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姓名学
29237700000007

第7章 中华民族姓氏溯源(1)

(第一节)姓与氏

一、从母系到父系

中国的姓氏由来已久,姓氏,是姓和氏的合称。在遥远的古代,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文字的创立是前人经验和智慧的结晶,也是人类步入文明的标志。“姓”、“名”等字的原始意,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姓”这个字是由“女”与“生”两部分构成的,“女”即“母”;“女”、“生”就是生母,人的命是“生母”带来的,而人的“姓”也是要从“生母”,即生母姓什么,子女就应姓什么。

在远古时期创立姓氏的主导思想是以母系为起源,以女性为核心,中国的许多古代姓氏都是女字旁,华夏之“姓”产生于远古的母系氏族公社的时期,“姓”字的创造,反映了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历史特点。中华民族人文始祖黄帝和炎帝是由于出生在姬水和姜水,从而得“姬”和“姜”,两个姓都含有“女”,据推断,姬水流域和姜水流域就是姬姓母系氏族和姜姓母系氏族繁衍生活的场所。

古代姓氏起源于人类早期生存的原始部落之中,那是一个长时期的母系社会,那时候,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同一个生母的几代子孙生活在一起,由这个血缘关系组合成的原始集体就是氏族,“氏族”这个名称是后人命定的,氏者姓,族即本族,氏族就是同姓同祖的大家族。当时“母亲”是最神圣的,而始祖母则是氏族的主持者和领导者,起着维系氏族血缘团结的重要作用。生活在母权制时代,姓自然与母系联系在一起,即姓从生母的历史根源。

在这个历史时期,人类社会经历了氏族、部落、部落联盟、部族历史的发展时期,其时若干氏族公社组成一个原始部落,部落内各氏族有其独立性,相互间又有密切的联姻关系,姓是作为区分氏族的特定标志符号,这种特定标志符号无疑就是姓的雏形。

各姓氏互相通婚,同姓氏族内禁婚,子女归母亲一方,以母亲为姓。姓的出现是原始人类逐步摆脱蒙昧状态的一个标志。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母系氏族制度过渡到父系氏族制度,姓改为从父,氏反为女子家族之用。姓和氏,是人类进步的两个阶段,是文明的产物。

在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代乃至上古五帝时代(父系氏族)的姓与氏,可以分支,可以重新命名,姓也并非全由其后人承继、续传。

上古的帝王至西周的帝王姓氏如下:

黄帝,姬姓,有熊氏,高旭氏。

颛顼,姬姓,名顼,高阳氏。

尧,祁姓,名放勋,陶唐氏。

舜,姚姓,名文命,又称大禹、夏禹、戎禹、夏后氏。

汤,子姓,又称武汤、武王、天乙、成汤。

姬发,姬姓,名发。即周武王,姬昌之子。

在现在一些发展缓慢的民族中,仍然可以从其姓名的结构中窥探到由母系到父系转变的痕迹。如我国高山、拉祜等少数民族还实行母子联名制,崩龙族在联名时还将母名置于父名之前,反映了母权高于父权的社会背景。泸沽湖畔纳西族的所有人均居母家,使用母系姓氏。摩梭人的人名中甚至出现以母老虎、母牛、母鸡等雌性动物命名的现象。而我国西双版纳的克木人实行双系联名制,既联母名,又联父名,来表明其由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历史轨迹。而一些民族的母子联名向父子联名演变,汉族姓氏自夏以后,极少用从女的汉字,甚至把从女的古姓去掉女旁,如“姑”姓改为吉姓的现象,则是以父权为中心的社会打下的烙印了。

二、姓与氏的产生

姓氏是代表每个人及其家族的一种符号,它是构成中华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

现代人说起姓和氏,往往混为一谈。事实上,从姓氏的本意来看,二者的初义大相径庭。

姓与氏,原为中国夏、商、周时期贵族间区别不同血缘关系的一种制度。姓与氏的不同,在夏、商、周三代表现最为明显。姓和氏意义不同,作用亦相异。姓用于“别婚姻”,氏则用于“明贵贱。”

