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应该做的事情
杰克把建议书扔到我书桌上——当他瞪着眼睛看着我的时候,他的眉毛变成了一条直线。
“怎么了?”我问。
他用一根手指戳着建议书说:“下一次,你想要做某些改动的时候,得先问问我。”说完就掉转身走了,把我独自留在那里生闷气。
他怎么敢这样对待我,我想。我不过是改动了一个长句子,纠正了语法上的错误——这些都是我认为该做的。
并不是没有人警告过我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的前任——那些在我之前在这个职位上工作的女人们,称呼他的字眼儿都是我无法张口重复的。在我上班的第一天,一位同事就把我拉到一边,低声告诉我:“他本人要对另两位秘书离开公司的事情负责。”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越来越轻视杰克。我一向信奉这样一个原则:当敌人打你的左脸时,把你的右脸也凑上去,并且爱你的敌人。可是,这个原则根本不适用于杰克。他很快会把侮辱人的话掷在转向他的任何一张脸上。我为他的行为祈祷,可是说心里话,我真想随他去、不理他。
一天,他又做了一件令我十分难堪的事后,我独自流了很多眼泪,然后,我像一阵风似的冲进他的办公室。我准备如果需要的话就立即辞职,但必须得让这个男人知道我的想法。我推开门,杰克抬起眼睛匆匆地扫视了我一眼。
“什么事?”他生硬地问。
我突然知道我必须得做些什么了。毕竟,他是应该知道原因的。
我在他对面的一把椅子上坐下来。“杰克,你对待我的态度是错误的。从来没有人用那种态度对我说话。作为一名专业人员,这是错误的,而我允许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也是错误的。”我说。
杰克不安地、有些僵硬地笑了笑,同时把身体向后斜靠在椅背上。我把眼睛闭上一秒钟,上帝保佑我,我在心里默默祈祷着。
“我想向你作出承诺:我将会是你的朋友。”我说,“我将会用尊重和友善来对待你,因为这是你应该受到的待遇。你应该得到那样的对待,而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同样的对待。”我轻轻地站起来,然后在身后轻轻地把门关上。
那个星期剩下的时间里,杰克一直都避免见到我。建议书、说明书和信件都在我吃午餐的时候出现在我的书桌上,而我修改过的文件都被取走了。一天,我买了一些饼干带到办公室里,留了一些放在杰克的书桌上。另一天,我在杰克的书桌上留下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希望你今天愉快。”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杰克又重新在我面前出现了。他的态度依然冷淡,却不再随意发脾气了。在休息室里,同事们把我迫至一隅。
“看看你对杰克的影响。”他们说,“你一定狠狠责备了他一通”。我摇了摇头。“杰克和我现在成为朋友了。”我真诚地说,我拒绝谈论他。其后,每一次在大厅里看见杰克时,我都会先向他露出微笑。
因为,那是朋友应该做的事情。
在我们之间的那次“谈话”过去一年之后,我被查出患了乳腺癌。当时我只有32岁,有3个漂亮聪明的孩子,我很害怕。很快癌细胞转移到了我的淋巴腺,有统计数字表明,患病到这种程度的病人不会活很长时间了。手术之后,我与那些一心想找到合适的话来说的朋友们聊天。没错,人知道应该说什么,许多人说话语无伦次、颠三倒四,还有一些人忍不住哭泣。我尽量鼓励他们,我固守着希望。
