室回来,马路站在梧桐树的阴影里,纹丝不动。我早已习惯了他的这种把戏,没有被吓一跳。——小玉,你跟我回去一趟,跟我说清楚!他说。
没什么好说的,你不要老缠着我!
他伸手过来‘拉我,我一挣扎,下巴好像被什么东西划了一下,疼得厉害。高英正好提着两壶水走过来。——小玉,是你吗?高英颤颤巍巍地喊了一声。——是我,你快过来。我开始喊叫。
高英把暖水瓶放在地上,向我跑过来。
马路停止了动作,在一边站着,有些不知如何是好。
——你还不赶快走,还嫌不够丢人?
我对他说。
马路还是顾及面子,转身走了。高英看了一眼他的背影,好像很害怕。——他打你了?高英问我。我说没有。
——你的下巴怎么划破了?高英忽然说道。
我掏出镜子,才发现下巴果然被划了一道血痕。
——那是谁呀?我总见他在宿舍门口溜达,没想到是找你的。
高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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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只想简单地对高英说几句,糊弄过去完事。可是高英是个很好奇的人,不把整件事情弄个底儿掉,她就不放过我。我实在耐不住她的软磨硬泡,再加上情绪又很差,就把我和马路的事全都告诉了她。
听完之后,她说了一句话:我以为我已经够傻了,没想到你比我还傻。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碰见大雷,他就对我说,你的事高英都对我说了,这个****养的,他要是再找你的事,我来收拾他。
我心里叫苦不迭,直怪高英多嘴。
说这些话的时候,大雷没有显出一点吃醋的样子。他已经不再像我的男朋友,而是彻底变成了我的哥儿们。想必在大雷的心里,我已经不再是那个冰清玉洁的小女生。他不再对我满怀歉意,觉得欺骗了我的纯真感情。他背着我金屋藏娇,我背着他暗度陈仓,他是声色犬马,我是水性杨花,他给我来了个嘣登仓,我给他玩了个哩格楞,男盗女娼,我们旗鼓相当,打了一个平手。
从此之后,我和大雷的关系进入了一个新层次——不谈爱,不谈性。也可以说,我们的关系进化到了爱情的最高阶段——无性繁殖。我们还会在一起过夜,但只是为了保持心理与生理上的健康。两个人都不用再付出感情,消费起对方来心安理得。虽然我觉得这样不好,但是聊胜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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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雷的画作通过了初选,我们去酒吧庆祝。我的目光下意识地在酒吧里逡巡,像一只偷油的老鼠。不出所料,我又看见了马路,他还在跟踪我。他坐在角落里,端着一杯扎啤,显得很阴鸷。我故意气他,啤酒灌了一杯又一杯,还笑得很大声,有点儿放浪。直到一点多,我们才从酒吧出来,都有点儿喝高了。我故意落在后面,想告诉马路趁早回家,别老这么盯着我。马路可好,一看我落了单,过来就拉我,想把我拉上出租车,跟他回去。
大雷扭头看见,冲了过来。
她是我女朋友,跟你们没关系。
马路说道。
去你妈的,让你走你就走,别他妈废话!大雷说这句话的时候,看起来很凶恶,像个流氓。马路还想扯我。
大雷一把给我薅过来甩过去,让另一个朋友接住我。他转过脸,劈头就给了马路一拳。
这一拳正好打在马路的脸上,我听见了他的眼镜掉在地上的声音。边上是大雷的几个朋友,他们很有经验,既不出手,也不说话,只是看着马路,防止他冲过来施以报复。
马路没有冲过来,他捂着脸蹲在地上,好像被打得不轻。
我想过去劝阻,但我喝了太多的酒,走起来摇摇晃晃。
大雷把我搂过来,向学校走去。
我回头看了看,马路蹲在地上捂着脸,好像是哭了。
——没想到,你个****还挺会演戏的!大雷大声地对他说。
我冲大雷莫名其妙地笑了笑,我想我那时肯定看起来像一个白痴。我虽然喝了很多酒,但我心里是清醒的。
莫名的,看到马路挨揍,我有一种快意。我想马路这是咎由自取:我已经告诉让他不要来烦我,可他还是不听,挨打不是活该吗?
