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是任侠者组织化的时代,同时也是他们自身蜕变的时代。那么,使任侠者得以组织化的社会条件究竟有那些,同时,汉代任侠者的组织化对后世又产生何种影响,这些都是本章论述的重点内容。简单地讲,汉代任侠者之所以组织化的要素有三:
一、西汉政权的建立者属任侠者团体
秦统一六国后,“隳名城,杀豪俊,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鍉,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①。因此,无论像战国四豪一类的卿相之侠,还是操持贱业为生的闾巷之侠,都纷纷流落在民间,以不同的方式对抗着现存政权。苏轼说:“故堕名城,杀豪杰,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②王船山则进一步指出:“秦灭王侯,奖货殖,民乍失侯王之主而无归,富而豪者起而邀之,而侠遂横于天下。”③
诚然,在秦末的战争中,任侠者得以逐步地组织化并发挥了特殊的政治作用。刘邦集团的形成与发展便很好地说明了这一问题。《史记·高祖本纪》说刘邦年青时,“仁而爱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他为亭长时,往郦山押送刑徒,途中多有逃亡,于是他干脆全部释放了所有刑徒,自己打算从此亡命江湖,刑徒感恩,“壮士愿从者十余人”。后来他做了帝王,曾自己诙谐地戏言其父:“始大人常以臣为无赖,不能治产业。”《楚元王世家》、《韩信卢绾列传》也都记载了他年青时犯法违禁的事实。《陈丞相世家》说刘邦年青时曾兄事“少文,任气”的沛县豪侠王陵。凡此种种,如吕思勉所言:“汉高为游侠者流,显而易见。”④刘邦集团的成员,绝大多数是受任侠之风影响的侠士“少年”。正如赵翼论“汉初布衣将相之局”时所说:“汉祖以匹夫起事,角群雄而定一尊,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无赖之徒。”⑤如“少年豪吏”的萧何、曹参、樊哙等;与刘邦同里的卢绾,在刘邦“为布衣时,有吏事辟匿,卢绾常随出入上下。及高相初起沛,卢绾以客从。”⑥英布也是,“与其徒长豪杰交通,乃率其曹耦,亡之江中为群盗”⑦。还有为“少年”之徒的陈平、郦商;亡匿下邳任侠的张良;“好带刀剑”的韩信,等等。陈山很有见地地指出:“刘邦集团对于项羽集团的胜利,实质上是平民社会中流氓土豪势力对于六国旧贵族的胜利。”⑧萨孟武也说:“在中国历史上,有争夺帝位的野心者不外两种人,一是豪族,如杨坚、李世民等是。二是流氓,如刘邦、朱元璋等是。此盖豪族有所凭借,便于取得权力,流氓无所顾忌,勇于冒险。”⑨正是由于西汉政权建立者为流氓侠士团体,故而使得西汉任侠之风大盛,任侠者的势力得到很大发展。
二、王侯权贵及地方豪强与任侠者的相互勾结
王侯权贵及地方豪族之所以大量招养任侠者,除受任侠风气的浸染外,更多的考虑是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能够增加自己的政治法码或达到个人的政治目的。高祖时的陈豨,“宾客随之者千余乘,邯郸官舍皆满”。这些宾客大多是任侠者出身,刘邦“令人覆案豨客居代者诸为不法事,多连引豨”⑩。梁孝王刘武“招延四方豪杰,自山以东游士莫不毕至”11。淮南王也是“阴结宾客,附循百姓,为畔逆事”,“积金钱赂遗郡国诸侯游士奇材”。游侠伍被建议他“徒郡国豪杰任侠及有耐罪以上”12。另外,还有借任侠者之手扩大个人势力、满足私欲的王侯权贵及地方豪强。济东王刘彭离“骄悍,无人君礼,昏暮私与其奴、亡命少年数十人行剽杀人,取财物以为好”13。