住院的最后一天,门口出现了一个身影,原来是杰克。他正笨拙地站在那里,我微笑着朝他招了招手。他走到我的床边,没有说话,只是把一个小包裹放在我身边,里面是一些植物的球茎。
“郁金香。”他说。
我微笑着,一时间没有明白他的意思。
他清了清喉咙:“你回到家里之后,把它们种到泥土里,到明年春天,它们就会发芽了。”他的脚在地上蹭来蹭去,“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当它们发芽的时候,你会看到它们”。
我的眼睛里升起一团泪雾,我向他伸出手去。“谢谢你!”我轻声说。
杰克握住我的手,粗声粗气地回答:“不用谢。你现在还看不出来,不过,到明年春天,你将会看到我为你选择的颜色。”他转过身,没说再见就离开了病房。
现在,那些每年春天都能看到的红色和白色的郁金香已经让我看了10多年。今年9月,医生就要宣布我的病已经被治愈了。我也已经看到了我的孩子们从中学里毕了业,走进了大学的校门。
在我最希望听到鼓励的话的时候,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说出了它们。
毕竟,那是朋友应该做的事情。
重逢
休和查利是我大学时期最要好的朋友。休与我已保持了1/4世纪的友谊,而查利则在15年前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了。15年后,我和休重新找到了查利,也重新找到了当年的友情。
我们三人第一次见面大约是在30年前的斯沃思摩。我当时才17岁出头,是个胆小内向的布鲁克林技校毕业生,来到这所小型的教友会学院时,已经是第二学期开学。在教学主楼的教室里,两个男孩儿使我吃了一惊。他们似乎象征着整个学院的风度:休正对约翰·东尼那些深奥的诗作大发议论,查利则专注于吐出一串串烟圈。我对这些都是一窍不通。他们比我大两岁,看上去比我懂得多得多。休长得酷似影星马龙·白兰度,不过无论是他本人或是其他人都很清楚,他肯定会成为一名作家。查利满头微卷的红发总是乱蓬蓬的,似乎有不少比仪表更重要的事值得去考虑。他今后很可能成为心理学家,但那时他正被小说家菲茨杰拉德的生活方式和出众的才华所吸引。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们三人不停地交换着讨论的话题——上帝、文学、人性,以及最热门的主题——姑娘。我认为正是这种整日整夜的长谈使我们早先的友谊牢不可破,因为这种友情需要大量的时间在一起,这在后来的日子里就难以办到;此外,长谈的结果还有参加辩论的冲动,以及表现自己欲望和对新思想、新观点的接收。
我和休都是纽约人,出身于忠实的犹太教徒家庭。查利则是波士顿一个爱尔兰天主教家庭的独子。他的母亲是一位瘦弱的护士,很少与儿子交流思想;他的父亲已经住进了一所精神病疗养院,事实上也再未离开过那里。那些年,我和休都有了不少改变,但基本上依照的是传统文化。查利的成就是最令人吃惊的:
他几乎在短短数年中就重新塑造了自己。
查利最先结婚生子。1955年,他与一位南方女子结合,我充任男傧相。数以百计的宾客们身着盛装围在新娘身边;查利这边则只有他的母亲、姨母、姨父,再就是我的一家和休。
5年后,从第一次婚姻的失败中摆脱出来的查利来到了纽约,从事心理学方面的研究。他终于再一次结婚——新娘是一位优雅含蓄的女士,她对我们三人之间那种亲密而喧闹的关系似乎颇为不快。当我们各自组建自己的小家庭时,查利的新夫人渐渐把他引出了我们原先的圈子。我和休一直很忙,根本无暇注意到在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直到有一天忽然发现查利夫妇已与我们失去联系。