1.古姓的来源

(1)是根据女性始祖受孕的原因而得姓。如契母简狄因吞燕卵而生契,故商人姓子(卵);后稷母姜源因踩熊迹而生后稷,故周人姓姬。

(2)是根据女性始祖生育时的地点而得姓。《说文解字》载:“姚,虞舜居姚虚,因此为姓。”“姜,神农居姜水,因以为姓。”其他如妊、姒、妫等姓皆蕴含“统其祖考之所自出”之内涵。

(3)姓起源于部落的名称或部落首领的名字。此外,部落首领之子亦可得姓。夏、商时期,贵族有姓氏。姓的分支为氏,意思相当于家或族。有关周代姓氏制度,见于记载者较多。周王为姬姓,侯国之君和卿大夫有同姓和异姓的区别。虽然周代贵族有姓,但只有女子才称姓。当时有同姓不婚的习俗,故称贵族女子的姓以示与夫家之姓有所区别。

姓的基本作用是明血缘、别婚姻,同姓不婚是一条重要原则。“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是古人对优生理论的正确认识。郑樵概括说:“氏同姓不同,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婚姻不可通。”

可见姓对于婚姻的重要意义。这样,以生育传宗为主要任务的女性,为防止同姓通婚,她们的姓比名更为重要。

以上所说,是夏、商、周三代结束之前的情况。到了动荡、变革的战国时期,姓氏制度起了很大变化。社会转型,天下大乱,冲击了严格的等级制度,氏作为“别贵贱”的作用逐渐淡化消失,而只是以男子为中心的家族的标志。氏取代了过去姓的地位,人们往往以氏为姓,姓氏逐渐合二为一。战国以后,姓与氏全都叫姓,人人有姓,这种做法从此一直沿用下来。

2.氏的产生

氏产生于姓的起源之后,目的是“别其子孙所自分。”母系氏族后期,随着人口的繁衍发展,越来越庞大的氏族不得不分出一个个小支派,远程跋涉,重觅家园,从而衍生出新的氏族,这些新氏族一般都拥有自己的姓,但新的分化又使他们有了拥有一个区分新氏族的名号的必要,氏,便应时而生了。

原始社会的末期,黄帝治理天下时,已有“胙土命氏”,出现了氏。夏、商两代,也有少量的“氏”产生。氏的产生,最大量、最频繁的时代是周朝。

周朝初年,为控制征服的广大地区,大规模地分封诸侯,周武王、周公旦和成王,先后把土地分封给兄弟、亲戚及异姓功臣等,建立了71个封国,其中有武王的兄弟16人,同姓贵族40人,而这些诸侯国的后人即以封国名为氏。据统计,由周王室同姓封国得氏的有48个,由异姓封国得氏的约有60个。

另外,各诸侯国又以同样的方法对国内的卿大夫进行分封,即大夫的后人即以所受封邑的名称为氏,如田、白、鲍、费、范、屈、钟离、邯郸等。

经过层层分封,以封国、封邑名称为氏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所以说,周朝是我国氏的发展最重要的时期。周代实行宗法制,有大、小宗之别,一个氏的建立表示一个小宗从大宗(氏)分离出来,另立门户。而后,各种形式的氏不断出现,氏的繁衍滋生越来越多,氏的数量远远超过了姓的数量。

当时,贵族获得氏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以国名为氏。诸侯图君主以受封的国名为氏。

(2)以邑名为氏。卿大夫及其子孙以采邑名为氏。

(3)以官名为氏。贵族及其子孙以其官名为氏。

(4)以职业名为氏。

(5)以住地之名为氏。

(6)以同周王或侯君主血缘关系远近之称为氏。

(7)以贵族的字为氏。

按照宗法制度,公族史包括各代国君的近亲三代,公孙之子不属公族而需另外立氏。这些贵族子孙多以其王父(祖父)之字为其氏,以祖父之字为氏最为常见,是得氏通例。春秋以前,贵族之姓承袭自远祖,因此百代不变;氏为贵族得自与自己血缘关系较亲近的先人,则数代即发生变化。