灌夫则“喜任侠,已然诺,诸所与交通,无非豪杰大猾。家累数千万,食客日数十百人。坡池田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颍川”,以致颍川百姓充满恨意地为他们编民谣曰:“颍水清,灌氏宁;颍水浊,灌氏族。”14他们这种鱼肉百姓,横行乡里的行为,已失去了传统意义上的任侠精神,完全堕落为有组织、有势力的地痞流氓。国家和地方政权对他们的镇压打击,势在必然。郭解被诛杀一事,王夫之评论道:“公孙弘请诛郭解,而游侠之害不滋于天下,伟矣哉!”15也才会出现卫青改节后对答武帝的一番表白:“自魏其(窦婴)、武安(田蚡)之厚宾客,天子常切齿。彼亲附士大夫,招贤绌不肖者,人主之柄也。人臣奉法遵职而已,何与招士!”16
游侠通过广泛交游加强了组织化的程度。清人何焯说:“既为侠,则其交必杂。”17原因就在于,借助这种方式,可以构建起一幅为他们所利用的庞杂社会关系网络。任侠者与权贵、豪族等的交通,便是他们寻求“保护伞”,试图得到政治庇护的交游方式之一。这种情况,尤其在“侠魁”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所谓“侠魁”,是指史书称谓那些从任侠者群体中发展出来的领袖式人物。他们也是任侠者逐步组织化的重要标志。与汉高祖同时的鲁侠朱家,“所藏活豪士以百数,其余庸人不可胜言”。可见他俨然是这些组织化了的侠士中的魁首,以致“自关以东,莫不延颈愿交焉”。但同时,他又敢于藏匿“数窘汉王”,“为气任侠,有名于楚”的楚将季布。当时,“高祖购求布千金,敢有舍匿,罪及三族”,他在濮阳周氏、汝阳侯滕公等人的帮助下,多方打点,替季布求情,并最终使季布得到赦免,充分说明了他庞大的社会关系网络,这是先秦游侠无法比拟的。剧孟也是如此,《史记·游侠列传》:“剧孟以任侠显诸侯。吴楚反时,条侯为太尉,乘传车将至河南,得剧孟,喜曰:‘吴楚举大事而不求孟,吾知其无能为己矣。’天下骚动,宰相得之若得一敌国云。”剧孟的势力在当时社会上的地位,可见一斑,如果他不是赫赫有名的侠魁,与诸侯又无甚交往,如何能有如此大的政治号召力和影响力。郭解被迁徒时,“诸公送者出千余万”,这是先秦侠士难以想象的排场。鲁迅先生说:“(先秦侠士)是以死为终极的目的……汉的大侠,就已和公侯权贵相馈赠,以备急时来作护符之用了。”18可谓一语中的。基于汉代的国家统一,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游侠的活动,交结王侯权贵是迫不得已寻找“知己”的选择,也唯有如此,他才能为自身及其他侠客找到可靠的“保护伞”,因此,交通王侯,出入贵戚之家,使得这种“互惠互利”的人际关系网络成为汉代任侠者很显著的一个特征。侠魁既是任侠者组织内部的领袖,又是社会群体中很有影响力的权威人物。马林诺夫斯基论及“权威”时指出:“权威既指作决策和在有争议和分歧的场合作公断的特权和责任,又指实施这些决定的力量。权威是社会组织的核心本质。”19郭解作为侠魁,在民间很有威望,他到附近的郡国去,常为人调解处理各种棘手的事,因此获得了空前的声誉和尊重。一方面,是由于法治存在着疏漏,民间社会秩序还需依赖这些特殊的头面人物来维持;另一方面,说明侠魁在组织化了的侠内部已具有相当的权威,并已影响到整个社会局面。