15年过去了。休已是一位成功的小说家,我则是一名出版商。在一次晚会上,我偶然邂逅了一位熟知我们过去的女士。“你知道查利的消息吗?”她说,“他又离婚了,眼下住在安纳波利”。
我走进隔壁房间,打电话找到了休。我俩一致认为,无论查利是否愿意和我们见面,我们都应该去看看他。我很快设法找到了他在安纳波利的电话号码,带着少许紧张与兴奋拨通了电话。“我和休想去看看你。”我结结巴巴地拿着话筒说道。“什么时候?”那熟悉的声音答道,仿佛我们昨天刚刚聊过。
我和休抵达巴尔的摩—华盛顿国际机场时,查利已经在等着我们了。明显发胖了的身材,稀疏的、却是红褐相间的头发,查利站在那儿,神态一如往昔。我们同时发出惊喜的叫声,仿佛小孩子赢得了少年棒球队冠军。3个人旁若无人地大喊大叫,笑着、拥抱、亲吻,然后挽着臂膀。我们感到自己无可匹敌,又成了重新聚会的“三巨头”!我们钻进汽车,查利兴奋之际,向我们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15年来的各种经历,以至于错过了高速公路的岔道,使我们在到达安纳波利前不得不绕了30英里的弯路。查利告诉我们,他的父母都已过世,他也曾希望第二次婚姻能使他重新振作精神,但几个孩子出世后又告分离,他再一次过起了孤独的生活。
我和休在旅馆登记住宿,仍用当年大学里的老办法决定床位:抛硬币。查利笑了:“嘿,我买了这个。”三只完全相同的礼品盒里,装着三条一模一样的领带:栗色的底,印着蓝色的条纹。尽管天灰蒙蒙的,正飘着细雨,我们仍然雀跃着把领带打上,顿时又成了三位神采奕奕的“三剑客”。
我们又手挽手地在安纳波利的街道上闲逛。在一家餐馆里,我们用最大号的酒杯喝葡萄酒。我看见休和查利像我第一次遇见他俩一样又肩并肩坐在了一块儿,对作家们的作品大发评论;而我也和从前一样,像个学生似的静静地坐在一旁聆听着兄长们的高谈阔论。我们接着喝酒,继续逛街,试橱窗里的帽子,看绘画展览,四处溜达;我们饮啤酒,吃成打儿的牡蛎。在当地的大学和海军学院里,我们被年轻人包围着,一瞬间我们又找回了自己的青年时代。
那天晚上,我和休躺在旅馆的床上,回顾着我们三人之间不同寻常的友谊。我们尤其想弄明白许多年前我们是如何互相影响的。最后我俩都感觉到,从查利那里学到了谈吐隽永,那种讽刺式的幽默感把幽默与趣味带进了我们的思想与语言之中。
第二天早晨,我们在查利的小公寓里和他共进早餐。我告诉了查利前一晚我与休的谈话,查利笑了。休看着查利,静静地说:“查利,如果说我俩从你那儿学到了不少东西,你又从我们身上学到了什么?”
查利凝视着我们,“我想你们应该知道,”他说,“友情”。
一转身便是永远
我在一个细雨纷飞的日子接到小一的电话。在凌晨5点,她用一通电话把我吵醒,然后就听到她清脆的声音:“亲爱的,今天逃课吧,我现在在火车站。”
我打着一把橙白相间的雨伞,踩一路水珠,在火车站门口看到了她。我的目光投向她的时候,她也正向我这里瞧,然后嫣然一笑。眼前的女子穿着米黄色的绵质中袖衬衫,底下一条深咖啡色的七分裤,缀着细致的蕾丝花边,白色的球鞋已被打湿,泛着几滴污浊。我想,这真的就是小一。
小一“刷”的一下跑到我的伞下,挽起我的臂,我恍惚间闻到她身上淡淡的栀子花香。我把她带到自己租的小屋,看她津津有味地吃完早餐。她说有些累,于是倒床就睡。我没有去上课,在家里陪她。呵,的确没有想到,小一竟然就这样从网络里跳到了我的面前。
小一是洛阳女子,我们的相识从E—mail开始,小一说在网络上看到我的文字,很喜欢,所以来信。我回信告诉她,她的名字足够简单,我也喜欢。然后我们就开始隔三差五地保持联络。我不知道两年算不算长,一直以来我对时间都没有概念。小一总说:两年,真的好长好长啊。
