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这块地方,诚然是供给关于民俗学的各种材料的绝好的场所。社会的复杂,习俗的繁殊,不论那一方面,只要你肯多集材料,原始要终地研究下去,都可以得到——种可以自慰的结果。……中国古时也曾有过采风问俗的制度,然而也不过是采采问问罢了,至于说到排比校考,归纳勾玄的问题,那于他们究竟是未之用心的,而且这种制度,行了不久,也就自然地崩坏了。所以中国关于民俗学的各种材料,直到了现在,也不过是这成其为材料罢了,至于有组织有系统有理解的中国民俗学,那是距成功的时期尚是遥远,而且正有待于后人去寻路去努力的。
摘自罗香林《关于民俗的平常话》《民俗》1929午第81期第1—2页
民俗是水一般流的,尤其是现代中国的风俗,真的变动得快。日人永尾龙造说得好:“支那的时势,走马灯一样地在回转,此刻还不把各种记录保留下来,将来时移势易,困难的程度,必然加倍的增进了。……”诚然,诚然。
摘自罗香林《关于民俗的平常话》《民俗》1929年第81期第2页
据社会学的研究,一切民风都是起源于人群应付生活条件的努力。某种应付方法显得有效即被大多数所自然无意识地采用着,变成群众现象,那就是变成民风。
摘自李安宅《仪礼与礼记之社会学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第4页
各个民族的生存,各有其生存的历史,要明他们生存的历史,就须知道他们的民俗。我们知道民俗学是平民文化的结晶品:我们要了解中国的民众心理,生活,语言,风俗,习惯等等,不能不研究中国的民俗学;我们要了解各个民族的民众心理,生活,语言,风俗,习惯等等,不能不研究各个民族的民俗学;我们要欣赏活泼泼赤裸裸有生命的文学,不能不研究民俗学;我们要改良社会,纠正民众谬误的观念,指导民众以行为的标准,不能不研究民俗学,因此,我们便可以知道研究民俗学的切要了。
摘自黄昌祚《民俗学杂谈》《民俗》1933年第114期第33页
民俗学的研究对象只限于古代传袭下来的风俗习惯,新发生的事象不能把它纳入研究的范围。所以在性质方面:第一个民俗学的性质是:由古代传袭下来的;其次是:整个的、社会的,具有普遍性的;再其次是:心理的、精神的(例如民俗学家所注意的不是犁的形状,而是用犁耕田的仪式;不是渔具的制造,而是渔夫捞鱼时所遵行的禁忌,不是桥梁屋宇的艺术,而是建筑时所行的祭献等事……)。
摘自林惠祥《怎样研究民俗学》(1936年6月22日)《中国民俗学论文选》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74—75页
民俗(Folklore)是指一个民族的生活,习惯,信仰,风气等各方面而言。每一个民族集团里的民俗,不是突如其来也不是毫无所由的形成,而是经过长时期间历史的积累,再加以自然的人为的促进,始成功一个民族生活里特有的习俗。
摘自江应梁《昆明民俗志导沦》《民俗》1937年第1卷第2期第27页
我们敢于相信,研究一个民族集团的习俗,至少可以得到下面几个功果:
1对此一民族原始的,种族的,部落的类别,可藉以寻得端倪。
2对此一民族历史上的迁徙变动,可以得到分晓。
3对此一民族历史上所受自然环境及外力侵迫情形,可以察知大概。
4对此一民族文化上的一贯演进,可以寻出线索。
5对此一民族现状生活,可以得到详细的充分的了解。
摘自江应梁《昆明民俗志导论》《民俗》1937年第1卷第2期第28页
民俗的形成,一部分是原始野蛮的生活文化之遗留,一部分便是此一民族间历史文化累积的结晶。
摘自江应梁《昆明民俗志导论》《民俗》1937年第1卷第2期第27页
民俗的含义固不仅止是一个民族的风尚信仰,实包含一个民族生活之各方面的动态。
摘自江应梁《昆明民俗志导论》《民俗》1937年第1卷第2期第55页
民俗(Folk—lore)系指民间一切风俗,习惯,仪节,信仰等而言。民族生活之动态,受其固有习俗支配之力甚大,此为民族之个体分子所常不自觉者。
摘自《中国民俗学运动简讯》《民俗》1937年第1卷第2期第271页
民俗乃无意识之产物——吾人之一切生活方式,既随民俗之风尚而定其方向,但吾人对一切社会礼俗之制度,实非有意风习,却由于不知不觉中传袭而来。其情形正如吾入学步、饮食、呼吸各种自然表现,均从无意识之染习而成。当吾人发觉民俗之势力伟大时,吾人已受一切传统、风尚与习惯之薰陶矣。盖礼俗所包含各种规训、主义、信条已早环套吾人之思想与行为矣。因此,实际上,举凡关于吾人宜作、思作、可作或会作诸事,均视民俗学准绳而因失其自觉性。故克虏伯教授称“民俗之起原属于无意识,为社会环境之产物,人民行为之最后权威”。良有以也。