郭解居民间,“邑中少年及旁近县贤豪,夜半过门常十余车,请得解客舍养之”。围绕着他是否应被迁徙问题,大将军卫青替他求情,以致汉武帝感慨地说:“布衣权至使将军为言,此其家不贫。”事实上,郭解已不是普通意义按赀财论定的迁徙之人,他对国家的正常统治秩序已构成严重危胁,迁移他是为了打击这些企图分享国家权力的异己力量群体。郭解入关,“关中贤豪知与不知,闻其声,争交欢解”。很快,他又与当地豪强及任侠者逐渐融为一体,从而建立新的人际关系网络,结交新的王侯权贵,重新寻找“保护伞”。正是鉴于郭解及其组织化了的任侠者与地方豪强势力相互结合形成的强大势力,严重地干扰和危胁着国家及地方的统治秩序,因而必须诛杀之,御史大夫公孙弘说得很清楚:“解布衣为任侠行权,以睚眦杀人,解虽弗知,此罪甚于解知杀之。当大逆无道。”
王侯权贵及地方豪强与任侠者的相互勾结,特别是地方豪族与侠客的合流,从而形成有组织、有目的的暴力团体,对现存政权的统治构成严重威胁,这也可以从国家对他们镇压打击的反面事实中得以充分说明。郭解的父亲便是“以任侠,孝文时诛死”的。景帝时,“济南瞯氏,陈周肤亦以豪闻,景帝闻之,使使尽诛此属”20。武帝时,对任侠者进行了大规模的捕杀活动。以“大逆无道”罪诛杀了侠魁郭解;天汉二年(前99年),汉武诏令关都尉:“今豪杰多远交,依东方群盗。其谨察出入者。”严格限制任侠者的活动范围,同时,汉武帝还任用了一批才干出众的“酷吏”全面地落实这一政策。王温舒为河南太守,“捕郡中豪猾,郡中豪猾相连坐千余家。上书请,大者至族,小者乃死,家尽没入偿臧。奏行不过二三月,得可事。论报,至流血十余里”21。所谓“豪猾”,是汉代任侠者与权贵及地方势力结合而成的新势力。景帝时诛杀有三百余家的济南瞯氏“豪猾”,《史记·游侠列传》称为“豪侠”。对“豪猾”的打击捕杀,文献记载甚多。《汉书·赵广汉传》说赵广汉对新丰豪侠杜建的处治是,“令数吏将建弃市,(宗族门客)莫敢近者,京师称之”。严延年打击涿郡的豪侠西高氏、东高氏,“遣掾蠡吾,赵纟肃 按高氏得其死罪……更遣吏分拷两高,究竟其奸,诛杀各数十人。郡中震恐,道不拾遗”。汉武帝对任侠者采取的另外一种限制打击措施是“迁豪”,试图从根本上铲除任侠之风赖以孳生的社会环境,最著名的一次是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主父偃奏曰:“茂陵初立,天下豪杰兼并之家,乱众之民,皆可徙茂陵,内实京师,外销奸猾,此所谓不诛而害除。” 22武帝从其计,进行“迁豪”,当时郭解和原涉的祖父都在迁徒之列。
由于侠的逐步组织化生成新的社会势力,严重地干扰和危胁着国家与地方的统治秩序,文景之后,尤其在汉武帝的严厉限制和镇压下,他们改节易行、追名逐利,逐渐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1.收敛自己的行为。司马迁说:“自是之后(按:指郭解被诛),侠者极众,而无足称道者,然关中长安樊中子,槐里赵王孙,长陵高公子,西河郭翁中,太原鲁翁孺,临淮兒长卿,东阳陈君孺,虽为侠而恂恂有退让君子之风。”他们甚至部分上升为统治阶层的成员,汉武帝任用的著名酷吏中不乏此辈。宁成,“好气”;义纵,“少年时,尝与张次公俱攻剽为群盗”;王温舒“少时椎埋为奸”,23但他们后来都成为锄除豪强,惩治任侠者的得力官吏。又如,郭解的后人郭伋,“王莽时为上谷大尹”;24声名显赫的京城侠首原涉,也被王莽封为“镇戎大尹”;25还有官至河南太守的侠魁陈遵、位列九卿的息乡侯楼护等,26都完全转化为统治者的重要成员,可谓腐朽化神奇。2.彻底堕落成民间社会中的匪盗,依武恃勇,横行乡里。《史记·游侠列传》:“至若北道姚氏,西道诸杜,南道仇景,东道佗羽公子,南阳赵调之徒,盗跖而居民间者耳,曷足道哉!此乃向者朱家所羞也。”再如,元、成间“长安宿豪大猾东市贾万、城西萭章、翦张禁、酒赵放,杜陵杨章等皆通邪结党,挟养奸宄,上干王法,下乱吏法,并兼役使,侵渔小民”27。他们常常睚眦必报、行事诡异,不计后果。《淮南子·人间训》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梁地富人虞氏,一日设酒作乐于高楼上,一群游侠从楼下经过,恰好从空中的飞鸟口中掉下一只“腐鼠”,击中他们。游侠因此而恼怒万分,群起而攻之,灭了虞氏全家。