春秋以后,氏族制度变为家族制度。家族制讲究血统,从夫居、父权,实行继承制和族外婚制。

由于宗法下的父系血统产业权力继承,家族的重要性便远超过了氏族,家族的人可以脱离氏族而独立生存,而且只有独立才可体现其继承优势,因此家族便替代了氏族,于是,姓氏逐渐合一。

战国时代逐渐形成姓、氏合一。到了汉代,由于家族的宗法制度,大多数人便只称姓而不称氏了。

先秦时期,只有贵族才有氏,普通的平民没有“别贵贱”的需要,一般没有氏。像弈秋、庖丁、匠石、医和、优孟等人,其实就是在他们各自所从事的职业或具有的专长之后加上名所构成的称号,其中的“弈”指棋手、“庖”指厨师、“匠”指木工、“医”指医生、“优”指演戏的人。

值得说明的是,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女子几乎失去了所有的权力,甚至在历史上的某一时期,女子只可称氏,男子才能称姓,结婚后,妇随夫居,女子成为夫族的一员,已婚女子的姓名也发生了特别的变化:首先是在本身的父姓前加夫姓,表示已属夫族的一员,然后在父姓之后加“氏”,表明自身原属何家族,至于本名,就完全被省略了。如:张李氏,夫姓张,父姓李,后附缀“氏”,意为“已属张家的原为李家的女人。”

三、姓与氏的演变

在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太昊伏羲氏没有封姓,如柏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卢氏、祝融氏、混沌氏、吴英氏、有巢氏、葛天氏、阴康氏、朱襄氏、无怀氏,凡十代皆袭伏羲之号,均为“氏”称。“伏羲”像“国王”一样,历十五代“伏羲”;炎帝神农氏,姜姓,也没有封姓;黄帝轩辕氏,姬姓,二十五子,封了十二姓:姬、酉、巳、祁、滕、妊、荀、僖、吉、儇、依等。

夏朝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天子称“帝”不称“王。”夏商两朝政权“父亡子继”或“兄终弟及”,姓氏并没有发展。

到了周代,周天子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实行“封建制”,实行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爵,国、邑、乡、关、亭五等之封,规定“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实行亲亲“同姓封国”,功臣“异姓封国”,“赐姓命氏”,“别子为祖,继别为宗。”周代同姓封国48个,异姓封国60多个。“姓”只有天子与国王才拥有,而“氏”成了有爵位的贵族统治阶级的称号,平民百姓既没有姓,也没有氏。据宋代历史学家郑樵在《通志·氏族略》中统计,在周代封氏竟达1745个。周法延续800年,“氏以别贵贱”,庶不得姓,民不得氏,贵族永远是贵族,王孙永远是王孙,平民辈辈是平民。在周代,一听名字,无姓无氏,那一定是“平民百姓”了。

周代的“姓”与“氏”与中国古史传说时代“姓”与“氏”,发生了质的变化。

到了春秋战国,齐、秦、燕、楚、赵、魏、韩等七国争雄,得势的侯王国君哪会沿袭周代封制,他们连周天子都不放在眼里,“礼崩乐坏”,周代的“姓”“氏”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

秦始皇“吞二周而灭六国”,一统中国的同时,废除了“封建制”与“赐姓命氏”,实行了“郡县制”,三公九卿组中央政府,他没有实行功臣封国,也没有实行亲亲封国,连他的儿子也没有一寸土地。像秦朝的丞相李斯、大将白起、于翦等人,原先都是“匹夫编户,知有氏不知有姓之人”,今一跃成为新贵,哪里还会拥护周法!周代的“姓”“氏”只剩下一具空泛的外壳,失去了其实际意义。

中华“姓”与“氏”,自秦始皇起二者合一,“姓”即“姓氏”了。比如秦始皇,赢姓,即其姓氏了,汉武帝,刘姓。

春秋战同时,宗法制度瓦解,姓氏制度也发生了根本变革。这时氏开始转变为姓,以往贵族才有姓,平民仅有名,战国以后,平民有姓,百姓遂成为民众的通称。姓氏制度的演化,反映了贵族的没落,平民地位的上升。

