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大中国上下五千年:中国婚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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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束缚女性婚姻自由的观念——贞节观

中国古代的贞节观最初要求女子纯洁、专一守贞,发展到后来却成为了吃人的礼教,这种畸形的观念不仅禁锢了女性的心灵,甚至还让很多女性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我国古代的贞节观,从产生到发展变化有很长的一段历史。在历朝历代,贞节观都有所变化和加强。

秦朝贞节观的发展

贞节观在先秦时代只是一种象征性的观念,极少有人去认真照办。直到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才把贞节观念以法令的形式付诸实践。秦始皇之所以如此重视女性的贞洁,有两个重要的原因:吕不韦早年娶秦始皇的母亲为妾,后来又将其转送秦始皇的父亲庄襄王。秦始皇13岁时登基为王,吕不韦以相国身份辅政,号称“仲夫”。辅政以后又与秦始皇的母亲重拾旧好。为了掩盖自己的劣行,吕不韦找了一个替身嫪毐扮成宦官推荐给秦始皇母亲。嫪毐和太后私自生下了两个孩子。在一次醉酒后,嫪毐与人争斗口出狂言,说自己是秦始皇的“假父”,被别人告发了。当时秦始皇二十几岁,登基已经九年,正值血气方刚,听到这个消息十分愤怒,派人去查事情的真相。调查之后,秦始皇诛杀了嫪毐的三族,还把嫪毐与太后私生的二个孩子也赐死。吕不韦也难逃罪责,被皇帝赐死,皇太后被逐出皇宫。秦始皇的母亲荒淫放荡,使得秦始皇和整个皇族蒙羞,于是秦始皇下决心扫除这种不正之风。除了秦始皇个人的好恶,从社会因素这个角度来看,秦始皇的态度也具有进步意义。由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尽管秦始皇建立起了统一的封建王朝,但是很多地区还遗留着前朝的风俗习惯。为了巩固自己的封建统治,他必须要推行统一的风俗肃清原始遗俗。

汉代贞节观的发展

到了汉代,贞节观念被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学说和思想被提升成为统治思想,并且广泛传播。儒家所提倡的“不事二夫”、“男尊女卑”、“不事二夫”等思想也开始在人们意识里根深蒂固起来。东汉班固的妹妹班昭作《女戒》,这部著作宣扬了“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得意一人,是谓永毕;失意一人,是谓永讫”的思想观念。由于班昭身为女人又为当时著名的女学者,所以她的这部著作被广泛流传。书中讲述的一套对女子恪守贞洁完整的体系化理论对后世影响极大,它还成为了“女四书”之首。

宋代贞节观的发展

到了宋代,贞节观念被宋朝的理学家推到登峰造极的高度。“从一而终”、“一女不更二夫”的贞节观念,已经开始被人们身体力行地贯彻,这种思想已经根深蒂固了。著名的理学家程颐认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也就是说,再嫁失节比饿死还要严重,人即使被饿而死,也不能失去贞洁。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甚至出现了“若失节者以配身,是已失节也”的思想,不仅女仔改嫁被唾弃,就连男子娶寡妇也会遭到鄙视。更为重要的是,贞节观不仅影响了婚姻习俗,也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男女之间的正常交往被限制了,女性除了自己的丈夫以外,不能与其他男人过多接触,更不能让其他男人触及自己的身体,否则就会被归责为“失贞”而受到鄙视。

明清时代贞节观的发展

到了明清时期,这种贞节观念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这时期,贞节牌坊和贞节堂大量被建造,贞节牌坊的建造数目成为了各地方之间炫耀的资本,甚至出现了各地的攀比之风。《古今图书集成》记载:清朝数十年间,有名有姓被记录下来的贞洁烈妇就有7000多人。明清时期,没有子女或者子女夭折的寡妇也要守节,这比宋朝时主要要求有子女的寡妇守节的观念更为苛刻。就连订了婚死了未婚夫的女性也难逃这种观念的限制,甚至出现了新娘与新郎的灵位拜堂成亲的荒唐现象。

延伸阅读

节妇断臂的故事

五代时期,有个叫王凝的人,他死后家里一贫如洗。他的妻子李氏带着幼子护送丈夫的灵回故里安葬,途中夜宿旅店,店主认为她很不吉利,不允许她住进旅店。双方发生了争执,店主抓住了她的胳膊把她推出门,李氏夫人大哭:“我为妇人,不能守节,而此手为人执邪?不能以一手并污吾身!”于是拿着斧子把自己的胳膊砍了下来。开封府尹知道了这件事,被李氏的精神感动,鞭了旅店主人,还给李氏送医送药,社会人士也给予赞扬。这个故事充分表现了封建礼教的残暴,以及极端的贞节观对女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