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未解之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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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清朝官员特别看重花翎之谜

清初,福建提督施琅因平定台湾时立下大功,得到康熙皇帝的赏赐,被赐给御袍等珍贵物品,还被封为世袭靖海侯。施琅所得到的荣誉已十分显赫,但他却向朝廷提出请求,不要封侯,只要皇帝恩赐他花翎。也就是说,他宁愿用一个侯爵去换一支花翎,而当时朝廷大臣议论的结果还是不同意,认为在外的将军提督赐戴花翎,没有先例,不应特开此恩。最后眼光远大的康熙皇帝为了笼络人心,才同意破例赐给施琅花翎。由此可见,清朝人对花翎是何等看重。

原来,在等级森严的王朝,花翎是一种表示特殊显贵身份的标志,并非一般官员都能顶戴的,即使高官显宦享此殊荣也有严格的限制。花翎即孔雀翎,花翎本身又有三眼、双眼、单眼之分。所谓“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眼状的圆花纹,一个圆圈算作一眼。官员所戴花翎上翎眼的多寡,也有严格的等级制度。据《清史稿?礼志》等书记载,皇室成员中,贝子(相当于王或诸侯)和固伦额附(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三眼花翎;清宗室和藩部中被封为镇国公或辅国公的贵族以及硕额附(妃嫔所生公主的丈夫)可戴双眼花翎;五口以上在皇宫服务的内大臣、前锋、护军各统领、参领(而且必须是满州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出身)可以戴单眼花翎。可见,花翎是清朝某些王公贵族享有的特殊身份的标志。而且,即使是有资格的王公贵族也并非生下来就可享戴,而是要到十岁时,经过必要的骑射考试(清人重武)合格后才能顶戴。当然,到后来,制度渐驰,赏赐顶戴花翎的人多了,也就无须考试了。

自从破格给施琅赏赐花翎后,清王朝最高统治者为笼络人心,鼓励臣下卖命,开始经常性地把花翎赏赐给为封建王朝作出特殊贡献的官员,特别是“军营奋勇出力之员”。这样,花翎的作用就扩大了,不仅是身份标志,也可用作军功的象征了。

赏赐花翎还可以有多次。如乾隆时功勋卓著的保和殿大学士兼军机大臣傅恒,据《清史稿》记载,曾先后被赐予双眼花翎两次,三眼花翎一次。每次赏赐,傅恒都是诚惶诚恐,上书推辞,表示不敢享用。但总的来说,赏赐的范围很小,要求很严格。据朱彭寿《旧典备征》卷二统计,从乾隆以来直到清,被赏赐戴三眼花翎的大臣一共只有七个:傅恒、福康安、和琳、长龄、禧恩、李鸿章、徐桐。这也说明清统治者对赐花翎是很慎重的。据《啸亭杂录》记载:大臣中赐戴双眼花翎的也只有二十余人,无怪乎当时被赏赐花翎的人被看作受到了“千古荣遇”而“感激涕零”。

花翎的赏赐虽然限制很严格,但赶得巧,遇上皇帝高兴,也能白捡一支。道光皇帝时,新疆张格尔叛乱,皇帝非常焦急,派兵镇压,“望捷若渴”。当时各省的文报,按规定都得由兵部奏事处上报皇帝。兵部有一位潦倒不遇的老职员,平常人们乘马车,他只能坐驴车,行动总是落在后面,被人看作“寒伧翁”、“酸老头”。擒获张格尔的捷报传来时,天色已晚,官员们都已回家,兵部要急送文报,也来不及再派值班人员,凑巧这位“寒伧翁”还在办公室,于是就派他去送捷报。道光皇帝听到捷报,大喜过望,爱屋及乌,下旨说:“报捷音者,赏戴花翎,着军机处行走(委任为军机处特派员)。”老职员时来运转,受宠若惊,酸老头捡了个大甜瓜,当时人们无不叹服这位“寒伧翁”有福气。

清朝后期,赏赐花翎的范围渐广,后来还有“捐翎”的制度。鸦片战争后,清廷国库空虚,财政入不敷出,当时有广东商人伍崇曜、潘仕成捐银十万两,无法褒奖,于是恩赐花翎,捐银者也认为荣耀无比。以后,清皇朝还规定了捐翎的价钱:花翎七千两实银,蓝翎(染成蓝色的鹛鸟羽毛做成,无眼)五千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