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的起源·禁忌·祭号神起源商人的起源
中国“商人”一词的出现。有其遥远的历史根源。
古籍《尸子》中有“顿丘买贵,于是贩于顿丘。传虚卖贱,于是债于传虚”的记载,说明古人在经商的过程中,为赚取。地区差价”而东奔西跑付出极大的辛苦。证明早期的“商人”也是地地道道的劳动者,是凭着勤劳而牟利生活的。这一点,现代商人们应牢牢记住。
《管子》中载:“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充分体现了春秋时代的大政治家管仲对商人的深刻理解。商人为利而置生死于度外原因何在?养家糊口赖以生存之资谁敢不求?付出百般艰辛当然理应获得利的回报了,也算公平。
关于商人的最初起源,要追溯到公元前17世纪初至公元前11世纪,距今约三千七百年的商代。根据文献,那个时代已经出现了我国最初的商业活动。纵观整个历史长河,推动人类由蒙昧的原始社会向文明的奴隶社会演进的主要动力来自于生产力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在人类原始社会初期,因生产力水平低下,氏族内部共同劳动共同分享,只够维持生活,没有剩余物资占为私有。
到原始社会末,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财产逐渐增多。氏族部落首领之间、成员之间,有了剩余物品的交换。只是“以其所有,易其所无”的物物交换,不以牟利为目的,还不能算是商业。传说黄帝时“市不预贾”,就是说部落首领不干预集市上的物品交换。《尚书》中记载的“舜贩于顿丘”,表明作为最大部落首领的“舜”也要亲自去进行交换活动。当时还没有形成脱离生产专事交换的职业。
进入商代,社会上已经出现了炼铜的工艺,铸造“商鼎”首先需要制备“胎棋”。说明当时的经济已相当发达。随着经济的发达,各地出现了集中交换物资的地方——集贸市场。此时的物物交换已不能满足社会需要。于是便有一批脱离生产专事交换,并以牟利为目的的人。可称之为“初期商人”。《易经》中有“日中为市,交易而退”的记载,可说是这一时期的写照。
周灭商后,武王曾封封王之子武庚为商地诸候。后武庚率商民造反被周平定。为防其再次作乱,便强迫商民从商都朝歌移居到周都洛邑郊区,并派兵严加管束,只准经商不许做别的,“商人”之名由此而来。
至于商贾之分,古时,习惯上把到处流动的行商叫“商”。把固定在一个地点开业做生意的商人称为“贾”。故在儒家经典《论语》一书中,仍保留孔子的一句话:“待贾而沽。”发展到后来,便无此区别了。
“地面”指店铺所在地的“地方势力”和各式各样有权有势的头面人物,皆需疏通打点好,以保安全而不受骚扰。“通官府”指依法纳税并与政府官员搞好关系,以求顺利经营而不受卡压。这些都必须付出“代价”——金钱开路。备受盘剥,经商不易。
司马迁在《史记》中写道:“贪贾三之,廉贾五之。”他把商人分为“贪商”和“廉商”两类。意即“奸商”与“义商”。奸商贪图暴利,丧失民心,只能取得三成的利润。而义商不求暴利,深得民心,从长久计,却可以收获五成的利润。既讲明了厚薄两利的得失,也表达了劝导商人要做“廉商”不做“贪商”的美意。可见自古商人便有好坏之分了。
勤劳致富的美德古已有之。《大鼓礼》载有“慎之劳,劳则富”的训诫,要人们通过勤勉的劳动去创造财富,商人也绝不可例外。今天看来,经商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和职业,赚钱发财无可厚非,关键在于怎么赚、怎么发,是劳动还是耍奸?是合理还是违法?泾渭分明,值得深思。
商业是伴随社会分工而诞生的。既然是分工,就意味着从事商业活动就是一种劳动。商业既然源于生产劳动,那么就其本质而言,应当也是以自力更生、勤奋劳作为起点,去创造价值。不要把商业简单地想象为互通有无,它的实现环节位于产出两头,而它处于中间位置。两头都是由劳动生产出的物品,在出现社会分工的情况下,必须通过中间交易,两头都会获得各自所需。而中间环节的实现并不是水到渠成,它必须积极沟通于不同的劳动生产者之间,以发现各自存在的需求,并且想方设法在需要交易的两端之间建立桥梁,以促成这笔买卖,从而实现“商”这一中间环节本身的功能、价值和交换两端的利益需求。
可能有些自作聪明者认为,勤劳不过是那些不动脑筋的笨的行为,有脑子的人不需要埋头苦干。往往持这些观点的“灵光”人士都是些眼高手低之辈。到头来只会聪明反被聪明误。不要忘记,往往复杂的事业成败都系于一些原本很简单的法则,那就是积累。只有将“勤劳”积累起来,财富才能找上门来。
这种看似幼稚、单纯,在某些人看来再简单不过的方法却是最有效的方法。不管你的智商高低,不断地朝你的既定目标努力,“滚雪球效应”最终会在你身上体现,依靠它,你将跻身成功人士之列。当你蓦然回首,惟一令你感到欣慰的是经过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你能够毫不松懈地坚持下来,是不断的勤奋努力将你推向成功之路的。