摘自杨成志《民俗学之内容与分类》《民俗》1942年第1卷第4期第5页
民俗之力量——民俗既为历史与社会之自然产物,吾人置身其间,凡一举一动,不论直接与间接俱无不受其包围与影响。其权利之大几无一人能逃脱也,试举吾人各种生活与制度以证明之。如在现代婚姻上之自由恋爱与一夫一妻制;财产上之自由权、继承权与遗嘱权;宗教上之绝对信仰,不容怀疑;政治上之专制、民主、法西斯、共产党等政体;法律上之不能批评,不能反对。虽吾侪自称为文化人,仍不能脱离具体处境之风尚。至在衣、食、住、行四种方式之某种社会惯俗内,亦铸定个人挞其惯俗而适应之。偶一违背,人皆将谓其不近人情矣。
摘自杨成志《民俗学之内容与分类》《民俗》1942年第1卷第4期第5页
既明民俗之成因及其关系于吾人一切生活方式之倾向,今且进而探讨民俗,研究之目标应本何对象为出发点,兹引各家主张,俾供分述。
(1)口传文学——如法之哥结、英之布兰特、德之格林,彼等均视民间之传说、故事、神话、谐谈、谚语、谜语、儿歌、恋歌、挽歌、占卜、符咒等为民俗学亟应收罗而日最宝贵之资料。
(2)大众文艺——如法之山狄夫曾言民俗不应局限于口传文学及民间习俗与仪式内,更宜伸展至一切民间思想与技能,如实用与美术活动之事实,即一切民间艺术与技术,举凡泥工、木器、竹器、金属器、纸、皮、各种工匠与裁缝、雕刻。塑像、染织等专业者所应用之,一切材料及其传习之活动均应在研究之列。
(3)文明社会中之大众或民间生活——如意之科棱,彼在民俗学一书中,主张民俗学乃研究文明人中之民间知识生活之学问。……换言之,民俗学之对象乃注重研究文明国家内普通人民之一切学识与技能为职志。与民族学注重无文字,无书籍之原始或半开化民族之研究不同。
(4)城市生活……如一切为谋衣食之各种手工匠、下级店员、雇工、庸役、甚至手工作者或小资产阶级之长工,均失教育机会与农民无异,至享受资产生活而无实产之音乐家、画家、优伶、公务员等,亦各具有其集团之民俗表现,实足使吾人注目。
摘自杨成志《民俗学之内容与分类》《民俗》1942年第1卷第4期
风俗习惯之形成,一部与宗教信仰有关,一部为适应自然环境之结果。
摘自卫惠林《战后中国民族政策与边疆建设》《民族学研究集刊》1944年第4期第3页
风俗是无理的。许多赋予各种风俗的理由,却不是真理由,只是一种藉口的理由。例如非洲酋长吃人,也说出满象样的理由。这理由也许可以成立。但是他之所以吃人却绝不是为这理由,而是为的行本族相沿的风俗,这理由只能算是藉口。
摘自胡体乾《社会学与说明的民俗学》《民俗》1942年第1卷第4期第2页
各种民俗虽然性质不同,发生时情状各异,永致都是集体意识表现,所以在一民族内可以广被永传。
摘自胡体乾《社会学与说明的民俗学》《民俗》1942年第1卷第4期第2页
民俗的传播,正如一切文化的传播,很难确定其方向和范围。例如汉族牧养牛羊总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并且久与食用乳品的民族为邻,但汉族总不肯食用牛羊乳。直到与西欧人往来以后,方才学会这件事。又例如沙曼信仰(Shamanism)在东亚北美特盛而他地不然。此类现象不知有多少,都不能用“传播中心”“流行区域”等说法来解释。
摘自胡体乾《社会学与说明的民俗学》《民俗》1942年第1卷第4期第2页
一切社会事实皆为各社会力量的有机构成。所以唯一原因解释一切事,结果必是不能解决任何事。若把各种社会原因平列起来,不分轻重主从,使皆有同等的决定力量,则成为不相联系的东西,而无法作任何说明。若摘用此种理论解释民俗现象,则可得下列三点。第一,民俗学所研究的事件,其发生,其存在,其发展,必有很多因子。第二,此很多因子必是互相影响,互相联系。第三,此互相影响,互相联系之各因子中仍必有主导与从属之不同,因能有机的合成一体,而产生各种现象。以此理论运用新确的材料,民俗学说明上的困难,不难解除。
摘自胡体乾《社会学与说明的民俗学》《民俗》1942年第1卷第4期第3页
风俗固然是进化的。初民的魔术不复存于科学昌明以后,这是大概可以说的。然而许多风俗,故事等存在于许多演进不同阶段的人类中。例如洪水传说,普遍于东半球,不论文化高下,都保存着。尤其是歌谣、故事、信仰之类,不比技术、器械等,进化的步骤清楚分明,是更难于判断的。
摘自胡体乾《社会学与说明的民俗学》《民俗》1942年第1卷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