我的脑袋里乱七八糟,既有对强者大雷的某种崇拜,也有对马路的某种说不清的东西。
快走到学校门口,大雷又改变了主意,也许是怕我喝成这个样子被学校保安看见,他冲那几个朋友挥了挥手,拖着我向另一条街走去。走过红绿灯的时候,我回头看马路,我看见他还蹲在地上。我们走上林荫路,透过斑驳的树影,我看见马路还在地上蹲着。我哭了。好像不是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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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了那家旅馆。
这家旅馆我曾经和马路来过,在这里做爱。
大雷似乎曾经也来这个地方住过,对这个地方也很熟悉。
他们这些进修生,都是欢场老手,比我们放肆得多。
他没有让服务员引路,自己拿着号牌,直接把我扶到了房间。
他把号牌扔在桌子上,踢上了门。
我们都没有洗澡。
大雷开始抚摸我。
我浑身酸软,任凭他解开我的衣服。我漂在水面上,像一片叶子。
他温柔地插入,像是在玩电脑游戏。他控制着自己的身体,像一个孩子控制游戏手柄。
那次,他发挥的时间比较长,也许是得益于酒精和肾上腺素的双重作用。
他左支右绌,花样百出。但是,没有强度,没有深度,我也感受不到力度。
我忽然想笑,因为我想起一个笑话:蚂蚁操大象。我现在全身白光光的躺在这里,就像一头巨大的母象。而他瘦弱的身子趴在我的身上,就像一只蚂蚁。他还问我:我弄疼你了吗?这太可笑了。
我开始肆无忌惮地笑起来。因为酒精的作用,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他从我的身上翻下来,开始有点不明所以,但很快,他愤怒了。
他认为我是在嘲笑他。
他狠狠地扇了我一个耳光,又一个耳光。
我说你有种就打死我吧。
他更愤怒了。
他把我的双手拧在背后,用一只手紧紧抓住,用另一只手摁住我的头,开始很粗野地做起来。我的头陷进床垫里,几乎不能呼吸。
——够不够,你这个****!你这个****!他绝望地叫着。
我把头歪在一边,好不容易才喘出一口气。我现在有一种正在被强奸的感觉,再也笑不出来。我哭了。
我虽然喝醉了,但我还是能记起一些事情,那就是他在打了马路之后,又打了我。
之后一段时间,我和大雷之间的关系降到了冰点。我们像两个陌生人,谁都不理谁。
我去找马路,想和他彻底了断。
马路没去上班,正在宿舍睡觉。他根本不肯正面看我,他的眼角还有一条血红的擦痕,也许是被眼镜框刮的。我怕他难堪,没有提起那晚的事。我说你把原先给我拍的那些照片都还给我。他说是哪些照片?
我说是那些****,你给我拍的****。他说我不会给你的,那些都是我的作品。我说你拍的是我,我应该拥有那些照片。他说我不会给你的,一张都不会,你休想。他说这些照片都是属于我的,永远属于我。你可以离开我,但照片你一张都拿不走。
我说这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要挟?
