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是指为死后的人举行的婚礼,此种婚俗充满了迷信色彩。我国早在周代以前就有冥婚的习俗,这种婚俗寄托着生者对死者的祝福。
冥婚又称死后婚、鬼婚、幽婚,是指已死男女以婚礼合葬为夫妻的婚俗。冥婚之习俗早在周代以前就出现了,《周礼地官媒氏》有禁止迁葬和嫁殇的规定。
关于冥婚,有这样一个传说:南朝时,南徐有一个年轻人,在华山附近住宿时遇到了一个美丽的少女,并且对她一见倾心,但是他并没有把心中的爱慕之情表达出来。回家后,他因此患上了相思病,母亲询问得病原因时,儿子诉说了自己的经历。他的母亲找到这位少女,这位少女深受感动,并且托男子母亲给男子带回定情信物。不幸的是,没过几天男子便突然死去。临死前,男子嘱托母亲把自己葬在华山前面。当灵车经过少女家门的时候,拉车的牛却停下脚步不肯走了。少女见状,让送葬的人停下。自己回家梳妆打扮,然后走出家门,唱了一首哀婉动人的歌。突然棺盖自然打开,少女跳进棺木,棺盖自然关上,再也无法打开了。
冥婚出现的原因
首先,随着封建礼教的发展,尤其是佛教转世轮回学说的兴盛,人们认为“灵魂不灭”,人死后还要在阴间生活,所以生者就要为死者找到伴侣,并且为两个死者操办婚事,这对生者来说也是一种心理慰藉。其次,封建统治者也相信人死后有灵魂,历史上的很多帝王之家也多次实行冥婚。例如,曹操的幼子曹冲未婚夭亡后,曹操非常痛心,特聘甄氏之女和曹冲合葬。《北史穆崇传》记载:“崇元孙平城早卒。孝文时,始平公主薨于官,追赠平城驸马都尉,与公主冥婚。”《旧唐书懿德太子重润传》记载:“中宗为聘国子监丞裴粹亡女为冥婚合葬。”可见,历代宫廷冥婚都曾存在。帝王将相家族的冥婚也影响到了民间,到了宋代,这种冥婚风气已非常兴盛。
冥婚的三种类型
冥婚包括三种类型,即“神人冥婚”、“鬼鬼冥婚”和“人鬼冥婚”。
第一种类型是人神之间的冥婚,是指生人和神灵偶像之间的联姻。
第二种类型是男女未婚死者之间或者男女已婚死者之间的冥婚。如果男女在世上并无婚姻关系,死后由家人亲友为二死者结合,迁其尸骨于同一墓合葬,就是迁葬。如果男女在死时已有婚约,未结婚而死,便由家人亲友为其完成婚礼,这就是所谓的嫁殇。在北方河北、山西一带还有子女为亡父母求阴婚的,就是已婚的男子死后,其遗孀改嫁时,其子女为亡父求一位亡女,把其骸骨与之同穴合葬,也就是俗称的“圆坟”。
第三种类型是人和鬼之间的婚姻关系。清代台湾抗日志士丘逢甲与林家小姐的婚姻就是属于典型的人鬼冥婚。
冥婚造成的不良影响
冥婚的盛行,催生出了为鬼说媒的有着封建迷信性质的职业,《昨梦录》记载:北方有习俗,如果男女未婚而死,两家要寻找媒人为之说合,这种媒人被称作“鬼媒人”。在冥婚风行的时代,民间有很多人以此为业,宣传封建迷信。
冥婚也造成了死者家属的悲剧,如《元史
列女传》记载:有个叫郭三的人从军战死,他的妻子杨氏守节。舅舅非常挂念外甥,不忍心让他在阴间鳏居,于是想聘邻家的亡女和外甥合葬,杨氏知道了便自缢而死。
可见,冥婚出自于人们头脑中“灵魂不灭”的封建迷信思想。它的存在不是孤立的社会现象,而是种种迷信的集合。冥婚伴随着封建迷信思想发展,杜绝冥婚这种风俗,就要让封建迷信思想推出历史舞台。
延伸阅读
丘逢甲信守承诺娶“鬼妻”的传说
清代台湾抗日志士丘逢甲小时候与台湾望族林献堂的妹妹有婚约,但不幸的是,林家小姐没过门就病逝了。当时,丘逢甲正要去大陆赴京赶考,随着父亲搭船渡海前往大陆经过台湾海峡时,突然狂风大作,船只在海中摇摆不定。这时,丘逢甲在风浪中看见一个少女站在水面上,两眼泪汪汪的看着他。丘逢甲很吃惊,赶紧告诉父亲。他的父亲认为这个女子就是林家小姐,于是走出船舱对着大海说到:“假如你死后心情不平静,没有安身之地,害怕没有后代祭你,那你就保佑逢甲考上进士,等到他功成名就的时候,马上就回台湾迎娶你为邱家媳妇。”他说完这话,果然风平浪静了,船只平安到达广东。丘逢甲进京赶考,果然中了进士。返回台湾,丘逢甲没有忘记自己的誓言,如约迎娶林家小姐的牌位,以婚方式娶她进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