需要提及的是,侠的两种不同发展趋势一直延续于后世,尽管这与最初任侠精神下的侠士有本质区别。其中,堕落民间的任侠者组织化愈来愈强,随着社会不断变迁,他们的组织化发展程度不同。然而因其“以武犯禁”的暴力性,危胁着统治者的统治,故常处于被镇压打击之列,于是便又生出了许多性质不同的组织类型,例如后来出现的秘密社会、帮会、绿林等,今天所谓“黑社会”犯罪集团,也是上承其余绪产生的变种之一。
三、名利的驱动与任侠者的组织化
追名逐利是两汉任侠者区别于先秦侠士最显著的一个特征。
(一)名利的驱动与侠的组织化
先秦侠士重名节,故以“节侠”自誉。而西汉的游侠,则开始有意识、有目的地“养名”。《史记·游侠列传》:“鲁朱家者,与高祖同时。鲁人皆以儒教,而朱家用侠闻。”他在救助了处在困厄之中的季布之后,侠名更是远播,“自关以东,莫不延颈愿交焉”。甚至使得同样以侠闻名的楚人田仲,心甘情愿地“父事朱家,自以为行弗及”。而剧孟的名气则大到能左右时局变动的地步,非同凡响。郭解的“养名”,更有特点,他的外甥被杀,他认为杀人者做的有道理,释放了凶手,没有报仇。他因此而获得了空前的声誉:“诸公闻之,皆多解之义,益附焉。”有人对他箕倨傲视,他却托人求情屡次免了这人应服的差役,最终使得“箕踞者乃肉袒谢罪,少年闻之,愈益慕解之行”。还有,他成功地调解了洛阳“贤豪”多次调解未果的复仇事件,但他仍将成功之名留给他们。这种做法,无疑更增加了他知名度的广泛性,以致司马迁也赞叹说:“吾视郭解,壮貌不及中人,言语不足采者。然天下无贤与不肖,知与不知,皆慕其声,言侠者皆引以为名。谚曰:‘人貌荣名,岂有既乎!’于戏,惜哉!”
必须指出的是,不能简单地认为游侠的这种“养名”方式,是完全的利他主义的高尚情操,他是有所求的,不过是表现的隐蔽罢了。彭卫就曾指出:“(游侠的)声誉也是一笔财富,精神的东西随时可以向物质转化。‘得黄金百,不如得季布诺’的谚语以及剧孟、原涉等人的钱财招之即来的故事,把由汉代游侠操作的这一特殊的‘精神变物质’过程点得一清二楚。”28其实,不仅仅是“名可以变利”的驱利过程,而且,作为侠魁,唯有通过这种提高社会知名度的方式,才可以使他具有影响力与号召力,也才可以使组织化了的侠为他服务。美国学者丹尼斯·朗分析组织中个人权威的影响时指出:
在个人权威关系中,对象出于愿意讨好或效劳另一人的服从,仅仅是出于后者的人品。个人权威可以看作“纯粹”型的权威,其中命令的发布与服从,无需发布命令者拥有任何强制性权力、可转让的资源、社会授予的特殊资格或合法性。他或她对对象的重要性构成后者遵从的惟一原因。个人权威的原型是被爱者对爱者的权力,爱者宣称“你的愿望就是我的命令”并按此行事。29
押送郭解迁徙的杨季主之子,被作为发泄对象让任侠者杀了后,“已又杨季主。杨季主家上书,人又杀之阙下”。郭解的侠名已非普遍意义上的声誉,而是受人崇敬与保护的对象。当有儒生说了句“郭解专以奸犯公法,何谓贤!”便被郭解豢养的客杀死,还残忍地割断了舌头。无独有偶,有人批评大侠原涉是“奸人之雄”,受原涉救助的人当场就刺杀了批评者。30任侠者对名誉的看重与追求,根本的驱动力是显性与隐性社会利益的吸引。
汉代任侠者极度攫取金钱的行径,也是前所未有的。《史记·游侠列传》记载郭解少年时,“藏命作奸剽攻,休乃铸钱掘冢,固不胜数”。《汉书·游侠列传》记载大侠楼护“母死,送葬者致车二三千两,闾里歌之曰:‘五侯治丧楼君卿’”。其实,这种敛财的方式早已有人为之。剧孟母死,“自远方送丧者盖千乘”31,馈赠数量之多,可以想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