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官员多以穿黄马褂为荣,清朝皇帝也往往将黄马褂作为最高奖赏赏赐给受宠的大臣,这是什么原因呢?
这还得从清朝官吏的制服谈起。
清朝官吏的制服包括礼服(又称为朝服或补服)、常服、行服、雨服四种。行服又包括行袍和行褂两种。它们是行军或旅行时穿的服装。品官的行褂有一个时期称“得胜褂”。自乾隆时期大臣傅征大小金川得胜回京后,此褂风行一时,人们争相仿穿。最初这种行褂流行天蓝色,后来崇尚玫瑰紫。乾隆的宠将福康安爱穿深绛色,效仿者称之为“福色”。嘉道以后,行褂在民间也普遍流传了。行褂主要是骑马时穿的,因此这种行褂又被称作“马褂”。马褂穿在袍子的外面下面只到大腿,袖子只到肘部,所以有人认为这种是古代的“半臂衣”。
穿这种马褂是为了便于马上使用武器,因此,皇帝外出时,侍卫们都要穿上马褂,以求灵活方便。而皇帝的侍卫所穿的马褂又全部是用明黄色(一种闪亮的淡黄色)的绸缎或纱制成,所以这种服装又被称作黄马褂。明黄本是皇家的专用色。自唐以后,皇家就垄断了它,一般人不敢染指。因此,在清代,穿黄马褂就成了受宠的标志,一般官吏都十分向往和羡慕。封建帝王为了笼络人心,也就巧妙地利用这一心理,开始以黄褂作为奖品赏给受宠或建有功勋的大臣。
据《清会典》记载:扈从皇帝出巡的大臣如御前大臣、内大臣、侍卫长,皆可恩准穿黄马褂。另外,清代人崇尚武功,因此,在打猎或比赛射箭时,箭术最高明的人也可赏穿黄马褂,但只能在陪皇帝打猎时穿,平时还是不准穿的。还有特派使者也可穿黄马褂。黄马褂还用来奖赏给有功的高级将领或统兵的文官,而且一旦得到赏赐便可随时穿着。文官赏穿自乾隆十一年(1746年)大学士敏中开始,嘉庆七年(1802年)直隶总督颜检,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大学士潘世恩也都蒙恩赏穿。武官蒙赏者,以咸丰、同治年间最多,以镇压农民起义起家的僧格林沁、李鸿章、左宗棠等均蒙恩赏穿。
因为黄马褂与骑马关系密切,所以,在赏赐黄马褂时,一般还让得赏者骑马穿衣绕紫禁城跑一圈,称“紫禁城骑马”。这种奖赏在清代前期比较少见,咸丰以后就渐渐多起来了。
黄马褂虽然极其珍贵,但也有弃之不受的人。电影《武训传》中就有这么一个情节:本是乞丐的武训,出于“修个义学为贫寒”的弘愿,让人“打一拳给两个钱,踢一脚给三个钱”,以这种苦行方式来积攒钱财办义学,晚年终因办学成绩突出而名声大噪,地方官特地上表朝廷为他请求嘉奖。于是朝廷便授武训为“义学正”,皇帝又特别赏他一件黄马褂。这对于一般人来说,简直是宠从天降。但武训却拒之不受,仍然穿着破衣烂衫为办义学而沿街行乞,表明了他宠辱不惊的高尚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