经过秦末大乱,社会进入西汉,姓氏完全融为一体了。姓氏合称,仍取姓之义,表明个人所生家族的符号,并且以天子到庶民人人皆有姓氏,姓氏的使用和发展从此真正步入正轨。

从古到今,中国人使用的姓氏中十之八九可以说是由姓派生出来的氏演变来的。

四、姓名的由来

凡人必有姓与名,姓与名既是人的一种符号的代表,同时又是人的信息传递的主要载体。因此,从古至今,人们对自己姓与名十分珍重,我国的姓与名,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才发展到了今天人们所惯用的“姓名。”但在我国古代,并不是一开始就使用姓名的,而是先有姓与氏,后有名、字、别号,古人的一生有很多名字,各有用途,意义不同。

“名”是指个人的符号,带有个人的烙印。在我国传统习俗中,“名”是在婴儿出生百日之后由父亲取定的,据《礼记·内则》记载,到了这一天,由母亲和保姆抱着婴儿来到厅堂见他的父亲,父亲郑重地握住孩子的手,给他取名。名取定以后,母亲和保姆把孩子抱回内室,然后把孩子的名字通告亲戚,父亲则立即把这个消息告诉朋友,并报告地方长官,入籍登记。因此命名仪式非常隆重,是孩子一生中的第一件大事,这种习俗现在虽然没有了,但给孩子过“百日”的风俗依然长盛不衰。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人的名字,渐渐成为一种外在美与内在美的结合,有着深刻的含义。中国人的名字(包括姓氏),多数是由二至四个字组成的,这些汉字,可以组词、连语成句;可以摹状、抒情、言志;可以比喻、象征、用典;可以美声、造型、斗智,其表达功能是丰富多彩的。

从历史的习俗沿革来看,名有乳名、本名、学名、曾用名、笔名、艺名等之分。乳名,也叫奶名、小名、小字,是一个人在孩童时期的名字,如小二、小三、宝贝、宝宝……长大以后一般不用,除非长辈对晚辈偶尔呼之。

以上“名”的各色特异的表现形式,既体现了不同年龄阶段的不同称谓,又象征着一个人的职业、地位和身份。因此,在中国,人的名字绝对不是单纯的“称谓”、“符号”或“代号。”好的名字可以是一幅画、一首诗、一首歌、一篇座右铭、一声美好的祝福,也可以是一片理想的彩云、一道真理的闪电、一阵夏日的凉风、一场心灵的春雨。有的名字凝结着伟人之志;有的名字深含着哲人之思;有的名字构思巧妙,闪耀着智慧的火花。好的名字音、形、义俱佳,智趣隽永,具有千古不朽的魅力,丝毫不亚于玲珑剔透的艺术品。

(第二节)姓氏与郡望、堂号

在过去民间嫁娶的名帖上或官宦人家的府第,往往在自己的姓氏之前,还要冠以一定的名号,如“陇西李氏”、“三槐堂”、“彭城刘氏”、“汝南周氏”等等,这些在姓氏之前的“陇西”、“三槐”等代表的就是郡望、堂号。

一、姓名与郡望

“郡望”一词,是“郡”与“望”的合称。“郡”是行政区划,“望”是名门望族,“郡望”连用,即表示某一地域范围内的名门大族。

“郡”是由春秋战国到秦代几百年间逐渐形成的地方行政区划。春秋时,秦、晋、楚等国有边地设县,后逐渐在内地推行。春秋末期以后,各国开始在边地设郡,郡的面积要远远大于县。战国时在郡下设县,逐渐形成3县统于郡的两级行政区划制。秦统一中国后,分全国为36郡,后增加到40多郡,郡下设县。郡、县长官均由中央政府任免,成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权组织的一部分。汉至隋唐时期继承了秦代的郡县制,但是具体的郡县划分有所变化。隋唐时代,往往州、郡的名称能相互代用,但大多数时期称“州”不称“郡。”到了宋代,“郡”的行政区划已经作废,但“郡望”作为专指某些地域某一名门望族的习惯用语,却保留了下来。

由于某一姓氏的姓源或发祥、聚集、变迁之地并非是唯一的,于是一姓常常不止一个郡望,但通常以其中一个郡望为主,以区别主从及尊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