下午的时候她醒来,我说:“去星巴克喝杯咖啡吧?”她却摇头,反问我:“你不是不喜欢喝咖啡的吗?”然后她鬼鬼地笑,要我带她去麦当劳。于是我把她带到中山公园附近的一家麦当劳,那里人少,不闹。上下楼梯的地方有面大镜子,可以把整个人照得很亮。以前逃课的时候我经常来这里。想到逃课,我忽然意识到小一那个鬼笑蕴藏的内容了。
选在靠窗的位置坐下。小一眨眨眼睛问我:“哎,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来这里吗?”我摇头,假装不知。她瘪瘪嘴,然后又笑呵呵地说:“你上次不有篇文字是在麦当劳里写的吗?我来体会体会这感觉呗。”果然,我就知道她还记得这事。其实是好久以前的事了,有一次逃课没处可去,就跑进了麦当劳。忽然就想写个故事,包里却没有空白的纸,于是只能把餐盘里的广告纸反转个身将就着写。我在E—mail里当笑话一般告诉小一这事,她却记得牢。
吃完汉堡小一拿起纸巾擦擦嘴,一本正经地对我说:“薇,准备做笔记吧,我要开始讲小一的故事了。”我用手支着头,细细地看她。柳眉,不高挑,用眉笔勾勒出优美的弧度。单眼皮下闪着光亮,只是那一开一闭间隐隐约约望到几许苍凉。干净的脸庞上零星地撒着几粒或深或浅的褐色小痣。我看她入了神,却见她纤纤玉指从我眼前晃悠。我对她说,小一的故事我不记在纸上,是放在心里的。
于是,她开始讲述,我就开始听。小一说了很多在E—mail里从来没有提到过的事情。每一段话语都似毫无联系,有些杂乱,像是海底的气泡,谁都不知道什么时刻浮出怎么的个体。可是我知道小一想要告诉我一些无人可说的事情,像是父母的事情,像是她曾经深爱过的男人,像是她心底的脆弱。我看着她的眼睛,静静地听。小一的话语偶尔有阴影掠过。
她拿起可乐来喝的时候,我才有机会插上嘴,可一时间却又觉无话可说。
小一云淡风轻的描述里,掺杂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辛酸?我不敢想。不敢想,就更不会写。我是个霸道的人,不想让别人读到小一的心。
回家的时候天色已暗,夜里的秋已有了些凉意。我们手携手,一步步地走。心底微疼,我甚至已经感觉到以后的日子里,思念的味道。
第三天我和小一去周庄游玩。江南小乡透着一股儒雅,虽已被人工破坏得不堪,却仍有古蕴在风中飘散开来。我们坐在小舟上听船夫的歌声,悠扬起伏。
步入全福塔,略低的栏杆让人心生不安。扶栅远眺,我问小一哪里是洛阳的方向。小一随手指了个方向,我也就随意附和。我想无论以后来这里多少次,我都会记得那是小一的方向。
五天的时间并不长,小一却把无数温馨弥漫在我的小屋里。窗帘成了一袭粉红,墙壁上随意地贴着我和小一的合照,CD机的耳塞染上了小一的气息,点点滴滴。小一说:“我要让你想死我。”
去火车站送小一,见她眼中泪光微泛。时间一点一点流逝,我们什么都抓不住。我忽然就觉得心情烦躁,却找不出个所以然。有些感觉,不知名的,汹涌得厉害。
“一起转身吧。”我们异口同声,然后又一同微笑,笑得无奈,笑得凄然。
我转身朝外走,外面又开始淅淅沥沥地飘起小雨。我不知道小一有没有停下,反转过身来。因为我没有再转身。
后来,邮箱里的E—mail依然忙碌,却再不见小一的文字。偶尔有陌生人来信,我就会想,是否里面就有小一,随后又否定自己。小一曾经说过,她最喜欢我文字里的一句话:喜欢在网络里写字,彼此都是毫无联系的陌生人,让我觉得安全……我想我明白为何小一从此杳无音信。
印象里小一似乎还说过她不相信永远,是她说的,还是我说的,又或者谁都没有说过,我不确定,记忆已经模糊。
有很多事,我们都会逐渐忘却,痛苦的、温暖的、快乐的,或者其他。关于小一,如今我只记得些许。记得她是个好看的洛阳女子,记得有过E—mail的痕迹,记得她忽然来又很快走,记得那个转身——一转身便是永远。
你永远是我纯真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