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商务谈判,人们往往就会想到,企业家或商人在谈判桌上时而慷慨陈词,就各自的利益据理力争;时而对合同的某个条款问题争论得面红耳赤;有时也会出现双方相互对视而默默无言的僵局。的确,在任何商务活动中,谈判的双方或多方都有着一定的共同利益,同时也存在商务立场、商业利益的冲突,这是谈判的本质。
人们常常把谈判桌当做战场,希望自己始终能够攻城掠地,将对方打得一败涂地,这是完全可以理解,因为从每一个谈判者的角度考虑,达成对己方有利的预期目标是完全正确的。特别是当双方的实力相差悬殊时,取得一点进展都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但是,谈判的最终目的并不是要打败对方,而是要通过谈判达成合作的一致意见,使双方都能够从谈判中获益。因此,将战胜对方作为谈判的战略目标是不可取的,谈判的结果也往往不会令人满意。但也不是说谈判就是要做和事佬,那样对公司的利益不会有根本的帮助。
一般来说,现在在谈判中,人们都开始打破原有的非赢即输的观念,不断追求谈判的理想状态——“双赢”。“双赢”谈判是指把谈判当做一个合作过程,能和对手像伙伴一样,共同去找到满足双方需要的方案,使费用更合理,风险更小。“双赢”谈判强调的是,通过谈判,不仅是要找到最好的方法去满足双方的需要,而是要解决责任和任务的分配,如成本、风险和利润的分配。“双赢”谈判的结果是,你赢了,但我也没有输。从倡导和趋势的角度说,“双赢”谈判无疑是有巨大的发展空间的。
除了“双赢”之外,另外还一种传统的形式,就是所谓的零点——极点竞争谈判,即只有一个饼,双方都想获得最多的一部分。零点——极点谈判的特点是:从一开始谈判,双方就集中在如何分配已存在的优势、劣势、盈利、损失上。一方得到的越多,另一方得到的就越少,或双方正好相反。这容易导致一方认为自己是输家,另一方认为自己是赢家,或双方都认为自己是输家的状况,这样对于谈判以及再度合作是非常不利的。
尽管,大家都知道双赢的好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双赢”谈判却有着诸多的障碍。毕竟在谈判中人们很难抛弃“独占一个大饼”的传统谈判思想,理论上的“双赢”与现实商务谈判中的“双赢”,往往具有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各自利益的最大化。
比如,有家新成立的公司,其首要的任务是寻找经销商,并使之成为其公司产品的代理,以便使公司产品在全国最广阔的区域销售。因而,商务部的人员与经销商的谈判,就成为双方能否签约的关键。仿佛是从一种本能出发,公司商务部人员所进行的谈判培训,完全是零点—极点式的,大多都集中在想方设法采取一些手段来对付谈判对手,特别是片面追求所谓的“技巧”:如何让经销商对公司的产品感兴趣,如何压价,如何讨价还价,要求对方做到什么等。抛开产品竞争力层面的问题不谈,仅就谈判而言,在观念和行动上,该公司就把自己摆在如何获取最大利益而不是“双赢”的基点上了。
所以,只能说“双赢”是谈判的一种理想状态,取得双赢谈判的过程却是复杂和艰辛的,毕竟谈判方都想从对方那里捞到更多的好处,也总认为目前开出的条件不是最优惠的。不过,谈判也不会这样无休止的争论下去,否则什么事情都难以谈成了。在适当时机,谈判方还是会握手言和的,这个适当时机就是各方的心理平衡。如果双方能够在谈判中找到各方的心理平衡,其实也能够把理想变为现实的。
尤其是在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遭遇谈判瓶颈的时候,双方就需要在权衡各自利益的基础上商讨出一个替代方案,以便最后能实现双赢的目标。比如一家知名企业准备请某策划公司为其制定市场战略,双方就整体价格展开了谈判,策划公司报价15万元遭到了企业的拒绝。策划公司认为这一报价符合市场行情,任何一家正规公司在同等标准下的出价都不会低于15万元。企业方认为这一费用已经超过了他们年初制定的预算,市场行情对他们没有实际意义。双方谈判进入了僵局,这时策划公司提出了替代方案,策划公司可以在原项目中增加培训服务,但报价增加2万元。
而一般市场上相同类型的培训市场平均价格是4万元,但是策划公司因为有自己的培训讲师,这样培训成本会相对低些,策划公司只是少挣些钱而已,但17万元的整体价格就变得很有竞争力了。企业方很满意这个替代方案,虽然他们认为在策划费用方面价格偏高,但是低廉的培训费用又省下了一笔开支,认为在这次交易中价值明显超过了价格,欣然签下了合约。这就是替代方案在实现双赢中所发挥的作用。既让谈判取得成功,而且双方都各取所需,各自满意,实现了各自利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