他说随你怎么想,我可以随意处置这些照片。
我说你真无耻。
他说我是一个很容易就会绝情绝义的人。
我说你像一个戏子,好起来花言巧语,坏起来像一个魔鬼。
他说我们不要互相攻击。你要这么说,你比一个****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们两个像是一对敌人那样彼此仇视。
不欢而散。
几天之后,我又去找马路。
我还想要回我的照片,想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找到那些照片,然后把它们付之一炬,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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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马路没有刁难我,只是让我陪他最后睡一觉。
和他做爱,我觉得很耻辱,活像一个****,在为得到某种东西而忙碌。他颓然倒下的时候,我很清醒。他好像是睡熟了。
我披上衬衣,光着大腿和屁股,在他的书架上翻起来。黑暗中,我听到他的声音,他说你不要白费心机。我的心一阵狂跳,尿几乎都要吓出来了。我不会让你得到那些照片的,你休想。他冷冷地说。
我有一种可怕的感觉:他像一个魔鬼,即使在睡梦中也睁大眼睛。我全身冰冷地回到床上躺下,那个晚上,做了无数的噩梦。醒来的时候,出了很多冷汗,衬衣紧紧贴在我的身上。天一亮,我就离开了他。
97
他还在睡着,脸上没有戴眼镜,眼眶看起来是青白色,像是两个肿胀的蛋。
他睡起来不像个婴儿,像是魔鬼的儿子。
我知道,他是醒着的,只是拒绝睁开眼睛。
静谧中,我感到好像有某种罪恶正在孵化,让人恐怖。
我恨他,我诅咒他,我想毁灭他。
在那个早晨,我不再爱他,因为我已经被伤害得千疮百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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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自己鲁莽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我又怀孕了。在高英的陪同下,我又去了医院。我连口罩都没戴——太憋气了。
那是午休时间,王大夫正在听京剧《沙家浜》,正听到智斗一场。
这段我很熟:垒起七星灶,铜壶煮三江。摆开八张床,招待十六方。相逢开口笑,过后不思量。来的都是客,全凭腿一张。
看到我和高英,王大夫一点儿都不意外,她颇有些黑色幽默地问道:是你还是她?
我指了指自己。
——你们可真把这儿当娘家了,没事就回来看看。王大夫说。
我自己走进里间,脱下衣服。
我一点儿都不害怕。
新四军就在沙家浜,我已经百炼成钢。
直到今天,我还是没能要回自己的照片。我不知道那些照片最终的归宿。那些照片就像是定时炸弹,我能够听到计时器的鸣响。我不知道那些照片什么时候会横空出世,从斜刺里杀出来,把我弄个人仰马翻。
99
两年大限已到,我从学校毕业。
我们毕业的时候,辅导员送给我们两句话:
第一句是:搞艺术很好,可是千万别让艺术给搞了。
他说他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已经被艺术迫害得“上半身癫痫下半身中风遗恨半生”,他希望我们不要走他的老路。
第二句是:过日子很好,可是千万别让生活给日了。
他说,生活就是一个七日接着又一个七日,日了再日,总是周而复始。但你们不要被生活的表象所麻痹,丧失了对美的感觉能力。你们都是未来的艺术家,要做生活的主人翁。
他的话当时听着很感动,可现在想起来,我觉得很可笑。
向左走是艺术,向右走是生活,既不能离艺术太远,又不能离生活太远;既不能离艺术太近,又不能离生活太近,这种分寸实在难以把握。
按照他的表述,我们都成了钻进风箱的老鼠,除了两头受气之外,没有别的出路。
我不想当老鼠,我也不想当艺术家,我只想像人一样的活着。我的电脑旁边搁着一个多用插座,那就是我的图腾。它质量可靠价钱公道,不管经过多少的冷插热拔,不会漏电,不会连线。
如果生活非要让我变成什么,我想变成一个插座。
与其被动地接受生活,还不如和生活媾和,那样,还有几分快感。
对于艺术家这个光荣称号,我敬而远之。
100
照完毕业照的那个晚上,全班同学凑份子包了酒吧的场子。在酒吧,我和大雷彻底和解。
