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俊(?-1756),字犀川,贵州福泉人。康熙六十年进士,累官至河南、四川巡抚,后因事革职。
家训原典
儿未有知,任其颛蒙a,不可诱之使言。啼哭任其啼哭,不必慰之使止。盖啼哭可以泻火,婴童纯火,正欲泻之耳。至于言笑,任其自开,不必引诱;如欲引诱,当令之呼父母、尊长而已,余不可妄引。过笑伤肾,慎不可逗之使笑也。
手足能动,不可妄有执持,恐其挞击,令人作揖拱手。若有所求而不得,有所欲而不遂,啼号不休,卧地不起者,必裁抑而宁耐之,万无抚慰。抚慰之惯,必生躁暴。
离乳始食淡粥烂饭,勿与腥荤、糖蜜、粘浓、甘美之物。不止难克b易病,且习馋惯,恣其口腹,终身不能食茹粗,流为饕餮魇足之人c矣。
提抱之时,止是布衣,毋令受热。盖饥寒小儿安乐法,饱暖小儿疾病根。至于才能行步,便是花帽锦衣,缀以金珠,不止利其财者,有不测之虑;而自小惯习此饰,稍长岂能布衣?且将厌旧喜新,终身骄奢,必以恶终矣。此难与昏愚父母道,爱子者必能知之。
抱儿者常令之采打人以为欢,甚者父母引手令击其面;或动出淫亵d语以詈e人。此乳婆、愚父母之通病。大凡咒骂笞棰f小臧获g者,大加呵戒,不使童稚之威行于卑贱,亦养德性之要道也。
《中华家训大观》
注释
a颛(zhu`n)蒙:愚昧无知。
b难克:难以消化。
c饕餮(t`oti-)魇(y3n)足之人:贪吃的人。
d淫亵语:邪恶不恭的话。
e詈(l#):骂,责骂。
f笞(ch~):用鞭杖或竹板抽打。棰(chu):用棍子打,杖刑。
g臧获:古代对奴婢的贱称。清代钱泳《履园丛话·谭诗》:“古者奴婢皆有罪者为之,谓之臧获。”
评析
在古代丰富多彩的家训资料中,王士俊这篇论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家训,迥异诸家,虽所述未尽允当,但对今天如何进行婴幼儿教育却很有参考价值。
正确处理婴幼儿的哭与笑,对他们身心健康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啼哭可以泻火”,故可“任其啼哭,不必慰之使止”。王氏还主张,不可过分逗引婴儿笑乐,认为“过笑”则“伤肾”,这是有一定道理的,虽立论根据未必科学。哭既是婴儿的生理需要,也是心理需要。在没有语言表达能力前,哭和笑就成了他们表达感情需要的唯一方式。一般性的哭,做父母的完全不必大惊小怪,尽可任其啼哭。如果是因为尿床、冷热、饥渴或病痛等引起的长时间哭闹,就不能再坐视不管了,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妥善处理。婴儿虽小,却已颇有心计,最识不得惯,如果动辙对其不正当要求加以爱抚、安慰,久而久之,就会养成小孩的坏习惯,“必生躁暴”,因此对婴儿的哭必须审慎对待。对于逗笑,他认为一定要适度,千万不能过分。现代医学也已证明,婴孩大笑过度有损于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