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母性和易,但有时也很强毅,虽然家里也很窘迫,但到底要比别房略为好些,以是有些为难的本家时常走来乞借,总肯予以通融周济,可是遇见不讲道理的人,却也要坚强的反抗。清末天足运动兴起,她就放了脚,本家中有不第文童,绰号“金鱼”的顽固党扬言曰,“某人放了大脚,要去嫁给外国鬼子了。”她听到了这话,并不生气,去找金鱼评理,却只冷冷的说道:“可不是么,那倒真是很难说的呀。”她晚年在北京常把这话告诉家里人听,所以有些人知道。我将这事写在《鲁迅的故家》的一节里,我的族叔冠五君见了加以补充道:
“鲁老太太的放脚,是和我的女人谢蕉荫商量好一同放的。金鱼在说了放脚是要嫁洋鬼子的话以外,还把他们称为妖怪,金鱼的老子也给她们两个加了‘南池大扫帚’的称号,并责备藕琴公家教不严,藕琴公却冷冷的说了一句,‘我难道要管媳妇的脚么?’这位老顽固碰了一鼻子的灰,就一声不响的走了。”所谓金鱼的老子即《故家》里五十四节所说的椒生,也就是冠五的先德藕琴公的老兄,大扫帚是骂女人的一种隐语,说她要败家荡产,像大扫帚扫地似的,南池乃是出产扫帚的地名。先母又尝对她的媳妇们说:
“你们每逢生气的时候,便不吃饭了,这怎么行呢?这时候正需要多吃饭才好呢,我从前和你们爷爷吵架,便要多吃两碗,这样才有气力说话呀。”这虽然一半是戏言,却也可以看出她强健性格的一斑。
先君虽未曾研究所谓西学,而意见甚为通达,尝谓先母曰,“我们有四个儿子,我想将来可以将一个往西洋去,一个往东洋去留学。”这个说话,总之是在癸巳至丙申(一八九三至九六)之间,可以说是很有远见了。那时人家子弟第一总是读书赶考,希望做官;看看这个做不到,不得已而思其次,也是学幕做师爷;又其次是进钱店与当铺,而普通的工商业不与焉,至于到外国去进学堂,更是没有想到的事了。先君去世以后,儿子们要谋职业,先母便陆续让他们出去,不但去进洋学堂,简直搞那当兵的勾当,无怪族人们要冷笑这样的说了;便是像我那样六年间都不回家,她也毫不嗔怪。她虽是疼爱她的儿子,但也能够坚忍,在什么必要的时候,我还记得在鲁迅去世的那时候,上海来电报通知我,等我去告诉她知道,我一时觉得没有办法,便往北平图书馆找宋紫佩,先告诉了他,要他一同前去。去了觉得不好就说,就那么经过了好些工夫,这才把要说的话说了出来,看情形没什么,两个人才放了心。她却说道:“我早有点料到了,你们两个人同来,不像是寻常的事情,而且是那样迟延尽管说些不要紧的话,愈加叫我猜着是为老大的事来的了。”将这一件与上文所说的“一幅画”的事对照来看,她的性情的两方面就可全然明了了。
先母不曾上过学,但是她能识字读书。最初读的也是些弹词之类,我记得小时候有一个时期很佩服过左维明,便是从《天雨花》看来的,但是那里写他剑斩犯淫的侍女,却又觉得有了反感了。此外还有《再生缘》,不过看过了没有留下什么记忆。随后看的是演义,大抵家里有的都看,多少也曾新添一些,记得有大橱里藏着一部木板的《绿野仙踪》,似乎有些不规矩的书也不是例外。至如《今古奇观》和《古今奇闻》,那不用说了。我在庚子年以前还有科举的时候,在“新试前”赶考场的书摊上买得一部《七剑十三侠》,她看了觉得喜欢,以后便搜寻它的续编以至三续,直到完结了才算完事。此后也看新出的章回体小说,民国以后的《广陵潮》也是爱读书之一,一册一册的随出随买,有些记得还是在北京所买得的。她只看白话的小说,虽然文言也可以看,如《三国演义》,但是不很喜欢,《聊斋志异》则没有看过。晚年爱看报章,定上好几种,看所登的社会新闻,往往和小说差不多,同时却也爱看政治新闻。我去看她时,辄谈段祺瑞吴佩孚和张作霖怎么样,虽然所根据的不外报上的记载,但是好恶得当,所以议论都是得要领的。