如果你想在商业领域或者其他天地中一展拳脚,那么,首先就要立足勤奋,当实干家。天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从自我做起,从勤奋出发,将自己的鸿图大志在辛勤劳作下变成现实。
做生意买卖,图的是发财致富,事业发达。因而,商人们在实践中总结出不少行之有效的经验,这些经验有的是禁忌,有的是教训。
旧北京商人讲究“和气生财”,最忌恶语伤人,也对夸夸其谈说大话恨之入骨。一些大买卖、老字号招进学徒之后,首先要学唱“上柜来,笑颜开,休要发楞莫要发呆,无论穷富一样儿看待,看你的买卖发财不发财”之类的《生意歌》。旧北京商人讲究坐有坐像,站有站像,在柜台上不许相互谈笑,见顾客进门要主动热情打招呼。在清末民初之际,虽社会已趋于文明开化,但店铺里的人仍然不许“短衣襟,小打扮”,无论暑热炎夏,酷冷寒冬都要着长衫,走到街上人们一眼就看出来是买卖人。
言谈、穿着上有讲究,在举止上也如此,像瑞蚨祥等老字号,见客人进店就立即敬烟、倒茶,问寒问暖。客人要什么货,无须多言,店伙会一一搬到客人面前,任其挑选。对于客人的要求要尽量满足,绝对不许说“没货了”“您要的货没有”之类的话。如果客人不买,只是看看,店伙也要笑脸相送,不许恶语伤人。旧北京的大饭庄,如东兴楼、同和居等,往往给用餐客人上“敬菜”若干,即几碟小菜,有的还“敬高汤一碗”。当然,这些往往算在客人的账上了。但是,客人会因其毕恭毕敬而倍感亲切。
开棺材铺、寿衣店及卖中草药的药房里伙计,一般不主动与顾客打招呼,当顾客买完东西,不许向客人说“回头见”,“欢迎您再光顾”之类的话语。因为这种话在别的行业里是买卖用语,而对这些商号而言,则是对顾客的嘲弄,属不吉利用语。
昔日,在骡马市有一大寿材铺,专卖各式棺材。一天,一个刚来的学徒对顾客说:“你看着合适就多买一口吧!我们店的价钱公道,保证不坑人……”自然会招至顾客的极不愉快。更为甚者,当顾客买完之后,这个小伙计又说:“您有事别客气,别言语,我们保准让您满意……”顾客听后气更大了,大声骂道:“我妈刚死了,怎么你还惦念我爹也死啊!”给了这个学徒两个大耳光。
这,虽然是个笑话,是相声的素材,但说明经商的禁忌很多,说话言语是小事,但稍不慎便会“祸从口出”。
在生活小事上,旧北京店铺的禁忌也不少。如,禁忌有人踩在和坐在门坎上,禁忌店伙和顾客玩弄算盘和倒搁算盘,忌讳在柜台上坐卧,忌讳在门口小便等等。早年,同仁堂门口常有人在其店门口大小便,后来店主请来“地保”维持,人们方有所收敛。对于进店化缘的僧侣和要饭花子,各店都十分讨厌,但是谁家也不敢轻易将他们赶出门口。商人迷信,深怕进店的僧侣是什么“神仙下界”,再者,和尚老道之中确有藏龙卧虎之辈,稍不留心就会给本店带来麻烦。叫花子在旧中国是个惹不起的行当,他们自称是“杆儿上的”,是个秘密团体。如店伙将其得罪,轻者夜里在你家门口拉屎撒尿,重者会放个死孩子,让你恶心几天。所以,每到年节,店铺都要主动给“花子头”送钱送物,万万不可得罪。每有庆典和新店开张,都要事先和“花子团”打招呼,以减少麻烦。
旧日商家的诸多禁忌,均为生财而置。在饭庄业还有一条禁忌,十分特殊,即客人或伙计们打碎的盘碗杯盏一律不许丢出去,表面上是取“岁岁平安”的寓意,其实这里有赚钱的伎俩。
日伪时期,山东烟台商会会长的少爷,进京闲逛,一天在“八大胡同”里打牌输了钱,心情极不愉快。这天,他来到东华门大街的东兴楼用餐,因心情不好,嫌菜凉了,又做的不是味儿,而大发脾气。伙计跑堂百般应承,这位少爷还不依不饶,反而一脚踹翻了桌子,桌上的盘碗碟勺全都摔碎了。这位少爷脾气很大,而且在烟台是有钱有势的人物,自然不在乎这些。殊不知东兴楼的二掌柜与日本宪兵队的小仓队长有勾结,立即打电话招来了日本宪兵。小仓队长进得门来,把军刀往那位少爷脖上一架,他的酒全醒了。无奈他只好软下来了。
东兴楼的店东店伙都是烟台人,怕伤了和气,难再见“家乡父老”,故出面调解,只让其赔偿餐具等损失。几十年积攒下的那些破盘碎碗派上了用场,都打在这位少爷的账上,少爷无奈,又惹不起日本人,只好按数照赔,这一下,他差点倾家荡产。
据餐饮业的老人回忆,当年各家饭庄都把破碎餐具收存,专门用来对付酒后生事的人。当然,如果生事者既是强龙,又是地头蛇,他们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在旧社会,各家商号为了经营的需要,把各种禁忌都“量化”和具体化,以便让店伙在操作运转时加倍注意。比如,每天开店门前,小伙计要打扫店堂的卫生,在扫地时,不许往外扫,免得把“财”给扫出去。站柜台时,不许伸懒腰、打哈欠等等,这些清规戒律在当时还是有些意思的,至少让伙计们懂得了些许文明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