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伟岸的藏獒在展开一场争夺獒王的生死决战。藏獒通用又最有效的战术是咬对方的喉咙,一击致命,咬屁股是那些小藏狗们的差事,向来为高傲的藏獒所鄙视。但是在这样一场关键性的争斗中,在久攻不下的情况下,挑战者却一口又一口用它那撕咬能力极强的大嘴咬向了对方的屁股。最终,善于随机应变的挑战者成了胜利者。
藏獒既有自己惯有的行动风格,同时也会在行动中做出具体的变通。这使它总是能够打败那些摸不着自己“套路”的对手。我们应当避免死守教条,善于变通。美国辛辛那提大学乔治古纳教授,在教授秘书学时,提出了这样一个案例:
一天,某公司领导者突然收到一封非常无礼的信,信是一位与公司交往很深的代理商写来的。经理怒气冲冲地把秘书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向他口述了这样一封信:我没有想到会收到你这样的来信,尽管我们之间存在一些交易,但是按照惯例,我仍要将此事公布于众。之后,领导者命令秘书立即将信打印寄出。对于领导者的命令秘书现在有四种行为:
A。“是,遵命。”说完,转身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将信打印寄出。(照办法)
B。如果将信寄走,对公司和领导者本人非常不利。秘书想到自己是领导者的助手,有责任提醒经理,为了公司的利益,哪怕是得罪了领导者也值得。于是对领导者这样说:“领导者,这封信不能发,把它撕了算啦。”(建议法)
C。秘书不仅没有照办,反而前进一步,向经理提出忠告:“领导者,请您冷静一点,回一封这样的信,后果会怎样呢?在这件事情上,难道我们自己就没有值得反省的地方吗?”(批评法)
D。当天快下班时,秘书将打印出来的信递给已经心平气和的领导者:“领导者,可以把信寄走吗?”(缓冲法)
乔治古纳教授选择了第四种行为,即缓冲法。他认为,第一种行为(照办法)对于领导者的命令忠实坚定地执行,作为秘书确实需要这种品质,但是仅仅“忠实坚决”照办,仍然可能失职。第二种行为(建议法)是从整个公司利益出发,对于秘书来说,这种行为又超越了秘书应有的权限。第三种行为(批评法)是秘书干预领导者的最后决定,也是一种越权行为。乔治认为,第一种和第二种行为虽不足取,但毕竟还有商量的余地,而第三种行为最不可取,采用第四种行为,在秘书的职责范围内巧妙地对领导决策施加影响,既无越权之嫌,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因而是最好的办法。
各位看了这个案例有何感想?如果你是一位秘书,也许也会遇到这种情况,不妨照着乔治教授的话试一试。如果你不是秘书,你是否也可以从中吸收一些对你有用的东西?我想这就是:
A。领导说什么就做什么,只能听命令行事的不是一个好部下;
B。虽是帮助领导,但超越职权范围,也是不可取的;
C。对领导发挥影响而不越位才是最正确的。
所以,在帮助领导发挥自己作用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分寸与角色艺术,出力而不越位。
在以上的案例中,建议法被乔治教授排除了,因为有越权之嫌,不过在其他场合,部属给领导提建议或忠告,也是帮助领导的重要途径,也是正确之举。但效果如何,取决于你的行事方式,取决于你是否在正确的时间、地点,以正确的方式做正确的事情。为此,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A。要在领导心平气和,心情开朗的时候提出,在上面的例子中,即使建议不越权,盛怒的经理恐怕也难以接受。
B。多在“桌下”提出,少在“桌上”提出。所谓“多桌下,少桌上”,就是说下级向上级提出忠告时,要多利用非正式场合,少利用正式场合;多利用非工作角色身份,少利用工作角色,尽量两人私下交谈,一般不要公开提意见。
C。要以“变通”的方式提出。即:要多从正面去阐述自己的观点,而不要从反面去否定、批驳领导的观点。甚至可以有意回避或做迂回变通。从心理学上讲,它适合了人们自尊的需要。美国的罗宾教授在《下决心的过程》一书中写道:“人,有时会自然地改变自己的看法,但是,如果有人说他错了,他会恼火,更加固执己见。人有时会毫无根据地使他全心全意地去维护自己的想法。不是那种想法本身多么珍贵,而是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威胁。”我们想,他的话对大家而言,应该是很富有启示性的。也许,由此你可以对你的领导做到“良言并非逆耳”。