先母的诞日是照旧历计算的,每年在那一天,叫饭馆办一桌酒席给她送去,由她找几个合适的人同吃,又叫儿子丰一照一张相,以作纪念。一九四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为先母八十六岁的生日,丰一于饭店为照相,及至晒好以后,先母乃特别不喜欢,及明年去世,唯此相为最近所照,不得已遂放大用之于开吊时,一九四三年四月份日记云:
“二十二日晴,上午六时同信子往看母亲,情形不佳,十一时回家。下午二时后又往看母亲,渐近弥留,至五时半遂永眠矣。十八日见面时,重复云,这回永别了,不图竟至于此,哀哉。唯今日端正状安谧,神识清明,安静入灭,差可慰耳。九时回来。
二十三日晴,上午九时后往西三条。下午七时大殓,致祭,九时回家。此次系由寿先生让用寿材,代价九百元,得以了此大事,至可感也。
二十四日晴,上年八时往四三条,九时灵柩出发,由宫门口出西四牌楼,进大平仓,至嘉兴寺停灵,十一时到。下午接三,七时半顷回家,丰一暂留,因晚间放焰口也。”至五月二日开吊,以后就一直停在那里,明年六月十九日乃下葬于西郊板井村之墓地。
本文是完了,但是这里却有一个附录,这便是上文所说范啸风替晴轩公写的那封信,因为文章虽并不高明,内容却有可供参考的地方,而且那种“黄伞格”的写法将来也要没有人懂得了,所以我把它照原样的抄写在这里了。原题是《答内阁中书周福清(两字偏左稍小)并贺其子入泮》:
忝依
玉树,增葭末之荣光,昨奉
金缄,愧楮生之。兹者欣遇
令朗入泮,究喜择婿东床,笑口欢腾,喜心倾写。
恭维
介孚仁兄亲家大人职勤视草,
恩遇赐罗,
雅居中翰之班,爱莲名噪,
秀看后英之茁,采藻声传。
闻喜可知,驰贺靡似。弟自违粉署,遂隐稽山,蜗居不啻三迁,蠖屈已将廿载。所幸男婚女嫁,愿了向平,侄侍孙嬉,情娱垂晚。昔岁季女归第,今兹快婿游庠,弟有三娇,从此无白衣之客,君惟一爱,居然继黄卷之儿。不禁笔歌,用达絮语。
敬贺
鸿禧,顺请
台安,诸维
亮察不庄。
先母行述
胡适
先母冯氏,绩溪中屯人。生于清同治癸酉四月十六日,为先外祖振爽公长女。家世业农,振爽公勤俭正直,称于一张外祖母亦慈祥好善;所生子女禀其家教,皆温厚有礼,通大义。先母性尤,最得父母钟爱。先君铁花公元配冯氏遭乱殉节死,继配曹氏亦不寿,闻先母贤,特纳聘焉。
先母以清华绪己丑来归,时年十七。明年,随先君之江苏宦所。辛卯,生适于上海。其后先君转官台湾,先母留台二年。甲午,中东事起,先君遣眷属先归,独与次兄觉居守。割台后,先君内渡,卒于厦门,时乙未七月也。
先母遭此大变时,仅二十三岁。适刚五岁。先君前娶曹氏所遗诸子女,皆已长大。先大兄洪骏已娶妇生女,次兄觉及先三兄洪(孪生)亦皆已十九岁。先母内持家政,外应门户,凡十余年。以少年作后母,周旋诸子诸妇之间,其困苦艰难有非外人所能喻者。先母一一处之以至。诚至公,子妇间有过失,皆容忍曲喻这;至不能忍,则闭户饮泣自责;子妇奉茶引过,始已。
先母自奉极菲薄,而待人接物必求丰厚;待诸孙谐如所自生,衣履饮食无不一致。是时一家日用皆仰给于汉口、上海两处商业,次兄觉得往来两地经理之。先母于日用出入,虽一块豆腐之细,皆令适登记,俟诸兄归时,令检阅之。
先君遗命必令适读书。称母督责至严,每日天未明即推适披衣起坐,为缕述先君道德事业,言:“我一生只知有此一个完全的人,妆将来做人总要学尔老子。”天明,即令适着衣上早学。九年如一日,未尝以独子有所溺爱也。及适十四岁,即令随先三兄洪至上海入学,三年始令一归省。人或谓其太忍,先母笑颔之而已。