我抱着大雷,高英抱着大雷的兄弟,一些女生抱着另一些男生,哭了个一塌糊涂。
两年之后,视若坚不可摧的友情和爱情分崩离析,每个人的心里都很难受。
大雷告诉我,他不会在这个城市当流浪艺术家,他要回到他的城市。在那里,有他稳定的工作、职称和亲人,还有一直等着他结婚的爱人,要全部放弃实在可惜。大雷说他会多陪我几天,等我难受劲儿过去,彻底安顿下来,他再离开我,我很感动。
第二天,大雷获银奖的消息传到了学校。
他得去上海出席颁奖仪式,我让他走了。
后来,他给我打电话,说他很忙。
再到后来,连电话都没有打过,我想他已经结婚,被另一个女人接管了。
他再也没有回到这个城市。即使回来,他也没有和我见面。我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他后来的作品,画得的确是越来越好。网页上还有他的照片。他比原来胖了不少,显得很谦和,他不再穿迷彩服,而是穿着中式X才襟藏青色绸缎,越来越像大师。
看着他的照片,我有些惝恍迷离的感觉,不相信这个人就是他。——他向前面走去,他的背影清扫着他的痕迹。我想,也许今生今世我们都不会再有春风一度的可能,只能相见不如怀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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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打电话说要开车来,帮我把东西拉回家。
爹以前跟我说过,等我毕业之后,他会帮我安排一份好工作。但据我观察,这件事并不好办。即使对他来说,安排自己女儿的后半生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比他有头有脸的人多多了。
爹似乎觉得有些对不住我。
我对他说,不用担心,我会在北京找一份工作。
爹这才稍稍宽心。
安可和美心也在那年毕业。她们来到北京,也想和我一起奋斗或者一起堕落。
在靠近地铁终点站的地方,我和安可、美心一起,租了一套两居室。房租不算很贵,但也绝对不便宜,我开始找工作,尝试自己养活自己。
我到国展去参加招聘会,只要看着和我的专业有点贴边儿的,我都凑上去递简历。
只要有人给我打电话,我就屁颠屁颠地胞去面试。面试的结果是:没有一家公司喜欢一个被表现主义弄得满嘴胡话的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请的是设计师,是正规的美术院校毕业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那种。
我看到前途黯淡,只好给家里打电话,汇了些钱来,上了一个设计师培训班。培训班上完,拿到了证书,我的胆气壮了很多。
我去一个号称业界第一的公司应聘设计师,自我感觉还可以。
面试完成,出来的时候,我看见公司墙上有一行镀金的铜字:发展是硬道理。这句话没有人称指代,没有起承转合,没有前后铺垫,突兀地写在墙上,显得怒气冲冲。
这个世界上,发展是硬道理,其他的,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道理一旦变成硬的,就再也没有任何通融。
我最后没能去那家公司上班,因为他们觉得我和那家公司的企业文化不和谐。
我其实很想去那家公司上班。那儿的人每人都有一把牛皮的黑色座椅,就冲这个,我也想混进去,可他们把我识破了,就像孙悟空总是能认出白骨精。
我只好又去找别的公司。
102
我来到一家动画公司,做程序操作工。这是一个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工作,最适合我这种刚出校门的人。
我刚开始干活时艰难万分,其辛苦程度,和一头猪学着去种地差不多。在我的记忆中,用猪拱地播种是古埃及人干过的事,这是可以上溯数千年的尼罗河的传统。如今在我的身上发扬光大借尸还魂,实在是很荣幸。
不过,我的嘴本来是啃烂苹果用的,但现在让我捏着鼻子去拱大地,我感到痛苦万分。
老板是个很奇怪的人,以可乐维持生命。
这句话说得一点都不夸张。老板只喝可口可乐——这句话的意思是,他从来不吃任何食物,也从来不喝水。任何时候看见他,他的手里都会端着一纸杯可乐。
我非常爱喝这东西,他总是这样表白。
老板长得很卡通,身材瘦小,头颅巨大,有点儿像个外星人。他平常说话没问题,偶尔紧张就会略显结巴,尤其不能动怒,一旦动怒,就会憋红了脸说道:我——我——不——跟——你说,你——你——给我——滚出去!
