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密使是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宋欧阳修曾任枢密副使。《〈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文天祥当时掌管军事要务。
翰林院
翰林院是自唐代开始设立的各种艺能之士供职的机构。
初唐玄宗选擅长文词的朝臣入居翰林起草诏制,后翰林逐渐演变为草拟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任职者称为待诏。为了保守机密和应付急需,唐玄宗乃一度挑选擅长文学的亲信官员充翰林院待诏,以备起草急诏(兼撰拟诗文)。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另建翰林学士院,专供草拟诏制者居住,供职者称翰林学士(简称学士),本身无秩品。初置时并无员额,后来依照中书舍人之例,置学士六人,择其中资历深者为承旨。
安史之乱以后,军事频繁,翰林学士地位愈来愈重要,不但在草拟诏制方面分割了中书舍人之权,也在参谋密计方面分割了宰相之权。唐宪宗以后,翰林学士承旨往往晋升为宰相。学士院设置之后,与中书舍人院有了明确分工。学士院有两名由宦官充任的学士院使(或称翰林院使),在皇帝与翰林学士间起传达联系的作用,在政治上有很大影响。
宋沿唐制设学士院,也称翰林学士院,有时亦称翰林院。翰林学士实际上充当皇帝顾问,很多宰相都从翰林学士中选拔。北宋前期的翰林学士,亦无秩品。元丰改制后,翰林学士承旨和翰林学士成为正三品官员,专司草拟内制之职。
元代设翰林兼国史院及蒙古翰林院,官员与金代同,分掌制诰文字、纂修国史及译写文字。明翰林院掌制诰史册文翰之事。入翰林院者官品虽低,却被视为清贵之选。明朝翰林若得入文渊阁参与机密,则更是贵极人臣。
清设翰林院置掌院学士两人,满、汉各一人,从二品。清掌院学士无文学撰述之责,是侍读学士以下诸官的名义长官,与唐宋之翰林学士有所不同。但仕为翰林官者不仅升迁较他官为易,且多蒙优待厚遇。
军机大臣
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军机大臣是中国清代中枢职务名称,该头衔属于任务性质,而非定制官衔。
雍正皇帝初为指挥青海战事之需要,在宫内设立军机处。后沿为定制,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军国大政。雍正时首任军机大臣为张廷玉与鄂尔泰,恩遇最隆。自军机处设立,军机大臣取代内阁大学士成为清朝事实上的宰相。直到清末官制改定,理论上其功能为新内阁所取代,然而清末首任内阁总理大臣庆亲王奕劻,原亦为领班军机王大臣。
军机大臣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充任,无定员,一般六、七人。其中资历较深者为“首席军机大臣”,或称“领班军机大臣”,但没有正式的名义;资历较浅的称“军机处行走”、“军机大臣上行走”、“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等。另有“军机章京”若干人负责协助大臣处理文书事务,被称为“小军机”。
士大夫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是战国出现的一个新概念。在此之前,士均排在大夫之后。
大夫士与士大夫表面看去只是前后颠倒了一下,实际上反映了一个重大变化:大夫士强调的是等级;士大夫指的是阶层,它的特点是知识分子和官僚的混合体。分而言之,无论在春秋以前或战国,大夫都指有一定官职和爵位的人,社会地位比士高。
从战国开始,士之所以常常冠在大夫之前,是因为随着官僚制度的兴起,士大显身手的缘故。一些出身士的人,靠着自己的才能,平步青云,出现了一批布衣卿相。另一方面,战国时期的大夫与春秋时期也不大一样。春秋时期的大夫,大部分是靠宗亲分封而来的,并且是世袭的。战国时期的大夫正演变为官僚体系中的一个职位和爵位,大夫中多数不再是靠宗亲分封,一般的也不再世袭,他们中的多数是由士升上来的。
节度使
节度使是唐代开始设立的地方军政长官。因受职之时,朝廷赐以旌节,故称。
节度一词出现甚早,意为节制调度。唐代也很早就用此语以明确指挥权限,但先前并未用作职衔。唐代节度使源于魏晋以来的持节都督。持节都督出征时是一军统帅,屯驻时是军区首脑,对所统将领及州郡长吏都有节制以至生杀之权。南北朝时,刺史大都加持节都督,辖区既狭,权任亦轻,北周及隋改称总管。
节度使的僚属,都由节度使辟举,然后上报朝廷批准。所统州县长吏虽由中央任命,而实际则听命于节镇。地方财政收入分为上供、送使、留州三部分,送使部分常占最大份额。内地节度使辖区虽是藩卫朝廷的军镇,但实际上往往对朝廷保持不同程度的离心状态。
唐末农民战争爆发后,朝廷进一步失去对地方的控制,节度使林立,他们拥兵自雄,互相兼并。其中武力最强、在唐亡后建号称帝者,先后有五代;其余割据一方,立国改元(也有未改元者)自传子孙者为十国。而五代十国境内之节度使亦多桀骜跋扈,节度使部下更多悍将骄卒,逐帅杀使之军变事件不断发生。
宋辽金宋初承五代旧规,节度使除本州府外,还统领一州或数州府,称为支郡,辖区内的军、政、财权,由节度使独揽,实际上是个半独立的小王国。
宋太祖赵匡胤、宋太宗赵炅采取各种政策,削弱节度使的军、政、财权,以加强中央集权。此后,节度使一般不赴本州府治理政事,而成为一种荣誉性的虚衔。
元代废除节度使。
单于与可汗
在古代,我国境内的许多少数民族,对他们的首领有不同的专用称呼。如战国至秦汉时期的匈奴族,称首领为“单于”;北朝时期的柔然族,唐朝时期的回纥族、突厥族和宋元时期的蒙古族,称首领为“可汗”。回纥、突厥族为了表示服从唐朝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还称唐太宗为“天可汗”。
这些称呼都有特殊含义。像“单于”一词,本是“撑梨孤涂单于”的简称。在匈奴语中,“撑梨”是“天”,“孤涂”是“子”,“单于”含有“广大”的意思。
可汗,又称大汗。最初,这个称呼是部落里一般部众对首领的尊称,原意是“神灵”、“上天”之意。可汗作为一国之主的称号最早始于公元402年柔然首领社崘统一漠北自称。
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是中国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
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他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建立黄、白、红、蓝四旗,旗皆纯色,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四十三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镶,俗写亦作厢,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创建了八旗制度。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
清朝的八旗分为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其中满洲八旗、蒙古八旗的主体是骑兵,汉军八旗也叫乌真超哈(重装部队)主要是炮兵。
清代的八旗军在行军、驻营时所居的位置是固定的。据说是依“五行相克”说制订的。在《八旗通志》中有如下的记载:“两黄旗位正北,取土胜水。两白旗位正东,取金胜木。两红旗位正西,取火胜金。两蓝旗位正南,取水胜火,水色本黑,而旗以指麾六师,或夜行黑色难辩,故以蓝代之。”
八旗初建时兵民合一,全民皆兵,凡满洲成员皆隶于满洲八旗之下。旗的组织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等多方面职能。
八旗制度从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清王朝覆灭,共存在 296 年。它是清王朝统治全国的重要军事支柱,曾为发展和巩固中国多民族统一的国家、为保卫边疆防止外来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满族社会的发展,更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然而随着历史的嬗变,八旗制度中落后的一面也日益明显,严重地束缚了满族人民的发展,在征战中的作用也愈来愈小。八旗制度与清王朝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经历了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整个历史过程。
内务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