适以甲辰年别母至上海,是年先三兄死于上海,明年已巳先外祖振爽公卒。先母有一弟二妹,弟名诚厚,安敦甫,长妹名桂芬,次妹名玉英,与先母皆极友爱。长妹适黄氏,不得于翁姑。先母与先敦甫舅痛之,故为次妹择婿甚谨。先母有姑适曹氏,为继室;其前妻子名诚均者,新丧妇。先母与先敦甫舅皆主以先玉英姨与之,以为如此则以姑侄为姑媳,定可相安。先玉英妻既嫁,未有所出,而夫死。先玉英妻悲伤咯血,姑又不谅,时有责言,病乃益甚,又不肯服药,遂死。时宣统已酉二月也。
姨病时,先敦甫舅日夜往视,自恨为妹主婚致之死,悼痛不已,遂亦病。顾犹力疾料理丧事,事毕,病益不支,腹胀不消。念母已老,不忍使知,乃来吾家养病。舅居吾家二月,皆先母亲侍汤药,日夜不懈。
先母爱弟妹最笃,尤恐弟疾不起,老母暮年更无以堪;闻俗传割股可疗病,一夜闭户焚香祷天,欲割臂肉疗弟病。先敦甫舅卧厢室中,间檀香爆炸,问何声。母答是风吹窗纸,令静卧勿扰。俟舅既睡,乃割左臂上肉,和药煎之。次晨,奉药进舅,舅得肉不能咽,复吐出,不知其为姐臂上肉也。先母拾肉,持出炙之,复问舅欲吃油炸锅巴否,因以肉杂锅巴中同进。然病终不愈,乃舁舅归家。先母随往看护。妗氏抚幼子,奉老亲;先母则日侍病人,不离床侧。已而先敦甫舅腹胀益甚,竟于己酉九月二十七日死,距先玉英姨死时,仅七阅月耳。
先是吾家店业连年屡遭失败,至戊申仅余汉口一店,已不能支持内外费用。己酉,诸兄归里,请析产,先母涕泣许之;以先长兄洪骏幼失学,无业,乃以汉口店业归长子,其余薄产分给诸子,每房得田数亩,屋三间而已。先君一生作清白吏,俸给所积,至此荡尽。先母自伤及身见家业零败,又不能止诸子离异,非愤咯血。时先敦甫舅已抱病,犹力疾为吾家理析产事。事毕而舅病日深,辗转至死。先母既深恸弟妹之死,又伤家事衰落,隐痛积哀,抑郁于心;又以侍弟疾劳苦,体气浸衰,遂得喉疾,继以咳嗽,转成气喘。
时适在上海,以教授英文自给,本拟次年庚戌暑假归省;及明年七月,适被取赴美国留学,行期由政府先定,不及归别,匆匆去国。先母眷念游子,病乃日深。是时诸兄虽各立门户,然一切亲戚庆吊往来,均先母一身拄其间。适远在异国,初尚能节学费,卖文字,略助家用。其后学课益繁,乃并此亦不能得。家中日用,皆取给于借贷。先母于此六七年中,所尝艰苦,笔难尽述。适至今闻邻里言之,犹有余痛也。
辛亥之役,汉口被焚,先长兄只身逃归,店业荡然。先母伤感,病乃益剧。然终不欲适辍学,故每寄书,辄言无恙。及民国元二年之间,病几不起。先母招照相者为摄一影,藏之,命家人曰:“吾病若不起,慎勿告吾儿;当仍倩人按月作家书,如吾在时。俟吾儿学成归国,乃以此影与之。吾儿见此影,如见我矣”。已而病渐愈,亦终不促适归国。适留美国七年,至第六年后始有书促早归耳。
民国四年冬,先长姊与先长兄前后数日相继死。先长姊名大菊,年长于先母与先母最相得。先母尝言:“吾家大菊可惜不是男子。不然,吾家决不至此也。”及其死,先母哭之恸。又念长嫂二子幼弱无依,复令与己同。先三兄洪出嗣先伯父,死后三嫂守节抚孤,先母亦令同居。盖吾家分后,至是又几复合。然家中担负日增,先母益劳悴,体气益衰。
民国六年七月,适自美国归。与吾母别十一年矣。归省之时,慈怀甚慰,病亦稍减。不意一月之后,长孙思明病死上海。先长兄遗二子,长即思明,次思齐,八岁忽成聋哑。先母闻长孙死耗,悲感无己。适归国后,即任北京大学教授;是年冬,归里完婚,婚后复北去,私心犹以为先母方在中年,承欢侍养之日正长;岂意先母屡遭患难,备尝劳苦,心血亏竭,体气久衰,又自奉过于俭薄,无以培补之;故虽强自支撑,以慰儿妇,然病根已深,此别竟成永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