很多员工就是这么被赶出公司。
他从来没有加班费这个概念,他对员工最好的奖励就是一杯可乐,是他亲自从可乐瓶里倒的。他会把可乐亲自递到你手中,‘保证一滴都不会洒出来。
你要怀着感恩之情把这杯可乐一饮而尽。
他对我们说,他的公司实行的是人性化管理。
我一直认为:人性化管理这个词是有语病的,就像一个奴隶贩子对奴隶表明他是人权卫士一样可笑。只要是人呆的公司,肯定应该是人性化管理,这没有什么可标榜的。
我在那个公司干了两个多礼拜,在这个外星人鼓足勇气对我表示爱慕之前,离开了他的公司,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工资。
我觉得恐惧,在这样的怪物手下混饭或是和他谈情说爱,我担心有一天连我的肠子也会变成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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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公司上班的时候,我经常会碰到一个怪人。那是一个老头,总是穿着全套的明黄色的綢缎,戴着瓜皮小帽。那套衣服做工粗糙,针脚很大,我疑心那是套寿衣。我总是在同一条公交线上碰到他,每次看到他我都会浑身发冷。老头特别喜欢咀嚼,不停地从塑料袋里掏出干硬的麻花放进嘴里,嚼起来咯嘣咯嘣的,看得出来牙口还很不错。他从来不左顾右盼,表情茫然。我从来没见过他中途下车。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总是不停地穿着这一身衣服坐在汽车上。奇怪的是,别人似乎并不在意他。
有一次,我有了一个荒唐的念头,并且把自己吓了一跳:整个车上,也许只有我一个人可以看到他!这太像一个鬼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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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状况时断时续,一开始,我有些焦虑,后来,我就慢慢习惯了。
没有工作的时候,我就在家待着。
父母经常会给我汇点钱,所以并无饥饿之虞。
烦闷的时候,我就去找公渡先生聊天。
他已经知道了我和马路分手的消息,但他从来没问过我原因,因为他和马路联系也很少。
公渡先生曾经郑重地建议我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也当一个中国制造的美女作家。
我说,她们不是Made in China,而是Mating In China,不是中国制造,而是名副其实的中国之操。对这些女人,我并没有什么亲近感。我看过她们的一些作品,对她们的个人喜好了然于胸。她们对各种操练方法业务熟练,喜欢穿中式丝绸睡衣或是肚兜,床头摆着一本《素女经》,对里面的各种姿势无师自通。她们的抽屉里有激情颗粒、超凡持久、动感三维、螺纹浮点的安全套,还有亡羊补牢的毓婷。
88和她们比起来,我的起点太低。
我说。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我引以为豪:虽然我不再相信爱情,但我绝不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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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美心住在一个房间,安可和她的男朋友住在另一个房间。安可虽然年龄比我们小,却比我们都大胆,直接和男朋友住在一起。——苔花如米小,亦可如牡丹开。她总是喜欢说这句话。
