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在看完劳动合同和附件,并在咨询完朋友之后,觉得公司与自己签订的这份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不是很合理,同时,自己还有一些其他想法。那他能不能就这些问题向公司提出特殊约定呢?
专家提示
TIP1有事好商量
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员工不要因为自己处于弱势地位而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可以在上述原则的前提下,提出自己的意见并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
TIP2法律规定的约定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TIP3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约定
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法规起草,但员工也有权在遵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基础上,针对自身情况,与用人单位约定其他事项。员工提出要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他事项时,应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所约定的内容可以直接写入劳动合同正文,也可以劳动合同附件的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