我不知道苔花什么样,据我推测,应该和米兰差不多,虽然没有丰硕的花朵却气味馥郁迷人。这有点像安可,虽然她的脸看起来像一个中学生,但她的身体已经发育成熟凹凸有致,散发出一种小妇人的味道。她不想让自己蕊寒香冷蝶难来,而是想有人牡丹花下死露滴牡丹开,有些迫不及待。
只要是女人,就会和男人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安可的男朋友曾经是一个流浪歌手,是她上大学的时候,在火车上认识的。
那个流浪歌手告诉她,有一列火车的炉膛是用金子做的。
他走了很多地方,为的是寻找这样一列燃烧着的金碧辉煌的列车。他喜欢那种感觉,一想到自己可能是乘坐在一列由黄金炉膛燃烧出的热量推动的蒸汽机车上飞奔,他就觉得晕头转向。
在火车上卖唱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正行走在光荣的荆棘路上,是一个伟大的理想主义者。
和安可一起来到北京之后,流浪歌手把吉他靠在了一边,捧起了求职简历,按照安可为他设定的方式向着发财致富的路上一路狂奔。
他也是大学毕业,所以很快就找到了工作,在一家生产卫浴产品的公司做推销员,主要是卖马桶。只要见到工地,他就会想方设法蹭进去,向人推销他的马桶。
虽然挣不到多少钱,流浪歌手还是干了很长时间。
安可却开始慢慢失望:她觉得自己爱的是那个不羁的流浪歌手,而不是眼前这个衬衣雪白到处推销马桶的小男生。
安可始终觉得爱情和生活是两码事,爱情在风尘之上,生活则等而下之。但现在,她的爱情被凡俗的生活泡糟了炖垮了,既变了颜色也变了味道,就像一条白水煮过的鱼,只留下白森森的骨架,不再鲜活。
她对我说,早知道这样,找个流浪歌手还不如找一个平常人。
她对我说,早知道会受这份罪,还不如不跟家里闹翻呢!安可对生活充满抱怨,开始寻衅滋事,开始和男生吵架,变得像一个悍妇。
我很庆幸自己不是一个悍妇。
悍妇是这个世界最为稀缺的资源,如果你偶然碰到一个,一定要珍惜,千万不要被人抢了去,否则,你会失去很多生命的乐趣,当然,同时失去的,还有对无奈与绝望的深刻体验。和一个悍妇生活在一起,你的生命观是全新的。你会发现生活中无处不充满智力测验和挑战,生活中充满鸡零狗碎和无事生非,如果你想进行某种反击,那是你噩梦的开始,悍妇早已经求之不得辗转反侧摩拳擦掌。你注定会一败涂地一蹶不振,除了唯唯诺诺虛与委蛇割地赔款丧权辱国,你没有别的手段。只有这样,你才能获得短暂的宁静。你的生命被肢解,你的热情一滴滴融化,你一天天变得冷漠,三十岁之后,再也没有对所谓爱情的任何幻想与留恋。不是苟延残喘就是毁灭,这就是爱情的最后归宿。
由此可以证明,孔夫子把老婆休了,孟夫子把老婆休了,庄子死了老婆鼓盆而歌,这些事情都绝非偶然。一个女人一旦成为悍妇,那她一定离倒霉很近了。像苏东坡那样,河东狮死去之后,还对着她的坟头哭泣的,只能作为虐恋文化的一个个案。
男生很大度,总是不和安可一般见识,有些委曲求全,弄得我和美心对他充满同情。
安可还是保持小时候的习惯,不做任何家务,连自己的衣服都不洗,让那个男生代劳。
我和美心曾经对她提出过警告,但她根本没放在心上。她把爱情变成了奴役,心安理得。
那时候我才知道,每个悍妇都是他们的丈夫惯出来的,我明白这一点,就像我坚信每个陈世美身后都站着秦香莲,每个潘金莲身后都站着西门庆一样,这是一种宿命,让他们成为一对儿,密不可分。
106
我一直以为他们这辈子就这样了。直到有一天,这个屋子彻底安静下来。流浪歌手最后还是走了。
他是一头野兽,虽然强迫自己改变习性,但还是不能适应圈养的生活。并且,他对安可和这种生活早就已经厌恶透顶。他接着去流浪,寻找那个金碧辉煌的火车头,抛下安可一个人。说实话,对安可,我没有丝毫的同情。她像渔夫的故事里的那个老太婆,太贪得无厌。
压搾爱情的人,最终会受到惩罚,我确信这是一个真理。
安可觉得很受伤。
她变得?冗默寡言,轻易不再和我们讨论爱情。
她成了生活在沙漠里的植物,被蜡质覆盖,细胞壁肥厚。
她开始谨小慎微,从来不越雷池一步。在每一个男人身边,她都变得很矜持,面X才欲望,始终保持无法穿透的沉默。
虽然她处于饥渴状态,但从来不会饥不择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